第一百八十六章 一剑封喉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南宫柳白须飘飘,脸上挂满了傲慢的笑容,道:“今日,我倒是看看你救得了楼上的佳人,还是救得了你自己!”
极快的灵气世界之中,本来一切都在静止中,即使房屋本来将要倾倒,也可以维持在极不平衡的状态,仿佛一幅凝固的画卷,可一旦遇到了灵气摧折,这房屋便改变了静止状态,变得摇摇欲坠,凌云不得不随时支撑住。
南宫柳趁着凌云一只手被定住,心中只觉胜率大增,毫无畏惧,手破长空,直击凌云而来。
本来对于南宫柳,凌云并没有放在眼里,毕竟双方不久前刚刚交手,除了他体内玉镯的灵气,尚且可以一敌,本身来讲,只是凡人里较高的造诣罢了。
但是,从上次交手到现在,凌云早已不复往日,可谓今非昔比,无论是体内的灵气,还是对运气的领悟,都提升了不止一个台阶,而南宫柳杀过来的招式,还是凡人的功夫罢了。
凌云伸出未被断木柱桎梏的右手,想凭空抓住南宫柳的身体,可是竟然被他飞身躲过,一记重拳已经来到了眼前。
“找死!”凌云不怕他不进攻,反倒怕他只躲闪让自己无法抓住,看着拳头击打而来,凌云握住了右拳,直直地对着拳头击打了回去。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南宫柳这一拳中,居然重若万斤磐石,击打在凌云拳头之上,骨头欲裂,巨大的威力害得他倒退数步,双足插入地面数尺才止住,房屋又倾斜了几分,凌云忍着胸口鲜血翻涌,上前扶正。
而南宫柳竟像没事人一样,飘然落地,完全没有被凌云的拳头影响,脸上神色平静,还带着阴森莫测的微笑。
“难道那个灵镯被他吸收了?”凌云心知玉镯早已和自己结下了口头盟约,彼此有共同利益,不会互相戕害,而南宫柳本身除了玉镯的灵气,几乎毫无灵气可言,除了吸取了玉镯的灵气,没法再解释这一拳的威力。
假如自己一直支撑着这沉重的房屋,只能单手和他打斗,长期下去,必然落在下风,凌云吐了一口鲜血在地上,望了望整个房子,共有四根如此粗大的支撑柱子。
南宫柳虽然面色如故,但硬碰硬地接住自己的一拳,未必没有反应,只是强忍着不露声色罢了。
趁着他调理生息的时间,凌云挪移身体,迅速地将其他三根支柱硬生生地踢断,每一个柱子所断掉的部分长度几乎一致,凌云咬牙托住房屋,缓缓地放在了地上。
四根断掉一半的柱子,正好保持了新的平衡,二楼整层下降了一半的高度。
南宫柳本欲趁着此刻上前进攻,可是那一拳让他实在吃不消,肚子里五脏六腑像是打了个麻花结,每走一步都天翻地覆,更别提再次出拳。
“上次交手时,这小子虽然灵气远超凡人,但也只是初出茅庐之人,怎么这次如此厉害?”南宫柳心里暗暗称奇。
凌云所受那一拳,不过气息上涌罢了,此刻早已恢复,见到南宫柳脸色倒是再也装不了了,变得越来越难看,心里便猜到了他三板斧已经耍完,这一拳便让他露了底。
“这一拳倒是有点意思,要不要再来一下?”凌云缓步走了过来,脸上微笑着。
南宫柳强作镇定,笑道:“好啊,我也觉得……”却吐出了一口乌黑的鲜血。
“这么硬气,怎么吐出了一嘴的毛血旺?”凌云出言相讥道。
南宫柳脸色难堪,擦了擦嘴上的血迹,抽出了腰间的软棍,上次交手丢了弯刀便用这软棍当作贴身武器,棍子取用老木浸油制作而成,看着质软,其实打到人身上威力极大,加上灵气的注入,凡人一棍即脑浆迸裂而死。
凌云看着那根沾满油垢的软棍,不怕这棍子威力大,反倒怕这棍子上的脏东西,沾到脸上洗不掉就惨了。
“今天让你知道,在神足教的地盘,可由不得你胡作非为。”南宫柳举起软棍,约有一臂长,便挥击过来。
凌云后退数步,留出了一片空地,隔空想要抓住那棍子,却感到手心一阵刺痛,原来软棍上有无数微小的尖刺,极其锋利,张开手掌,看到星星点点刺破了的红斑,麻痒无比。
满地的刀剑,刚才被凌云踩扁的踩扁,踏烂的踏烂,都成了废铁片,无法拿在手中与那脏兮兮的软棍抵挡。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右臂变幻出玉迫剑,这一下倒是令南宫柳颇为惊讶,没想到手臂居然变成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玉迫剑不断变长,轻易地就达到了三四丈的长度,将南宫柳挡在了外面,无法近身,那软棍毕竟只有一臂长,兵器讲究一寸短一寸险,而两者的长度区别,令南宫柳只得躲避,而完全无法进攻。
凌云生怕他逃回神足教的祖庭之地,纠结更多人马来袭,便决心要将他在此除掉,当然,他担心那玉镯是否还在他体内活着,又不肯贸然一击毙命。
凌云舞起长剑,南宫柳被凌厉的剑势困在了房间的角落,只得用软棍死命支撑,每次飞身无法闪躲,不得不举起软棍格挡剑刃,那软棍便被削断了一截,再来几次,便短到削无可削了。
长剑,舞起来,越来越快,满屋子只见耀眼的青芒,和南宫柳不断躲避剑击的身影。
饶是如此,长剑还是刺伤了南宫柳全身上下十几处,鲜血滴滴答答流了一地。
南宫柳捂着胸口那一处最严重的伤口,翻身想要避开又一次剑击,可是剑刃的锋芒已经抵住了喉咙,再动弹一下便是身死当场。
“要杀便杀,哼,只怪我学艺不精,技不如人。”南宫柳眼神中仍是满布傲慢之色,临死之际,依旧放不下内心的倨傲清高。
江山代有才人出,自己代表着过去的年老一代,下一代中有佼佼者出现,远胜于自己,并不是什么稀奇,他也不觉得输给了年轻人是什么耻辱。。
只是,他不能接受的是,凌云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厮,居然败给了他,而这一切,他是从游光珏那里听到的。
一个偏远的靖南县,姓胡的财主家,区区喂马小厮,居然两次完败了自己,这让他只觉颜面扫地,生不如死。
极快的灵气世界之中,本来一切都在静止中,即使房屋本来将要倾倒,也可以维持在极不平衡的状态,仿佛一幅凝固的画卷,可一旦遇到了灵气摧折,这房屋便改变了静止状态,变得摇摇欲坠,凌云不得不随时支撑住。
南宫柳趁着凌云一只手被定住,心中只觉胜率大增,毫无畏惧,手破长空,直击凌云而来。
本来对于南宫柳,凌云并没有放在眼里,毕竟双方不久前刚刚交手,除了他体内玉镯的灵气,尚且可以一敌,本身来讲,只是凡人里较高的造诣罢了。
但是,从上次交手到现在,凌云早已不复往日,可谓今非昔比,无论是体内的灵气,还是对运气的领悟,都提升了不止一个台阶,而南宫柳杀过来的招式,还是凡人的功夫罢了。
凌云伸出未被断木柱桎梏的右手,想凭空抓住南宫柳的身体,可是竟然被他飞身躲过,一记重拳已经来到了眼前。
“找死!”凌云不怕他不进攻,反倒怕他只躲闪让自己无法抓住,看着拳头击打而来,凌云握住了右拳,直直地对着拳头击打了回去。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南宫柳这一拳中,居然重若万斤磐石,击打在凌云拳头之上,骨头欲裂,巨大的威力害得他倒退数步,双足插入地面数尺才止住,房屋又倾斜了几分,凌云忍着胸口鲜血翻涌,上前扶正。
而南宫柳竟像没事人一样,飘然落地,完全没有被凌云的拳头影响,脸上神色平静,还带着阴森莫测的微笑。
“难道那个灵镯被他吸收了?”凌云心知玉镯早已和自己结下了口头盟约,彼此有共同利益,不会互相戕害,而南宫柳本身除了玉镯的灵气,几乎毫无灵气可言,除了吸取了玉镯的灵气,没法再解释这一拳的威力。
假如自己一直支撑着这沉重的房屋,只能单手和他打斗,长期下去,必然落在下风,凌云吐了一口鲜血在地上,望了望整个房子,共有四根如此粗大的支撑柱子。
南宫柳虽然面色如故,但硬碰硬地接住自己的一拳,未必没有反应,只是强忍着不露声色罢了。
趁着他调理生息的时间,凌云挪移身体,迅速地将其他三根支柱硬生生地踢断,每一个柱子所断掉的部分长度几乎一致,凌云咬牙托住房屋,缓缓地放在了地上。
四根断掉一半的柱子,正好保持了新的平衡,二楼整层下降了一半的高度。
南宫柳本欲趁着此刻上前进攻,可是那一拳让他实在吃不消,肚子里五脏六腑像是打了个麻花结,每走一步都天翻地覆,更别提再次出拳。
“上次交手时,这小子虽然灵气远超凡人,但也只是初出茅庐之人,怎么这次如此厉害?”南宫柳心里暗暗称奇。
凌云所受那一拳,不过气息上涌罢了,此刻早已恢复,见到南宫柳脸色倒是再也装不了了,变得越来越难看,心里便猜到了他三板斧已经耍完,这一拳便让他露了底。
“这一拳倒是有点意思,要不要再来一下?”凌云缓步走了过来,脸上微笑着。
南宫柳强作镇定,笑道:“好啊,我也觉得……”却吐出了一口乌黑的鲜血。
“这么硬气,怎么吐出了一嘴的毛血旺?”凌云出言相讥道。
南宫柳脸色难堪,擦了擦嘴上的血迹,抽出了腰间的软棍,上次交手丢了弯刀便用这软棍当作贴身武器,棍子取用老木浸油制作而成,看着质软,其实打到人身上威力极大,加上灵气的注入,凡人一棍即脑浆迸裂而死。
凌云看着那根沾满油垢的软棍,不怕这棍子威力大,反倒怕这棍子上的脏东西,沾到脸上洗不掉就惨了。
“今天让你知道,在神足教的地盘,可由不得你胡作非为。”南宫柳举起软棍,约有一臂长,便挥击过来。
凌云后退数步,留出了一片空地,隔空想要抓住那棍子,却感到手心一阵刺痛,原来软棍上有无数微小的尖刺,极其锋利,张开手掌,看到星星点点刺破了的红斑,麻痒无比。
满地的刀剑,刚才被凌云踩扁的踩扁,踏烂的踏烂,都成了废铁片,无法拿在手中与那脏兮兮的软棍抵挡。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右臂变幻出玉迫剑,这一下倒是令南宫柳颇为惊讶,没想到手臂居然变成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玉迫剑不断变长,轻易地就达到了三四丈的长度,将南宫柳挡在了外面,无法近身,那软棍毕竟只有一臂长,兵器讲究一寸短一寸险,而两者的长度区别,令南宫柳只得躲避,而完全无法进攻。
凌云生怕他逃回神足教的祖庭之地,纠结更多人马来袭,便决心要将他在此除掉,当然,他担心那玉镯是否还在他体内活着,又不肯贸然一击毙命。
凌云舞起长剑,南宫柳被凌厉的剑势困在了房间的角落,只得用软棍死命支撑,每次飞身无法闪躲,不得不举起软棍格挡剑刃,那软棍便被削断了一截,再来几次,便短到削无可削了。
长剑,舞起来,越来越快,满屋子只见耀眼的青芒,和南宫柳不断躲避剑击的身影。
饶是如此,长剑还是刺伤了南宫柳全身上下十几处,鲜血滴滴答答流了一地。
南宫柳捂着胸口那一处最严重的伤口,翻身想要避开又一次剑击,可是剑刃的锋芒已经抵住了喉咙,再动弹一下便是身死当场。
“要杀便杀,哼,只怪我学艺不精,技不如人。”南宫柳眼神中仍是满布傲慢之色,临死之际,依旧放不下内心的倨傲清高。
江山代有才人出,自己代表着过去的年老一代,下一代中有佼佼者出现,远胜于自己,并不是什么稀奇,他也不觉得输给了年轻人是什么耻辱。。
只是,他不能接受的是,凌云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厮,居然败给了他,而这一切,他是从游光珏那里听到的。
一个偏远的靖南县,姓胡的财主家,区区喂马小厮,居然两次完败了自己,这让他只觉颜面扫地,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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