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仙门(一)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凌云作为男人,哪里能让一个女子睡这么硬的木榻,冰冷难眠。
于是,他仗着自己的力气,抱起了执意要睡木榻的胡影,一直走到床边,将她放在了床上,还脱去了两只鞋和白袜。
胡影见光脚露在他眼前,脸儿腾地红透了,可是他力气那么大,挣扎不了,被放在了床上。
“你鞋子和袜子我先拿走,等你醒了我再拿过来,你就在床上安心睡好了,我也要去睡一觉了,啊!”凌云张开了嘴,打了个哈欠,提着鞋子,放下了房子中间的帷幔,走去了木榻。
无奈躺在大床上的胡影,心里砰砰乱跳,暗暗想到,看来大小姐并没有看错人,他倒是个正人君子,刚刚我还误以为他要用强,看来是我多虑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凌云此时刚刚经历那一堆血肉,重新构造成一具新的人体,而这个美人儿在自己的眼前,随时会想起那一堆令人不忍直视的血肉,哪里还有兴致?就算是软香在怀,凌云也克制住了。
毕竟,多日来,都没有好好休息一下了,凌云现在只想大睡一场。
不多时,那边传来了一阵鼾声,轻微的此起彼伏。
胡影先是有些心烦,觉得有点睡不着,翻来覆去,但是时间一久,那有规律的鼾声,反倒像是一阵阵波浪,从自己身体穿过,逐渐地,困意袭上了心头,她闭着眼睛,沉沉睡去。
醒来时,鼻下有淡淡的清香,那是茶的香气,凌云睁开眼睛,看到木榻边上,一个倩影正端着一碗茶水,轻轻放在茶桌上。
“你醒了?”胡影双目一笑,如弯月般望着他,柔声道。
支撑着双手,从坚硬的木榻上半坐起,凌云只觉身体的骨骼,被木榻硌得有些生硬,尤其是脖子部分,有些落枕的不适之感,活动了几圈脖子,才稍微恢复了一些感觉。
接过胡影双手递过来的清茶,喝了一口,精神有所提振,道:“这茶的味道,清冽如泉,真是好茶!”
“我见屋里桌子上有茶叶,酒保送来的温水壶内,开水尚温,泡起来虽然没有开水好,勉强可以化开茶叶的味道,所以便泡了一壶茶,等公子醒来时,正好漱口,不想你口渴喝了。”胡影掩嘴笑道。
凌云没有用茶水漱口的习惯,古人醒来时,常备一碗茶水,正好漱口,除去嘴里的苦涩和臭气,不由哑然失笑。
“那我不是喝了漱口水?还好我没说这茶是上品,吹嘘一番,岂不打脸生疼?”凌云笑道。
“那倒不是,这么好的酒楼,配的茶叶想必也是不错的,不然花得起住这酒楼银子的客人,怎肯喝那粗劣的茶叶沫子?所以,这碗茶水当茶来喝,也没错,漱口也可以,并不是专用来漱口的水。”胡影道。
想起之前将胡影的鞋子和袜子藏了起来,凌云笑着问道:“我记得可是藏起了你的鞋袜,难道是光着脚过来拿走穿上的吗?”
“不是,酒楼很体贴,在床下面放置了一双软布鞋,我看那鞋子应是全新的,没有穿过的痕迹,所以便穿上来取走自己的鞋袜,然后换上,不然,这地板太凉,光脚怕要生病。”胡影道。
“原来如此。”凌云恍然大悟。
窗外的天色,已经是下午将近傍晚,日头西斜,正好照进房间一抹金色的光辉。
“这一觉又是睡了一天,精神终于清爽多了,你饿不饿?”凌云问道。
“中午吃了太多东西,我一点都不饿。”胡影道。
“我也不怎么饿,等太阳下山了,稍晚一些时候,我再叫伙计准备些饭菜,我们干脆在房间吃好了,省得你抛头露面,如何?”凌云问道。
“也好!”胡影应道。
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凌云问道。
“是我,店里的伙计,客官。”外面敲门之人答道。
“有什么事情?”凌云问道。
“客官,有一个街上行走的小厮,送来了一封蜡封的密信,说是交给一位名讳凌云的客官,我一想,那不就是大爷您吗,连忙给您送来了。”外面敲门之人道。
凌云一愣,在仙门的地界上,没有什么交往过的熟人啊,谁会给自己来信,而且是一入住此地,信便来了,难道是仙门知府?当初自己曾以王三城的身份,与他打过交道,但是凌云一名,恐怕他不知道,假如他知道自己来到仙门,绝不会仅仅来一封信,只怕门外早已重兵包围个水泄不通,毕竟自己是朝廷的要犯。
“你从门缝塞进来好了!”凌云谨慎道。
那伙计照办,一封薄薄的信,从门缝飘了进来,打了个旋儿,落在地上。
走过去捡起那封信,拆开信封,只见里面一张白纸,质地粗糙坚硬,并非官府常用的白纸,凌云记得在靖南县当县太爷那段时间,接触到的纸光滑平整,摸起来如玉石质感,可见官府用纸的料子均是上品。
打开信纸,上面几行横七竖八、歪歪斜斜的字迹,写着“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读完这行字,凌云已经猜到了来信之人,不是辛慈还能是谁?
看来辛慈也在附近,否则怎么会知道自己入住了这间客栈?
那么,胡芍应该也跟随着辛慈,在附近不远之处,凌云想到这里,心里一阵苦笑,只怕她们早已看到自己带着胡影同住一室,误会自己将胡影如何了,这下可百口莫辩了。
要是说对胡影没有想法,那太虚伪了,可是凌云早已答应了胡芍,要明媒正娶,堂堂正正地将她娶过门,然后才能春宵一刻,胡影是胡芍的侍女,跟着一起嫁给自己,那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现在若是偷偷地动手脚,怕是会让胡芍失望透顶。
于是,凌云一直恪守着底线,甚至不愿跟胡影有所接触,以免激起心底的欲望,最后难以控制,无法收场。
“是大小姐来的信吗?”胡影猜测道,脸上有些拘谨,大概是想起大小姐看着自己与凌云同住一室,不由尴尬起来,不知如何解释。
“你猜的倒也差不多,算是大小姐来的信,只是她暂时还不能现身,我们也见不到她。”凌云道。
胡影先前满怀期待的眼神,顿时有些失落,期望一下子落了空,这两人之间的尴尬,看来还要继续一段时间。
于是,他仗着自己的力气,抱起了执意要睡木榻的胡影,一直走到床边,将她放在了床上,还脱去了两只鞋和白袜。
胡影见光脚露在他眼前,脸儿腾地红透了,可是他力气那么大,挣扎不了,被放在了床上。
“你鞋子和袜子我先拿走,等你醒了我再拿过来,你就在床上安心睡好了,我也要去睡一觉了,啊!”凌云张开了嘴,打了个哈欠,提着鞋子,放下了房子中间的帷幔,走去了木榻。
无奈躺在大床上的胡影,心里砰砰乱跳,暗暗想到,看来大小姐并没有看错人,他倒是个正人君子,刚刚我还误以为他要用强,看来是我多虑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凌云此时刚刚经历那一堆血肉,重新构造成一具新的人体,而这个美人儿在自己的眼前,随时会想起那一堆令人不忍直视的血肉,哪里还有兴致?就算是软香在怀,凌云也克制住了。
毕竟,多日来,都没有好好休息一下了,凌云现在只想大睡一场。
不多时,那边传来了一阵鼾声,轻微的此起彼伏。
胡影先是有些心烦,觉得有点睡不着,翻来覆去,但是时间一久,那有规律的鼾声,反倒像是一阵阵波浪,从自己身体穿过,逐渐地,困意袭上了心头,她闭着眼睛,沉沉睡去。
醒来时,鼻下有淡淡的清香,那是茶的香气,凌云睁开眼睛,看到木榻边上,一个倩影正端着一碗茶水,轻轻放在茶桌上。
“你醒了?”胡影双目一笑,如弯月般望着他,柔声道。
支撑着双手,从坚硬的木榻上半坐起,凌云只觉身体的骨骼,被木榻硌得有些生硬,尤其是脖子部分,有些落枕的不适之感,活动了几圈脖子,才稍微恢复了一些感觉。
接过胡影双手递过来的清茶,喝了一口,精神有所提振,道:“这茶的味道,清冽如泉,真是好茶!”
“我见屋里桌子上有茶叶,酒保送来的温水壶内,开水尚温,泡起来虽然没有开水好,勉强可以化开茶叶的味道,所以便泡了一壶茶,等公子醒来时,正好漱口,不想你口渴喝了。”胡影掩嘴笑道。
凌云没有用茶水漱口的习惯,古人醒来时,常备一碗茶水,正好漱口,除去嘴里的苦涩和臭气,不由哑然失笑。
“那我不是喝了漱口水?还好我没说这茶是上品,吹嘘一番,岂不打脸生疼?”凌云笑道。
“那倒不是,这么好的酒楼,配的茶叶想必也是不错的,不然花得起住这酒楼银子的客人,怎肯喝那粗劣的茶叶沫子?所以,这碗茶水当茶来喝,也没错,漱口也可以,并不是专用来漱口的水。”胡影道。
想起之前将胡影的鞋子和袜子藏了起来,凌云笑着问道:“我记得可是藏起了你的鞋袜,难道是光着脚过来拿走穿上的吗?”
“不是,酒楼很体贴,在床下面放置了一双软布鞋,我看那鞋子应是全新的,没有穿过的痕迹,所以便穿上来取走自己的鞋袜,然后换上,不然,这地板太凉,光脚怕要生病。”胡影道。
“原来如此。”凌云恍然大悟。
窗外的天色,已经是下午将近傍晚,日头西斜,正好照进房间一抹金色的光辉。
“这一觉又是睡了一天,精神终于清爽多了,你饿不饿?”凌云问道。
“中午吃了太多东西,我一点都不饿。”胡影道。
“我也不怎么饿,等太阳下山了,稍晚一些时候,我再叫伙计准备些饭菜,我们干脆在房间吃好了,省得你抛头露面,如何?”凌云问道。
“也好!”胡影应道。
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凌云问道。
“是我,店里的伙计,客官。”外面敲门之人答道。
“有什么事情?”凌云问道。
“客官,有一个街上行走的小厮,送来了一封蜡封的密信,说是交给一位名讳凌云的客官,我一想,那不就是大爷您吗,连忙给您送来了。”外面敲门之人道。
凌云一愣,在仙门的地界上,没有什么交往过的熟人啊,谁会给自己来信,而且是一入住此地,信便来了,难道是仙门知府?当初自己曾以王三城的身份,与他打过交道,但是凌云一名,恐怕他不知道,假如他知道自己来到仙门,绝不会仅仅来一封信,只怕门外早已重兵包围个水泄不通,毕竟自己是朝廷的要犯。
“你从门缝塞进来好了!”凌云谨慎道。
那伙计照办,一封薄薄的信,从门缝飘了进来,打了个旋儿,落在地上。
走过去捡起那封信,拆开信封,只见里面一张白纸,质地粗糙坚硬,并非官府常用的白纸,凌云记得在靖南县当县太爷那段时间,接触到的纸光滑平整,摸起来如玉石质感,可见官府用纸的料子均是上品。
打开信纸,上面几行横七竖八、歪歪斜斜的字迹,写着“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读完这行字,凌云已经猜到了来信之人,不是辛慈还能是谁?
看来辛慈也在附近,否则怎么会知道自己入住了这间客栈?
那么,胡芍应该也跟随着辛慈,在附近不远之处,凌云想到这里,心里一阵苦笑,只怕她们早已看到自己带着胡影同住一室,误会自己将胡影如何了,这下可百口莫辩了。
要是说对胡影没有想法,那太虚伪了,可是凌云早已答应了胡芍,要明媒正娶,堂堂正正地将她娶过门,然后才能春宵一刻,胡影是胡芍的侍女,跟着一起嫁给自己,那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现在若是偷偷地动手脚,怕是会让胡芍失望透顶。
于是,凌云一直恪守着底线,甚至不愿跟胡影有所接触,以免激起心底的欲望,最后难以控制,无法收场。
“是大小姐来的信吗?”胡影猜测道,脸上有些拘谨,大概是想起大小姐看着自己与凌云同住一室,不由尴尬起来,不知如何解释。
“你猜的倒也差不多,算是大小姐来的信,只是她暂时还不能现身,我们也见不到她。”凌云道。
胡影先前满怀期待的眼神,顿时有些失落,期望一下子落了空,这两人之间的尴尬,看来还要继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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