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仙门(九)
目录:御尘记| 作者:红眼白乌鸦| 类别:玄幻奇幻
之所以杀死了老板娘,不仅仅是为了泄心头之恨,而且对于朱大来说,只有死人是不会说话的,所以当他杀死了老板娘,活着的人,只剩下自己,无论自己说什么,凌云都无法求证,杀他则出师无名。
“你杀了多少人?”凌云道。
“总之我是这些人里面,杀人最少的,你问这么多干嘛?”朱大道。
“告诉我,到底杀了多少人?”凌云依旧重复着这个问题。
“不是说了吗,你要真想问,我还记不得那么清楚呢,不过,刚才她也说过了,和我杀人一样多,那我就是杀了十一个人,加上今晚的两个,一共十三个人!理所当然,我是这些人之中,杀人最少者,你不可杀我!”朱大道。
“那不好意思了,不能放过你。”凌云道。
“你言而无信!”朱大怒道。
“我只是在履行我的诺言,从一开始我便说过了,只能放过杀人最少之人,而你杀了十三个人,比我多,所以我能活下来,而你,必须死!”凌云道。
“你从未说过包括你?!!”朱大愤怒道。
“那你是说,我不是人咯?”凌云冷冷道。
朱大从这语气中,已经感受到了杀人的气息,心中惶恐,提刀便要逃走,拔足向后门冲去。
一阵风猛烈地吹过,撞在朱大的后背之上,他只觉有如一只重锤,藏在风中,撞到自己的身体,筋骨断裂,大叫一声,吐出数口鲜血,倒地而死。
那道怪风里面,有一抹形状如锤的灵气,正是这灵气的重击,让朱大毙命当场。
屋内一片狼藉,死尸倒地,血腥气息弥漫。
凌云叹息了一声,本来想留下那老板娘的一命,可是她杀了自己的丈夫,还怂恿朱大杀了另外十一个人,这等恶行,实在是没有动力去阻止朱大的刀,所以她死在了脚下,死不瞑目。
可是,毕竟和这女子有一晌偷欢,现在她香消玉殒,尸体狼藉,浸在一滩血迹之中,无比凄惨的下场,令凌云有些不忍。
用灵气将这尸体分解为一阵烟气,散开到空气中,将她的亡灵,送入地府,进入轮回之境,也算是送她一程。
取走了几件成衣,那些攥在朱大和胖掌柜手心的碎金子,算是衣服的报酬,于是离开了这个血污之地。
街上空无一人,寂静的月光洒在大地之上,顺着青石板路,凭借着记忆穿街越巷,回到了那间酒楼。
忽然,凌云想起此刻已是半夜时分,胡影独自一人待在酒楼的房间里,恐怕她不敢去露面叫伙计上菜,一直没吃,怕是饿坏了。
他已无心欣赏这月色,瞬间来到了房间外面,生怕惊动了胡影,轻轻地扣了扣门,里面立刻传来了一个声音:“是谁?”
那声音如此甘美柔糯,正是胡影的声音。
“影儿,是我。”
房门从里面打开,胡影提着一根蜡烛,烛火摇曳,照着那姣好的面容,头发微乱,大概刚从床榻上起来,欣喜道:“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担心,以为你出事了。”
“外面有些事情耽搁了,你吃了没有?是不是饿坏了?”凌云问道。
胡影摇了摇头,道:“傍晚时分,酒楼已经送来了饭菜,我一直没敢吃,怕你回来没得吃,也没让他们拿走酒菜,你快来吃吧,虽然凉了点,但总比没得吃好。”
“傻瓜,你为什么不吃一点,等我这么久,不是要饿坏了。”凌云见到房间里有一个食盒,满怀歉疚,想起自己在外面寻欢作乐,完全忘记了胡影,不由歉意更加深重。
“我不饿,早上吃得太饱,所以不怎么想吃,刚刚又睡了一觉,半夜醒来,发现你还没回来,我担心你外面有事,又在想,你是不是另外开了一个房间,不想跟我同住一起,以免不方便,思来想去,辗转反侧,便再也睡不着了。”胡影不好意思地笑道。
打开食盒,里面居然冒出了几缕热气,所有的饭菜都尚温热,凌云有些惊讶,道:“这酒楼的食盒,居然还有保温的功能!”
“想必和送来的晚些也有关系,大约送来才两个时辰,现在天气还有些炎热,所以饭菜没凉的那么快。”胡影道。
“那快些吃吧,可怜你为了等我,挨了这么久的饿。”凌云道。
“公子快别这么说了,我一个奴婢,本来就不应和主子一起共食,现在为了方便才一起吃,难道我还敢比主子先吃?那不是太胆大了?”胡影笑道。
两人吃完饭,胡影本想收拾碗筷,被凌云劝住,这不是家里,不用收拾,她才放弃了平时养好的习惯,洗了洗手,便回去睡觉。
可是,躺在床上,无论是凌云,还是胡影,都难以入眠,除了白天睡了一整天的缘故,男女共处一室,那种不安的悸动,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幕,让两人难以安睡。
小姐以后会嫁给他,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难免和嫁妆一样,一起嫁给了他,所以,和他共处一室,虽然有违男女之大防,但是长久来看,本是主仆,甚至是他的妾……不,想什么呢,只是主仆,也足够了,不算是有伤风化,可我为什么心里这般不安呢?
胡影躺在里面的床上,这也是凌云苦劝的结果,毕竟自己已经在床上睡过,再换过来,自己睡木榻,让他去睡床上,可是床上有自己的气息,木榻上也有他的气息,想来总是怪怪的,所以她也不再勉强,乖乖地去床上睡觉。
躺在木榻之上,只觉这榻上柔软了许多,不像白天躺着时那么僵硬不舒服,摸了摸下面的垫子,凌云立刻明白,大概是胡影叫伙计加了几床被褥,所以这木榻躺起来不再硬-邦邦。
想起白天那张纸条,上面内容依旧清晰记得“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那纸条上的“佳人”,自然是指胡芍,这封信绝对是出自辛慈之手,他要让自己去杀了那个会长,拿到血骨印,看来这个会长应该是执行官,不可小觑。
那仙门商会的日期,凌云早已从酒保的口中得知,应是九月初九,现在已是八月末,大约还有一周的时间,看来还要在这仙门呆上一段时间。
想起胡芍,凌云不由挂念起她的心毒,辛慈所言不知是真是假,假如必须要用无数血骨印,换来无数次穿越机会,才能最终找到一个可以医治她的世界,恐怕三年时间,远不足够。
“你杀了多少人?”凌云道。
“总之我是这些人里面,杀人最少的,你问这么多干嘛?”朱大道。
“告诉我,到底杀了多少人?”凌云依旧重复着这个问题。
“不是说了吗,你要真想问,我还记不得那么清楚呢,不过,刚才她也说过了,和我杀人一样多,那我就是杀了十一个人,加上今晚的两个,一共十三个人!理所当然,我是这些人之中,杀人最少者,你不可杀我!”朱大道。
“那不好意思了,不能放过你。”凌云道。
“你言而无信!”朱大怒道。
“我只是在履行我的诺言,从一开始我便说过了,只能放过杀人最少之人,而你杀了十三个人,比我多,所以我能活下来,而你,必须死!”凌云道。
“你从未说过包括你?!!”朱大愤怒道。
“那你是说,我不是人咯?”凌云冷冷道。
朱大从这语气中,已经感受到了杀人的气息,心中惶恐,提刀便要逃走,拔足向后门冲去。
一阵风猛烈地吹过,撞在朱大的后背之上,他只觉有如一只重锤,藏在风中,撞到自己的身体,筋骨断裂,大叫一声,吐出数口鲜血,倒地而死。
那道怪风里面,有一抹形状如锤的灵气,正是这灵气的重击,让朱大毙命当场。
屋内一片狼藉,死尸倒地,血腥气息弥漫。
凌云叹息了一声,本来想留下那老板娘的一命,可是她杀了自己的丈夫,还怂恿朱大杀了另外十一个人,这等恶行,实在是没有动力去阻止朱大的刀,所以她死在了脚下,死不瞑目。
可是,毕竟和这女子有一晌偷欢,现在她香消玉殒,尸体狼藉,浸在一滩血迹之中,无比凄惨的下场,令凌云有些不忍。
用灵气将这尸体分解为一阵烟气,散开到空气中,将她的亡灵,送入地府,进入轮回之境,也算是送她一程。
取走了几件成衣,那些攥在朱大和胖掌柜手心的碎金子,算是衣服的报酬,于是离开了这个血污之地。
街上空无一人,寂静的月光洒在大地之上,顺着青石板路,凭借着记忆穿街越巷,回到了那间酒楼。
忽然,凌云想起此刻已是半夜时分,胡影独自一人待在酒楼的房间里,恐怕她不敢去露面叫伙计上菜,一直没吃,怕是饿坏了。
他已无心欣赏这月色,瞬间来到了房间外面,生怕惊动了胡影,轻轻地扣了扣门,里面立刻传来了一个声音:“是谁?”
那声音如此甘美柔糯,正是胡影的声音。
“影儿,是我。”
房门从里面打开,胡影提着一根蜡烛,烛火摇曳,照着那姣好的面容,头发微乱,大概刚从床榻上起来,欣喜道:“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担心,以为你出事了。”
“外面有些事情耽搁了,你吃了没有?是不是饿坏了?”凌云问道。
胡影摇了摇头,道:“傍晚时分,酒楼已经送来了饭菜,我一直没敢吃,怕你回来没得吃,也没让他们拿走酒菜,你快来吃吧,虽然凉了点,但总比没得吃好。”
“傻瓜,你为什么不吃一点,等我这么久,不是要饿坏了。”凌云见到房间里有一个食盒,满怀歉疚,想起自己在外面寻欢作乐,完全忘记了胡影,不由歉意更加深重。
“我不饿,早上吃得太饱,所以不怎么想吃,刚刚又睡了一觉,半夜醒来,发现你还没回来,我担心你外面有事,又在想,你是不是另外开了一个房间,不想跟我同住一起,以免不方便,思来想去,辗转反侧,便再也睡不着了。”胡影不好意思地笑道。
打开食盒,里面居然冒出了几缕热气,所有的饭菜都尚温热,凌云有些惊讶,道:“这酒楼的食盒,居然还有保温的功能!”
“想必和送来的晚些也有关系,大约送来才两个时辰,现在天气还有些炎热,所以饭菜没凉的那么快。”胡影道。
“那快些吃吧,可怜你为了等我,挨了这么久的饿。”凌云道。
“公子快别这么说了,我一个奴婢,本来就不应和主子一起共食,现在为了方便才一起吃,难道我还敢比主子先吃?那不是太胆大了?”胡影笑道。
两人吃完饭,胡影本想收拾碗筷,被凌云劝住,这不是家里,不用收拾,她才放弃了平时养好的习惯,洗了洗手,便回去睡觉。
可是,躺在床上,无论是凌云,还是胡影,都难以入眠,除了白天睡了一整天的缘故,男女共处一室,那种不安的悸动,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幕,让两人难以安睡。
小姐以后会嫁给他,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难免和嫁妆一样,一起嫁给了他,所以,和他共处一室,虽然有违男女之大防,但是长久来看,本是主仆,甚至是他的妾……不,想什么呢,只是主仆,也足够了,不算是有伤风化,可我为什么心里这般不安呢?
胡影躺在里面的床上,这也是凌云苦劝的结果,毕竟自己已经在床上睡过,再换过来,自己睡木榻,让他去睡床上,可是床上有自己的气息,木榻上也有他的气息,想来总是怪怪的,所以她也不再勉强,乖乖地去床上睡觉。
躺在木榻之上,只觉这榻上柔软了许多,不像白天躺着时那么僵硬不舒服,摸了摸下面的垫子,凌云立刻明白,大概是胡影叫伙计加了几床被褥,所以这木榻躺起来不再硬-邦邦。
想起白天那张纸条,上面内容依旧清晰记得“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那纸条上的“佳人”,自然是指胡芍,这封信绝对是出自辛慈之手,他要让自己去杀了那个会长,拿到血骨印,看来这个会长应该是执行官,不可小觑。
那仙门商会的日期,凌云早已从酒保的口中得知,应是九月初九,现在已是八月末,大约还有一周的时间,看来还要在这仙门呆上一段时间。
想起胡芍,凌云不由挂念起她的心毒,辛慈所言不知是真是假,假如必须要用无数血骨印,换来无数次穿越机会,才能最终找到一个可以医治她的世界,恐怕三年时间,远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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