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目录: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作者:红标瑰夏| 类别:其他类型
次日,杜采歌中午才无精打采地起来。
原主的身体太差了,稍微熬个夜,身体就和散架了似得,全身酸痛,脑袋发涨。
其实原主的身材挺有料,应该是经常健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之所以这么虚弱,或许还是因为年龄大了,也或许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的原因。
杜采歌费力地洗漱完、下楼吃了碗热腾腾的米粉,回来花了1个半小时,便完成了今天的1万字基础任务。
算一算,诛仙全书150万字,自己每天花2个小时写1万字,不到半年就能完结。
这钱还真好赚啊。
转念一想,杜采歌又猛地摇头。不行,不能这么咸鱼。 明明每天可以码字10小时,码出5万字,30天就能把书写完,然后开始抄下一本书,人怎么能咸鱼到这种程度呢?
然后他打开播放器开始播放音乐,又从书架上拿出昨天没有看完的书。
可惜自己本来就是咸鱼,偶尔翻个面,然后继续晒太阳就好。
到了临近晚上,他才又花了2小时,慢慢码了1万字,然后登陆《创世中文网》查看审核进度。
果不其然,已经审核通过了。 但是暂时还没签约站短,不知是这里的编辑不认可呢,还是暂时没看到这本书。
杜采歌隐隐有些担忧。
毕竟每个世界的审美是一不样的,每种文化的审美也是不一样的。甚至相同国家、相同文化,在不同时代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
在地球上,《诛仙》创作于2003年,2007年完结。
如果它出现在2019、2020年,里面的许多情节估计会被读者认为是毒点而弃书,萧大大也会被读者喷到自闭吧。 但是……毕竟这是《诛仙》啊。总不可能签不了约吧?
这么想着,杜采歌又上传了第4章“惊变”,然后关掉网页继续摸鱼。
刚刚拿起书几行字,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用“敲”字不太准确,准确地描述是,有人在门口用力地拍门,动作非常急促。
是谁啊? 杜采歌穿越过来几天了,除了那天被人登门要债,还没被人敲过门呢,一个邻居都不认识。
难道是那些讨债的又来了?
“来了!”杜采歌心里有些紧张,他放下书,然后慢慢过去开门。
这扇门是非常老式的弹子锁,对老手来说,只要几根铁丝就能轻易撬开。
一边开门,杜采歌一边本能地想:要赶紧换门锁了,否则早晚失窃。
很快他就苦笑摇头:家里有什么值得人偷呢。
门打开后,一个长发少女站在那里,拖着一只咖啡色的行李箱。
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抬起头与杜采歌对视。
杜采歌立刻犯了职业病,在秒内就下了判断:天生一张明星脸,很适合拍电影。
这女孩漂亮得很夸张,明亮的大眼睛乌溜溜的,仿佛镶嵌在温润白玉上的黑宝石;巴掌大小的瓜子脸,小嘴红润润的极有光泽,唇形饱满。
虽然身材还未发育成熟,但那双绝世大长腿还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
那套样式其实很普通、而且仔细看价格很是亲民的羽绒服加牛仔裤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顶尖奢侈品的感觉。
似乎因为她的存在,让那套普通的衣服都变得闪闪发光了。
杜采歌前世接触过不少大明星,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只论素颜,这个少女的美貌程度,在他见过的人里能排进前五。
这就有点恐怖了。毕竟,他是和地球华夏娱乐圈里最美的一群人一起工作的。
而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杜采歌觉得是前五,或许有些人会觉得“也就还行吧”,也有人会觉得“这特娘的就是天仙下凡,千年一见的美女啊”。
如果给这少女拍张照,配上文字解说“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发到地球上,估计会立刻风靡网络,无数人抱着照片舔屏。
“什么事?”杜采歌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说不准这少女就是邻居或熟人呢。
少女面无表情,突然抬手用力推了杜采歌一把。
她的力气不小,杜采歌没防备,踉跄后退了两步,少女低着头,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进来,从杜采歌身边走过,一股淡淡的清香被留在了空气中。
“喂,你干嘛啊?”杜采歌早就过了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的年龄,此时非但没有因为美女闯进家门而高兴,反而有种被冒犯了隐私的感觉。
而且瞬间就冒出一个猜想:这个少女敢于拖着行李箱往自己家里闯,应该是和原主很熟悉,甚至是亲朋好友之类的。难道是亲戚家的小孩?
少女抬头瞪了他一眼,拖着行李箱径直往那个被杜采歌撬了锁的小卧室里走去了。
“啪!”门重重地关上。
我去,这什么情况!
杜采歌看着被关紧的小卧室房门,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一时沉吟。
他检查这间上锁的房间时,本以为这里是没有住人的。
但是现在看这情形,这少女熟门熟路的,不像是陌生人啊。
所以这少女是谁?总不可能是原主的女儿吧。
毕竟,整个屋子里都没有原主的结婚照,没有结婚证,也没有任何女主人的痕迹,没有一件女性物品,甚至可以说没有半点女性存在的痕迹。
那么这是亲戚家的女儿?约定到这儿来寄住一段时间?
杜采歌不由得开启了分析模式,回忆着自从自己去开门以后,少女的每一个表情,一举一动。
额,虽然自己觉得这少女陌生,可是看她进门那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明她的身份很可能不是客人,而是主人。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她是原主的未婚妻?
这个……哎,但是没办法,毕竟是这具身体的原主。
!
杜采歌不着急。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小卧室门后响起。
然后小卧室的门被打开,绝美少女冲到杜采歌面前,带着冷笑,举起一支直板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几行字:
“我就知道,你会忍不住撬我的抽屉!果然暴露了吧!你真恶心!”
额,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竟然是个哑巴?
杜采歌心生怜悯。
面对少女的指控,他紧紧闭嘴,没有试图解释什么。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抽屉上的锁,确实是他撬的,没有借口可以找。
绝美少女倚在门口,一条大长腿顶住门,嫌恶地看着杜采歌,手指飞快地在直板手机的小键盘上敲打,过了一会举起。
上面写着:“我们约定过的,没经过我允许,你不能进我房间!”
原主的身体太差了,稍微熬个夜,身体就和散架了似得,全身酸痛,脑袋发涨。
其实原主的身材挺有料,应该是经常健身,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之所以这么虚弱,或许还是因为年龄大了,也或许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抑郁药的原因。
杜采歌费力地洗漱完、下楼吃了碗热腾腾的米粉,回来花了1个半小时,便完成了今天的1万字基础任务。
算一算,诛仙全书150万字,自己每天花2个小时写1万字,不到半年就能完结。
这钱还真好赚啊。
转念一想,杜采歌又猛地摇头。不行,不能这么咸鱼。 明明每天可以码字10小时,码出5万字,30天就能把书写完,然后开始抄下一本书,人怎么能咸鱼到这种程度呢?
然后他打开播放器开始播放音乐,又从书架上拿出昨天没有看完的书。
可惜自己本来就是咸鱼,偶尔翻个面,然后继续晒太阳就好。
到了临近晚上,他才又花了2小时,慢慢码了1万字,然后登陆《创世中文网》查看审核进度。
果不其然,已经审核通过了。 但是暂时还没签约站短,不知是这里的编辑不认可呢,还是暂时没看到这本书。
杜采歌隐隐有些担忧。
毕竟每个世界的审美是一不样的,每种文化的审美也是不一样的。甚至相同国家、相同文化,在不同时代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
在地球上,《诛仙》创作于2003年,2007年完结。
如果它出现在2019、2020年,里面的许多情节估计会被读者认为是毒点而弃书,萧大大也会被读者喷到自闭吧。 但是……毕竟这是《诛仙》啊。总不可能签不了约吧?
这么想着,杜采歌又上传了第4章“惊变”,然后关掉网页继续摸鱼。
刚刚拿起书几行字,急促的敲门声响起。
用“敲”字不太准确,准确地描述是,有人在门口用力地拍门,动作非常急促。
是谁啊? 杜采歌穿越过来几天了,除了那天被人登门要债,还没被人敲过门呢,一个邻居都不认识。
难道是那些讨债的又来了?
“来了!”杜采歌心里有些紧张,他放下书,然后慢慢过去开门。
这扇门是非常老式的弹子锁,对老手来说,只要几根铁丝就能轻易撬开。
一边开门,杜采歌一边本能地想:要赶紧换门锁了,否则早晚失窃。
很快他就苦笑摇头:家里有什么值得人偷呢。
门打开后,一个长发少女站在那里,拖着一只咖啡色的行李箱。
她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抬起头与杜采歌对视。
杜采歌立刻犯了职业病,在秒内就下了判断:天生一张明星脸,很适合拍电影。
这女孩漂亮得很夸张,明亮的大眼睛乌溜溜的,仿佛镶嵌在温润白玉上的黑宝石;巴掌大小的瓜子脸,小嘴红润润的极有光泽,唇形饱满。
虽然身材还未发育成熟,但那双绝世大长腿还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
那套样式其实很普通、而且仔细看价格很是亲民的羽绒服加牛仔裤穿在她身上,却穿出了顶尖奢侈品的感觉。
似乎因为她的存在,让那套普通的衣服都变得闪闪发光了。
杜采歌前世接触过不少大明星,他不得不承认:如果只论素颜,这个少女的美貌程度,在他见过的人里能排进前五。
这就有点恐怖了。毕竟,他是和地球华夏娱乐圈里最美的一群人一起工作的。
而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杜采歌觉得是前五,或许有些人会觉得“也就还行吧”,也有人会觉得“这特娘的就是天仙下凡,千年一见的美女啊”。
如果给这少女拍张照,配上文字解说“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发到地球上,估计会立刻风靡网络,无数人抱着照片舔屏。
“什么事?”杜采歌尽量让自己显得若无其事。说不准这少女就是邻居或熟人呢。
少女面无表情,突然抬手用力推了杜采歌一把。
她的力气不小,杜采歌没防备,踉跄后退了两步,少女低着头,拖着硕大的行李箱走进来,从杜采歌身边走过,一股淡淡的清香被留在了空气中。
“喂,你干嘛啊?”杜采歌早就过了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的年龄,此时非但没有因为美女闯进家门而高兴,反而有种被冒犯了隐私的感觉。
而且瞬间就冒出一个猜想:这个少女敢于拖着行李箱往自己家里闯,应该是和原主很熟悉,甚至是亲朋好友之类的。难道是亲戚家的小孩?
少女抬头瞪了他一眼,拖着行李箱径直往那个被杜采歌撬了锁的小卧室里走去了。
“啪!”门重重地关上。
我去,这什么情况!
杜采歌看着被关紧的小卧室房门,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一时沉吟。
他检查这间上锁的房间时,本以为这里是没有住人的。
但是现在看这情形,这少女熟门熟路的,不像是陌生人啊。
所以这少女是谁?总不可能是原主的女儿吧。
毕竟,整个屋子里都没有原主的结婚照,没有结婚证,也没有任何女主人的痕迹,没有一件女性物品,甚至可以说没有半点女性存在的痕迹。
那么这是亲戚家的女儿?约定到这儿来寄住一段时间?
杜采歌不由得开启了分析模式,回忆着自从自己去开门以后,少女的每一个表情,一举一动。
额,虽然自己觉得这少女陌生,可是看她进门那轻车熟路的样子,说明她的身份很可能不是客人,而是主人。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她是原主的未婚妻?
这个……哎,但是没办法,毕竟是这具身体的原主。
!
杜采歌不着急。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小卧室门后响起。
然后小卧室的门被打开,绝美少女冲到杜采歌面前,带着冷笑,举起一支直板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几行字:
“我就知道,你会忍不住撬我的抽屉!果然暴露了吧!你真恶心!”
额,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竟然是个哑巴?
杜采歌心生怜悯。
面对少女的指控,他紧紧闭嘴,没有试图解释什么。
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抽屉上的锁,确实是他撬的,没有借口可以找。
绝美少女倚在门口,一条大长腿顶住门,嫌恶地看着杜采歌,手指飞快地在直板手机的小键盘上敲打,过了一会举起。
上面写着:“我们约定过的,没经过我允许,你不能进我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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