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刘备的日常 正文 1.195 明日称朕

正文 1.195 明日称朕

目录:刘备的日常| 作者:熏香如风| 类别:历史军事

    翌日,天光大亮。

    蓟王传召比二千石及以上,国中重臣,专开朝议。

    “主公,何其急也?”薮东守乐隐,不解发问。

    “未可知也。”辽海守郭芝,摇头慨叹。

    众二千石守,皆叹气不止。甄都天子,已遣使北上。不出三日,可达蓟都。尊父为太上皇帝,加无上将军。一日之差,云泥之别。今为蓟王,乃是大汉藩属。明为太上,乃大汉之主。试想,还有何人,可定刘备之罪。更有甚者,彼时刘备口出太上皇命。将涉案人等,悉数赦免,永绝后患。

    何乐而不为?

    昨夜蓟王临幸二宫太皇之事,今日重臣悉知。蓟王保全之意,昭然若揭。

    不等天子诏书抵达。蓟王便传重臣入宫。圣意若何,呼之欲出。

    灵辉殿前。百官列队。为首国老、王傅、国相、中丞,无有缺席。足见事大。

    钟阙观,鸣钟响。殿门启,早朝始。

    灵辉大殿,琉璃枝灯高悬,雕梁画栋,金碧辉煌。

    列柱镶铜,攀龙附凤。前后二柱,竹帘中垂。帘外侧席,少府女官、门下属吏,经由左右偏殿,先行入内。百官列队上朝,左右侧席下拜恭迎。

    王驾临朝。百官下拜。

    先开宫膳,君臣同食。

    早膳毕,再开朝议不迟。

    待百官就位。蓟王先言:“甄都天使,明日可至。今日称‘孤’,明日称‘朕’。‘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增成考问,虽有定论,却无量罪。诸公可有疏奏?”

    儒宗持芴奏对:“老臣等,已共议量罪。”

    蓟王欣然言道:“量罪如何?”

    儒宗答曰:“首谋曹节已亡,从众加罪一等。董太皇饮药死。掖庭令毕岚、越骑校尉曹冲、鲁相宋奇下狱死,家属徙比景。昭阳宋贵妃、无极安贵妃、金华张贵妃,免为庶人,坐(罪)徙比景……”

    “若以此论。孤后宫去半。”一切皆不出蓟王所料。首谋已亡,不可追罚。于是从众,罪加一等。定罪量刑,从严从重。譬如流徙之罪,各有不同。日南比景,距洛阳万里之遥。乃是流徙最重量刑。

    “主公,明见。”儒宗下拜。

    “孤欲以王后礼聘,二宫太皇入家门。诸公以为如何?”

    不等儒宗奏对。蔡少师持芴先答:“如主公所言,明日称朕,汉室三兴。今汉遂为后汉。二宫太皇等,宜当‘受封爵而退位归第’。主公欲礼聘之,亦无不可。”

    “蔡国老,此言大善。”右相持芴高呼。

    一言蔽之,仪制无损。只需天子诏书抵达。蓟王加太上皇帝。由汉室诸侯,摇身一变,尊汉家大帝。彼时,作为前汉遗老,二宫太皇,诏书退位,北面称臣。蓟王为太上皇帝,纳二人入后宫,亦无可非议。

    然一日之差,天壤之别。

    若今日,蓟王敕命,以王后礼聘董姝、窦妙,入家门。乃是汉室藩王,尚太皇太后。

    因尊帝王之女,不敢言娶,故云“尚”。是故,娶公主为妻,称“尚主”。

    话说。两汉四百年,大汉太后,幸汉室诸侯,虽非个案。然绝无,藩王诸侯,尚娶太后之先例。试想,堂堂大汉帝后,岂能下嫁藩王。

    今蓟王下诏,大逆之罪。若待明日,太上皇帝下诏,水到渠成。

    一日而已,何其急也?

    “国老,此言大善——”群臣同声下拜。

    蓟王不置可否:“孤若今日敕命,诸公以为如何?”

    百官震怖,皆看儒宗。

    儒宗肃容下拜,持芴起身:“‘变礼易乐,君流。’”

    百官惊诧,哄声四起。

    儒宗所言,乃出《礼记·王制》:“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叛),畔者君讨。”

    “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言指,擅变祖宗礼乐,乃犯“不从之罪”,不从之君(指诸侯王),当流徙。

    “儒宗之言,大谬矣!”南閤祭酒许攸,抗辩疾呼。着急出列,不料踉跄跪地。竟咬破舌尖,一时满口血流。

    急切间,无从出声。随以指代笔,蘸血书于朝芴。

    而后双手奉上,以头触地。

    百官无不拭泪。

    “孔璋何在。”蓟王居高言道。

    “臣在。”门下报馆丞陈琳,闻声出列。趋步入殿,与好友并跪。取血字朝芴,朗声诵读:“‘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桐宫’。‘周厉王以卫巫监谤者,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我主,灭黄巾,平四海;定神器,兴汉室。有道明主,虽二百年,未尝有也。岂与太甲、姬胡(周厉王)同乎?”

    “变礼易乐,岂不于逆法乱德,同乎?”儒宗之言,大吕洪钟。

    百官震慑,无言以对。

    蓟王居高下问:“量罪如何?”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儒宗答曰:“若二宫太皇,尚其一。王流比景,三载而还。”

    儒宗量刑,清楚之极。二宫太后,蓟王娶其一,流比景三载。

    “尚其二,又当如何?”蓟王当有此问。

    “倍加之。”儒宗答曰。

    “孤,欲还宋贵妃,王后尊号,又当如何?”蓟王语出惊人。

    “三倍加之。”儒宗面色不变。

    “流比景,十载乎?”蓟王求问。

    “非也。”儒宗释法:“徙比景,乃取万里之数也。若主公,尚二宫太皇,并尊宋氏为后。当流徙十万里,亦或满十载而归。”

    “二足其一。”蓟王这便醒悟。换言之,或流徙十万里,或刑满十年。

    “若孤,三年而至十万里,又当如何?”蓟王笑问。

    “主公,可归矣。”儒宗老泪纵横。正如王子馆中所言。蓟王求仁得仁。如此而已。

    “善。”蓟王言罢,忽觉轻松写意:“中书令。”

    “臣在。”荀采虽早有准备,仍难自禁。

    “宣王命。”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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