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千里单骑 三十二:莫相逢
目录:欲罪封尊| 作者:席中米| 类别:玄幻奇幻
山洞里,篝火缭绕,明亮的火光,闪烁在男女二人的脸上,是说不出的明亮、喜庆。
程末自然高兴,突破一纹、见到寰疏、霍为已死,此间事已了,差不多可以离开雪山。正巧在霍为他们的乾坤袋中,发现了很多好酒,趁此机会,他提议和红煜办一场酒会,红煜欣然答允。
酒过三巡,晕乎乎的,已有些醉意。程末其实素来少饮酒,酒量也算不上多好,只是眼下此间此景,身处大雪山,烤着篝火,还有佳人相伴,无形中,他也放纵自己了一些。 对少年来说,这的确是难得的时光,平日中他总是活的太规矩、太紧张了。
红煜的酒喝得很慢,红衣、红袖,托着小小的酒盅,小口地抿着,望着篝火旁的程末,眼如游丝,腮若丹红。
“我现在,倒是觉得需要重新介绍下自己了,”借着酒意,程末道:“我叫程末,是来自北域元台广界中,焕青城陆家的跑腿人,不过当地认识我的,一般叫我‘少管’。灵箓是广界钟,现在,”一边说着,他将灵台内的广界钟召唤了出来,继续说:“如你所见,修为是通源一纹。”
“我叫红煜,算是中域人,灵箓是两仪映心镜,通源五纹。”听他这么说,红煜也淡淡地道。
“你果然厉害,”程末说:“你的年纪也没比我大多少,就已经五纹了。不过,你还没有说全。”他又喝了一口,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出自哪门哪派,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有这么深厚的修为?为什么你有这么厉害的一把法宝灵剑?为什么当初,你会迷失在大雪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红煜道:“你也没告诉我,你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家千里;你说你只是个跑腿的下人,为什么却有如此厉害的神通绝学,仅仅通源一纹,就能抗衡三纹的强者,比中域的大家子弟,也不弱多少;还有暗中护着你的那位前辈高人,你们又是什么关系?”
程末愣了一下,然后道:“言之有理,谁都有秘密,这不应该成为彼此的隔阂。”
说着,彼此又碰了下酒杯,无声啜饮着。
再饮一口,程末继续道:“不过,有一些,我是可以告诉你的,我这趟出来,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身世。”
“你不是有父亲吗?”红煜奇道。 程末摇了摇头,说:“那是我的养父,在我刚出生没多久,他就带我离开了,我本来,可能也是中域人,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没人告诉我,没人知道我的身世;即便有人知道,他们也不告诉我,说是为了我好。我父亲他明明知道,他就是不告诉我,让我自己去找;我家老爷,他们明明也都知道一些,可也什么都不说;还有寰疏……他们都知道,就我不知道,什么都不告诉我……”
借着三分醉意,程末越说越多,最后声音低沉,像是在低声啜泣。
有风从洞口吹进,篝火闪烁了一下,照在程末单薄的背影上,一半黑暗、一半明亮。红煜望着明显在黯然伤心的程末,不知该怎么劝慰他。
很快,程末重新抬头振作起来,道:“不过没关系,他们不告诉我,总有人会告诉我,我要去找,我自己去找!我不是什么线索都没有,我去踏遍天下,总能找到,北域不行,去中域;中域不行,去西域、去东域,我总有一天能找到知道我的身世、还愿意告诉我的人。就像你,我还没出北域,不是就遇到你了吗?”
“你的那块玉,我也不认识,不知道是哪家的信物。”红煜摇头说。 “没关系,总能找到的,”程末说着,将那块玉再次拿出,随手挂在自己的腰间,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把它露在外面,认得它的人,肯定有一天会看到它,就会过来找我。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身世。”
“找寻身世,对你就这么重要吗?”红煜直视着她,认真地问。
“你们都知道自己是谁,不是吗?”程末笑了,笑的很难看、很苦涩,“谁都知道自己是谁,谁都知道自己从哪来、要到哪去,就算是养的小猫小狗,也知道是哪窝生出来的、是谁家的,凭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一定要知道!”
“可是这个过程,或许会很艰难、很痛苦,可能你会遇到无数阻碍,有无数的强者不想你知道自己是谁,你又怎么办呢?”红煜见他醉意越来越明显。
“那我就变强,变得没人可以阻挡!通源境不够,就养锐,养锐境不够,就和光、乃至同尘境!没人能阻止我去知道自己是谁!没有人……”程末的意识,已经有些不清。 “那,要是整个天地,都要与你为敌呢?”红煜这句话带着些调笑,就像是一个姐姐,在哄不愿意睡觉的弟弟,随便找了个话头,想听他怎么接话。
“那,我就把整个天地踏在脚下!”程末的话,充满了少年的豪言壮语。
“好好,你是要对抗天地的大英雄,没什么能阻挡你。”红煜见程末的身体,已经软软塌了下来,马上扶稳了他的身体。
听着少年口中仍在呢喃地说着“要变强”一类的话,她忽然心中一动,俯在他耳边说:“你要变强,记得勤加练习我教你的剑法;记得不要让对方出手比你快;记得练完剑后,用温热的毛巾敷在手上,会好很多;记得练法和打法的区别,记得……”
说到这里,红煜自己没有能多嘱咐的了。
最后想了想,她继续对程末说:“以你的修为和资质,我已经没什么再能指点你的了,你很强,也很机灵,但初入人世,还少了很多磨砺。以后要记得:别随意相信,你无意遇到的人,尽管她不会伤害你,但,也不值得你倾心相待。”
程末已经听不到她这句话,呼吸悠长,沉沉地睡了过去。
红煜让程末平躺在地,将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抚摸着少年的睡颜。她的目光,带着些许的柔和,也有着,难言的悲伤。
篝火倒映出他们的影子,留在了岩壁墙上,荡漾的热意,让整个山洞,都暖洋洋。
可是跃动的火光,总会熄灭、冰冷,化作灰烬。
此刻,她又在想什么?
灵箓代表了一个人的本质,她的灵箓,是两仪映心镜。一面照他人,一面照自心,到底哪种抉择,才是正确的?
或许,没有答案。
她此刻,只想继续注视着他,将他年轻、秀气的容颜,刻印在自己的眼底。
牢记,曾经有过一个人,值得自己付出。
……
再度恢复意识,程末觉得头脑昏昏沉沉的。
下一刻,他觉得身边少了些什么,猛然坐起身来。
空荡荡的山洞里,篝火早已熄灭,缭绕着烟尘,洞外阳光照进,有了些许明耀的暖意。
除此之外,空无一人。
“她走了吗?”尽管隐约猜到这个结果,伊人已去,心中还是难免有些惆怅。
特别是在他发现,那条暖手的毛巾,仍旧被她留在了自己身边,上面还有着,尚未散尽的温热。
“萍水相逢,终有一别,这我早已知道,可是为什么,不能当面告诉我呢?”程末喃喃道。
“恐怕是她觉得要是和你面对面,就说不出要离开了吧。”言归笑道:“不用替她担心,这几日她的伤已经好了九成,能安然离开大雪山。我能看得出来,那妮子很重情义,你救了她多次,她早愿为你出生入死了,只是自己的情况,不允许她这么做。话说回来,昨天晚上你借着酒劲说了一大堆胡话,还记得吗?”
“隐约记得一些,有些难为情,但我不后悔。”程末道:“把心里话说出来,反而舒服了一些。”
“关键是你的倾诉对象,值不值得你这么做呢?我看她自己,可是觉得自己不配。你又知道她的身份吗?”言归坏笑道。
“身份什么的,有那么重要吗?难道说杀手,就不能听人推心置腹了?”程末淡淡道。
“咦,你猜出来了?”言归诧异。
“早就猜到了,只是不说。”程末道:“红煜年纪轻轻就有这般实力,却不可能是一些大家子弟,一来豪门家族,不可能让自己的子女无人保护,就涉足大雪山;二来红煜的衣服、用品等都很一般,证明她的财力并不算宽裕;三来她的举止投足,毫无娇生惯养的富贵气息,反而手上满是茧子,做事干练有分寸,显然习惯吃苦耐劳了。而且最为重要的,就是她的那把剑。”
“她的剑上,满是杀气,只有杀死足够的亡灵,才能有那般摄人的气息,简直就像刚刚从血浆中捞出来一样。并且随身用品简单、杀人的兵器却十分贵重,也符合杀手的一贯作风。”言归补充道。
“就是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千里迢迢来到这大雪山中。”程末面对着洞外,站起身来。
“准备走了吗?”
“已经耽搁了这么久,该下山去找邓叔他们了。”程末道:“至于红煜,只要有缘,我相信,终会再见面的。”
万事万物,最终所至,往往都要落在一个“缘”字。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莫相逢。
程末自然高兴,突破一纹、见到寰疏、霍为已死,此间事已了,差不多可以离开雪山。正巧在霍为他们的乾坤袋中,发现了很多好酒,趁此机会,他提议和红煜办一场酒会,红煜欣然答允。
酒过三巡,晕乎乎的,已有些醉意。程末其实素来少饮酒,酒量也算不上多好,只是眼下此间此景,身处大雪山,烤着篝火,还有佳人相伴,无形中,他也放纵自己了一些。 对少年来说,这的确是难得的时光,平日中他总是活的太规矩、太紧张了。
红煜的酒喝得很慢,红衣、红袖,托着小小的酒盅,小口地抿着,望着篝火旁的程末,眼如游丝,腮若丹红。
“我现在,倒是觉得需要重新介绍下自己了,”借着酒意,程末道:“我叫程末,是来自北域元台广界中,焕青城陆家的跑腿人,不过当地认识我的,一般叫我‘少管’。灵箓是广界钟,现在,”一边说着,他将灵台内的广界钟召唤了出来,继续说:“如你所见,修为是通源一纹。”
“我叫红煜,算是中域人,灵箓是两仪映心镜,通源五纹。”听他这么说,红煜也淡淡地道。
“你果然厉害,”程末说:“你的年纪也没比我大多少,就已经五纹了。不过,你还没有说全。”他又喝了一口,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出自哪门哪派,为什么这么年轻,就有这么深厚的修为?为什么你有这么厉害的一把法宝灵剑?为什么当初,你会迷失在大雪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红煜道:“你也没告诉我,你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家千里;你说你只是个跑腿的下人,为什么却有如此厉害的神通绝学,仅仅通源一纹,就能抗衡三纹的强者,比中域的大家子弟,也不弱多少;还有暗中护着你的那位前辈高人,你们又是什么关系?”
程末愣了一下,然后道:“言之有理,谁都有秘密,这不应该成为彼此的隔阂。”
说着,彼此又碰了下酒杯,无声啜饮着。
再饮一口,程末继续道:“不过,有一些,我是可以告诉你的,我这趟出来,是为了寻找自己的身世。”
“你不是有父亲吗?”红煜奇道。 程末摇了摇头,说:“那是我的养父,在我刚出生没多久,他就带我离开了,我本来,可能也是中域人,但,我什么都不知道。没人告诉我,没人知道我的身世;即便有人知道,他们也不告诉我,说是为了我好。我父亲他明明知道,他就是不告诉我,让我自己去找;我家老爷,他们明明也都知道一些,可也什么都不说;还有寰疏……他们都知道,就我不知道,什么都不告诉我……”
借着三分醉意,程末越说越多,最后声音低沉,像是在低声啜泣。
有风从洞口吹进,篝火闪烁了一下,照在程末单薄的背影上,一半黑暗、一半明亮。红煜望着明显在黯然伤心的程末,不知该怎么劝慰他。
很快,程末重新抬头振作起来,道:“不过没关系,他们不告诉我,总有人会告诉我,我要去找,我自己去找!我不是什么线索都没有,我去踏遍天下,总能找到,北域不行,去中域;中域不行,去西域、去东域,我总有一天能找到知道我的身世、还愿意告诉我的人。就像你,我还没出北域,不是就遇到你了吗?”
“你的那块玉,我也不认识,不知道是哪家的信物。”红煜摇头说。 “没关系,总能找到的,”程末说着,将那块玉再次拿出,随手挂在自己的腰间,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把它露在外面,认得它的人,肯定有一天会看到它,就会过来找我。我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身世。”
“找寻身世,对你就这么重要吗?”红煜直视着她,认真地问。
“你们都知道自己是谁,不是吗?”程末笑了,笑的很难看、很苦涩,“谁都知道自己是谁,谁都知道自己从哪来、要到哪去,就算是养的小猫小狗,也知道是哪窝生出来的、是谁家的,凭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一定要知道!”
“可是这个过程,或许会很艰难、很痛苦,可能你会遇到无数阻碍,有无数的强者不想你知道自己是谁,你又怎么办呢?”红煜见他醉意越来越明显。
“那我就变强,变得没人可以阻挡!通源境不够,就养锐,养锐境不够,就和光、乃至同尘境!没人能阻止我去知道自己是谁!没有人……”程末的意识,已经有些不清。 “那,要是整个天地,都要与你为敌呢?”红煜这句话带着些调笑,就像是一个姐姐,在哄不愿意睡觉的弟弟,随便找了个话头,想听他怎么接话。
“那,我就把整个天地踏在脚下!”程末的话,充满了少年的豪言壮语。
“好好,你是要对抗天地的大英雄,没什么能阻挡你。”红煜见程末的身体,已经软软塌了下来,马上扶稳了他的身体。
听着少年口中仍在呢喃地说着“要变强”一类的话,她忽然心中一动,俯在他耳边说:“你要变强,记得勤加练习我教你的剑法;记得不要让对方出手比你快;记得练完剑后,用温热的毛巾敷在手上,会好很多;记得练法和打法的区别,记得……”
说到这里,红煜自己没有能多嘱咐的了。
最后想了想,她继续对程末说:“以你的修为和资质,我已经没什么再能指点你的了,你很强,也很机灵,但初入人世,还少了很多磨砺。以后要记得:别随意相信,你无意遇到的人,尽管她不会伤害你,但,也不值得你倾心相待。”
程末已经听不到她这句话,呼吸悠长,沉沉地睡了过去。
红煜让程末平躺在地,将他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抚摸着少年的睡颜。她的目光,带着些许的柔和,也有着,难言的悲伤。
篝火倒映出他们的影子,留在了岩壁墙上,荡漾的热意,让整个山洞,都暖洋洋。
可是跃动的火光,总会熄灭、冰冷,化作灰烬。
此刻,她又在想什么?
灵箓代表了一个人的本质,她的灵箓,是两仪映心镜。一面照他人,一面照自心,到底哪种抉择,才是正确的?
或许,没有答案。
她此刻,只想继续注视着他,将他年轻、秀气的容颜,刻印在自己的眼底。
牢记,曾经有过一个人,值得自己付出。
……
再度恢复意识,程末觉得头脑昏昏沉沉的。
下一刻,他觉得身边少了些什么,猛然坐起身来。
空荡荡的山洞里,篝火早已熄灭,缭绕着烟尘,洞外阳光照进,有了些许明耀的暖意。
除此之外,空无一人。
“她走了吗?”尽管隐约猜到这个结果,伊人已去,心中还是难免有些惆怅。
特别是在他发现,那条暖手的毛巾,仍旧被她留在了自己身边,上面还有着,尚未散尽的温热。
“萍水相逢,终有一别,这我早已知道,可是为什么,不能当面告诉我呢?”程末喃喃道。
“恐怕是她觉得要是和你面对面,就说不出要离开了吧。”言归笑道:“不用替她担心,这几日她的伤已经好了九成,能安然离开大雪山。我能看得出来,那妮子很重情义,你救了她多次,她早愿为你出生入死了,只是自己的情况,不允许她这么做。话说回来,昨天晚上你借着酒劲说了一大堆胡话,还记得吗?”
“隐约记得一些,有些难为情,但我不后悔。”程末道:“把心里话说出来,反而舒服了一些。”
“关键是你的倾诉对象,值不值得你这么做呢?我看她自己,可是觉得自己不配。你又知道她的身份吗?”言归坏笑道。
“身份什么的,有那么重要吗?难道说杀手,就不能听人推心置腹了?”程末淡淡道。
“咦,你猜出来了?”言归诧异。
“早就猜到了,只是不说。”程末道:“红煜年纪轻轻就有这般实力,却不可能是一些大家子弟,一来豪门家族,不可能让自己的子女无人保护,就涉足大雪山;二来红煜的衣服、用品等都很一般,证明她的财力并不算宽裕;三来她的举止投足,毫无娇生惯养的富贵气息,反而手上满是茧子,做事干练有分寸,显然习惯吃苦耐劳了。而且最为重要的,就是她的那把剑。”
“她的剑上,满是杀气,只有杀死足够的亡灵,才能有那般摄人的气息,简直就像刚刚从血浆中捞出来一样。并且随身用品简单、杀人的兵器却十分贵重,也符合杀手的一贯作风。”言归补充道。
“就是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千里迢迢来到这大雪山中。”程末面对着洞外,站起身来。
“准备走了吗?”
“已经耽搁了这么久,该下山去找邓叔他们了。”程末道:“至于红煜,只要有缘,我相信,终会再见面的。”
万事万物,最终所至,往往都要落在一个“缘”字。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莫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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