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千里单骑 四十四:请君瓮
目录:欲罪封尊| 作者:席中米| 类别:玄幻奇幻
衣铺的大门,正对着街市,外面人群川流,熙熙攘攘,根本看不出谁有异常。
程末心中一动,跨步出了门外,四处寻觅,以他现在敏锐的知觉,果然发现几个人的不对。
那几人行色匆匆,看似只是寻常路人,脚步沉稳,足见颇具功力;双肩习惯性下摆,只有惯用兵器之人才会有这个姿态;同时五人的步调居然出奇的一致,平日中多次联手,才能培养出这种默契。 他们很小心的隐藏于人群中,几乎没有半分差异,如果不是季初见指出了他们,恐怕程末也会一带而过。
“你认得他们?”程末向季初见确认。
季初见点了点头,指着他们的背影说:“其中一个人手背上有虎纹,我一眼就能看出。”
微微眯眼,隔着人群,程末果然看到,最左边一个人的右手背上有几条暗色纹路,就像老虎的花纹一样,别无二致。
“有意思,这小鬼的视力,还真不赖啊。”程末特别修行过五感,视力出众理所应当,言归没有想到,季初见的感官,居然也这样敏锐。 “现在怎么办?”程末心里思索着。
“他们莫不是发现你们的踪迹,已经追来了?”言归道。
“不像,如果真的早就发现了我们,早几日我们在荒野,更适合下手,何必非要追到这人多眼杂的集市中,根本难以掩人耳目。”
程末推测道:“恐怕是几群不同的人,原本只知道钟于他们大概的方向,就撒开了网般大范围搜索。而天残他们算运气好,直接在雪封城撞到了。现在这几人,应该只是凑巧。如果我没猜错,恐怕钟于的死讯都还没有传出,他们也根本不知道,现在是我在保护季初见。”
“那你要怎么办?”言归问:“趁着他们还没发现,逃之夭夭,还是跟上去探查?” 程末不语。
依他的性格,转身不问青红就跑自然是下下策,按理来说,怎么也要跟过去探寻一番,至少搞清楚他们的来历、目的、现在又发现了什么。
但看着从刚才起,就一直紧紧攥着自己衣襟的季初见,程末怎么也不放心,自己就这么单独离开。
言归看出了程末的踌躇,笑道:“你小子还真是神通越学越健忘了,你的神分三魂后,以为就是纯粹增强元力的?”
“所以?”程末等着言归接下来的话。 “三魂之中,爽灵的作用你已经知道,属秩序,为妙法之根本。而胎光则主自然,属于先天一道在人的化身,天地自然,包罗万象,胎光既属其中,又怎么会仅仅被人的躯壳所困呢?”
“你的意思是……”
“传说中的元神出窍,就是如此,三魂修炼到极致,各有作用,而胎光的作用,就是以神魂脱离身躯、直接接触天地,更好的体悟自然,最终达成天人合一之巅峰。”
“可是我没有修炼到这个程度。”自己几斤几两,程末还是清楚的。
“你看,我就说你是神通越学越健忘,元景神灵术的分神、合神后,还有什么?” “是,附神。”程末如有所悟。
“没错,你的胎光现在还弱小,无法直接显化在天地间,但借助元景神灵术的附神之法就可以。本身附神就是以真元所化的神灵分出更多精神,让操控者可以透过它直接看到神灵的视角。而你把胎光整个附着在上面,也就相当于勉强成了你的身外化身,暂时能代替你的本体感觉到一切。”
言归继续道:“而且,还有我护着你,偷偷跟着他们,保管不被发现。你本体之内还有两魂,也能在这边护着小鬼,就算出了什么事,我们也能马上赶回来。”
“事不宜迟,现在就做!”程末当机立断,同时不忘嘱咐季初见道:“你就在我身边,一会要是有什么异样,不要吃惊,只要在我身边别动就好。”
季初见点头答允。
“准备吧。”言归干脆利落地道。
程末意识转动,一只小鸟化身在他手上,既然要跟踪,自然选择不起眼的神灵化身更合适。言归轻轻一掌,拍打在他的灵台上,再次抬手,一道小小的神魂被抽出,之后被言归飞快输入到那小鸟化身内。
胎光被抽离,程末的感觉十分微妙,他就像亲眼看到了“自己”怎么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进入到小鸟中。一面可以用旁观者的眼光审视自己,另一面,原来身体的感官还朦胧存在,两份感知还隐隐相通,当真是玄妙无比。
“好了,我们追过去!”言归带起变成小鸟的程末,化作一阵清风,追向了那几个人,好在他们还没走远,言归用飞的,可以不被察觉就很快追上。整个过程程末感觉就像腾云驾雾般,自己完全感觉不到重量,来去自如,以他的少年心性,还是有些欣喜。
“快看,他们进那个客栈了!”言归提醒道,“他们是住在那里,还是去那打探消息?”
程末借着小鸟的眼睛,果然看到他们五个人一起走进一间客栈当中,这客栈上下共分五层,在这处算是难得一见的高大建筑,层层堆叠,有如宝塔一般,红瓦青砖,以白玉石为柱,窗子为金、绿二色琉璃,分外气派。尚未走近,就能听到嘈杂欢笑声从里面传来。
“这里应该是他们的落脚点,如果想打探消息,不用五个人一起进去,一个就够了,而且,”程末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下,“他们应该也知道换作钟于,绝对住不起这种地方。”
果然,他们五个人进入,片刻后只有三个人走出,另外两个人应该是进去休息了。这三人出门后,立刻分开,一个人走一边,另外两人共行去另一处。
“现在怎么办?跟着那一个人?”言归觉得一个人比两个人更容易跟丢,要格外关注。
“不,跟着另两个人。”程末道:“我想看看,他们要干什么,得两个人才能去做。”
言归依言而行,悄悄跟着那两个人,见他们走街串巷,专挑僻静地方走,不一会来到条偏僻小巷,这里平时少有人走,污水遍地,霉味阵阵散发,只有乞丐会聚集在这里。
而这两个人居然真的就是来找乞丐的,他们找一个小乞丐说了两句,不一会,一群乞丐就围了上来,两人给他们每人一些好处后,乞丐纷纷点头,各自散开了。
“聪明,直接让乞丐帮忙打探消息,”程末道:“要说谁对一个地方的大事小事最了解,非当地乞丐莫属。为了生存,他们拉帮结派,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只需给稍许的好处,就能把他们变成自己的眼睛,找寻自己想找的所有人。”
“先别说话,他们又动了。”言归见二人马不停蹄地行进,立刻跟上,这次却见二人来到闹市中一个奇怪的地方,之所以说奇怪,就因为别的地方人来人往,偏偏这里门可罗雀。一处大门,但凡路过的行人都不约而同地绕过了这里,好像这里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不是好像,是真的存在。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守在门前,对来往之人无不虎视眈眈,谁有敢轻易靠近?
两个人走到这里,似乎也踌躇了很久,最后商议已定,向着大门走去,门口大汉立刻拦住了他们,交谈后,才允许一个人入内,另一人就在外面等候。
“这算怎么回事?找本地帮派老大帮忙?”言归奇道。
“八九不离十。”程末道:“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来到此地,总要拜会下当地的首脑,不然一个不小心坏了人家规矩,难免会有麻烦。而且如果能和对方交好,说动一起帮助自己,当然更是好处多多。不过我看这样几率不大,最多是人家容许他们,可以在当地去杀自己的目标、本地势力就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进去的那人又出来,和自己的同伴说了什么,两个人脸色有些难看。门口的大汉就没给他们面子,连忙要二人离开。
“看来是碰钉子了。”言归忍不住偷笑。
继续跟着这两人,他们成了一件事、败了一件事,现在也算喜忧参半,不久重新回到客栈门前,之前分开的同伴早就在等候,碰面后三人一起又说了什么,那两人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之后三人一起走入到客栈中。
“看来,他们是大概商量好怎么找你——啊不,是怎么找小鬼和钟于了。”言归道:“你想怎么办?”
“简单啊,先发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他们满打满算觉得自己机关算尽,我就不能先下手为强、让他们美梦破灭?”程末冷笑着说。
“你是要?”
“知道他们藏身之处,我索性就带着季初见也住进那客栈!就算他们智谋超群,也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猎物’居然就在身边蛰伏。再寻找时机,等到他们疏忽的时候,把他们一个一个全都清理掉,以绝后患。钟于是想着避人耳目,因而一味躲藏,却不想换来这些人变本加厉。那我就打得一拳开、免得万拳来,让他们知道,想赚沾血的钱,也得做好自己先被血祭的打算!”
程末的话带着一丝狠劲。
主意已定,言归带着程末魂归本体,程末告诉季初见“要找个休息的地方”,就牵着他向那客栈走去。他也不想告诉这孩子自己的真实目的,有些事,还是瞒着对方比较好。
不消片刻,就来到那客栈大门。匾额上“馨泓楼”三个字,烫着灿灿发光的金贴。
刚走到门口,程末就忍不住皱眉,心说这一个客栈,里面怎么这般吵闹?
季初见则拉住了程末的衣角,四下观望着,有些手足无措。
“有客人两位来了!”门口款款走来两位侍女,身着青罗细纱、肩披轻云素篷,为二人引路。
在其身后,无数歌舞吹奏,莺歌燕语。
饶是程末在焕青城也算见多识广,当下还是第一次见这阵势,一时有些呆住。
“好么,这价钱定然不便宜,程末,你准备大出血吧。”言归看了一眼,就知道这里算是极高档客栈,来往都是达官显贵,吃穿用度,均是天价。
同时也暗自好笑,那几个杀手也当真会享受,居然拿这当据点。
“两位小客官,不知是来这住店,还是,另有指教?”
柜台前,一个妖娆的女子慵懒地托着双腮,美目流连,顾盼生辉。
程末心中一动,跨步出了门外,四处寻觅,以他现在敏锐的知觉,果然发现几个人的不对。
那几人行色匆匆,看似只是寻常路人,脚步沉稳,足见颇具功力;双肩习惯性下摆,只有惯用兵器之人才会有这个姿态;同时五人的步调居然出奇的一致,平日中多次联手,才能培养出这种默契。 他们很小心的隐藏于人群中,几乎没有半分差异,如果不是季初见指出了他们,恐怕程末也会一带而过。
“你认得他们?”程末向季初见确认。
季初见点了点头,指着他们的背影说:“其中一个人手背上有虎纹,我一眼就能看出。”
微微眯眼,隔着人群,程末果然看到,最左边一个人的右手背上有几条暗色纹路,就像老虎的花纹一样,别无二致。
“有意思,这小鬼的视力,还真不赖啊。”程末特别修行过五感,视力出众理所应当,言归没有想到,季初见的感官,居然也这样敏锐。 “现在怎么办?”程末心里思索着。
“他们莫不是发现你们的踪迹,已经追来了?”言归道。
“不像,如果真的早就发现了我们,早几日我们在荒野,更适合下手,何必非要追到这人多眼杂的集市中,根本难以掩人耳目。”
程末推测道:“恐怕是几群不同的人,原本只知道钟于他们大概的方向,就撒开了网般大范围搜索。而天残他们算运气好,直接在雪封城撞到了。现在这几人,应该只是凑巧。如果我没猜错,恐怕钟于的死讯都还没有传出,他们也根本不知道,现在是我在保护季初见。”
“那你要怎么办?”言归问:“趁着他们还没发现,逃之夭夭,还是跟上去探查?” 程末不语。
依他的性格,转身不问青红就跑自然是下下策,按理来说,怎么也要跟过去探寻一番,至少搞清楚他们的来历、目的、现在又发现了什么。
但看着从刚才起,就一直紧紧攥着自己衣襟的季初见,程末怎么也不放心,自己就这么单独离开。
言归看出了程末的踌躇,笑道:“你小子还真是神通越学越健忘了,你的神分三魂后,以为就是纯粹增强元力的?”
“所以?”程末等着言归接下来的话。 “三魂之中,爽灵的作用你已经知道,属秩序,为妙法之根本。而胎光则主自然,属于先天一道在人的化身,天地自然,包罗万象,胎光既属其中,又怎么会仅仅被人的躯壳所困呢?”
“你的意思是……”
“传说中的元神出窍,就是如此,三魂修炼到极致,各有作用,而胎光的作用,就是以神魂脱离身躯、直接接触天地,更好的体悟自然,最终达成天人合一之巅峰。”
“可是我没有修炼到这个程度。”自己几斤几两,程末还是清楚的。
“你看,我就说你是神通越学越健忘,元景神灵术的分神、合神后,还有什么?” “是,附神。”程末如有所悟。
“没错,你的胎光现在还弱小,无法直接显化在天地间,但借助元景神灵术的附神之法就可以。本身附神就是以真元所化的神灵分出更多精神,让操控者可以透过它直接看到神灵的视角。而你把胎光整个附着在上面,也就相当于勉强成了你的身外化身,暂时能代替你的本体感觉到一切。”
言归继续道:“而且,还有我护着你,偷偷跟着他们,保管不被发现。你本体之内还有两魂,也能在这边护着小鬼,就算出了什么事,我们也能马上赶回来。”
“事不宜迟,现在就做!”程末当机立断,同时不忘嘱咐季初见道:“你就在我身边,一会要是有什么异样,不要吃惊,只要在我身边别动就好。”
季初见点头答允。
“准备吧。”言归干脆利落地道。
程末意识转动,一只小鸟化身在他手上,既然要跟踪,自然选择不起眼的神灵化身更合适。言归轻轻一掌,拍打在他的灵台上,再次抬手,一道小小的神魂被抽出,之后被言归飞快输入到那小鸟化身内。
胎光被抽离,程末的感觉十分微妙,他就像亲眼看到了“自己”怎么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进入到小鸟中。一面可以用旁观者的眼光审视自己,另一面,原来身体的感官还朦胧存在,两份感知还隐隐相通,当真是玄妙无比。
“好了,我们追过去!”言归带起变成小鸟的程末,化作一阵清风,追向了那几个人,好在他们还没走远,言归用飞的,可以不被察觉就很快追上。整个过程程末感觉就像腾云驾雾般,自己完全感觉不到重量,来去自如,以他的少年心性,还是有些欣喜。
“快看,他们进那个客栈了!”言归提醒道,“他们是住在那里,还是去那打探消息?”
程末借着小鸟的眼睛,果然看到他们五个人一起走进一间客栈当中,这客栈上下共分五层,在这处算是难得一见的高大建筑,层层堆叠,有如宝塔一般,红瓦青砖,以白玉石为柱,窗子为金、绿二色琉璃,分外气派。尚未走近,就能听到嘈杂欢笑声从里面传来。
“这里应该是他们的落脚点,如果想打探消息,不用五个人一起进去,一个就够了,而且,”程末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下,“他们应该也知道换作钟于,绝对住不起这种地方。”
果然,他们五个人进入,片刻后只有三个人走出,另外两个人应该是进去休息了。这三人出门后,立刻分开,一个人走一边,另外两人共行去另一处。
“现在怎么办?跟着那一个人?”言归觉得一个人比两个人更容易跟丢,要格外关注。
“不,跟着另两个人。”程末道:“我想看看,他们要干什么,得两个人才能去做。”
言归依言而行,悄悄跟着那两个人,见他们走街串巷,专挑僻静地方走,不一会来到条偏僻小巷,这里平时少有人走,污水遍地,霉味阵阵散发,只有乞丐会聚集在这里。
而这两个人居然真的就是来找乞丐的,他们找一个小乞丐说了两句,不一会,一群乞丐就围了上来,两人给他们每人一些好处后,乞丐纷纷点头,各自散开了。
“聪明,直接让乞丐帮忙打探消息,”程末道:“要说谁对一个地方的大事小事最了解,非当地乞丐莫属。为了生存,他们拉帮结派,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只需给稍许的好处,就能把他们变成自己的眼睛,找寻自己想找的所有人。”
“先别说话,他们又动了。”言归见二人马不停蹄地行进,立刻跟上,这次却见二人来到闹市中一个奇怪的地方,之所以说奇怪,就因为别的地方人来人往,偏偏这里门可罗雀。一处大门,但凡路过的行人都不约而同地绕过了这里,好像这里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不是好像,是真的存在。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守在门前,对来往之人无不虎视眈眈,谁有敢轻易靠近?
两个人走到这里,似乎也踌躇了很久,最后商议已定,向着大门走去,门口大汉立刻拦住了他们,交谈后,才允许一个人入内,另一人就在外面等候。
“这算怎么回事?找本地帮派老大帮忙?”言归奇道。
“八九不离十。”程末道:“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来到此地,总要拜会下当地的首脑,不然一个不小心坏了人家规矩,难免会有麻烦。而且如果能和对方交好,说动一起帮助自己,当然更是好处多多。不过我看这样几率不大,最多是人家容许他们,可以在当地去杀自己的目标、本地势力就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进去的那人又出来,和自己的同伴说了什么,两个人脸色有些难看。门口的大汉就没给他们面子,连忙要二人离开。
“看来是碰钉子了。”言归忍不住偷笑。
继续跟着这两人,他们成了一件事、败了一件事,现在也算喜忧参半,不久重新回到客栈门前,之前分开的同伴早就在等候,碰面后三人一起又说了什么,那两人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之后三人一起走入到客栈中。
“看来,他们是大概商量好怎么找你——啊不,是怎么找小鬼和钟于了。”言归道:“你想怎么办?”
“简单啊,先发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他们满打满算觉得自己机关算尽,我就不能先下手为强、让他们美梦破灭?”程末冷笑着说。
“你是要?”
“知道他们藏身之处,我索性就带着季初见也住进那客栈!就算他们智谋超群,也万万想不到自己的‘猎物’居然就在身边蛰伏。再寻找时机,等到他们疏忽的时候,把他们一个一个全都清理掉,以绝后患。钟于是想着避人耳目,因而一味躲藏,却不想换来这些人变本加厉。那我就打得一拳开、免得万拳来,让他们知道,想赚沾血的钱,也得做好自己先被血祭的打算!”
程末的话带着一丝狠劲。
主意已定,言归带着程末魂归本体,程末告诉季初见“要找个休息的地方”,就牵着他向那客栈走去。他也不想告诉这孩子自己的真实目的,有些事,还是瞒着对方比较好。
不消片刻,就来到那客栈大门。匾额上“馨泓楼”三个字,烫着灿灿发光的金贴。
刚走到门口,程末就忍不住皱眉,心说这一个客栈,里面怎么这般吵闹?
季初见则拉住了程末的衣角,四下观望着,有些手足无措。
“有客人两位来了!”门口款款走来两位侍女,身着青罗细纱、肩披轻云素篷,为二人引路。
在其身后,无数歌舞吹奏,莺歌燕语。
饶是程末在焕青城也算见多识广,当下还是第一次见这阵势,一时有些呆住。
“好么,这价钱定然不便宜,程末,你准备大出血吧。”言归看了一眼,就知道这里算是极高档客栈,来往都是达官显贵,吃穿用度,均是天价。
同时也暗自好笑,那几个杀手也当真会享受,居然拿这当据点。
“两位小客官,不知是来这住店,还是,另有指教?”
柜台前,一个妖娆的女子慵懒地托着双腮,美目流连,顾盼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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