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0章 不介意跟这样的人共度一生
目录:末世农女虐渣爽爆了| 作者:飞鸟甄绿| 类别:都市言情
翌日,唐小悠早早起来,先是查看了一下大妹的鸡蛋加工情况,确定她已经得心应手,便又去屋后猪棚查看那些猪崽。
来到猪棚后,发现剩下的那三只小猪崽,经过两个多月的成长,已经肥壮了不少,甚是欣慰。
看来稀释过的生长素,效果还是不错的。估计再三两个月,猪崽就可以出栏了,到时候又是一笔收入。
不过这养猪养鸡的收入她会给唐小萝攒起来,姐妹俩如今都有自己的收入,等将来出嫁时,不用靠别人也照样可以嫁的好。
昨天在赌坊捞了一把后,她手里宽裕了不少,不过以后发展事业用钱的地方不少,房子先暂时住着,等各项生意都上了正轨,她再琢磨着翻盖一所大房子。
回院的时候,瞧见唐小松又开始在院子里锻炼,便迈步走了过去。
“大姐,早!”
唐小松见唐小悠走来,蹲着马步跟她打招呼。
唐小悠上前帮他摆正了姿势,道:“身要正,腿要稳,下盘稳固,对敌之时才能不被轻易撂倒。”
“知道了,大姐。”
唐小松经过几个月的强化训练,整个小身体壮了不少,也黑了不少,小拳头一握,还真带上了几分力量感。
还有他的身高,近些日子因为有唐小悠的生命之源适当增补,已经明显拔高,现在已经超过唐小蔓和唐小萝,快赶上唐小悠了。
小身骨张开,脸型也开始有了变化,以前的干瘦小脸如今充盈起来,隐隐长成一个小帅哥的雏形。
从现在来看,再过几年,唐小松必定能赛过唐猛,成为北山村又一枚让女孩们眼毛红心的存在。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小松的性格,已经从几个月前的懦弱爱哭,变得坚韧勇敢。
不过,光练武还是不够的,唐小悠打算找个私塾让唐小松去上。文武兼修,才能正心德,让小松以后不至于像以前的唐猛一样,只会逞匹夫之勇。
想到这儿,唐小悠开口道:“小松,大姐想给你找个私塾去学文,你可愿意?”
唐小松一听,当即有些疑惑道:“大姐,你不是每天都在教我们读书识字吗?”
“是,但还不够。你是男孩,以后会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你要有出息,才能更好的保护几个姐姐。”
唐小悠回道。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锻炼,让自己变得很强很强,谁敢欺负姐姐们,我就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唐小松站起身,握紧拳头,满脸凶狠的道。
唐小悠摇了摇头,拉着唐小松在一旁的板凳上坐了下来,一边掏出手帕帮他擦拭额头的汗,一边道:“小松,你听姐姐说,逞匹夫之勇并不是真正的勇敢,要有勇有谋,文武兼备,才能到达至强者的地步。否则,只用武力征服别人,很容易让你误入歧途。”
“呃?什么叫误入歧途?”
听了大姐的话,唐小松却是一脸不解的挠了挠头。
唐小悠想了想,说道:“大姐以前跟你说过,人要自立自强,不仅要有强健的身体,还要有灵活的头脑。
锻炼身体是为了有一副好体魄去学习更多的东西,从而使头脑更强。如果单凭武力去征服别人,那么跟欺负你的人也就没什么不同了。
真正的强者不只身要强,心更要强。而让心强大的途径就是通过学文,增长见识,懂得更多的道理。这样才能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让别人信服。”
说到这儿,唐小悠看着唐小松似懂非懂的脸,抬手摸了摸他脑袋道:“之所以姐姐说的很多话你不懂,就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学文,等你上了私塾,读的书多了,你自然就会明白姐姐的话。”
唐小松听了,低头思索了好一会儿,这才点头道:“大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会听你的话,不仅要锻炼好身体,也会认真读书学道理。”
唐小悠笑着点点头,“乖,这样才对。你继续练吧,抽空我去帮你打听一下私塾的事。”
“谢谢大姐!”
唐小松起身,又开始继续扎马步。
唐小悠回身进屋,简单收拾了一下,换了一件蓝色的碎花布裙,这才出门去村外小树林。
这身蓝色花布衣服,是之前她让娘亲柳氏去扯了布做的。素雅简洁,有点青花瓷的感觉,
本来她只是让娘亲去给三个弟妹扯布做几身衣服,可娘亲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给她也做两套。
一套是淡绿碎花的,一套就是这件类青花瓷的布裙。衬着她清冷的气质,格外出彩。
做好了拿回来,她只试了试,还没穿过。因为她素日对衣着打扮并不上心,干净整洁就好。
之前那两套素色布衣她穿了很久,都快成了她的标配。
今日见过顾文翰,提起婚事,她才想起自己是个女孩。既然约见了人家,太随意也不好,于是便换了身新衣服出来。
一路从村里走出来,不少人冲她打招呼,唐小悠笑着点头回应,没发现今天走在路上回头率有点高,只觉得自己在村里确实有点出圈的感觉。
被人瞩目的感觉唐小悠已经习惯了,因为在末世,拥有生命之源的她是异能战士的白衣天使,虽然她这个天使有点冷,但不损她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她以救助异能战士为己任,经常忙到忘记一切。提升自己的实力是她永远追求的东西,对于生活中的其他,她关注的很少。
比方,自己的终身大事。
在末世,她单身了二十几年,不是没有人追她,是她忙的顾不上。
只是让她想不到的是,在这个世界,不用她想,已经有人替她安排好了。
其实对于深古流行的指腹为婚,唐小悠原本是很不苟同的。
因为生活在末世的她并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随随便便就能把两个不相干的人凑做堆?
这样能幸福吗?唐小悠很怀疑。甚至曾经想过顾大永远不回来才好,省的她再麻烦退婚。
不过在今日见到顾文翰之后,她改观了。
爷爷的人品,顾文翰的人品,都是值得人钦佩的。这样的两个人都赞同认可的人,不该是个废物吧?
敢上战场厮杀,至少也要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即便现在负伤而归,也不该是个丧家之犬,而应该是头短暂蛰伏的猛兽。
所以她升起一丝好奇,她想看看这个顾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倘若见过面以后,这人能得到她的认可,她还真可以考虑履行爷爷当初的许诺。
唐小悠敬重英雄,尤其是敢于上战场保家卫国的战士,她不介意跟这样的人共度一生,因为在她心里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沙,沙,沙。
正在沉思中的唐小悠,忽而听到一阵脚步声,是有人踩在林间落叶上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沉稳有度,不像是一个负伤的人。
唐小悠缓缓转过身来,视线一点一点上移。可在看到来人那张熟悉又有点陌生的俊逸脸庞时,她竟呆了!
是他?
来到猪棚后,发现剩下的那三只小猪崽,经过两个多月的成长,已经肥壮了不少,甚是欣慰。
看来稀释过的生长素,效果还是不错的。估计再三两个月,猪崽就可以出栏了,到时候又是一笔收入。
不过这养猪养鸡的收入她会给唐小萝攒起来,姐妹俩如今都有自己的收入,等将来出嫁时,不用靠别人也照样可以嫁的好。
昨天在赌坊捞了一把后,她手里宽裕了不少,不过以后发展事业用钱的地方不少,房子先暂时住着,等各项生意都上了正轨,她再琢磨着翻盖一所大房子。
回院的时候,瞧见唐小松又开始在院子里锻炼,便迈步走了过去。
“大姐,早!”
唐小松见唐小悠走来,蹲着马步跟她打招呼。
唐小悠上前帮他摆正了姿势,道:“身要正,腿要稳,下盘稳固,对敌之时才能不被轻易撂倒。”
“知道了,大姐。”
唐小松经过几个月的强化训练,整个小身体壮了不少,也黑了不少,小拳头一握,还真带上了几分力量感。
还有他的身高,近些日子因为有唐小悠的生命之源适当增补,已经明显拔高,现在已经超过唐小蔓和唐小萝,快赶上唐小悠了。
小身骨张开,脸型也开始有了变化,以前的干瘦小脸如今充盈起来,隐隐长成一个小帅哥的雏形。
从现在来看,再过几年,唐小松必定能赛过唐猛,成为北山村又一枚让女孩们眼毛红心的存在。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小松的性格,已经从几个月前的懦弱爱哭,变得坚韧勇敢。
不过,光练武还是不够的,唐小悠打算找个私塾让唐小松去上。文武兼修,才能正心德,让小松以后不至于像以前的唐猛一样,只会逞匹夫之勇。
想到这儿,唐小悠开口道:“小松,大姐想给你找个私塾去学文,你可愿意?”
唐小松一听,当即有些疑惑道:“大姐,你不是每天都在教我们读书识字吗?”
“是,但还不够。你是男孩,以后会是这个家的顶梁柱,你要有出息,才能更好的保护几个姐姐。”
唐小悠回道。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锻炼,让自己变得很强很强,谁敢欺负姐姐们,我就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唐小松站起身,握紧拳头,满脸凶狠的道。
唐小悠摇了摇头,拉着唐小松在一旁的板凳上坐了下来,一边掏出手帕帮他擦拭额头的汗,一边道:“小松,你听姐姐说,逞匹夫之勇并不是真正的勇敢,要有勇有谋,文武兼备,才能到达至强者的地步。否则,只用武力征服别人,很容易让你误入歧途。”
“呃?什么叫误入歧途?”
听了大姐的话,唐小松却是一脸不解的挠了挠头。
唐小悠想了想,说道:“大姐以前跟你说过,人要自立自强,不仅要有强健的身体,还要有灵活的头脑。
锻炼身体是为了有一副好体魄去学习更多的东西,从而使头脑更强。如果单凭武力去征服别人,那么跟欺负你的人也就没什么不同了。
真正的强者不只身要强,心更要强。而让心强大的途径就是通过学文,增长见识,懂得更多的道理。这样才能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让别人信服。”
说到这儿,唐小悠看着唐小松似懂非懂的脸,抬手摸了摸他脑袋道:“之所以姐姐说的很多话你不懂,就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学文,等你上了私塾,读的书多了,你自然就会明白姐姐的话。”
唐小松听了,低头思索了好一会儿,这才点头道:“大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会听你的话,不仅要锻炼好身体,也会认真读书学道理。”
唐小悠笑着点点头,“乖,这样才对。你继续练吧,抽空我去帮你打听一下私塾的事。”
“谢谢大姐!”
唐小松起身,又开始继续扎马步。
唐小悠回身进屋,简单收拾了一下,换了一件蓝色的碎花布裙,这才出门去村外小树林。
这身蓝色花布衣服,是之前她让娘亲柳氏去扯了布做的。素雅简洁,有点青花瓷的感觉,
本来她只是让娘亲去给三个弟妹扯布做几身衣服,可娘亲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给她也做两套。
一套是淡绿碎花的,一套就是这件类青花瓷的布裙。衬着她清冷的气质,格外出彩。
做好了拿回来,她只试了试,还没穿过。因为她素日对衣着打扮并不上心,干净整洁就好。
之前那两套素色布衣她穿了很久,都快成了她的标配。
今日见过顾文翰,提起婚事,她才想起自己是个女孩。既然约见了人家,太随意也不好,于是便换了身新衣服出来。
一路从村里走出来,不少人冲她打招呼,唐小悠笑着点头回应,没发现今天走在路上回头率有点高,只觉得自己在村里确实有点出圈的感觉。
被人瞩目的感觉唐小悠已经习惯了,因为在末世,拥有生命之源的她是异能战士的白衣天使,虽然她这个天使有点冷,但不损她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她以救助异能战士为己任,经常忙到忘记一切。提升自己的实力是她永远追求的东西,对于生活中的其他,她关注的很少。
比方,自己的终身大事。
在末世,她单身了二十几年,不是没有人追她,是她忙的顾不上。
只是让她想不到的是,在这个世界,不用她想,已经有人替她安排好了。
其实对于深古流行的指腹为婚,唐小悠原本是很不苟同的。
因为生活在末世的她并不明白,为什么有人随随便便就能把两个不相干的人凑做堆?
这样能幸福吗?唐小悠很怀疑。甚至曾经想过顾大永远不回来才好,省的她再麻烦退婚。
不过在今日见到顾文翰之后,她改观了。
爷爷的人品,顾文翰的人品,都是值得人钦佩的。这样的两个人都赞同认可的人,不该是个废物吧?
敢上战场厮杀,至少也要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即便现在负伤而归,也不该是个丧家之犬,而应该是头短暂蛰伏的猛兽。
所以她升起一丝好奇,她想看看这个顾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倘若见过面以后,这人能得到她的认可,她还真可以考虑履行爷爷当初的许诺。
唐小悠敬重英雄,尤其是敢于上战场保家卫国的战士,她不介意跟这样的人共度一生,因为在她心里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沙,沙,沙。
正在沉思中的唐小悠,忽而听到一阵脚步声,是有人踩在林间落叶上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沉稳有度,不像是一个负伤的人。
唐小悠缓缓转过身来,视线一点一点上移。可在看到来人那张熟悉又有点陌生的俊逸脸庞时,她竟呆了!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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