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在农村修个仙 正文 第377章 孤篇压全城,诗仙胜诗圣

正文 第377章 孤篇压全城,诗仙胜诗圣

目录:我在农村修个仙| 作者:九驰| 类别:都市言情

    ‘诗仙’叶修,出手就是千古名句,在场所有人叹为观止!

    在场的姑娘们,一双一双妙目,全都滴溜溜在叶修身上打转。觉得他平平无奇的面貌,也变得耀眼起来。

    惜才爱才的李清梦,更是心旌神摇,芳心之中荡漾出一圈一圈涟漪。

    “叶将军乃战神降世,的确当得起这份赞誉,叶先生也是大才,居然写得出这等让人血脉贲张的诗句!”

    一位年长的书生赞叹道。

    “叶将军天神下凡,叶先生也是文曲星转世,两个叶姓人,一文一武,交相辉映啊!”

    “叶先生大才,我辈自叹弗如!”

    “这首诗,注定要和叶将军的赫赫战功一起,被载入史册了!”

    “叶先生,能告知一下这首诗的名字吗?”

    “嗯,这首诗,名为‘出塞’吧。”叶修淡然道。

    “出塞……出塞……好诗,好名字……”元载拍案赞叹。

    “我这还有一首诗,请叶先生品鉴。”元载看向叶修的眼神,多了一份敬仰。

    文无先后,达者为师。

    尽管‘诗圣’元载名满天下,且年龄比叶修大一截,但叶修这首‘出塞’诗明显要比他的诗高好几层楼,‘诗圣’的内心也是极为敬佩的。所以也要张口叫一句‘先生’。

    这个世界的‘先生’,跟地球那种烂大街的称呼有本质不同。

    先生,实则就是‘老师’的意思,是一种尊称。

    “叶某洗耳恭听。”叶修微笑颔首。

    于是元载又吟出了一首七言诗。

    这首诗高度歌颂了这场战争,而且言语豪迈,将东华人的骄傲和自豪,展现地淋漓尽致。

    虽然比叶修那首‘出塞’要差一些,但也算不可多得的佳作了。

    于是一众才子又一顿彩虹屁。

    教坊司的姑娘们也纷纷为元载鼓掌。

    这些姑娘,个个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的鉴赏能力,不弱于现场这些才子,是不是好诗,她们一听便知。

    看来元载为此早有准备,这首诗,论功力论意境,足以排进他佳作中的前五位。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名篇了。

    “战争……其实又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呢?”叶修淡然道,“只不过是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互相伤害罢了。一方胜利,是以另一方家庭坍塌,妻离子散为代价的。什么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战争,那一定是人间最美的模样。”

    叶修的话,引起了现场诸人的思索。

    是啊,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战争都是残酷的,野蛮的,那些惨死的士兵,都是当权者野心的牺牲品。

    无论胜负,都是以海量的生命为代价的。

    北戎人固然可恨,但惨死在葫芦谷的数十万人,也有自己的父母亲人,他们收到消息的时候,一定是晴天霹雳吧?

    “誓扫异族不顾身,百万铁骑丧红尘,”叶修沉声吟道:“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为了契合这场战争,叶修把前两句稍微改动了一下。不过,这首诗的点睛之笔,是最后两句,所以前两句改动,并不损诗词的意境。

    恰好,在东华和北戎边境,也有一条河,发源自紫荆山,横贯两国境内,被命名为‘无定河’。

    叶修这首诗一出,现场一片死寂。

    尤其是教坊司的姑娘们,她们是女子,对这首诗,体会地更加深刻。

    “可怜无定河边的尸骨,正是家中少妇朝思暮想的夫君啊……”

    简简单单一句诗,没有华丽的辞藻,但一股子悲天悯人之情,扑面而来。

    看似写的是丧生在异国境内的北戎铁骑,实际上,放在任何一场战争中,同样适用。

    这场诗词大会,本来是歌颂上京保卫战,歌颂叶北冥将军的,叶修这首诗,好像和‘歌颂’没半毛钱关系。甚至有点唱反调的意思。

    偏偏众人没有丝毫反感,反而被这首诗的意境感染,内心充斥着悲悯的情绪,以及对战争的厌倦。

    叶修的这首诗,比单纯歌颂赞美战争的诗句,更加深刻,更加撼人心魄。

    “叶郎……这首诗,深得我心。”李清梦一双妙目,噙满了晶莹的泪珠。

    文艺女青年的想象力无敌,李清梦甚至代入了这首诗的情境,想象叶修随军出征,在惨烈的战争中死去,化作无定河边的尸骨,而她就是那个在家里朝思暮想的妻子……

    顿时悲从中来,情难自已。

    “我输了,”元载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诗圣不如诗仙,从今以后,叶先生便是东华诗坛之首。”

    这首诗的立意,的确比他那首诗要高好几层楼。

    其震撼人心处,不亚于那首‘出塞’。

    它并没有像大多数诗词那样,歌颂战争的壮怀激烈,反而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战争,甚至批判战争,细微之处,以小见大,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叶先生,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呢?”有人问道。

    “就叫……‘塞北行’吧。”

    原诗名为‘陇西行’,这个世界没有陇西这个地方。无定河地处塞北,那就改为‘塞北行’吧。

    “今日诗词大会,当以叶先生为第一,《出塞》和《塞北行》,不分轩轾,皆是可以流传千古的经典。”司乐宣布了最后的结果。

    “这是我兄弟……”狄英眉花眼笑,站起来向在场的诸位挥手示意,仿佛获得殊荣的这个人是他一样。

    人不装逼枉少年,这一波,又被他装到了。

    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任何人异议。

    这意味着,叶修又可以白嫖了。

    唉,叶爵爷明明不差钱,说富可敌国都不过分。居然被教坊司的规则逼迫,每次都要白嫖。

    诗词大会结束后,文人骚客们各自去找自己的老相好,困觉去了。

    叶修等三人,留在了听涛水榭。

    “这位是我的门生,候荆,”叶修指了指候大,微笑道:“清梦,可否帮忙安排一下?”

    叶修并没有用候大现在的真名,而是报了他以前的名字。毕竟候大要科举入仕,会试还没放榜呢,就先学会逛青楼了,传出去对他的前途不利。

    “原来是叶郎的弟子,真是一表人才,”李清梦莞尔一笑,“候公子,这听涛水榭里的姑娘,你随便挑,我想,她们都愿意陪你度过这漫漫长夜的。”

    “真的可以吗?”候大眼睛一亮。目光滴溜溜地在姑娘们脸上转来转去。

    候大和牛二两只矮穷挫,此前压根就没经历过女人。虽然候大成了侯耀祖之后,大受异性欢迎,但他还没有选定伴侣,所以活到现在,依然还是个雏儿。

    今晚参加诗词大会的姑娘们,个个都是教坊司中的翘楚,不仅人美,还一身才华,候大都看花眼了。

    “除了那位朴星河姑娘,其他都可以。”李清梦笑道。

    朴星河还是个没**的雏儿,暂时不能接客,要等待有缘人的。因为能和她竞争头牌的李清梦找了叶修这样的大才子,所以朴姑娘心气很高,一定也要找到心仪的恩客才行。但纵横两界的挂逼只有叶修一个,她到哪去找第二个?

    所以只能苦苦等待了。

    候大挑了半天,选了一个丰腴型的美人儿,艺名叫‘牡丹’。叶修啧啧称奇,候大这小子明明是个新手,怎么知道微胖才是极品这个道理的?不是只有老司机才懂其中奥妙的吗?

    牡丹很开心地把候大领走了,不能睡叶修这个大才子,能睡他徒弟也是不错的。

    “我……还有我……”狄英见叶修没提他,急忙刷存在感。

    “清梦,给这位狄小侯挑个姑娘吧。”叶修笑了笑。

    “我选朴姑娘!”狄英指了指朴星河。

    上次花魁大赛,他就是朴星河的拥趸,心里一直念念不忘。

    朴星河扫了狄英一眼,随即面无表情地移开目光。

    很明显,狄英这种纨绔子弟,不是她的菜。

    “对不住,我家小姐身体抱恙,暂时不接待客人。”她的婢子站出来婉拒。

    “这样啊……那我就选蔷薇吧。”狄英指了指一个美艳的女郎。

    “可以。”李清梦微微颔首。

    那位美艳的蔷薇显然对狄英也很满意。毕竟狄小侯出身高贵,而且长相也挺帅。

    “自己买单啊。”叶修坏笑道。

    “啊这……”狄英就是想跟着叶修蹭个嫖,往后好跟人吹牛逼的,如果不能白嫖,那还有什么意思?

    他不差这点钱,但年轻人要的是这个排面。

    “老叶,你不能新人入洞房,媒人丢过墙啊,没有我,你怎么会认识李花魁?如果你真要这样,那我就把你真正的身份……”

    “好吧,给你免单。”叶修急忙阻止。

    “这还差不多。”狄英搂着蔷薇,志得意满地离开了。

    “叶郎……你真正的身份是……”待所有人离开之后,李清梦柔声问道。

    看来这姑娘耳朵很尖,居然听到了这一句。

    “我身负重任,不方便向外透露。”叶修笑了笑。

    “呃。”李清梦是个聪明的姑娘,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男人不愿意告诉你的,那就是不想让你知道的。如果打破砂锅问到底,那就太蠢了。

    李清梦和叶修相携着,一起回到了‘天香阁’,这是花魁专属的住处。

    芙蓉帐,一夜春暖,花魁曲意逢迎,使尽浑身解数,让叶爵爷很是得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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