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百四十六章 “创作型”艺人
目录:乐队的盛夏| 作者:顾屈| 类别:都市言情
不打烊乐队与萧亚伦的pk结束后,接着便是栗圆vs李霏霏的组内pk了。
不过这些和不打烊乐队他们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回到休息室后,一身轻松的叶未央非常惬意的看着他们的竞演,还化身大众评审,对她们们的竞演指指点点了一番。
最终,擅长唱跳的李霏霏还是逊色于栗圆一些,以20票的差距,败落败者组。
而最后上场pk的姜梦影与陈岚组,姜梦影也不出意外的拿下了胜利。
四位败者组选手便这么新鲜出炉了。
法拉奥、萧亚伦、李霏霏和陈岚。
他们四人将会在下一场竞演,与四位踢馆嘉宾同台pk,最终胜利者补入首发的八人名单,失败者则彻底淘汰。
败者组的四人,还在会议室里面见四位踢馆嘉宾,并且和他们抽选下期的竞演命题,而四位胜者组的嘉宾,倒是已经录制结束了。
但从节目份额来说,胜者组还真不一定有败者组的画面多。
但是要论影响力的话,节目播出后四位胜者组的嘉宾讨论肯定是要比败者组高的多。
录制结束,嘉宾陆续离场。
在休息室外的过道上,将要离开的不打烊乐队,再次被萧亚伦带着经纪人给拦了下来。
话题无非还是邀歌的事。
萧亚伦在和经纪人认真的商量后,最终决定先和叶未央谈好买歌的事,至于公司之后要是嫌太贵,不愿意付钱,那萧亚伦就自掏腰包。
作为一位年收入达到千万级别的歌手,一口气拿出个一百万现金,加一些歌曲后续收益,还是没啥问题的。
不过萧亚伦的经纪人,还是据理力争了一下,想要争取更好一些的条款。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是叶未央亲自谈了,他将自己的底线和柳云晴说了一下后,两位经纪人就约了个咖啡厅,去谈合作的详细情况了。
反正按照叶未央的意思,底线就是一百万和至少六成的版权收益,当然,如果能谈到八成更好。
毕竟叶未央有信心,肯定能拿出一首成为萧亚伦代表作的精品歌曲。
甚至那首歌他都想好了!
《王妃》
前世同为宝岛歌手的雨神萧敬腾,在大陆爆火的代表作!
节奏抓耳,歌词中二,很容易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具备所有能够成为流行的特质!
说实在的,之前叶未央一直都打算以后有机会的话不打烊乐队自己来唱《王妃》的,这首歌作为流行金属风格的音乐,真的很适合乐队。
不过如果机会合适的话,卖掉也不是不行。
反正华语乐坛优秀的歌曲真的太多了,没有《王妃》也还有《曹操》《怎么说我不爱你》《爱爱爱》之类的歌,叶未央倒也不是非就差这一首。
晚上十一点多,不打烊乐队刚回酒店没多久,柳云晴也就带着好消息回来了。
由于萧亚伦真的非常推崇叶未央,非要向叶未央邀歌,天然就属于弱势方,所以最后谈下的合同还是超过了叶未央的底线。
一百万的卖价,萧亚伦的经纪人一口就答应下来了,这个倒是没什么好谈的,《我们相爱吧》买个不打烊乐队自己唱的主题曲都花了一百万。
不过版权分成方面,还是争了一番的。
最终谈好的结果是,单曲的数字发行,产生的版权收益叶未央可以独拿八成,也就是在音乐平台里卖的数字单曲收益。
版权分成倒是非常正常,大部分词曲创作人都会分走两三成的利益,就像是叶未央卖的《山丘》,之后李宗港在各大音乐平台上线单曲后,收益就会分给叶未央三成。
只不过八成确实有些狮子大开口了,但是考虑到叶未央笃定给萧亚伦的歌一定能捧红他,那倒是可以接受,毕竟人气带来的收益是远远高于卖单曲的利润。
不过萧亚伦的商用收益,经纪人则力争必须他自己独享,比如他用这首歌去商演,或者参加音乐节目之类的,拿到的报酬不会和叶未央分享。
柳云晴考虑一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毕竟娱乐圈之前就没有分商用收益的前例,这样做确实不好,叶未央之前说要八成版权费,其实也没有要他商演报酬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授权费用,柳云晴也为叶未央争取到了六成。
也就是如果有其他的歌手艺人,或者什么综艺节目之类的,要用到这首歌,向版权方给的商用版权费,叶未央也能分到六成。
因为这首歌本来就是他创作的,萧亚伦只是录制成成品。
再考虑到授权商用并不需要萧亚伦去唱,只是用一下这首歌的音乐,或者让其他人翻唱而已,版权费叶未央拿多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最终谈下来的就是这些条件,你能不能接受?”柳云晴将一份粗拟出来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向叶未央询问道。
“也行吧,大体上还是符合我的心理预期,既然萧亚伦愿意让步这么多,都要向我邀歌,那就同意他吧。”叶未央耸了耸肩,答应了这个条件。
这应该是整个华语乐坛,报酬最丰富的一次邀歌了,他还能有啥不满意的呢。
而且作为一位立了创作型歌手人设的艺人,其实很难避免邀歌这个问题的。
打个比方,叶未央前世歌坛中那些标榜自己是创作歌手的,不管是较早一批的周杰伦、林俊杰、王力宏、陶喆等人,或者是后来的许嵩、汪苏泷、薛之谦以及李荣浩之流。
他们的艺人生涯中都没少卖歌。
有的是卖给电视剧做主题曲,有的是歌手朋友向他们邀歌,或者是给同公司的师弟师妹写歌。
这是只要在圈子里混,那就无法避免的事情。
一个所谓的“创作歌手”如果在艺人生涯中,很少给其他歌手写歌的话,都会被人质疑是否真的是创作歌手,还是立的人设,歌其实是别人写的。
王力宏其实就一直都有人黑他的创作能力,觉得他的“创作天才”人设是假的,其实不怎么会写歌。
而他们的论点,就是在于和他同期出道的周杰伦,写了几百首歌,给别的歌手也写了几十首歌,而王力宏整个歌手生涯给别的人写歌只有个位数。
由此可见,一个唱作人如果要被人认可,不仅仅得给自己写出好歌,还得给别的歌手也能写出火歌,那才能被当做是真正厉害的唱作人。
比如许嵩和汪苏泷,还有李荣浩周杰伦,为什么他们的创作才华不被质疑,不就是因为他们给别人写歌,也能写火!
而现在,叶未央也在这条道路上,勉力前行着。
从为萧亚伦写歌开始!
紫笔文学
不过这些和不打烊乐队他们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回到休息室后,一身轻松的叶未央非常惬意的看着他们的竞演,还化身大众评审,对她们们的竞演指指点点了一番。
最终,擅长唱跳的李霏霏还是逊色于栗圆一些,以20票的差距,败落败者组。
而最后上场pk的姜梦影与陈岚组,姜梦影也不出意外的拿下了胜利。
四位败者组选手便这么新鲜出炉了。
法拉奥、萧亚伦、李霏霏和陈岚。
他们四人将会在下一场竞演,与四位踢馆嘉宾同台pk,最终胜利者补入首发的八人名单,失败者则彻底淘汰。
败者组的四人,还在会议室里面见四位踢馆嘉宾,并且和他们抽选下期的竞演命题,而四位胜者组的嘉宾,倒是已经录制结束了。
但从节目份额来说,胜者组还真不一定有败者组的画面多。
但是要论影响力的话,节目播出后四位胜者组的嘉宾讨论肯定是要比败者组高的多。
录制结束,嘉宾陆续离场。
在休息室外的过道上,将要离开的不打烊乐队,再次被萧亚伦带着经纪人给拦了下来。
话题无非还是邀歌的事。
萧亚伦在和经纪人认真的商量后,最终决定先和叶未央谈好买歌的事,至于公司之后要是嫌太贵,不愿意付钱,那萧亚伦就自掏腰包。
作为一位年收入达到千万级别的歌手,一口气拿出个一百万现金,加一些歌曲后续收益,还是没啥问题的。
不过萧亚伦的经纪人,还是据理力争了一下,想要争取更好一些的条款。
不过这些事情就不是叶未央亲自谈了,他将自己的底线和柳云晴说了一下后,两位经纪人就约了个咖啡厅,去谈合作的详细情况了。
反正按照叶未央的意思,底线就是一百万和至少六成的版权收益,当然,如果能谈到八成更好。
毕竟叶未央有信心,肯定能拿出一首成为萧亚伦代表作的精品歌曲。
甚至那首歌他都想好了!
《王妃》
前世同为宝岛歌手的雨神萧敬腾,在大陆爆火的代表作!
节奏抓耳,歌词中二,很容易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具备所有能够成为流行的特质!
说实在的,之前叶未央一直都打算以后有机会的话不打烊乐队自己来唱《王妃》的,这首歌作为流行金属风格的音乐,真的很适合乐队。
不过如果机会合适的话,卖掉也不是不行。
反正华语乐坛优秀的歌曲真的太多了,没有《王妃》也还有《曹操》《怎么说我不爱你》《爱爱爱》之类的歌,叶未央倒也不是非就差这一首。
晚上十一点多,不打烊乐队刚回酒店没多久,柳云晴也就带着好消息回来了。
由于萧亚伦真的非常推崇叶未央,非要向叶未央邀歌,天然就属于弱势方,所以最后谈下的合同还是超过了叶未央的底线。
一百万的卖价,萧亚伦的经纪人一口就答应下来了,这个倒是没什么好谈的,《我们相爱吧》买个不打烊乐队自己唱的主题曲都花了一百万。
不过版权分成方面,还是争了一番的。
最终谈好的结果是,单曲的数字发行,产生的版权收益叶未央可以独拿八成,也就是在音乐平台里卖的数字单曲收益。
版权分成倒是非常正常,大部分词曲创作人都会分走两三成的利益,就像是叶未央卖的《山丘》,之后李宗港在各大音乐平台上线单曲后,收益就会分给叶未央三成。
只不过八成确实有些狮子大开口了,但是考虑到叶未央笃定给萧亚伦的歌一定能捧红他,那倒是可以接受,毕竟人气带来的收益是远远高于卖单曲的利润。
不过萧亚伦的商用收益,经纪人则力争必须他自己独享,比如他用这首歌去商演,或者参加音乐节目之类的,拿到的报酬不会和叶未央分享。
柳云晴考虑一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毕竟娱乐圈之前就没有分商用收益的前例,这样做确实不好,叶未央之前说要八成版权费,其实也没有要他商演报酬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授权费用,柳云晴也为叶未央争取到了六成。
也就是如果有其他的歌手艺人,或者什么综艺节目之类的,要用到这首歌,向版权方给的商用版权费,叶未央也能分到六成。
因为这首歌本来就是他创作的,萧亚伦只是录制成成品。
再考虑到授权商用并不需要萧亚伦去唱,只是用一下这首歌的音乐,或者让其他人翻唱而已,版权费叶未央拿多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最终谈下来的就是这些条件,你能不能接受?”柳云晴将一份粗拟出来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向叶未央询问道。
“也行吧,大体上还是符合我的心理预期,既然萧亚伦愿意让步这么多,都要向我邀歌,那就同意他吧。”叶未央耸了耸肩,答应了这个条件。
这应该是整个华语乐坛,报酬最丰富的一次邀歌了,他还能有啥不满意的呢。
而且作为一位立了创作型歌手人设的艺人,其实很难避免邀歌这个问题的。
打个比方,叶未央前世歌坛中那些标榜自己是创作歌手的,不管是较早一批的周杰伦、林俊杰、王力宏、陶喆等人,或者是后来的许嵩、汪苏泷、薛之谦以及李荣浩之流。
他们的艺人生涯中都没少卖歌。
有的是卖给电视剧做主题曲,有的是歌手朋友向他们邀歌,或者是给同公司的师弟师妹写歌。
这是只要在圈子里混,那就无法避免的事情。
一个所谓的“创作歌手”如果在艺人生涯中,很少给其他歌手写歌的话,都会被人质疑是否真的是创作歌手,还是立的人设,歌其实是别人写的。
王力宏其实就一直都有人黑他的创作能力,觉得他的“创作天才”人设是假的,其实不怎么会写歌。
而他们的论点,就是在于和他同期出道的周杰伦,写了几百首歌,给别的歌手也写了几十首歌,而王力宏整个歌手生涯给别的人写歌只有个位数。
由此可见,一个唱作人如果要被人认可,不仅仅得给自己写出好歌,还得给别的歌手也能写出火歌,那才能被当做是真正厉害的唱作人。
比如许嵩和汪苏泷,还有李荣浩周杰伦,为什么他们的创作才华不被质疑,不就是因为他们给别人写歌,也能写火!
而现在,叶未央也在这条道路上,勉力前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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