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玥儿送香包
目录:月鸣渊| 作者:殷浔| 类别:其他类型
天还没大亮,殷灵玥早早的就收拾好东西,等待师兄来找她,今天,是她第一次跟师兄到外面历练,她既兴奋又忐忑。
从此以后,她不再是笼中鸟,金丝雀,身处江湖,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她需要自己去闯荡,去成长。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可以不用和师兄分开,至少,暂时不用。
其实,殷灵玥是喜欢邵梓枫的,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小到大,邵梓枫都特别照顾她,他对她或许只有兄妹之情,而她却对他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这份感情她一直深埋在心里,不曾表露半分,就怕师兄知道后,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会被打破。
尤其是知道他有了未婚妻后,殷灵玥整个人都不好了,两年前她会离开长白山,也是因为知晓了这个消息,自己无法接受,所以选择了逃避,就像个做了亏心事的人一样,一声不响的就灰溜溜跑了。
哪怕是现在,她依旧不能做到若无其事的面对师兄。
对于感情的事,殷灵玥并不是很懂,她生活的圈子决定了她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师父从来不向她提及师母的事,而师父又只有她和师兄两个徒弟,她能接触的事物也就屈指可数了。
但有一点她很确定,她想要做师兄的新娘,想一直陪在师兄身边,享受是新的温柔,很想很想。
她喜欢师兄揉着她的头发叫她小傻瓜,喜欢师兄拍着她的肩膀说别害怕有我在,喜欢师兄送她礼物问她喜欢吗,每每想到师兄,她的心就会抑制不住的跳动,她将这种悸动称为喜欢。
雪压青松,风啸枝头。
真正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此时,殷灵玥正坐在窗前,坐立不安,她显得有些紧张。
她的双手紧紧的攥着手中的一个香包,香包上绣着她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绣好的一对鸳鸯,还有一个歪歪扭扭的玥字,这是她为师兄绣的。
殷灵玥从来没有学过女红,女孩子家会的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只是在书中涉猎了一些,充其量不过是半桶水。
她自小就喜欢看书研习药理,制药一绝,制毒一绝,但就这些针啊线啊的,搞得她整个人是一个头两个大,一看到就头疼,但她还是坚持绣完了,因为这是她想送给师兄的。
香包里装着她自制的一些药草,药香沁脾,有安神缓压的作用,师兄平时事务繁忙,这个对他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知道师兄会不会嫌弃?会不会收下?
我,究竟该不该将它送给师兄?
殷灵玥在心里这样想着,这也是她如此踌躇的原因。
有一些距离,不是你知道不可能到达就可以停住脚步,有一些感情,不是你知道不可能的得到就可以放弃追求。
对于殷灵玥来说就是这样,哪怕已经知道师兄有了未婚妻,她还是想为他做自己想做的事,哪怕明知道结果,也忍不住想要去这样做。
不一会儿,殷灵玥自嘲的笑了,她这是在纠结些什么,担心些什么,师兄收了香包如何,没有收香包又如何,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此时这样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说白了都不过是在自作多情。
可是她控制不住想这样做的念头,做了之后,又如此犹豫不决,变得完全不像自己,她鄙视这样的自己。
“玥儿在干什么呢?”
邵梓枫的突然闯入,将殷灵玥的思绪迅速拉了回来。她慌忙的把香包藏在后面,生怕被师兄看到,这幅遮遮掩掩的模样,生生逗乐了邵梓枫。
“玥儿这是藏的什么?连师兄也不可以看吗?”邵梓枫笑意盈盈地望着殷灵玥,直看得她头皮发麻。
“师兄,没,什么的,真的。”说罢转念又想,死就死吧,反正自己都已经花了时间和心血去做了,总得要送出去才不留遗憾。“师兄,这个,送给你。”
殷灵玥将手中的香包塞到邵梓枫手中,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等待邵梓枫说话。
邵梓枫拿着香包仔仔细细看了一会儿,最后,目光停留在那对鸳鸯上。
“原来是香包啊!我说玥儿啊,你什么时候学会女红了?师兄怎么不知道。不过话说回来,你这绣的是什么?两只水鸭子?”
“师兄,这是鸳鸯!鸳鸯!”殷灵玥有些恼羞成怒地说。
“鸳鸯,原来玥儿眼中的水鸭子是鸳鸯啊!”邵梓枫故意逗弄她。
“都说了不是水鸭子!你不要就算了,还给我。”
殷灵玥恼羞成怒,小脸通红,踮起脚尖就要去抢回邵梓枫手中的香包,可爱极了。
“好了好了,是鸳鸯,玥儿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邵梓枫按住殷灵玥乱动的小手,讨好的说。
“师兄,你最讨厌了!”殷灵玥故作生气。
“师兄逗你玩的,玥儿别生气。香包我很喜欢,我会随身携带的,好好珍惜的。还有,玥儿的心意我也收到了。”
“这还差不多。”殷灵玥见好就收。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
“好的。”
殷灵玥说完,就欢腾着跑到里屋,快速拿好所有行李。
殷灵玥随身携带的行李并不多,也就是些解药,伤药,防身用的各种毒药,还有她还没研究透的一些医书。
陆庆早早的就在外面等候了,在邵梓枫面前,陆庆显得无比乖巧,毕恭毕敬的,不像和殷灵玥在一起那般活泼恣意,显得特别老成。
事实上,殷灵玥和陆庆相识很多年了,陆庆略长了殷灵玥三个月,因为年纪相仿,两人聊起来也就无拘无束,再加上对于殷灵玥这个调皮捣蛋古灵精怪的丫头,想要严肃都难。
陆庆原来是个孤儿,被追云山庄收留,六岁的时候入选了追云山庄暗卫队,八岁被邵梓枫父亲邵铭选中,作为邵梓枫的贴身护卫培养,后跟随邵梓枫在长白山学武。
他在追云山庄时接受的主要训练就是三个绝对,第一就是绝对忠诚于公子,第二就是绝对服从公子命令,第三就是绝对誓死保护公子。
邵梓枫比他们两个大了十岁,一直就像大哥哥一样,照顾着他们。
如今邵梓枫二十七岁了,早已经不是意气风发、横冲直撞的年纪,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变得内敛、老成。
他肩上背负着沉沉的担子,背负着父母的血海深仇,还有追云山庄的未来。他不得不谨慎小心、步步为营。
殷灵玥一直都知道师兄身上的担子很沉重,使得他不得不常年在外奔波,不得不疲于应对各种各样的追杀。
她的师兄,活得太累太辛苦了,所以她一直都很心疼师兄,想尽可能的去帮助他,即便是什么也做不了,能够陪在他的身边也是好的。
从此以后,她不再是笼中鸟,金丝雀,身处江湖,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她需要自己去闯荡,去成长。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可以不用和师兄分开,至少,暂时不用。
其实,殷灵玥是喜欢邵梓枫的,至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小到大,邵梓枫都特别照顾她,他对她或许只有兄妹之情,而她却对他有了不一样的心思。
这份感情她一直深埋在心里,不曾表露半分,就怕师兄知道后,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会被打破。
尤其是知道他有了未婚妻后,殷灵玥整个人都不好了,两年前她会离开长白山,也是因为知晓了这个消息,自己无法接受,所以选择了逃避,就像个做了亏心事的人一样,一声不响的就灰溜溜跑了。
哪怕是现在,她依旧不能做到若无其事的面对师兄。
对于感情的事,殷灵玥并不是很懂,她生活的圈子决定了她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师父从来不向她提及师母的事,而师父又只有她和师兄两个徒弟,她能接触的事物也就屈指可数了。
但有一点她很确定,她想要做师兄的新娘,想一直陪在师兄身边,享受是新的温柔,很想很想。
她喜欢师兄揉着她的头发叫她小傻瓜,喜欢师兄拍着她的肩膀说别害怕有我在,喜欢师兄送她礼物问她喜欢吗,每每想到师兄,她的心就会抑制不住的跳动,她将这种悸动称为喜欢。
雪压青松,风啸枝头。
真正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此时,殷灵玥正坐在窗前,坐立不安,她显得有些紧张。
她的双手紧紧的攥着手中的一个香包,香包上绣着她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绣好的一对鸳鸯,还有一个歪歪扭扭的玥字,这是她为师兄绣的。
殷灵玥从来没有学过女红,女孩子家会的琴棋书画什么的,她也只是在书中涉猎了一些,充其量不过是半桶水。
她自小就喜欢看书研习药理,制药一绝,制毒一绝,但就这些针啊线啊的,搞得她整个人是一个头两个大,一看到就头疼,但她还是坚持绣完了,因为这是她想送给师兄的。
香包里装着她自制的一些药草,药香沁脾,有安神缓压的作用,师兄平时事务繁忙,这个对他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知道师兄会不会嫌弃?会不会收下?
我,究竟该不该将它送给师兄?
殷灵玥在心里这样想着,这也是她如此踌躇的原因。
有一些距离,不是你知道不可能到达就可以停住脚步,有一些感情,不是你知道不可能的得到就可以放弃追求。
对于殷灵玥来说就是这样,哪怕已经知道师兄有了未婚妻,她还是想为他做自己想做的事,哪怕明知道结果,也忍不住想要去这样做。
不一会儿,殷灵玥自嘲的笑了,她这是在纠结些什么,担心些什么,师兄收了香包如何,没有收香包又如何,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此时这样瞻前顾后,患得患失的,说白了都不过是在自作多情。
可是她控制不住想这样做的念头,做了之后,又如此犹豫不决,变得完全不像自己,她鄙视这样的自己。
“玥儿在干什么呢?”
邵梓枫的突然闯入,将殷灵玥的思绪迅速拉了回来。她慌忙的把香包藏在后面,生怕被师兄看到,这幅遮遮掩掩的模样,生生逗乐了邵梓枫。
“玥儿这是藏的什么?连师兄也不可以看吗?”邵梓枫笑意盈盈地望着殷灵玥,直看得她头皮发麻。
“师兄,没,什么的,真的。”说罢转念又想,死就死吧,反正自己都已经花了时间和心血去做了,总得要送出去才不留遗憾。“师兄,这个,送给你。”
殷灵玥将手中的香包塞到邵梓枫手中,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等待邵梓枫说话。
邵梓枫拿着香包仔仔细细看了一会儿,最后,目光停留在那对鸳鸯上。
“原来是香包啊!我说玥儿啊,你什么时候学会女红了?师兄怎么不知道。不过话说回来,你这绣的是什么?两只水鸭子?”
“师兄,这是鸳鸯!鸳鸯!”殷灵玥有些恼羞成怒地说。
“鸳鸯,原来玥儿眼中的水鸭子是鸳鸯啊!”邵梓枫故意逗弄她。
“都说了不是水鸭子!你不要就算了,还给我。”
殷灵玥恼羞成怒,小脸通红,踮起脚尖就要去抢回邵梓枫手中的香包,可爱极了。
“好了好了,是鸳鸯,玥儿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邵梓枫按住殷灵玥乱动的小手,讨好的说。
“师兄,你最讨厌了!”殷灵玥故作生气。
“师兄逗你玩的,玥儿别生气。香包我很喜欢,我会随身携带的,好好珍惜的。还有,玥儿的心意我也收到了。”
“这还差不多。”殷灵玥见好就收。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
“好的。”
殷灵玥说完,就欢腾着跑到里屋,快速拿好所有行李。
殷灵玥随身携带的行李并不多,也就是些解药,伤药,防身用的各种毒药,还有她还没研究透的一些医书。
陆庆早早的就在外面等候了,在邵梓枫面前,陆庆显得无比乖巧,毕恭毕敬的,不像和殷灵玥在一起那般活泼恣意,显得特别老成。
事实上,殷灵玥和陆庆相识很多年了,陆庆略长了殷灵玥三个月,因为年纪相仿,两人聊起来也就无拘无束,再加上对于殷灵玥这个调皮捣蛋古灵精怪的丫头,想要严肃都难。
陆庆原来是个孤儿,被追云山庄收留,六岁的时候入选了追云山庄暗卫队,八岁被邵梓枫父亲邵铭选中,作为邵梓枫的贴身护卫培养,后跟随邵梓枫在长白山学武。
他在追云山庄时接受的主要训练就是三个绝对,第一就是绝对忠诚于公子,第二就是绝对服从公子命令,第三就是绝对誓死保护公子。
邵梓枫比他们两个大了十岁,一直就像大哥哥一样,照顾着他们。
如今邵梓枫二十七岁了,早已经不是意气风发、横冲直撞的年纪,经历了岁月的洗礼,变得内敛、老成。
他肩上背负着沉沉的担子,背负着父母的血海深仇,还有追云山庄的未来。他不得不谨慎小心、步步为营。
殷灵玥一直都知道师兄身上的担子很沉重,使得他不得不常年在外奔波,不得不疲于应对各种各样的追杀。
她的师兄,活得太累太辛苦了,所以她一直都很心疼师兄,想尽可能的去帮助他,即便是什么也做不了,能够陪在他的身边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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