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目录:半亩方塘半亩田| 作者:彼得猫的雪| 类别:其他类型
我铜铃般的大眼睛,并不是我自己的评价。
而是群众的呼声。
以前,我和一堆闺蜜们,喜欢换着地方写作业。
就像打游击一样。
一会儿在这家,一会儿在那家。
大家一伙人,像蝗虫一样,哗啦啦地来,闹哄哄地写作业,吃零食,聊天。然后,再像蝗虫一样,哗啦啦地一哄而散。
其实哗啦啦地一哄而散,是不切实际的。
准确地说,我们是磨磨蹭蹭,极不情愿地散去。
特别是我。
一般是要在别人家家里待到,待不下去了为止。
什么时候是待不下去了呢?
这个时刻,是非常固定的。
每天下午六点半。
非常准时。
也就是说,每天下午六点半,我必须回家。
雷打不动。
我一般可以通过几个途径,来准确地定位这个重要的时刻。
比如,每天下午六点半,便会有卖豌豆饼的婆婆,走过路过。
“豌豆饼……豌豆饼……”
我一听到这句话,就知道,该回家了。
说到这个豌豆饼。
我冒着跑题的风险,也不得不说。
太好吃了!
呜呜呜……
把豌豆用面糊一和,用油炸成薄薄的半圆小碗状。用牙一咬,咯嘣脆,还满嘴香。
一块钱一个。
婆婆挑着个担子,走街串巷地吆喝。
又好吃,又可以定时。
只是可惜,为什么这些美好的事情,走着走着,就没了呢?
历史的浩瀚长河,淹没了多少,美好又简单的回忆。
还有一个办法,可以催促我回家。
就是我爸。
每天下午六点半,我爸也会准时出现。
他拿着个苍蝇拍,走街串巷地呼喊我的名字。
不管藏在哪个犄角旮哪,我都必须冒出个头,应一声。
要不然,那个苍蝇拍,就会落到我的屁股上。
那么这个六点半,和我铜铃般的大眼睛,有什么关系呢?
事实是,没关系。
哈哈哈。
我铜铃般的大眼睛,是我的闺蜜,给我的结论。
“欧阳君,你的眼睛真大。”
“欧阳君,你的眼睛有点像牛眼睛。”
“哪像牛眼睛啊?简直就是铜铃!”
“……”
这些结论,导致我们这群蝗虫,很少去我家写作业。
为什么呢?
那时我的家,在一个三层小楼的二楼。
不知为什么,有点阴森恐怖。
客厅里,如果不开灯,就黑麻麻的。
在这种环境中,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让那群蝗虫,心生惧意。
尤其是我发火的时候,怒目圆瞪,堪比钟馗,简直要吓死牛鬼蛇神。
所以,此时,我正瞪着我铜铃般的怒目,打算吓死恶犬。
谁知,恶犬林寒,不惧反喜。
他的脸上,如同春风拂过一般,露出喜洋洋的神色。
“你答应啦?”他咬着自己的嘴唇,想要掩饰笑意。
“嗯。答应了。赶紧的。我赶时间。”我极不耐烦地将林寒一拉,往学校方向走去。
陆敏不可置信地一溜小跑赶上我。
“欧阳君,你脑子抽风啦?你招惹他干什么?”陆敏小声地责备我。
我将墨镜重新戴好,低声道:“这个死脑筋,如果不隧了他的心愿,他就会一直纠缠我。今日我不如一了百了。”
“一了百了?”陆敏脸色一白,觉得这么个决绝的词,让她脑补出各种画面。
她一把揪住我:“欧阳君,你不会做傻事吧?”
我翻了个白眼,低声对陆敏道:“你放心,我不会对他下毒手的。我的意思是,我假装输给他,让他以后不会再找我麻烦。”
说完,我继续拉着林寒,逆流而上。
穿过了汹涌的放学回家的人群。
穿过了学校门口,举着二维码的五只纸老虎。
再穿过了各种惊愕的,讶异的,不可置信的目光。
七拐八拐,最后到了修罗场的小楼。
“咳咳。”林寒有点不自然:“其实,你可以不用拉拉扯扯的。”
哦。
难怪。
难怪有那多惊愕的,讶异的,不可置信的目光。
大意了。
大意了。
我赶紧放开林寒的袖子。
中午时分,校园里难得的安静。
汹涌的人群,像潮水一样退去了。
校园里,风轻云淡的。
只有几个闲散的,吃饱了乱逛的人,在树荫花丛中晃荡。
岁月静好。
如果不是旁边有个恶犬煞风景的话,我的心情,该有多好。
可惜啊。
可惜。
世事总是不能如愿。
而且吧,人总是在不如愿的时候,发现身边的美好。
比如要诀别的时候,总是哀伤地发现,怎么以前没有发现,你长得这么顺眼呢?
比如生病的时候,才幡然悔悟,其实自己最想要的,是健康。
比如人总是嫌弃生活平淡,但一朝失去,又会哀叹,原来人生,平凡是福。
我推开修罗场的大门。
平时,位于风口浪尖的修罗场,现在安安静静,空无一人。
以前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啊,现在只剩下陆敏一个。
我觉得有点好笑。
以前我深恶痛绝的争强斗狠,现在却是信手拈来。
我总是哀叹武侠已死。总是埋怨武者无脑,让侠义蒙尘。
如今,我又何尝不是呢?
古时候的侠客,尚有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机会,让武变成侠。
如今,武变成了自保,谋生,炫耀,争名夺利的工具。
而我,今日,更是要用来,甩掉恶犬的纠缠。
大材小用啊!
明珠蒙尘啊!
哀叹归哀叹。
我还是麻溜地爬上了修罗场的高台。
林寒反而有些磨蹭。
他犹犹豫豫地道:“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今天……”
我一听就火大。
有些人说话,是随便说说吗?随时食言吗?
于是我极不耐烦地道:“磨蹭个啥?速战速决!”
林寒平时看起来,是个冷清硬朗的人,没想到关键时刻,竟也是个黏黏糊糊的性子。
他沉思了半天,才点点头,一跃而上高台。
这厮,平时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上了高台之后,反而局促起来。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自言自语道:“我是第一次上这修罗场。”
这个我好像是听说过。
我点点头:“你第一次来修罗场,竟也没什么观众。真是委屈你了。”
林寒愣了愣,微微一笑:“观众?要观众做什么?你我二人就足够了。”
我摘掉墨镜,活动起脖子,做起热身来。一边蹦哒,我一边表示了赞同:“也是。万一你打败了,被观众看到,坏了你的名声就不好了。”
林寒抱着手,饶有兴趣地望着我:“你觉得你一定会赢?”
“当然。”我点点头:“我打赢了,你就不再纠缠我。那我还不拼了命地揍你?”
“你这么不希望我纠缠你?”林寒的脸上,闪过一丝阴霾。
我望了望林寒,觉得应该苦口婆心地指点他一些人生道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被关注,被监视,被牧羊犬赶来赶去的。”
“牧羊犬?”虽然多次被我定义成牧羊犬,但我应该没有跟林寒直说过。所以他一脸莫名其妙。
我吸了口气:“就是说呢,我不喜欢,不自由。”
“你很自由。”林寒不动声色:“但我也有我的自由。”
“你,的自由?”这下轮到我不明白了。
林寒勾勾嘴角:“你不说我是牧羊犬吗?我就是喜欢盯着我的绵羊。这是我的自由。”
我去。
这厮,好高的领悟力啊。
立马就将每个人进行了准确定位。
我刚想回怼,突然听到台下的陆敏不耐烦了:“你们俩,倒底打不打啊?”
这是个好问题。
我和林寒,平时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现在我们在擂台上说得多。
我发现我,在擂台上与人聊天,简直成了习惯。
成了风格。
好一个独树一帜的风格。
以后,江湖上,一提到我黑莲花,第一反应,不是十路清潭退,而是,话痨。
那就尴尬了。
于是,我神色一肃,右腿向后一步,一个黄飞鸿的经典动作。动作要多潇洒就多潇洒,要多优美就多优美。
同时,我朗声道:“十路清潭退,欧阳君。”
说完,我就两眼发黑,一头栽倒。
朦胧间,我只依稀听到,陆敏的尖叫,仿佛看到,向我飞奔而来的林寒。
.
.
无尽的迷梦,将我困在混沌之中。
这些迷梦,大同小异。
我最喜欢做的梦,便是以前的那个三层小楼。
我家在二楼。
是个两房一厅,带个阳台。
这个小小的家,给我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给了我最多的噩梦。
真是个悖论。
经我分析,其中的原因,大概是,年龄。
小学时光,是最容易快乐,也最容易害怕的。
快乐,是因为那时朋友之间的亲密无间。
那时的朋友,就像一窝小鸭子。
一同长大,形影不离,谁也离不开谁。
离了谁都不自在。
上学的时候,大家要一起走。
我家,就在上学的必经之路上。
因此,经过我家楼下的小鸭子们,就会在楼下大声吆喝。
“欧阳君,欧阳君,走啦……”
声音此起彼伏。
这时的我,不管是在洗脸,还是在吃饭,都会扯着嗓子大叫:“来啦,来啦!”
然后,我便会慌慌张张地,拿上我的书包,一溜烟跑下楼去。
由于慌慌张张,所以经常发生,上学路走了一半,我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拖鞋。
所以,我又撒开蹄子跑回家去,换鞋。
我深以为,我一百米的千年老三,就是如此练出来的。
从我家到学校的路,上坡又下坡,颇不平坦。
这条不平坦的路,我跑来又跑去。
跑得挺顺溜。
连课间休息时间,我都能跑个来回。
这条路,我实在太熟悉了。
而是群众的呼声。
以前,我和一堆闺蜜们,喜欢换着地方写作业。
就像打游击一样。
一会儿在这家,一会儿在那家。
大家一伙人,像蝗虫一样,哗啦啦地来,闹哄哄地写作业,吃零食,聊天。然后,再像蝗虫一样,哗啦啦地一哄而散。
其实哗啦啦地一哄而散,是不切实际的。
准确地说,我们是磨磨蹭蹭,极不情愿地散去。
特别是我。
一般是要在别人家家里待到,待不下去了为止。
什么时候是待不下去了呢?
这个时刻,是非常固定的。
每天下午六点半。
非常准时。
也就是说,每天下午六点半,我必须回家。
雷打不动。
我一般可以通过几个途径,来准确地定位这个重要的时刻。
比如,每天下午六点半,便会有卖豌豆饼的婆婆,走过路过。
“豌豆饼……豌豆饼……”
我一听到这句话,就知道,该回家了。
说到这个豌豆饼。
我冒着跑题的风险,也不得不说。
太好吃了!
呜呜呜……
把豌豆用面糊一和,用油炸成薄薄的半圆小碗状。用牙一咬,咯嘣脆,还满嘴香。
一块钱一个。
婆婆挑着个担子,走街串巷地吆喝。
又好吃,又可以定时。
只是可惜,为什么这些美好的事情,走着走着,就没了呢?
历史的浩瀚长河,淹没了多少,美好又简单的回忆。
还有一个办法,可以催促我回家。
就是我爸。
每天下午六点半,我爸也会准时出现。
他拿着个苍蝇拍,走街串巷地呼喊我的名字。
不管藏在哪个犄角旮哪,我都必须冒出个头,应一声。
要不然,那个苍蝇拍,就会落到我的屁股上。
那么这个六点半,和我铜铃般的大眼睛,有什么关系呢?
事实是,没关系。
哈哈哈。
我铜铃般的大眼睛,是我的闺蜜,给我的结论。
“欧阳君,你的眼睛真大。”
“欧阳君,你的眼睛有点像牛眼睛。”
“哪像牛眼睛啊?简直就是铜铃!”
“……”
这些结论,导致我们这群蝗虫,很少去我家写作业。
为什么呢?
那时我的家,在一个三层小楼的二楼。
不知为什么,有点阴森恐怖。
客厅里,如果不开灯,就黑麻麻的。
在这种环境中,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让那群蝗虫,心生惧意。
尤其是我发火的时候,怒目圆瞪,堪比钟馗,简直要吓死牛鬼蛇神。
所以,此时,我正瞪着我铜铃般的怒目,打算吓死恶犬。
谁知,恶犬林寒,不惧反喜。
他的脸上,如同春风拂过一般,露出喜洋洋的神色。
“你答应啦?”他咬着自己的嘴唇,想要掩饰笑意。
“嗯。答应了。赶紧的。我赶时间。”我极不耐烦地将林寒一拉,往学校方向走去。
陆敏不可置信地一溜小跑赶上我。
“欧阳君,你脑子抽风啦?你招惹他干什么?”陆敏小声地责备我。
我将墨镜重新戴好,低声道:“这个死脑筋,如果不隧了他的心愿,他就会一直纠缠我。今日我不如一了百了。”
“一了百了?”陆敏脸色一白,觉得这么个决绝的词,让她脑补出各种画面。
她一把揪住我:“欧阳君,你不会做傻事吧?”
我翻了个白眼,低声对陆敏道:“你放心,我不会对他下毒手的。我的意思是,我假装输给他,让他以后不会再找我麻烦。”
说完,我继续拉着林寒,逆流而上。
穿过了汹涌的放学回家的人群。
穿过了学校门口,举着二维码的五只纸老虎。
再穿过了各种惊愕的,讶异的,不可置信的目光。
七拐八拐,最后到了修罗场的小楼。
“咳咳。”林寒有点不自然:“其实,你可以不用拉拉扯扯的。”
哦。
难怪。
难怪有那多惊愕的,讶异的,不可置信的目光。
大意了。
大意了。
我赶紧放开林寒的袖子。
中午时分,校园里难得的安静。
汹涌的人群,像潮水一样退去了。
校园里,风轻云淡的。
只有几个闲散的,吃饱了乱逛的人,在树荫花丛中晃荡。
岁月静好。
如果不是旁边有个恶犬煞风景的话,我的心情,该有多好。
可惜啊。
可惜。
世事总是不能如愿。
而且吧,人总是在不如愿的时候,发现身边的美好。
比如要诀别的时候,总是哀伤地发现,怎么以前没有发现,你长得这么顺眼呢?
比如生病的时候,才幡然悔悟,其实自己最想要的,是健康。
比如人总是嫌弃生活平淡,但一朝失去,又会哀叹,原来人生,平凡是福。
我推开修罗场的大门。
平时,位于风口浪尖的修罗场,现在安安静静,空无一人。
以前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啊,现在只剩下陆敏一个。
我觉得有点好笑。
以前我深恶痛绝的争强斗狠,现在却是信手拈来。
我总是哀叹武侠已死。总是埋怨武者无脑,让侠义蒙尘。
如今,我又何尝不是呢?
古时候的侠客,尚有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机会,让武变成侠。
如今,武变成了自保,谋生,炫耀,争名夺利的工具。
而我,今日,更是要用来,甩掉恶犬的纠缠。
大材小用啊!
明珠蒙尘啊!
哀叹归哀叹。
我还是麻溜地爬上了修罗场的高台。
林寒反而有些磨蹭。
他犹犹豫豫地道:“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今天……”
我一听就火大。
有些人说话,是随便说说吗?随时食言吗?
于是我极不耐烦地道:“磨蹭个啥?速战速决!”
林寒平时看起来,是个冷清硬朗的人,没想到关键时刻,竟也是个黏黏糊糊的性子。
他沉思了半天,才点点头,一跃而上高台。
这厮,平时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上了高台之后,反而局促起来。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自言自语道:“我是第一次上这修罗场。”
这个我好像是听说过。
我点点头:“你第一次来修罗场,竟也没什么观众。真是委屈你了。”
林寒愣了愣,微微一笑:“观众?要观众做什么?你我二人就足够了。”
我摘掉墨镜,活动起脖子,做起热身来。一边蹦哒,我一边表示了赞同:“也是。万一你打败了,被观众看到,坏了你的名声就不好了。”
林寒抱着手,饶有兴趣地望着我:“你觉得你一定会赢?”
“当然。”我点点头:“我打赢了,你就不再纠缠我。那我还不拼了命地揍你?”
“你这么不希望我纠缠你?”林寒的脸上,闪过一丝阴霾。
我望了望林寒,觉得应该苦口婆心地指点他一些人生道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被关注,被监视,被牧羊犬赶来赶去的。”
“牧羊犬?”虽然多次被我定义成牧羊犬,但我应该没有跟林寒直说过。所以他一脸莫名其妙。
我吸了口气:“就是说呢,我不喜欢,不自由。”
“你很自由。”林寒不动声色:“但我也有我的自由。”
“你,的自由?”这下轮到我不明白了。
林寒勾勾嘴角:“你不说我是牧羊犬吗?我就是喜欢盯着我的绵羊。这是我的自由。”
我去。
这厮,好高的领悟力啊。
立马就将每个人进行了准确定位。
我刚想回怼,突然听到台下的陆敏不耐烦了:“你们俩,倒底打不打啊?”
这是个好问题。
我和林寒,平时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现在我们在擂台上说得多。
我发现我,在擂台上与人聊天,简直成了习惯。
成了风格。
好一个独树一帜的风格。
以后,江湖上,一提到我黑莲花,第一反应,不是十路清潭退,而是,话痨。
那就尴尬了。
于是,我神色一肃,右腿向后一步,一个黄飞鸿的经典动作。动作要多潇洒就多潇洒,要多优美就多优美。
同时,我朗声道:“十路清潭退,欧阳君。”
说完,我就两眼发黑,一头栽倒。
朦胧间,我只依稀听到,陆敏的尖叫,仿佛看到,向我飞奔而来的林寒。
.
.
无尽的迷梦,将我困在混沌之中。
这些迷梦,大同小异。
我最喜欢做的梦,便是以前的那个三层小楼。
我家在二楼。
是个两房一厅,带个阳台。
这个小小的家,给我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给了我最多的噩梦。
真是个悖论。
经我分析,其中的原因,大概是,年龄。
小学时光,是最容易快乐,也最容易害怕的。
快乐,是因为那时朋友之间的亲密无间。
那时的朋友,就像一窝小鸭子。
一同长大,形影不离,谁也离不开谁。
离了谁都不自在。
上学的时候,大家要一起走。
我家,就在上学的必经之路上。
因此,经过我家楼下的小鸭子们,就会在楼下大声吆喝。
“欧阳君,欧阳君,走啦……”
声音此起彼伏。
这时的我,不管是在洗脸,还是在吃饭,都会扯着嗓子大叫:“来啦,来啦!”
然后,我便会慌慌张张地,拿上我的书包,一溜烟跑下楼去。
由于慌慌张张,所以经常发生,上学路走了一半,我才发现,自己还穿着拖鞋。
所以,我又撒开蹄子跑回家去,换鞋。
我深以为,我一百米的千年老三,就是如此练出来的。
从我家到学校的路,上坡又下坡,颇不平坦。
这条不平坦的路,我跑来又跑去。
跑得挺顺溜。
连课间休息时间,我都能跑个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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