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我的一九八五 正文 第二九一章 星火五金铸造厂

正文 第二九一章 星火五金铸造厂

目录:我的一九八五| 作者:解剖老师| 类别:都市言情

    “孙老板,昨天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星火五金铸造厂由于拖欠农业银行江阳区支行近四万元贷款,被农业银行告上了江阳区法院,星火乡政府作为担保人,也成了被告,正在四处筹款还贷!我今天上午跑到星火五金铸造厂去看了一下,距离周家村百货大楼二站路左右,厂房和门市部位于江阳大道南面,占地五亩左右。”

    “孙老板,我发现除了守门的,早已经关门歇业,我找到星火乡政府,但何乡长和刘书记到区里开会去了,一直等到下位四点钟,他们才回来,我说明来意,他俩听说江城淘宝电器公司打算购买这块地盘成立江阳分店,非常高兴,合计一番后,一口价,十万元,但要负责安置二十一个职工!我不敢做主,与他们约好明天上午九点,带孙老板到乡政府去商谈!孙老板,就在这个位置!”

    孙健为了寻找门面,在办公桌的玻璃底下就压着一张最新的江城地图。

    “张副店长,门市部和厂房能否粉刷一下就能投入使用?”

    八六年初的十万元相当于前世的一千万元都不止,按照购买钢城店近二亩集体土地的标准,购买星火乡江阳大道旁有门面的集体土地,最少能买二十亩!还要安置二十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孙老板听着就有些不舒服,一甲濒临倒闭的乡镇企业,欠了银行四万元贷款,还敢狮子大开口?以为私人公司是唐僧肉?

    这个时期除了人多,土地也多,村集体土地不值钱!

    就是到了一八年,江城周围的孝城和江黄等农村,抛荒的良田一大片一大片,逐渐空了村的宅基地多得是,一百五十多平方的二层楼房卖十万元都没有村民愿意接手,只能期望当地政府猴年马月到这里搞开发被拆迁!

    在城里打工的农民都挤到了大城市,人满如患,住宅土地和房子价格暴涨,羊毛出在羊身上,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穿越前,孙健有时候开车带着年迈的父亲和刘叔到江钢周围转转,他俩追忆往昔,唏嘘不已,江钢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

    在江钢各个厂的大门外,一排排一层和二层的门面大门紧闭,大门蒙上了一层黄灰,大概有好几年都没有老板愿意租用,你要是当初买下来出租,想脱手都没有机会!

    八六年初,要价十万元,还要安置二十一个下岗职工,江城没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接手星火五金铸造厂和门市部,就是重生者孙老板知道三十多年后,这块地能涨到千万元,也要考虑一番!

    在江城商场隔壁买的一百一十七平米的江口店门面也只花费了三万四千多元(包括税费),十万元能买近三套,要是三十多年后被拆迁,三套临街大门面没有二千万元的拆迁费,就是S社会上门也不搬!

    要是只考虑升值空间,重生者孙老板拿十万元到江城商场后面买几套像江口店电器仓库的二层楼私房,五、六十元一平米,等到几十年后被江城商场拆迁,不操心不着急,等着发财,没有技术含量。

    孙老板在周家村一带购买一处大门面的目的是创立江阳淘宝电器店,完善公司在江城三镇的布局,以钱生钱,积攒钱财,锻炼队伍,积聚力量,向周围城市进军。

    偏隅一地,随遇而安,不是重生者孙老板的生活态度,在陪伴家人和关注健康的同时,也为当今社会和当地老百姓做点什么?

    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安排生产计划,制定市场价格,统购统销,企业没有后顾之忧,厂长和工人都不慌,工资旱涝保收,国家在城乡实行农产品和工业品价格剪刀差,农民生产的粮食油料糖等农产品以低于市场价卖给国家,企业生产的工业品高价再卖给农民,城乡差别越来越明显。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伟人提出让一部分农民先先富起来的号召,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大部分地区的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

    八五年一月一日,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文件(简称八五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以后,农村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

    国家部分取消了计划指导,扩大市场调节,有头脑的农民按照比国家收购价高的价格收购农民手里多余粮食和油料等农作物,拿到自由市场上去卖,这些人就是计划经济时代被清理的二道贩子,也就是这些二道贩子让农民的产品在自贸市场上出售,让农民知道用汗水生产农产品的真正价值,也认识到劳动力的真正价值。

    市场上的原材料大幅涨价,不少不适应市场变化的企业遇到了发展困难,在大锅饭和铁饭碗的思想影响下,工人认为这应该是厂长经理应该考虑的问题,厂长经理也认为上级领导会有办法解决,企业人浮于事……

    这个时期,江城已经有许多全民和集体企业企业不景气,亏损严重,资不抵债,这些企业也没有任何竞争求发展的渴望,期望国家救济,关停并转将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阵痛。

    八六年八月,欠债总额高达四十八万元,所欠债务无力偿还,严重资不抵债的盛京防爆器械厂将被当地政府宣布破产,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

    八六年底,《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实施,使得破产这一市场的必然现象成为一种法律事实,并为法律规范所调整,改变了破产案件无法可依的状况。

    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民营经济的春天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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