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好惹的家伙
目录:重返1990| 作者:热血无赖| 类别:都市言情
罗三,全名罗大龙,前些年有名的大混子,还曾经跟黎新成起过冲突,抢过场子。
不过就在冲突最关键,被抓了进去,在苦窑里坐了三年,直接导致黎新成的一家独大。
当然,这个罗三不光是心狠手辣,关键是还会动脑子,据一些从里面刚出来的人说,罗三在里面也不老实,先后捅了三个混的比较好的苦窑大哥,却没留下任何证据,也没办法给他加刑期了。
文波有些担忧的看了李明超一眼道:“超哥,这个罗三可不好惹,很难缠。”
王军也有点怂了,罗大龙这种气势有点类似于亡命之徒,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跟他弄起来,就算赢了也是惹的一身骚。
“超哥,不如咱们退一步……咱们现在是生意人,没必要跟这种人结梁子。”
李明超看着两个兄弟,微笑着点了点头,但在他心里,已经给罗三判了死刑。
有些过节,忍忍就过了。但拿他的家人孩子说事儿,这一次,李明超不能忍!
不过这些,都需要从长计议,眼瞎能做的,就是先安抚这些工人的情绪。
“诸位,谢谢今天的仗义出手,这个情分我李明超记在心里,我之前也是冲动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李明超提起嗓子对仍旧虎视眈眈的工人们喊道,他实在是担心人多手杂,一旦失控,可能就会把刘丽军给搞残了。
“刘丽军已经得到了惩罚,欺负我们家的,也是另有其人,今天大家既先散了吧!”
马黎听了李明超的话,带头遣散了一群工人。
王军和文波见了,也是舒了一口气。
“超哥,刘丽军这兔崽子怎么处理?报官吗?”
李明超摇了摇头道:“不用,今天他估计已经吓破胆了,咱们也先回去吧,明天都还有事呢!”
两人都感觉李明超的声音有点不对劲,不过也没多想,依言将李明超送回了锦阳日报社的新房子,旋即各回各家。
李明超再次来到这个新房子里时,=站在挺大的阳台上俯瞰小区里的环境。
树荫丛丛,随着秋风,已经落了不少黄叶。远处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池塘,似乎是怕小孩落水,已经用栅栏围了起来。
他拿出了回家前从小卖部捎回来的一瓶二锅头,静静地思忖着明天应该如何处理罗三的事情。
对付这种人,要么不动,要么一下将其踩得永世不得翻身。
一口灼心的烈酒下肚,李明超感觉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他很清楚,作为一个商人,要想让罗三这种混混受到惩罚,就必须将水搅浑。
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黎新成尽快上岸,以免受到波及。
谁也没能想到,就这么一个平静的夜里,却有一次席卷锦阳的大风暴,正在酝酿中。
李明超深挖前世记忆,90年末的严打行动的导火索是一则离奇的新闻:
一对老夫妻的的女儿从小被拐走,两人穷尽毕生精力苦苦寻找。最后在一家夜总会错认女儿,却被看场子的混混活活打死。
这次惨剧,在舆论尚不发达年代,都引起了一次轩然大波。
……
短短十来天时间,黎新成却已经改头换面。
此时的大成哥也是一身西装笔挺,腋下夹着一个皮包,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哥大,乍一看,还真有点像港商的那个味儿。
“李先生,事情我都听说了,”黎新成表情很轻松的说道:“罗三这小崽子是跟我犟过一阵,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想弄他,再简单不过了。”
时移世易,道上混的也讲究势力,如今的黎新成和罗三,还真就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不过李明超却是摇头:“胜成哥,你得记住一件事,现在你是正经商人,不管从内到外,都是。”
“这件事你就不要插手了,只要给我安排两个绝对信得过的人就好。”
“另外,马上停掉大富豪,我说的是,马上。”
看到李明超这幅严肃的表情,黎新成不知咋滴突然有点慌,想说啥,却生生的咽了回去,只是点了下头,又夹起包,拜了个很像大老板的姿态道:“咳咳,那个李总啊,我先回去啦,你说的事,我都知道了!”
如果是平时,李明超肯定又会被黎新成的样子逗乐,不过这次他却没有。
看着黎新成离开,他又打电话给阿胡胡旌旗。
“喂,阿胡,你认识记者吗?不需要名气太大,笔杆子硬,会来事儿的就好……”
胡旌旗这人就有这特点,特别爱帮忙,而且不求回报。
你只要提,他就很尽心的去办,办好了你这份情也就通了,估计这就是,他能在林业办屹立多年不倒的秘诀了。
很快,胡旌旗介绍的记者就跟李明超见了面,对方是个实习生,但从眼神中透露的精明来看,他绝非懵懂无知的少年。
“我要你回去准备写一篇报道,明天早上要发出来,具体内容都在这里面……”
李明超推给对方一个档案袋,实习生默默打开,就看到了里面装的一万块现金和一张纸。
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这……李先生,我们记者是有职业道德的,要报道真实的……”
“放心,我要你报道的都是真的,今天晚上,就会发生。”
实习生被李明超笃定的声音吓得一跳,稍加思考,便拿起档案,鞠躬走人了。
而后,李明超又见了黎新成给他找的两个人。
两人一男一女,男得是黎新成的小弟,长得苦大仇深,李明超在装修影院时,见过他一面。
女的则是大富豪的一个小妹,据说给黎新成有过一段,但已经和平分手。
李明超反复确认两人的心理素质却是够硬之后,又拿出两万块钱,分别塞给了对方。
然后告诉他们,要他们去做一件,颇有风险的事情。
……
90年的夜晚,人们只要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
因为那时的夜里就压根没啥霓虹灯。
在金色维也纳火起来之前,一到晚上,大家伙只能挨家里看电视,睡觉。
撑死了也就去个架着灯泡的台球厅打两杆,胆子再大点儿的,才敢去看录像或者去歌厅“唱唱歌”。
不过就在冲突最关键,被抓了进去,在苦窑里坐了三年,直接导致黎新成的一家独大。
当然,这个罗三不光是心狠手辣,关键是还会动脑子,据一些从里面刚出来的人说,罗三在里面也不老实,先后捅了三个混的比较好的苦窑大哥,却没留下任何证据,也没办法给他加刑期了。
文波有些担忧的看了李明超一眼道:“超哥,这个罗三可不好惹,很难缠。”
王军也有点怂了,罗大龙这种气势有点类似于亡命之徒,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跟他弄起来,就算赢了也是惹的一身骚。
“超哥,不如咱们退一步……咱们现在是生意人,没必要跟这种人结梁子。”
李明超看着两个兄弟,微笑着点了点头,但在他心里,已经给罗三判了死刑。
有些过节,忍忍就过了。但拿他的家人孩子说事儿,这一次,李明超不能忍!
不过这些,都需要从长计议,眼瞎能做的,就是先安抚这些工人的情绪。
“诸位,谢谢今天的仗义出手,这个情分我李明超记在心里,我之前也是冲动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李明超提起嗓子对仍旧虎视眈眈的工人们喊道,他实在是担心人多手杂,一旦失控,可能就会把刘丽军给搞残了。
“刘丽军已经得到了惩罚,欺负我们家的,也是另有其人,今天大家既先散了吧!”
马黎听了李明超的话,带头遣散了一群工人。
王军和文波见了,也是舒了一口气。
“超哥,刘丽军这兔崽子怎么处理?报官吗?”
李明超摇了摇头道:“不用,今天他估计已经吓破胆了,咱们也先回去吧,明天都还有事呢!”
两人都感觉李明超的声音有点不对劲,不过也没多想,依言将李明超送回了锦阳日报社的新房子,旋即各回各家。
李明超再次来到这个新房子里时,=站在挺大的阳台上俯瞰小区里的环境。
树荫丛丛,随着秋风,已经落了不少黄叶。远处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池塘,似乎是怕小孩落水,已经用栅栏围了起来。
他拿出了回家前从小卖部捎回来的一瓶二锅头,静静地思忖着明天应该如何处理罗三的事情。
对付这种人,要么不动,要么一下将其踩得永世不得翻身。
一口灼心的烈酒下肚,李明超感觉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他很清楚,作为一个商人,要想让罗三这种混混受到惩罚,就必须将水搅浑。
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黎新成尽快上岸,以免受到波及。
谁也没能想到,就这么一个平静的夜里,却有一次席卷锦阳的大风暴,正在酝酿中。
李明超深挖前世记忆,90年末的严打行动的导火索是一则离奇的新闻:
一对老夫妻的的女儿从小被拐走,两人穷尽毕生精力苦苦寻找。最后在一家夜总会错认女儿,却被看场子的混混活活打死。
这次惨剧,在舆论尚不发达年代,都引起了一次轩然大波。
……
短短十来天时间,黎新成却已经改头换面。
此时的大成哥也是一身西装笔挺,腋下夹着一个皮包,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哥大,乍一看,还真有点像港商的那个味儿。
“李先生,事情我都听说了,”黎新成表情很轻松的说道:“罗三这小崽子是跟我犟过一阵,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想弄他,再简单不过了。”
时移世易,道上混的也讲究势力,如今的黎新成和罗三,还真就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不过李明超却是摇头:“胜成哥,你得记住一件事,现在你是正经商人,不管从内到外,都是。”
“这件事你就不要插手了,只要给我安排两个绝对信得过的人就好。”
“另外,马上停掉大富豪,我说的是,马上。”
看到李明超这幅严肃的表情,黎新成不知咋滴突然有点慌,想说啥,却生生的咽了回去,只是点了下头,又夹起包,拜了个很像大老板的姿态道:“咳咳,那个李总啊,我先回去啦,你说的事,我都知道了!”
如果是平时,李明超肯定又会被黎新成的样子逗乐,不过这次他却没有。
看着黎新成离开,他又打电话给阿胡胡旌旗。
“喂,阿胡,你认识记者吗?不需要名气太大,笔杆子硬,会来事儿的就好……”
胡旌旗这人就有这特点,特别爱帮忙,而且不求回报。
你只要提,他就很尽心的去办,办好了你这份情也就通了,估计这就是,他能在林业办屹立多年不倒的秘诀了。
很快,胡旌旗介绍的记者就跟李明超见了面,对方是个实习生,但从眼神中透露的精明来看,他绝非懵懂无知的少年。
“我要你回去准备写一篇报道,明天早上要发出来,具体内容都在这里面……”
李明超推给对方一个档案袋,实习生默默打开,就看到了里面装的一万块现金和一张纸。
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这……李先生,我们记者是有职业道德的,要报道真实的……”
“放心,我要你报道的都是真的,今天晚上,就会发生。”
实习生被李明超笃定的声音吓得一跳,稍加思考,便拿起档案,鞠躬走人了。
而后,李明超又见了黎新成给他找的两个人。
两人一男一女,男得是黎新成的小弟,长得苦大仇深,李明超在装修影院时,见过他一面。
女的则是大富豪的一个小妹,据说给黎新成有过一段,但已经和平分手。
李明超反复确认两人的心理素质却是够硬之后,又拿出两万块钱,分别塞给了对方。
然后告诉他们,要他们去做一件,颇有风险的事情。
……
90年的夜晚,人们只要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
因为那时的夜里就压根没啥霓虹灯。
在金色维也纳火起来之前,一到晚上,大家伙只能挨家里看电视,睡觉。
撑死了也就去个架着灯泡的台球厅打两杆,胆子再大点儿的,才敢去看录像或者去歌厅“唱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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