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诉讼,甲子园的遗憾
目录: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作者:这次不后悔| 类别:网游动漫
切!
忍不住第二次碎嘴。
因为被训话所以不舒服,而且被比较的对向还是一个毛头小子,被告律师从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
但是,为了玛尼。
“我为被告方代理律师,首先我代表被告方否决原告的所有诉讼,并要求原告承担本次开庭的全部费用。”
“被告方辩护理由如下:......”
一,我方时津润哉先生为当今名侦探,与关东名侦探工藤新一齐名,只是因为路见不平的侠义而来到现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发现连警视厅人员都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再进行检举与报案,并且被警视厅证实!
反之,被告方要求,原告方必须赔偿我方时津润哉先生一亿霓虹币,原今日我方委托人时津润哉先生将参加日买电台的名侦探推理秀,却因为水口香奈女士的不认罪,而取消业务,前往此处,故要求赔偿。
二,我方甲骨廉三先生为原薰衣草公馆的管家,也是薰衣草小姐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的人,被列为嫌疑人也是无奈与自愿,目的是为了查明真凶,还自家小姐清白,在确认案件真相后又愤然来到警视厅,举报水口香奈的犯罪事实。
反之,被告方要求,原告方必须赔偿我方甲骨廉三先生的精神损失费一亿霓虹币。
“以上,为我方诉求与案件陈述,对方并没有任何证据,也请原告律师明白,法律,不是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快点回家找你妈妈玩举高高去吧!”
再一次,“切”一声,屑面前的公生一口。
再到坐下,被告律师翘起嚣张的二郎腿。
却没有注意到,就在被告席旁边,也有一位特殊的人员。
因为本次案件涉及到刑事部分,同时处理这个案件的也是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
作为警方人员,交接犯罪嫌疑人,与记录审判经过。
佐藤美和子听到被告律师说出所谓的“警视厅人员都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时候,差点没气的直接过肩摔。
还有所谓的‘名侦探’......
那边的时津润哉正在用特别猥琐的眼神,盯着佐藤美和子下摆的位置,那长长的皙白,甚至会反射出雪白光泽。
下意识咽下口水。
‘对面的小孩,你给我争气,把这两个屑干掉,以后你开车超速我给你免罚单!’
佐藤美和子狠狠的看一眼原告的位置。
看着那边脸色自若,似乎没有任何人可以打扰到的毛利公生。
不过......
毛利这个名字......
让佐藤美和子想起某位迷糊侦探,总是跟在目暮警部后面的迷糊侦探,顺便对方好像有女儿,却不曾听说有儿子。
九点三十整,从开庭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十分钟。
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休庭,也或者继续。
很显然,被告方是占优势的,毕竟警视厅确认的证据会比所有的证词都要有力。
一经确认,基本等于犯罪,难以改变事实。
况且......也从未有人听过,警视厅会承认错误。
“原告方,是否有其他证据陈述,或反驳被告方的陈述?”
审判长看向原告,准确点,就是盯着毛利公生。
而回馈的,则是一个笑容。
自信到骨子里的笑容,用骄傲都不为过的意志力。
“我方有疑问提出,还请被告方进行解答,请示审判长。”
警视厅的确不会认错。
但是,警视厅会在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将所有的过错全部推卸给指控之人,并且死死的踩一脚。
毛利公生看向对面嚣张的二人,顺便感受到某位女士凶火燃烧的气势。
好像就是警视厅委派过来的书记员。
为啥这么看着自己......
“同意,原告可以向被告提出问题,被告需出示证据,进行解答。”
审判长的话打断公生的推测。
重新,视线聚焦在被告与原告之间。
公生站起身来,将一份文件递出,再由审判书记员前来拿走。
这是一份三方都具备的文件,为最早警视厅勘探薰衣草庄园的案件报告。
“我想询问的是,案件发生时间为一月三日,当时正是新年后的第三天。”
“而被害人也是这一天在家中,关闭门窗之后,自杀身亡。”
“询问被告律师,是与不是?”
三句,一点点的来,公生不急。
而目的则是要逼着对方着急。
“这些在刑事报告上面都写的很清楚,没有任何问题,还有提醒原告律师不要耽误时间,询问这些没有任何作用的事情。”
翘着二郎腿,满脸的不屑。
被告律师忽然感觉到自己被旁边戳了一下,看向旁边的时津润哉。
时津润哉满脸的奇异笑容,而后手指着......
那皙白的长腿,就在那边......
“嘿嘿嘿嘿。”
猥琐的声音在两人窃窃私语中飞出。
佐藤美和子感受到目光,尤其是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手中猛力用劲。
“咔”一声,记录用的钢笔被直接捏碎了。
“好,我就想询问,这份刑事被告的时间为一月四日,也就是案发后的一天就彻底结案,而被告时津润哉举报的证据则是在一月三十日,请问中间消失的二十天时津润哉先生在做什么?”
公生不再针对案件本身。
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一场阴谋与策划,甚至没有丝毫的意义,继续推理只会陷入对方的圈套。
而需要思考的......
“我当然是在对线索进行查询与整理啊,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询问?!”
没有等到被告律师开口,时津润哉就直接站出来,对着对面原告席的男孩吼道。
“可是我这里有一份地铁的购票记录,是通过旗本集团查询到的信息,并且保证真实性,时津润哉先生在一月二十五日之前都一直在新宿,而在一月二十六日才前往薰衣草公馆。”
“其次,我还有新宿花伎官的一张消费记录,上面显示时津润哉先生在一月二十四日晚还专门点了一个特殊服务,花费三十万霓虹币。”
两份文件,同时递交审判长。
斟酌两秒,审判长再一次抬头时候,点头。
“证据有效。”
时津润哉根本没有在寻找线索,而是在一月二十六日才草草赶往薰衣草乐园,并且在四日后也就是一月三十号进行举报。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
对方直接将行动动向查询到,时津润哉一瞬间慌神,下意识要继续开口。
忽然,被告律师拉住时津润哉。
“我来代为解释,只是因为我方时津润哉先生具备名侦探的观察力,并且可以轻易的解决这一次的案件,在前往现场之后就很快发现了警视厅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
但是,没有证据。
未曾想到,被告律师在这之前都想到过很多种对方会攻击的点,无论是时津润哉的推理还是甲骨廉三的身份。
此刻,对方似乎神助,直接掏出两个证据,就指明时津润哉的时间漏洞。
但是没有关系,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对方并没有证据,可以推倒这个案件的证据,只要这个案件坐实是水口香奈进行密室杀人,一切谎言都没有关系。
对面律师,依旧是失败告终!
“切”的一声,被告律师对面前的男孩露出不爽。
公生,可以清晰感受到。
嘴角露出笑容......对方上钩了。
“那好,我要提出第二个问题,根据刚才所说,时津润哉先生其实是在一月二十六日前往,而后凭借名侦探的观察力很快发现案件的线索,是吗?”
“没错,就是名侦探的观察力!”
这一次之后,就用名侦探的观察力作为卖点!
时津润哉如此想到,脸上浮现出洋溢。
“可是,按照刑事的证据判定,所有证据必须具备时间性,超过时间后证据将会因为自然环境而被抹除与改变,不具备定为证据的能力。”
“时津润哉先生是一月二十六日前往,与警视厅结案时间一月四日相隔二十二天,除去现场物品与凶器,均已被警视厅作为证物收走。”
“而时津润哉先生所寻找的证据则是一副窗户上的指纹,请问,风吹雨打的窗户具备保存指纹二十天以上的可能性吗?还是说是时津润哉先生协同某位同伙伪造出的虚假证据?”
该收网了。
公生盯着面前脸色苍白的时津润哉与甲骨廉三。
第一个证据被推翻,物证消失。
只剩下人证。
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也忽然间感觉到情况不太对,再也没有之前的随意,赶忙站起来,面向审判席。
“审判长,我认为对方律师是有意诬陷被告当事人,并且进行没有证据的指控,我要求对方进行道歉!”
这个理由,合理。
没有证据就必定是诬陷。
审判长看向原告位置的男孩。
“原告律师,你必须出示证据,否则会被判定为构陷,并且发言内容不成立。”
一旦发言内容不成立,那么物证就是正确的。
被告律师虚惊一场,松口气。
再一次缓缓坐下来,只不过,却不敢发出“切”的声音。
因为,面前的男孩似乎在对着他笑。
那种笑,让人觉得渗人。
忍不住第二次碎嘴。
因为被训话所以不舒服,而且被比较的对向还是一个毛头小子,被告律师从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
但是,为了玛尼。
“我为被告方代理律师,首先我代表被告方否决原告的所有诉讼,并要求原告承担本次开庭的全部费用。”
“被告方辩护理由如下:......”
一,我方时津润哉先生为当今名侦探,与关东名侦探工藤新一齐名,只是因为路见不平的侠义而来到现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发现连警视厅人员都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再进行检举与报案,并且被警视厅证实!
反之,被告方要求,原告方必须赔偿我方时津润哉先生一亿霓虹币,原今日我方委托人时津润哉先生将参加日买电台的名侦探推理秀,却因为水口香奈女士的不认罪,而取消业务,前往此处,故要求赔偿。
二,我方甲骨廉三先生为原薰衣草公馆的管家,也是薰衣草小姐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的人,被列为嫌疑人也是无奈与自愿,目的是为了查明真凶,还自家小姐清白,在确认案件真相后又愤然来到警视厅,举报水口香奈的犯罪事实。
反之,被告方要求,原告方必须赔偿我方甲骨廉三先生的精神损失费一亿霓虹币。
“以上,为我方诉求与案件陈述,对方并没有任何证据,也请原告律师明白,法律,不是孩子过家家的游戏,快点回家找你妈妈玩举高高去吧!”
再一次,“切”一声,屑面前的公生一口。
再到坐下,被告律师翘起嚣张的二郎腿。
却没有注意到,就在被告席旁边,也有一位特殊的人员。
因为本次案件涉及到刑事部分,同时处理这个案件的也是警视厅刑事部搜查一课。
作为警方人员,交接犯罪嫌疑人,与记录审判经过。
佐藤美和子听到被告律师说出所谓的“警视厅人员都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时候,差点没气的直接过肩摔。
还有所谓的‘名侦探’......
那边的时津润哉正在用特别猥琐的眼神,盯着佐藤美和子下摆的位置,那长长的皙白,甚至会反射出雪白光泽。
下意识咽下口水。
‘对面的小孩,你给我争气,把这两个屑干掉,以后你开车超速我给你免罚单!’
佐藤美和子狠狠的看一眼原告的位置。
看着那边脸色自若,似乎没有任何人可以打扰到的毛利公生。
不过......
毛利这个名字......
让佐藤美和子想起某位迷糊侦探,总是跟在目暮警部后面的迷糊侦探,顺便对方好像有女儿,却不曾听说有儿子。
九点三十整,从开庭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十分钟。
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休庭,也或者继续。
很显然,被告方是占优势的,毕竟警视厅确认的证据会比所有的证词都要有力。
一经确认,基本等于犯罪,难以改变事实。
况且......也从未有人听过,警视厅会承认错误。
“原告方,是否有其他证据陈述,或反驳被告方的陈述?”
审判长看向原告,准确点,就是盯着毛利公生。
而回馈的,则是一个笑容。
自信到骨子里的笑容,用骄傲都不为过的意志力。
“我方有疑问提出,还请被告方进行解答,请示审判长。”
警视厅的确不会认错。
但是,警视厅会在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将所有的过错全部推卸给指控之人,并且死死的踩一脚。
毛利公生看向对面嚣张的二人,顺便感受到某位女士凶火燃烧的气势。
好像就是警视厅委派过来的书记员。
为啥这么看着自己......
“同意,原告可以向被告提出问题,被告需出示证据,进行解答。”
审判长的话打断公生的推测。
重新,视线聚焦在被告与原告之间。
公生站起身来,将一份文件递出,再由审判书记员前来拿走。
这是一份三方都具备的文件,为最早警视厅勘探薰衣草庄园的案件报告。
“我想询问的是,案件发生时间为一月三日,当时正是新年后的第三天。”
“而被害人也是这一天在家中,关闭门窗之后,自杀身亡。”
“询问被告律师,是与不是?”
三句,一点点的来,公生不急。
而目的则是要逼着对方着急。
“这些在刑事报告上面都写的很清楚,没有任何问题,还有提醒原告律师不要耽误时间,询问这些没有任何作用的事情。”
翘着二郎腿,满脸的不屑。
被告律师忽然感觉到自己被旁边戳了一下,看向旁边的时津润哉。
时津润哉满脸的奇异笑容,而后手指着......
那皙白的长腿,就在那边......
“嘿嘿嘿嘿。”
猥琐的声音在两人窃窃私语中飞出。
佐藤美和子感受到目光,尤其是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手中猛力用劲。
“咔”一声,记录用的钢笔被直接捏碎了。
“好,我就想询问,这份刑事被告的时间为一月四日,也就是案发后的一天就彻底结案,而被告时津润哉举报的证据则是在一月三十日,请问中间消失的二十天时津润哉先生在做什么?”
公生不再针对案件本身。
因为这个案件本身就是一场阴谋与策划,甚至没有丝毫的意义,继续推理只会陷入对方的圈套。
而需要思考的......
“我当然是在对线索进行查询与整理啊,这么简单的问题还需要询问?!”
没有等到被告律师开口,时津润哉就直接站出来,对着对面原告席的男孩吼道。
“可是我这里有一份地铁的购票记录,是通过旗本集团查询到的信息,并且保证真实性,时津润哉先生在一月二十五日之前都一直在新宿,而在一月二十六日才前往薰衣草公馆。”
“其次,我还有新宿花伎官的一张消费记录,上面显示时津润哉先生在一月二十四日晚还专门点了一个特殊服务,花费三十万霓虹币。”
两份文件,同时递交审判长。
斟酌两秒,审判长再一次抬头时候,点头。
“证据有效。”
时津润哉根本没有在寻找线索,而是在一月二十六日才草草赶往薰衣草乐园,并且在四日后也就是一月三十号进行举报。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
对方直接将行动动向查询到,时津润哉一瞬间慌神,下意识要继续开口。
忽然,被告律师拉住时津润哉。
“我来代为解释,只是因为我方时津润哉先生具备名侦探的观察力,并且可以轻易的解决这一次的案件,在前往现场之后就很快发现了警视厅未曾发现的重要线索。”
但是,没有证据。
未曾想到,被告律师在这之前都想到过很多种对方会攻击的点,无论是时津润哉的推理还是甲骨廉三的身份。
此刻,对方似乎神助,直接掏出两个证据,就指明时津润哉的时间漏洞。
但是没有关系,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对方并没有证据,可以推倒这个案件的证据,只要这个案件坐实是水口香奈进行密室杀人,一切谎言都没有关系。
对面律师,依旧是失败告终!
“切”的一声,被告律师对面前的男孩露出不爽。
公生,可以清晰感受到。
嘴角露出笑容......对方上钩了。
“那好,我要提出第二个问题,根据刚才所说,时津润哉先生其实是在一月二十六日前往,而后凭借名侦探的观察力很快发现案件的线索,是吗?”
“没错,就是名侦探的观察力!”
这一次之后,就用名侦探的观察力作为卖点!
时津润哉如此想到,脸上浮现出洋溢。
“可是,按照刑事的证据判定,所有证据必须具备时间性,超过时间后证据将会因为自然环境而被抹除与改变,不具备定为证据的能力。”
“时津润哉先生是一月二十六日前往,与警视厅结案时间一月四日相隔二十二天,除去现场物品与凶器,均已被警视厅作为证物收走。”
“而时津润哉先生所寻找的证据则是一副窗户上的指纹,请问,风吹雨打的窗户具备保存指纹二十天以上的可能性吗?还是说是时津润哉先生协同某位同伙伪造出的虚假证据?”
该收网了。
公生盯着面前脸色苍白的时津润哉与甲骨廉三。
第一个证据被推翻,物证消失。
只剩下人证。
被告方的辩护律师也忽然间感觉到情况不太对,再也没有之前的随意,赶忙站起来,面向审判席。
“审判长,我认为对方律师是有意诬陷被告当事人,并且进行没有证据的指控,我要求对方进行道歉!”
这个理由,合理。
没有证据就必定是诬陷。
审判长看向原告位置的男孩。
“原告律师,你必须出示证据,否则会被判定为构陷,并且发言内容不成立。”
一旦发言内容不成立,那么物证就是正确的。
被告律师虚惊一场,松口气。
再一次缓缓坐下来,只不过,却不敢发出“切”的声音。
因为,面前的男孩似乎在对着他笑。
那种笑,让人觉得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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