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9章:万恶之源
目录:我的巨人国| 作者:大秦小兵| 类别:玄幻奇幻
混血矮人自称铜须,借此伪装矮人族的身份,但杨牧云更喜欢叫他卤蛋,因为以杨牧云的视角看下去,最惹眼的就是那光溜溜的头顶,如果不蹲下去,谁能看到他的胡子。
更何况这个小矮人没长胡子。
“卤蛋啊,反正现在人家都在忙,就咱们闲着没事干,不如合计合计怎么挣钱。你既然在铁炉城生活过,肯定知道钱的重要性吧?”
在杨牧云看来,铁炉城规模更大,人口更多,商业化也更彻底,每逢春天第二个月圆之日开始各族都会前往铁炉城交易,妥妥的贸易中心。
在这样一个城市长大,卤蛋一定知道钱的魔力。
然而令杨牧云诧异的是,卤蛋摇了摇头。
“主人,铁炉城没有万恶的金钱,矮人也不是欺诈之神的信徒。”
杨牧云:???
不过仔细想想,自己在部落里好像从来没见过钱,也没听人提过钱,族人们出去抢劫也都是抢夺食物、资源,从来不是为了抢钱,也抢不到钱。
以前还以为是大家太穷了,手里没钱才抢不到,现在才明白,是压根就没有钱这玩意。
“钱是万恶之源这个我可以理解,可是怎么跟欺诈之神扯上关系了。”
道理都懂,可杨牧云就是想听听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
卤蛋解释道:“主人,如果您需要铁炉城锻造的武器,铁炉城需要你手中新鲜的猎物,你们可以直接交换,都获取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对吧?”
杨牧云点头,没错,以物易物就是这样,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卤蛋又说道:“如果金钱出现了,主人您要先把猎物换成钱,再用钱去买武器,对锻造师也一样,必须先把武器换成钱,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猎物。”
杨牧云再次点头,反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卤蛋还没说话,一旁的大石插嘴了,“为什么要换成钱,多麻烦啊,直接交换多好。”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大石指了指前方草堆里压在一起的两只虫子。
“你看它们,上面那个想斗,下面那个也想斗,它俩直接斗多好,为啥扯上钱?”
杨牧云感慨了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随即说道:“金钱的出现方便了交易双方,也增加了交换的速度和效率,为商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这不是好事吗?”
可是这时候,卤蛋问了一句话,“主人,您真的需要金钱吗?您真的喜欢金钱吗?金钱真的让您得到了快乐、幸福、满足吗?没有金钱您真的就无法生活了吗?”
杨牧云愕然。
自己真的很需要钱,没有钱怎么买猪肉,没有钱怎么买药材,没有钱怎么提升,怎么变强。
可是另一边,自己在种花家真的用不到钱,麾下所有种族都没有钱的概念,平安感、幸福感、获得感充满了每个人的心灵。
“不对,不对,你说的不对!”杨牧云朝着卤蛋摆了摆手,“你让我缓一缓,我先捋捋啊……”
卤蛋摊手,“主人,这是矮人族的祖先早就思考过的问题,铁炉城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金钱是欺诈之神最大的谎言,也是控制人类的工具,也正是因为钱,人类才变得狡诈恶毒,卑鄙无信。和铁炉城打交道的时候千万不要说金钱,否则会被当做异端。”
杨牧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卤蛋,“你呢?你喜欢钱吗?”
卤蛋两条眉毛纠结的拧在一起,“我没见过钱,但是我经常听母亲说起,母亲死的时候还反复叮嘱我,每年给她送点钱,这是在让我成为异端吗?”
杨牧云只能呵呵,这傻孩子,没治了。
可是透过这番话,杨牧云隐约明白了矮人族思维和视角。
钱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繁荣了商业,但是相较欺诈之神获得的好处根本不值一提。
没有钱的时候,人们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再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直到某天,有人发明了打工。
勤劳不一定能致富,但是一定能让资本家致富。
打工人没明没夜的打工,资本家却过上了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的生活。
通过“打工”,资本家拿走了原本属于打工人的一切。
就像现在,野蛮人拿着肉干、皮毛、兽筋去铁炉城,可以从矮人手中换来铁器。
可如果有了“钱”的概念,野蛮人不仅会失去手中的肉干和皮毛,还会失去脚下这片繁衍万年的土地。
这是印第安人用血和泪总结出的教训。
金银有价值吗?
能穿,还是能吃?
就因为它稀有,所以有价值?
那么,钻石是不是同样的道理呢?
黄金和钻石的价值究竟是谁赋予的?
杨牧云开始怀疑自己的认知。
带着这个疑问,杨牧云回到河谷,找拉玺达解惑。
拉玺达点了点头,“年轻的野蛮人,我之前就告诉过你,你已经是神明了,思考问题应该站在神明的高度,而不是局限于凡人。你已经开始有独立的思考了,这很好,这样你就能感知到规则的存在了。”
规则?
杨牧云心中一动,仿佛即将破茧的蝴蝶,奋力撕咬茧壳,外界的光明近在咫尺,却总是隔着些什么。
拉玺达解释道:“万物诞生时,是没有钱这个事物的,也没有交易的概念,更不会有商业。神明的处事方式很简单,用实力说话,拳头大的拥有一切。你们野蛮人身上依旧保留着古神的遗风。”
杨牧云嘴角抽搐,这究竟是夸还是贬啊。
似乎看出杨牧云的想法,拉玺达淡淡说道:“不要觉得新生的就是进步的,也不要觉得古老的就是落后的,任何新事物的诞生,一定是因为利益。”
杨牧云搜肠刮肚,想要找一个反驳的例子。
可是拉玺达笑着说道:“最初,生灵膜拜神明是为了获得比野兽更强的力量,比飞鸟更快的速度,是为了祛除疾病,是为了治愈伤势。他们将自己最珍贵的物品献祭给神明,神明也回馈各种不同恩赐……是不是很像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
杨牧云点了点头,的确很像,或者说根本就一模一样。
“可是后来有一天……”拉玺达抬起爪子点了点杨牧云的眉心,“有一个声音说,我们不要祭品了,我们需要信仰。”
【这一章,一字一句抠了三个小时,你信吗。本书力量体系不同与其他都书,主角所处的环境也不是直接用现实带入的】
更何况这个小矮人没长胡子。
“卤蛋啊,反正现在人家都在忙,就咱们闲着没事干,不如合计合计怎么挣钱。你既然在铁炉城生活过,肯定知道钱的重要性吧?”
在杨牧云看来,铁炉城规模更大,人口更多,商业化也更彻底,每逢春天第二个月圆之日开始各族都会前往铁炉城交易,妥妥的贸易中心。
在这样一个城市长大,卤蛋一定知道钱的魔力。
然而令杨牧云诧异的是,卤蛋摇了摇头。
“主人,铁炉城没有万恶的金钱,矮人也不是欺诈之神的信徒。”
杨牧云:???
不过仔细想想,自己在部落里好像从来没见过钱,也没听人提过钱,族人们出去抢劫也都是抢夺食物、资源,从来不是为了抢钱,也抢不到钱。
以前还以为是大家太穷了,手里没钱才抢不到,现在才明白,是压根就没有钱这玩意。
“钱是万恶之源这个我可以理解,可是怎么跟欺诈之神扯上关系了。”
道理都懂,可杨牧云就是想听听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的见解。
卤蛋解释道:“主人,如果您需要铁炉城锻造的武器,铁炉城需要你手中新鲜的猎物,你们可以直接交换,都获取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对吧?”
杨牧云点头,没错,以物易物就是这样,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卤蛋又说道:“如果金钱出现了,主人您要先把猎物换成钱,再用钱去买武器,对锻造师也一样,必须先把武器换成钱,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猎物。”
杨牧云再次点头,反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卤蛋还没说话,一旁的大石插嘴了,“为什么要换成钱,多麻烦啊,直接交换多好。”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大石指了指前方草堆里压在一起的两只虫子。
“你看它们,上面那个想斗,下面那个也想斗,它俩直接斗多好,为啥扯上钱?”
杨牧云感慨了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随即说道:“金钱的出现方便了交易双方,也增加了交换的速度和效率,为商业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这不是好事吗?”
可是这时候,卤蛋问了一句话,“主人,您真的需要金钱吗?您真的喜欢金钱吗?金钱真的让您得到了快乐、幸福、满足吗?没有金钱您真的就无法生活了吗?”
杨牧云愕然。
自己真的很需要钱,没有钱怎么买猪肉,没有钱怎么买药材,没有钱怎么提升,怎么变强。
可是另一边,自己在种花家真的用不到钱,麾下所有种族都没有钱的概念,平安感、幸福感、获得感充满了每个人的心灵。
“不对,不对,你说的不对!”杨牧云朝着卤蛋摆了摆手,“你让我缓一缓,我先捋捋啊……”
卤蛋摊手,“主人,这是矮人族的祖先早就思考过的问题,铁炉城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金钱是欺诈之神最大的谎言,也是控制人类的工具,也正是因为钱,人类才变得狡诈恶毒,卑鄙无信。和铁炉城打交道的时候千万不要说金钱,否则会被当做异端。”
杨牧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卤蛋,“你呢?你喜欢钱吗?”
卤蛋两条眉毛纠结的拧在一起,“我没见过钱,但是我经常听母亲说起,母亲死的时候还反复叮嘱我,每年给她送点钱,这是在让我成为异端吗?”
杨牧云只能呵呵,这傻孩子,没治了。
可是透过这番话,杨牧云隐约明白了矮人族思维和视角。
钱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繁荣了商业,但是相较欺诈之神获得的好处根本不值一提。
没有钱的时候,人们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再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小日子过得幸福美满。
直到某天,有人发明了打工。
勤劳不一定能致富,但是一定能让资本家致富。
打工人没明没夜的打工,资本家却过上了种两亩地,养两头猪,喂两只鸡,娶两个媳妇、生两个孩子的生活。
通过“打工”,资本家拿走了原本属于打工人的一切。
就像现在,野蛮人拿着肉干、皮毛、兽筋去铁炉城,可以从矮人手中换来铁器。
可如果有了“钱”的概念,野蛮人不仅会失去手中的肉干和皮毛,还会失去脚下这片繁衍万年的土地。
这是印第安人用血和泪总结出的教训。
金银有价值吗?
能穿,还是能吃?
就因为它稀有,所以有价值?
那么,钻石是不是同样的道理呢?
黄金和钻石的价值究竟是谁赋予的?
杨牧云开始怀疑自己的认知。
带着这个疑问,杨牧云回到河谷,找拉玺达解惑。
拉玺达点了点头,“年轻的野蛮人,我之前就告诉过你,你已经是神明了,思考问题应该站在神明的高度,而不是局限于凡人。你已经开始有独立的思考了,这很好,这样你就能感知到规则的存在了。”
规则?
杨牧云心中一动,仿佛即将破茧的蝴蝶,奋力撕咬茧壳,外界的光明近在咫尺,却总是隔着些什么。
拉玺达解释道:“万物诞生时,是没有钱这个事物的,也没有交易的概念,更不会有商业。神明的处事方式很简单,用实力说话,拳头大的拥有一切。你们野蛮人身上依旧保留着古神的遗风。”
杨牧云嘴角抽搐,这究竟是夸还是贬啊。
似乎看出杨牧云的想法,拉玺达淡淡说道:“不要觉得新生的就是进步的,也不要觉得古老的就是落后的,任何新事物的诞生,一定是因为利益。”
杨牧云搜肠刮肚,想要找一个反驳的例子。
可是拉玺达笑着说道:“最初,生灵膜拜神明是为了获得比野兽更强的力量,比飞鸟更快的速度,是为了祛除疾病,是为了治愈伤势。他们将自己最珍贵的物品献祭给神明,神明也回馈各种不同恩赐……是不是很像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
杨牧云点了点头,的确很像,或者说根本就一模一样。
“可是后来有一天……”拉玺达抬起爪子点了点杨牧云的眉心,“有一个声音说,我们不要祭品了,我们需要信仰。”
【这一章,一字一句抠了三个小时,你信吗。本书力量体系不同与其他都书,主角所处的环境也不是直接用现实带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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