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七章不夜城
目录:剑奕九歌| 作者:燚孤行| 类别:玄幻奇幻
江城属于楚国江州,所谓天下胜境出江城,江城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天下文人墨客必游地。说这里日出千章那是一点不为过,毕竟这里常年驻扎着数以万计的读书人,不用看别的,只用看那常年爆满的青楼酒坊就知道这里的胜境了。
虽然与描述中的十步青楼五步酒坊的有些许些差池,不过也差不多了,这里算是全天一唯一的不夜城了,越是晚上越热闹。
这里除了文人墨客多,其次就是美女多了,青楼红客善衣舞,恰似人间惊鸿处。各式各样的美女让你目不暇接,城中有一条河唤作胭脂河,两岸皆是青楼酒坊,夜里河里听说能浮一层胭脂,所以叫做胭脂河。
当然也不全是青楼艺女,很多大家闺秀都希望在这里寻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毕竟这里还叫做姻缘城。所以很多笼子里的金丝雀都希望逛一逛江城,至少来过此生无憾。
“老爷你慢些呀?”
搭这一把竹梯子,辰燚将一块写有江湖郎中的牌匾挂上。下面一个小斯扶着梯子,担心自家看起来有些精瘦的读书人老爷从梯子上掉下来。
朱七是这家药店以前的伙计,刚到江城的辰燚寻思在这里停留一断时间,恰好遇到这家药店的主人因为年迈,后生又不愿意接手药店所以就转接过来,算是个落脚地,也让在江城修心的自己不太无聊。
慢悠悠的爬梯子,看着自己刻的匾额气势磅礴,满意的点点头。
“七叔,都说别叫我老爷,唤我名字就好。”
三十四十岁样子的朱七摇摇头道
“这怎么能行呢?至少要有个尊卑之分嘛。”
辰燚无奈,实在熬不过这个中年大叔,只得叹口气说道
“七叔,要不叫公子吧,这老爷实在是把我叫太老了,你看我这个年轻小伙不是。”
有些木讷的朱七转念一想也对,毕竟辰燚才二十岁的小伙,叫老爷确实叫老了些。
“行,那我以后就叫公子。”
辰燚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生走进内。
朱七傻愣愣的一笑,自己公子不仅字写的好,为人还很谦和,比那些青楼里衣冠不整自诩读书人的读书人更像读书人,公子才是真正的读书人。
朱七有些笨拙的搬上梯子,横横竖竖,费了老半天才将梯子搬到店后的院子里。就这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汉,露出一口常年抽旱烟而发黑的牙齿,傻乐呵。
“朱叔将后院的那框药材搬来一下。”
还未来得及歇口气的朱七又屁巅屁巅的跑去将一筐下午刚收购的新鲜药材搬到前店。
没有背剑匣的辰燚一身青衫,眉清目秀,有些曹参之的儒雅气息,却实咋个看也不像个江湖武夫,倒是更像读书。
“公子你应该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吧。像你这样的,一看就是从小饱读诗书,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读书人的气质拿捏的死死的。”
辰燚坐在一只小矮凳子上,撸起袖子,双脚叉开,手放在膝盖上,丝毫不生疏的挑拣着刚搬进来的药材。
“我也是小村子里出来的,不过我叔是村里私塾的夫子,爷爷是村里的大夫,所以从小读书学医,起码有点手艺,识的几个字。”
朱七将辰燚捡好的药材整理整齐,放在簸箕里,明天在放到太阳下晾干。
“公子医术一定很厉害,要知道老掌柜在这江城也算得上名医,让他都自认服输,我在这里这些年都没有见过。”
辰燚看着嘴里叨唠,手上动作也不慢的朱七温和一笑。做个普普通通平民其实也是一番味道,这就是逍遥子说的脚下的风景吧。
“老掌柜不是不放心将店转让给我嘛,所以怎么说也得拿出看家本领不是。”
其实这个店很多人都想接手,别看这药店在的偏僻,可是在江城还是算有名的。辰燚之所以能接手,主要是老掌柜开出一个要求,医术要和他差不多才转让,否则就算关了药店也不能让随便的人来接手坑人害人,这就是所谓的医者仁心了吧。
朱七傻呵呵一笑道
“嘿嘿,那是公子有真才。”
辰燚捡好药材,洗过手后,对朱七说到
“七叔,你看着店,我出去逛逛。”
然后一个人走出店外,天已经抹黑了,虽然辰燚来到江城好几天了,可是一直在忙店里的事,都没有怎么逛过江城,今天难得的闲余。
果然不夜城是有原因的,白天多是文人墨客在听潮湖畔提笔抒怀,还有几分含蓄内敛。晚上才是这座城的本相,到处是红灯结彩,空气里都是脂粉味,形容是酒池肉林也不为过了。
胭脂河的河水是从听潮湖流出来的,辰燚的药店就在胭脂河下游,要去往这听潮湖就必须先穿过胭脂河畔。胭脂河畔多青楼妓院,幸好辰燚的店是在下游些的偏僻角落。
一路上辰燚看到的都是只恨穿的太多,最好不穿的脂粉女子。还好这里有个不成文的约定,不能强行拉客,否则辰燚绝对不能如此轻松,闲庭信步了。
虽然作为男子看见了美好的事物总是有些心猿意马,可是辰燚觉得这也是修心的一部分。随心所欲固然洒脱,超出了界限,那就是过度的放纵。
漫步在胭脂河畔,人来人往,有借酒消愁的失意人,有春宵一度的风流人,有看着灯火阑珊的静心人,也有灯花许愿觅良人。辰燚算是静心人吧。
胭脂河畔虽然美好,可是辰燚此行的目的不在于此,而是在听潮湖。辰燚在书上看到过,每年八月十五听潮湖畔月圆,江天一色映月生,千里碧波一潮线,算得上这天下奇景,慕名而来的游客往往能挤的前胸贴后背,水泄不通。
不过曹叔和自己说过听潮湖八月十五的江天月色共潮生虽然绝景,但是八月十四那一轮微缺的初升明月配上听潮湖平静如境的夜色实则一点也不比十五差。一种是极致的动态美,一种是极致的静态美。辰燚觉得这两种景色都不能错过,要赶在月明前到达,所以也就无心胭脂河畔的胭熏酒浓。
虽然与描述中的十步青楼五步酒坊的有些许些差池,不过也差不多了,这里算是全天一唯一的不夜城了,越是晚上越热闹。
这里除了文人墨客多,其次就是美女多了,青楼红客善衣舞,恰似人间惊鸿处。各式各样的美女让你目不暇接,城中有一条河唤作胭脂河,两岸皆是青楼酒坊,夜里河里听说能浮一层胭脂,所以叫做胭脂河。
当然也不全是青楼艺女,很多大家闺秀都希望在这里寻到自己的真命天子,毕竟这里还叫做姻缘城。所以很多笼子里的金丝雀都希望逛一逛江城,至少来过此生无憾。
“老爷你慢些呀?”
搭这一把竹梯子,辰燚将一块写有江湖郎中的牌匾挂上。下面一个小斯扶着梯子,担心自家看起来有些精瘦的读书人老爷从梯子上掉下来。
朱七是这家药店以前的伙计,刚到江城的辰燚寻思在这里停留一断时间,恰好遇到这家药店的主人因为年迈,后生又不愿意接手药店所以就转接过来,算是个落脚地,也让在江城修心的自己不太无聊。
慢悠悠的爬梯子,看着自己刻的匾额气势磅礴,满意的点点头。
“七叔,都说别叫我老爷,唤我名字就好。”
三十四十岁样子的朱七摇摇头道
“这怎么能行呢?至少要有个尊卑之分嘛。”
辰燚无奈,实在熬不过这个中年大叔,只得叹口气说道
“七叔,要不叫公子吧,这老爷实在是把我叫太老了,你看我这个年轻小伙不是。”
有些木讷的朱七转念一想也对,毕竟辰燚才二十岁的小伙,叫老爷确实叫老了些。
“行,那我以后就叫公子。”
辰燚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转生走进内。
朱七傻愣愣的一笑,自己公子不仅字写的好,为人还很谦和,比那些青楼里衣冠不整自诩读书人的读书人更像读书人,公子才是真正的读书人。
朱七有些笨拙的搬上梯子,横横竖竖,费了老半天才将梯子搬到店后的院子里。就这袖子抹了把额头的汉,露出一口常年抽旱烟而发黑的牙齿,傻乐呵。
“朱叔将后院的那框药材搬来一下。”
还未来得及歇口气的朱七又屁巅屁巅的跑去将一筐下午刚收购的新鲜药材搬到前店。
没有背剑匣的辰燚一身青衫,眉清目秀,有些曹参之的儒雅气息,却实咋个看也不像个江湖武夫,倒是更像读书。
“公子你应该也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吧。像你这样的,一看就是从小饱读诗书,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读书人的气质拿捏的死死的。”
辰燚坐在一只小矮凳子上,撸起袖子,双脚叉开,手放在膝盖上,丝毫不生疏的挑拣着刚搬进来的药材。
“我也是小村子里出来的,不过我叔是村里私塾的夫子,爷爷是村里的大夫,所以从小读书学医,起码有点手艺,识的几个字。”
朱七将辰燚捡好的药材整理整齐,放在簸箕里,明天在放到太阳下晾干。
“公子医术一定很厉害,要知道老掌柜在这江城也算得上名医,让他都自认服输,我在这里这些年都没有见过。”
辰燚看着嘴里叨唠,手上动作也不慢的朱七温和一笑。做个普普通通平民其实也是一番味道,这就是逍遥子说的脚下的风景吧。
“老掌柜不是不放心将店转让给我嘛,所以怎么说也得拿出看家本领不是。”
其实这个店很多人都想接手,别看这药店在的偏僻,可是在江城还是算有名的。辰燚之所以能接手,主要是老掌柜开出一个要求,医术要和他差不多才转让,否则就算关了药店也不能让随便的人来接手坑人害人,这就是所谓的医者仁心了吧。
朱七傻呵呵一笑道
“嘿嘿,那是公子有真才。”
辰燚捡好药材,洗过手后,对朱七说到
“七叔,你看着店,我出去逛逛。”
然后一个人走出店外,天已经抹黑了,虽然辰燚来到江城好几天了,可是一直在忙店里的事,都没有怎么逛过江城,今天难得的闲余。
果然不夜城是有原因的,白天多是文人墨客在听潮湖畔提笔抒怀,还有几分含蓄内敛。晚上才是这座城的本相,到处是红灯结彩,空气里都是脂粉味,形容是酒池肉林也不为过了。
胭脂河的河水是从听潮湖流出来的,辰燚的药店就在胭脂河下游,要去往这听潮湖就必须先穿过胭脂河畔。胭脂河畔多青楼妓院,幸好辰燚的店是在下游些的偏僻角落。
一路上辰燚看到的都是只恨穿的太多,最好不穿的脂粉女子。还好这里有个不成文的约定,不能强行拉客,否则辰燚绝对不能如此轻松,闲庭信步了。
虽然作为男子看见了美好的事物总是有些心猿意马,可是辰燚觉得这也是修心的一部分。随心所欲固然洒脱,超出了界限,那就是过度的放纵。
漫步在胭脂河畔,人来人往,有借酒消愁的失意人,有春宵一度的风流人,有看着灯火阑珊的静心人,也有灯花许愿觅良人。辰燚算是静心人吧。
胭脂河畔虽然美好,可是辰燚此行的目的不在于此,而是在听潮湖。辰燚在书上看到过,每年八月十五听潮湖畔月圆,江天一色映月生,千里碧波一潮线,算得上这天下奇景,慕名而来的游客往往能挤的前胸贴后背,水泄不通。
不过曹叔和自己说过听潮湖八月十五的江天月色共潮生虽然绝景,但是八月十四那一轮微缺的初升明月配上听潮湖平静如境的夜色实则一点也不比十五差。一种是极致的动态美,一种是极致的静态美。辰燚觉得这两种景色都不能错过,要赶在月明前到达,所以也就无心胭脂河畔的胭熏酒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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