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四五章 神药
目录:行踏天涯| 作者:午夜狂响曲| 类别:玄幻奇幻
“老头子,你这是怎么了?”卧房内,老妇人看着急匆匆跑进来的老者,感到莫名其妙啊。
“你没事了?真没事了?”老者来到床边问。
“我能有什么事啊?”老妇人反而疑惑了。
“这……”
老者拿起边上的药瓶道:“真是神了啊!”
“什么东西啊?”老妇人疑惑的看着药瓶。
“以后再,快快,快拿此药去救治其他人。”
鹿英汉站在门外目睹这一切,也是暗道奇了怪了。
这药还真有用!
虫毒能使人昏迷,在不知不觉中死亡,随后迅速腐烂,但具体什么情况,鹿英汉也没见过,只是听过,倒是眼前的闵老将军曾经目睹过,还不仅一次,得知双城出现虫毒,而且自己府上有人中毒后,老者就立即把自家给封了,任何人都不许踏出一步。
别看现在多数人安然无恙,生龙活虎,保不准明全死了!
邪虫的毒厉害就厉害在这里,不毒发你看不出来,等毒发一倒就是一大片。
“鹿将军,不知此药是何人炼制?”
“呃……实话,我不知,此人交托给我的门卫后,就有要事离开了,难道真的有用?不会是暂时的吧?还是多观察几日微妙。”
“来不及了!”老者摇头道:“再观察下去人都要死光了,我夫人既然能醒来,而且红光满面的,比没中毒前气色还好,明此药的确有效,事不宜迟,快将那人找出来吧。”
鹿英汉看了一眼一脸懵逼的老妇人,气色的确是比上次来拜访时更好,看起来好像还年轻好几岁似的,这药看来不仅能祛毒啊,还有养生功效?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老妇人身上堆积多年的疑难杂症,被这一滴药液解决的一干二净!
这药不是疫苗,它是白大褂往身体注入病毒后,用自己的血液炼制的血清药剂。
这一路走来,他除了提高医术还加强了自身,这种加强不是力量速度,而是将自身打造成灵丹妙药,也就是唐僧肉!
真正的解药还在研制中,因此王乞要给他创造时间。
可是鹿英汉等人不值得啊,发现这种药真的有效后,他们急了!
“你怎么就不问一句便让他们走了!”
鹿英汉此刻才训斥了门卫。
一旁跟来的闵老将军也是急得连连跺脚道:“是啊是啊。”
他是封锁了他家,但是不仅他家遭了秧,区域地方也出现了感染,而且因为没有经验,第一时间没有封锁,导致影像很大,虽然现在还看不出来,但已经死了十几人,以老者经验断定,接下来的几里每会翻倍的死去,直到全城死绝!
不仅老者担忧,远在凤旗林口的凤晗沉也担忧,她不亲自来双城就是监督白大褂!
“没事,死的是直接服用了毒,体内的病菌在这种气候无法快速变异,以他们的经验肯定将尸体烧了,那么传播的途径就会断,这种毒可怕在于难根除,即使现在不传播,未来气变暖,食物紧缺,没有干净水源,这才是致命的。”
“那你来得及吗?需要什么你啊,我会全力帮助你的,虽然我一人势单力薄,但我能求城中世家帮忙。”凤晗沉急道。
“我唯一需要的就是安静。”白大褂一句话把凤晗沉给堵死了。
她的急,始终还是敌不过鹿英汉。
“什么?出城了?”
“是的,我们反复调查验证了五次,都是统一的经过,他们卖了一些药材就离开双城了。”
“走哪个门?”闵老将军问。
“北门。”
“北门可有三条路,泥山,岩田和凤旗林,究竟去了哪?”闵老将军追问。
探子哪里知道啊,现在大雪纷飞,有脚印也早没了。
“有消息了,有消息了……”又有一名探子来报。
“!”鹿英汉和闵老将军异口同声。
“打听到那人是跟一个商贩来的,这商贩名叫都养,安沱镇人士,现今居住在凤旗林口,是帮新晋符文师阿流贩卖符文灯的。”
“哦!事不宜迟,我等现在立刻前往。”闵老将军道。
“如今色将黑,又下大雪,老将军还是回府休息吧,此事交给我即可。”鹿英汉劝道。
“放心,不贪你功劳,我就是去见见恩公。”
鹿英汉苦笑,功劳的确很大,甚至是轰动性的大!毕竟如此疗效的神药,莫他,曾经在外征战多年的闵老将军也没听过,在闵老将军回来的时候,对付虫毒的药物治愈率只能是一半,这还是极为昂贵的药物,普通士卒根本吃不起,一旦出现大批士卒倒下,有条件就集体自焚,没条件就活埋,从来没有能治愈的。
可见那药的重要性,一瓶就能救活几十人,对方却不当一回事的给了,所不定很便宜呢!
如果能量产,那将是大的功劳!
不过他为的却不是这些,他压根就不信这药能便宜!
听门卫形容,对方气度非凡,看起来财大气粗,但偏偏就是这种人,先给你点甜头,让你知道你被他抓住要害,那么价格你能多高就多高,知道他点头为止!
这种人鹿英汉可遇多了,那些利益熏心的符文师那个不是这种嘴脸?
他全是为了闵老将军着想,毕竟您都一大把年纪了,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奔波,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咋交代?
可他拗不过啊!
老者倔强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这边风雪兼程,凤旗林口则安静祥和。
王乞跟都养回来了后没有叽叽喳喳的,都养回了作坊,他在后院落了家,这后院可是很大的,有一片厢房,现在安置了十二户人家,白男人下地种植材料,女人烧火做饭,孩子学符文知识,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喝酒闲聊,可谓其乐融融。
都养就喜欢这种热闹的,因此他没有要求张流再给他造间房子,而是搬进来给大伙一起住。
王乞呢,没有找凤晗沉,回到他的杂货铺,生火烤米团,拿出在双城购买的几本书看了起来,这倒是想张流过的日子,不过看的书完全不同。
虽然张流什么书都看,但唯独王乞现在看的这一类,他是碰也不碰。
“切,这个世界的文采真是要多差有多差,一点韵味也没有,全是青楼里那点屁事,不清楚状况的异人怕是当成了青楼广告了,居然还是都养口中的精品,我呸!”
“你没事了?真没事了?”老者来到床边问。
“我能有什么事啊?”老妇人反而疑惑了。
“这……”
老者拿起边上的药瓶道:“真是神了啊!”
“什么东西啊?”老妇人疑惑的看着药瓶。
“以后再,快快,快拿此药去救治其他人。”
鹿英汉站在门外目睹这一切,也是暗道奇了怪了。
这药还真有用!
虫毒能使人昏迷,在不知不觉中死亡,随后迅速腐烂,但具体什么情况,鹿英汉也没见过,只是听过,倒是眼前的闵老将军曾经目睹过,还不仅一次,得知双城出现虫毒,而且自己府上有人中毒后,老者就立即把自家给封了,任何人都不许踏出一步。
别看现在多数人安然无恙,生龙活虎,保不准明全死了!
邪虫的毒厉害就厉害在这里,不毒发你看不出来,等毒发一倒就是一大片。
“鹿将军,不知此药是何人炼制?”
“呃……实话,我不知,此人交托给我的门卫后,就有要事离开了,难道真的有用?不会是暂时的吧?还是多观察几日微妙。”
“来不及了!”老者摇头道:“再观察下去人都要死光了,我夫人既然能醒来,而且红光满面的,比没中毒前气色还好,明此药的确有效,事不宜迟,快将那人找出来吧。”
鹿英汉看了一眼一脸懵逼的老妇人,气色的确是比上次来拜访时更好,看起来好像还年轻好几岁似的,这药看来不仅能祛毒啊,还有养生功效?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老妇人身上堆积多年的疑难杂症,被这一滴药液解决的一干二净!
这药不是疫苗,它是白大褂往身体注入病毒后,用自己的血液炼制的血清药剂。
这一路走来,他除了提高医术还加强了自身,这种加强不是力量速度,而是将自身打造成灵丹妙药,也就是唐僧肉!
真正的解药还在研制中,因此王乞要给他创造时间。
可是鹿英汉等人不值得啊,发现这种药真的有效后,他们急了!
“你怎么就不问一句便让他们走了!”
鹿英汉此刻才训斥了门卫。
一旁跟来的闵老将军也是急得连连跺脚道:“是啊是啊。”
他是封锁了他家,但是不仅他家遭了秧,区域地方也出现了感染,而且因为没有经验,第一时间没有封锁,导致影像很大,虽然现在还看不出来,但已经死了十几人,以老者经验断定,接下来的几里每会翻倍的死去,直到全城死绝!
不仅老者担忧,远在凤旗林口的凤晗沉也担忧,她不亲自来双城就是监督白大褂!
“没事,死的是直接服用了毒,体内的病菌在这种气候无法快速变异,以他们的经验肯定将尸体烧了,那么传播的途径就会断,这种毒可怕在于难根除,即使现在不传播,未来气变暖,食物紧缺,没有干净水源,这才是致命的。”
“那你来得及吗?需要什么你啊,我会全力帮助你的,虽然我一人势单力薄,但我能求城中世家帮忙。”凤晗沉急道。
“我唯一需要的就是安静。”白大褂一句话把凤晗沉给堵死了。
她的急,始终还是敌不过鹿英汉。
“什么?出城了?”
“是的,我们反复调查验证了五次,都是统一的经过,他们卖了一些药材就离开双城了。”
“走哪个门?”闵老将军问。
“北门。”
“北门可有三条路,泥山,岩田和凤旗林,究竟去了哪?”闵老将军追问。
探子哪里知道啊,现在大雪纷飞,有脚印也早没了。
“有消息了,有消息了……”又有一名探子来报。
“!”鹿英汉和闵老将军异口同声。
“打听到那人是跟一个商贩来的,这商贩名叫都养,安沱镇人士,现今居住在凤旗林口,是帮新晋符文师阿流贩卖符文灯的。”
“哦!事不宜迟,我等现在立刻前往。”闵老将军道。
“如今色将黑,又下大雪,老将军还是回府休息吧,此事交给我即可。”鹿英汉劝道。
“放心,不贪你功劳,我就是去见见恩公。”
鹿英汉苦笑,功劳的确很大,甚至是轰动性的大!毕竟如此疗效的神药,莫他,曾经在外征战多年的闵老将军也没听过,在闵老将军回来的时候,对付虫毒的药物治愈率只能是一半,这还是极为昂贵的药物,普通士卒根本吃不起,一旦出现大批士卒倒下,有条件就集体自焚,没条件就活埋,从来没有能治愈的。
可见那药的重要性,一瓶就能救活几十人,对方却不当一回事的给了,所不定很便宜呢!
如果能量产,那将是大的功劳!
不过他为的却不是这些,他压根就不信这药能便宜!
听门卫形容,对方气度非凡,看起来财大气粗,但偏偏就是这种人,先给你点甜头,让你知道你被他抓住要害,那么价格你能多高就多高,知道他点头为止!
这种人鹿英汉可遇多了,那些利益熏心的符文师那个不是这种嘴脸?
他全是为了闵老将军着想,毕竟您都一大把年纪了,在如此恶劣的环境里奔波,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咋交代?
可他拗不过啊!
老者倔强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这边风雪兼程,凤旗林口则安静祥和。
王乞跟都养回来了后没有叽叽喳喳的,都养回了作坊,他在后院落了家,这后院可是很大的,有一片厢房,现在安置了十二户人家,白男人下地种植材料,女人烧火做饭,孩子学符文知识,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喝酒闲聊,可谓其乐融融。
都养就喜欢这种热闹的,因此他没有要求张流再给他造间房子,而是搬进来给大伙一起住。
王乞呢,没有找凤晗沉,回到他的杂货铺,生火烤米团,拿出在双城购买的几本书看了起来,这倒是想张流过的日子,不过看的书完全不同。
虽然张流什么书都看,但唯独王乞现在看的这一类,他是碰也不碰。
“切,这个世界的文采真是要多差有多差,一点韵味也没有,全是青楼里那点屁事,不清楚状况的异人怕是当成了青楼广告了,居然还是都养口中的精品,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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