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穿越后我被逼成仙 正文 第165章 事不遂愿

正文 第165章 事不遂愿

目录:穿越后我被逼成仙| 作者:绿水青| 类别:玄幻奇幻

    巍巍大魏王朝,他可以逼得任何人,却独独逼不得眼前这位男子。

    “文先生这是准备收网了?”

    “谈及收网还不至于,南巫族最近虽然猖獗,却还没有到时候,鱼饵足够多却没有钓到大鱼,陛下怎么会做赔本的买卖?”

    魏文墨淡然一笑,态度莫名。

    “我们不如放任置之,地方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好了,除了金甲卫以外,那些刺史将军手中有的是棋子,对付那些南巫族人倒还不至于吃力,只要陛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也不会太过捉襟见肘。”

    “其实我这次前来,是想跟陛下请求另外一件事情。”

    “哦?”魏文墨确实有些疑惑了,“说来听听。”

    “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这渔翁还得我们来做。”魏文墨这次没有停顿。

    “如今西域还占领着南瀛的两道领土,双方之间摩擦不断,西域本想着在我们与南巫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趁机捞取些好处,就算火中取栗也好,至少能得到些东西。

    前些时日西域碟子来信,西域朝主突生恶疾,虽然直接出兵西域确实存在风险,但…”

    魏文墨眯起眼睛,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事情。

    说到这里,文先生停了下来,用手指蘸了些茶水轻轻点在那张金丝楠木的桌子上。

    “佑良关西部的那数万流民和西域布置其中的一万精骑,我们却可以毫不费力的吃掉。”

    出了松泉镇城门往南是一条官道,往南走几日的路程便是宛城。

    宛城规模不大,比松泉镇规模小了不少,经济相比也差了许多。

    但宛城却是有几个著名的商贾,虽然平时极为低调,但被众人所知。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宛城临于洛河畔,有着天然的优势。

    大魏建朝以前,宛城本来是一座重镇,后来因为战争导致破城以后建设极为缓慢,却在洛河畔有着一片天然牧场。

    宛城以骏马出名,骏马良驹男女皆爱。

    不过这里的马匹却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虽然外形体魄俊美无比但体力稍差,与西北牧场饲养以供朝廷的战马在体力上差了不少。

    这类马匹显然难以进入朝廷边关,却是世家公子的独爱。

    骑着高大俊美的良驹,束发佩玉,持剑携眷,好不风流倜傥。

    方昊也是在即将离开钱府偶然间与钱万贯闲聊时,才弄清楚其实钱府的马匹也是从宛城购买来的。

    官道向来是普通百姓以及商贾行走的要道,因为乃是朝廷斥资修建,又有兵马偶尔巡视,倒也算得上安稳,毕竟像披风岗匪徒那般敢在帝都脚下劫财的算是少数。

    所以,一路南下走来方昊倒也算不得寂寞。

    以前与大师父生活在一起,诗词武艺都有所涉及,尤其是那号称万卷书册的地下书库,方昊更是能精通八千。

    可是当真正的踏入江湖以后,才渐渐感受到了什么叫作人情世故。

    来到宛城是在五日以后,方昊站在距离城门还有些距离的地方蹙眉看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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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宛城居然大白天的便封城,所有进出城门的百姓无一不需要进行严格盘查。

    当然,若有那家世显赫的人物稍微打点些,那些守卫也不会太过为难别人。

    在城门口的茶水摊要了两壶茶水才向老板打听出来,原来是朝廷内某位身居高位的老爷前来宛城挑选骏马良驹,据说是要送给自家孩子当作及冠礼。

    不巧的是,那始终随身戴在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被人给偷了去。

    其实一枚扳指再过贵重对于已经身居朝廷中枢的人来说也不过尔尔,可巧就巧在这扳指正是陛下当众赏赐的。

    据说这枚玉扳指乃是西北地方要员进献而来,当日小朝会尚未结束,陛下龙颜大悦随手便赏赐了下来。

    如此这般,就不是金银可以衡量的了。

    若说丢了几万两银子他都不会这般愤怒惊慌,如果这件事情传到宫里,搞不好可是会掉脑袋的。

    进城容易出城难,方昊也不是非得从宛城过去,绕道而行耽搁不了多少时日,只是可惜见不到百马奔腾的景象了。

    这不江湖便始终盛传着一句话么,宛城的马,凤城的茶,江南的小娘,西北的郎。

    事不遂愿。

    方昊只好跟着尚未进城的人群向西而去,穿过一个无名的村落便可到达平城,从平城往南走刚好绕过宛城,其实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这座无名的村落真的没有名字,这里的村民都是在周围三座城镇中难以生活下去才不得不搬来这里的。

    而这里又因为土地贫瘠,百姓散乱被三座城镇所抛弃。

    按照朝廷土地划分以及城镇地域划分,这个村落应该纳入平城范围内,可平城始终不承认,根本就懒得要。

    久而久之,这里变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地方。

    好在此处距离三座城镇不远,倒也没有滋生匪寇之流,虽然谋财的人不少可真没敢害命的。

    天色渐晚,方昊便在村落中随便找了一家酒肆吃些东西。

    酒肆灯火通明,生意不错,十张桌椅坐满了七八张,方昊也没在意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可过了一会儿他就发现了有些蹊跷,酒肆中太过安静了些,而且每位食客都手持武器,看似有武功傍身。

    要么身背宝剑,要么腰挎双刀,更有甚者身上缠着一对流星锤。

    众人之间时不时有眼神交流,似乎有什么打算,又似乎在等什么人。

    方昊吃了几块牛肉,大口喝了几口酒,便准备起身离开。

    就在这时,距离房门最近的那位大汉突然起身将酒肆的门重重关上。

    他大声说道:“那小婆娘最多还有一炷香的时间就能到达这个村庄,诸位坐在这里的目的心里都清楚,各为其主而已,也勉强可以算作同路人,事成之后再分金银,如何?”

    房间内鸦雀无声,过了片刻,一位面容带有一道明显疤痕的女子把弄着短刀站了起来。

    她操着某个地方的拗口口音,道:“这个村子官府不管,没王朝律例可讲,但咱们都是江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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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讲朝廷律法至少也要讲究个江湖道义,你刚才说得话,俺同意了。

    如果说事情没成谁要敢起内讧,看俺不先宰了他。”

    女子这席话说完,酒肆内终于发出了道道同意地附和声,附和声消隐下去以后喝酒吃肉的声音才洪亮起来。

    大概一炷香的时间过后,酒肆外不远的地方响起了几道马嘶声。

    而这几道声响更像是迷情药粉一般,让酒肆内的汉子瞬间血脉喷张,双目通红。

    他们似乎看到那座金山银山就在他们眼前,唾手可得。

    酒肆内传出几道咕咚咕咚的灌酒声,老板娘从账台里面扔下账本扭动着丰腴的腰肢走了出来。那些还没有娶到婆娘的江湖莽汉真恨不得在那两半翘臀上多寡几眼。

    走到了店门口,老板娘终于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她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指指点点,平柔的语气中参杂着些许冰冷。

    “你们是来吃酒的,我自然欢迎,你们是来劫路的,我也不想多管闲事。

    第一,先把酒钱结了;第二,要打架滚远点,老娘做得是小本生意,如果等会儿谁敢碰到店里一根木头,老娘不介意重操旧业。

    哦,对了,忘了告诉诸位好汉,老娘以前卖的可是人肉包子。”

    说着,老板娘侧身让出一条道来,作了一个请的动作。

    屋内诸位手持武器的江湖中人先是愣了片刻,见刚刚那提议的汉子率先出了门去,这才纷纷抱拳告辞离开。

    见屋内的人都走得干干净净,老板娘才猛地关上门重重喘了几口气,拍了拍自己沉甸甸的胸脯。

    “老板娘,来二斤人肉包子。”

    老板娘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等看到那角落的桌子上还坐着一人时,刚刚那凌厉的气势瞬间又找了回来。

    “看着公子长得俊俏,没想到口味挺重的嘛。”老板娘坐在方昊身边,手指轻轻缭绕着他的手臂。

    “只是,我已经好久没做过人肉包子了,公子若真是想吃的话我还得需要准备些食材,不知道公子认为是左臂好吃呢还是右臂香一些呢。”

    方昊笑了笑,“那就要看看老板娘有几分本事了。”

    “公子可别取笑我这半老徐娘咯,我哪还有什么本事啊。”老板娘掩嘴娇笑道,“我这当家的死了都有七八年了,我要有本事也不至于沦落在这破村破院的。”

    “倒是公子嘴上的功夫厉害的很呢,奴家听人说过,嘴上功夫厉害的人床上的功夫也了得。

    奴家这辈子没什么本事,凑巧学过些不入流的功夫,公子要不要讨教一二?”

    方昊咧了咧嘴,又灌了几口酒,打了个哆嗦,只感觉浑身的不自在。

    “老板娘能够舌战群儒,功夫自然差不了,小弟佩服佩服。”

    他尴尬地笑了笑,突然转身向外跑去,还不忘留下一句话,“既然老板娘想做人肉包子,小弟就给你取些食材去。”

    中年女人看着落荒而逃的少年,得意地笑了几声,大喊道,“奴家等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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