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章 分店
目录:天庭破产:我帮神仙找工作| 作者:铁牛仙| 类别:都市言情
烧烤其实没啥可学的,老昴本身就有技术关键还是火的问题,但老昴想要加入却是真的。
虽说合伙的生意不好干,可那也得看跟谁合伙不是。
说到底还是得看能不能获利。
王历这边有包括二郎神十太子在内的一大票神仙……个个来路不凡,真要是能加入这个集体,老昴不仅仅是凡间事业上能发展以后回到了天庭仕途上也会更顺利。
这绝对是无本万利的选择
对于老昴的请求,王历内心也是赞同的。
于餐饮一行,王历只是一个刚入行的菜鸟,老昴在这片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从一开始的摆摊买面到现在年入百万也算是半个成功人士,有他在旁边传授一些业内经验门道也是王历求之不得的。
比如哪里的酒水好,哪里食材便宜,怎么搞质量安全认证,怎么弄营养证书,这都是王历一窍不通的东西。
你见过几个开店还在超市里买肉买酒的。
有了老昴,这些货源就可以解决了,万一哪天烤肉也能搞个非遗呢……
广告语王历都想好了——太阳真火烤肉,狮驼岭古方秘制,承载万年传承,江北市非文化物质遗产,烤肉技术哪家强,山东江北找……
况且按照规矩来讲老昴确实也应该来这里参一股,都是天上来的嘛。
老昴不来参一股,他开店赚多少钱都和王历没关系。
老昴既然掺和进来了,那就是王历的客户,和二哥他们一样赚的钱都得给王历一部分提成。
当然,现在王历的确也不指望提成过活了,可苍蝇再小也是肉不是。
之所以王历没有直接答应,主要是因为烧烤店已经有青老大在做烤肉大师傅了,而且他一个人也游刃有余,老昴如果来的话青老大总不能去跑堂吧。
“我们这有烤肉师傅了,而且院子就这么大,用不到两个烤肉师傅。”
想到这里,王历就很犹豫。
“傻不傻!”
郭小美在一旁道:“非得吊死在你这烧烤大院里吗?”
“啥意思?”
王历好奇。
“分店啊!”郭小美道:“咱们给昴老板提供技术和招牌,让他去他店里烤……到时候我们拿分成就行了。”
“这样可以吗?”
王历愣了一下道:“会不会抢我们的生意?”
王历比较担心的是这个。
老昴的提成也好,分成也罢,终归不如钱落在自己手里来的实在。
现在烧烤店刚开一天,就要搞个分店出来,这就让王历有些心虚,生怕自己这边的生意还没起来被抢了去。
“笨蛋!”
郭小美扶额叹息道:“你知不知道江北有多少人?你那大院一晚上能装下多少人?做生意这种事可没有说一个人一口垄断一个行业的。”
“额……”
王历挠了挠头。
郭小美到底是个开店的人,一句话就把王历点的清清楚楚,王历也瞬间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思维误区。
之前王历觉得有竞争力就有压力,所以对于郭小美的提议有些担忧。
然而郭小美此言一出王历立马意识到一个店的容量是有限的,做的再好也不可能消化一整个城的流量。
想要做大做强,必须扩张。
刚起步阶段,王历自是没有扩张的资本。
如果借助老昴的力量来开分店,便是现在王历最好的选择。
首先,铁牛烧烤坊这个名头已经要慢慢传开了,到时候肯定供不应求,多余的流量不能消化就是浪费,趁热打铁借着名气开分店刚好可以分流承载双倍的客流量。
其次,老昴也是有经验的人,管理经验和经营经验都要远超王历,又是天上星宿,妥妥的自己人把这个工作给他王历也放心。
第三,老昴的店是自己的,投资也是他投的,王历只是提供招牌和技术拿分成,这叫什么?这叫拿老昴的钱来办自己的事,什么叫借鸡生蛋啊……
最后,老昴能拿到了技术和客流量,王历拿到了剩余客流量带来的收益,这叫一举两得,双赢!
“郭老板说的对。”
老昴对郭小美投去赞许的目光,同时一脸感慨的对王历道:“王主任,我真羡慕你啊,有这般贤内助。”
王历:“额……”
“如果可以的话咱们现在就签合同。”老昴拍着胸脯道:“我昴日鸡是什么人王主任你应该知道,咱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就二爷和十太子这关系在你觉得我这人能不可靠吗?”
老昴这是表名立场,告诉王历,咱们都是神仙不是凡间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大家早晚回天上,这里的钱到了天上也用不到,不用担心我拿了技术和招牌就一脚把你踹了,不然就算你搞不了我,二郎神和十太子以及你这里所有的神仙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么一说,王历就彻底放心了。
归根结底王历还是怕合作的人不靠谱。
这年头兄弟反目父子相残夫大有人在,杀妻灭子逼夫跳楼不是没有,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渐渐缺失,王历缺的也就是那份安全感。
老昴是神仙不是人,而且自己身后还有那么多神仙自是不用怕他胡来。
“好!就这么说定了!”
思索了片刻,王历点点头表示同意。
而提出了这个想法的郭小美同学正在看着老昴发愣:“昴日鸡,怎么还有叫这名字的,是真名吗?太污了。”
所有人:“……”
在二哥和四大天王的旁证下,一番操作后,王历和昴老板签订了分店协议。
合同上标明,昴老板可以使用铁牛烧烤坊的招牌以及烤肉技术用来打广告开店。
王历这边则是要收取30%的烧烤利润分成。
大家各取所需。
王历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
老昴也拿出名章印在了合同上。
合同即日生效。
同时隐藏的天庭合同也跟着生效,昴老板烧烤所得利润的20%,得当做王历的业绩提成,王历则负责免费帮昴老板将金钱转化为位列仙班时间。
30%+(70%*20%)=44%
(这么算应该是对的吧……如果有错误大家请积极指出,毕竟作者也不会做生意,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么一来,王历足足能拿到昴老板烧烤店4.4成的利润。
属实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合同一式两份。
郭小美拿起两份合同仔细了看了许久,最终得出结论:“原来真的叫昴日鸡啊。”
虽说合伙的生意不好干,可那也得看跟谁合伙不是。
说到底还是得看能不能获利。
王历这边有包括二郎神十太子在内的一大票神仙……个个来路不凡,真要是能加入这个集体,老昴不仅仅是凡间事业上能发展以后回到了天庭仕途上也会更顺利。
这绝对是无本万利的选择
对于老昴的请求,王历内心也是赞同的。
于餐饮一行,王历只是一个刚入行的菜鸟,老昴在这片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从一开始的摆摊买面到现在年入百万也算是半个成功人士,有他在旁边传授一些业内经验门道也是王历求之不得的。
比如哪里的酒水好,哪里食材便宜,怎么搞质量安全认证,怎么弄营养证书,这都是王历一窍不通的东西。
你见过几个开店还在超市里买肉买酒的。
有了老昴,这些货源就可以解决了,万一哪天烤肉也能搞个非遗呢……
广告语王历都想好了——太阳真火烤肉,狮驼岭古方秘制,承载万年传承,江北市非文化物质遗产,烤肉技术哪家强,山东江北找……
况且按照规矩来讲老昴确实也应该来这里参一股,都是天上来的嘛。
老昴不来参一股,他开店赚多少钱都和王历没关系。
老昴既然掺和进来了,那就是王历的客户,和二哥他们一样赚的钱都得给王历一部分提成。
当然,现在王历的确也不指望提成过活了,可苍蝇再小也是肉不是。
之所以王历没有直接答应,主要是因为烧烤店已经有青老大在做烤肉大师傅了,而且他一个人也游刃有余,老昴如果来的话青老大总不能去跑堂吧。
“我们这有烤肉师傅了,而且院子就这么大,用不到两个烤肉师傅。”
想到这里,王历就很犹豫。
“傻不傻!”
郭小美在一旁道:“非得吊死在你这烧烤大院里吗?”
“啥意思?”
王历好奇。
“分店啊!”郭小美道:“咱们给昴老板提供技术和招牌,让他去他店里烤……到时候我们拿分成就行了。”
“这样可以吗?”
王历愣了一下道:“会不会抢我们的生意?”
王历比较担心的是这个。
老昴的提成也好,分成也罢,终归不如钱落在自己手里来的实在。
现在烧烤店刚开一天,就要搞个分店出来,这就让王历有些心虚,生怕自己这边的生意还没起来被抢了去。
“笨蛋!”
郭小美扶额叹息道:“你知不知道江北有多少人?你那大院一晚上能装下多少人?做生意这种事可没有说一个人一口垄断一个行业的。”
“额……”
王历挠了挠头。
郭小美到底是个开店的人,一句话就把王历点的清清楚楚,王历也瞬间意识到了自己之前的思维误区。
之前王历觉得有竞争力就有压力,所以对于郭小美的提议有些担忧。
然而郭小美此言一出王历立马意识到一个店的容量是有限的,做的再好也不可能消化一整个城的流量。
想要做大做强,必须扩张。
刚起步阶段,王历自是没有扩张的资本。
如果借助老昴的力量来开分店,便是现在王历最好的选择。
首先,铁牛烧烤坊这个名头已经要慢慢传开了,到时候肯定供不应求,多余的流量不能消化就是浪费,趁热打铁借着名气开分店刚好可以分流承载双倍的客流量。
其次,老昴也是有经验的人,管理经验和经营经验都要远超王历,又是天上星宿,妥妥的自己人把这个工作给他王历也放心。
第三,老昴的店是自己的,投资也是他投的,王历只是提供招牌和技术拿分成,这叫什么?这叫拿老昴的钱来办自己的事,什么叫借鸡生蛋啊……
最后,老昴能拿到了技术和客流量,王历拿到了剩余客流量带来的收益,这叫一举两得,双赢!
“郭老板说的对。”
老昴对郭小美投去赞许的目光,同时一脸感慨的对王历道:“王主任,我真羡慕你啊,有这般贤内助。”
王历:“额……”
“如果可以的话咱们现在就签合同。”老昴拍着胸脯道:“我昴日鸡是什么人王主任你应该知道,咱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就二爷和十太子这关系在你觉得我这人能不可靠吗?”
老昴这是表名立场,告诉王历,咱们都是神仙不是凡间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大家早晚回天上,这里的钱到了天上也用不到,不用担心我拿了技术和招牌就一脚把你踹了,不然就算你搞不了我,二郎神和十太子以及你这里所有的神仙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么一说,王历就彻底放心了。
归根结底王历还是怕合作的人不靠谱。
这年头兄弟反目父子相残夫大有人在,杀妻灭子逼夫跳楼不是没有,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渐渐缺失,王历缺的也就是那份安全感。
老昴是神仙不是人,而且自己身后还有那么多神仙自是不用怕他胡来。
“好!就这么说定了!”
思索了片刻,王历点点头表示同意。
而提出了这个想法的郭小美同学正在看着老昴发愣:“昴日鸡,怎么还有叫这名字的,是真名吗?太污了。”
所有人:“……”
在二哥和四大天王的旁证下,一番操作后,王历和昴老板签订了分店协议。
合同上标明,昴老板可以使用铁牛烧烤坊的招牌以及烤肉技术用来打广告开店。
王历这边则是要收取30%的烧烤利润分成。
大家各取所需。
王历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
老昴也拿出名章印在了合同上。
合同即日生效。
同时隐藏的天庭合同也跟着生效,昴老板烧烤所得利润的20%,得当做王历的业绩提成,王历则负责免费帮昴老板将金钱转化为位列仙班时间。
30%+(70%*20%)=44%
(这么算应该是对的吧……如果有错误大家请积极指出,毕竟作者也不会做生意,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么一来,王历足足能拿到昴老板烧烤店4.4成的利润。
属实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合同一式两份。
郭小美拿起两份合同仔细了看了许久,最终得出结论:“原来真的叫昴日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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