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五章 吾于文,字文则,以剑杀乱
目录:一品布衣| 作者:李破山| 类别:历史军事
“什么。”江岸边,羊倌皱眉。
“你的意思,青凤没有离开陵州,反而是派了大将带人过去。”
“正是,那青凤一直留在陵州不动。”
“不愧是大谋。”荀平子眯了眯眼,“若是如此,倒是有些碍事。”
“军师,申屠将军那边,很快便要赶来了。”
“我当然知晓。”荀平子站起了身,“莫得办法,我亲自去一趟吴州,看那羊倌,会不会跟着过来。他明白的,我与他的计谋厮杀,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我出现在吴州,他岂能放心?”
蒋蒙脸色狂喜。
荀平子笑了笑,“但这样一来,攻楚州的事情,我便不得参与了。蒋蒙将军,你我同僚多日,这一回,便恭请尔三位天下名将,打下楚州!如今,苗通已经先行去了吴州,只剩一个青凤,又无大军,说不得,他发现我在吴州,也要跟着去的。”
“大事可期!”
蒋蒙的一张脸庞,也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我听说,那楚州于文,是什么西蜀第一将,这一次,我定要亲手,斩下的他的首级!”
……
楚州,半岛上的一座江城。
此时,一员三十余岁的西蜀大将,正坐在案台上,认真地看着兵书。在案台的旁边,还搁着一份密信。
从成都送来的密信。信是自家主公寄过来的,里头的内容很简单,说定州战事紧急,南军北调,正在和北渝厮杀。但叮嘱他在楚州,亦要小心为上。
呼。
于文放下了兵书,沉默地抬起头。若无记错,他跟着自家主公,从长阳告老开始,再随着拒北狄,占蜀州,已经是六七个年头了。
当初的金刀卫,已经成了西蜀的一员大将。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他总觉得,自己寸功未立。不像晁义苗通那些人,他的为将资质,约莫是有些庸碌。
所以,他两三年的时间,他只得以勤补拙,不断研读兵书,希望有一日,不负自家主公所托。更要堵住天下人的嘴,说什么西蜀第一将,居然是个名不经传的庸将。
于文抬手,捋了一把蓄起的山羊须。
在西蜀里,他并不显眼。但至始至终,他有一点做的极好,便是主公说什么,他便做什么,没有任何的怨言。
起了身,于文走去楼台,远眺着半岛外的江色。
他的同僚大将,正在定州厮杀。只可惜,他是不能参与了,还要守着这襄江,提防北渝人的进犯。
吾于文,终有一日,要成为西蜀第一将。
……
踏踏踏。
夜色当空,在恪州西岸的一座小城,忽然间,密密麻麻的都是黑影。
虽然只有二郡之地,但恪州的疆域,便如一只卧蚕,江岸线极长。但不同于恪州中段的疆域,在西岸这边,江岸低洼,时常会有江洪,向来不是造船坞的好地方。
反而因此,滋生出许多的芦苇荡,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此时,在晚风中,原本在芦苇荡里的水鸟,忽然间急急飞了起来,绕着头顶长啼。
呼,呼,呼。
紧随着,芦苇荡里又有无数船影出现,从芦苇荡深处,被人推了出来。
“末将蒋蒙,参见小军师!见过申屠兄!”
并没有打起火炬,只在昏色之下,三个天下名将,互相客套了一番,纷纷露出了笑容。
“小军师,申屠兄,商船早已经准备好了。虽然有些拥挤,但足够我等这支大军,渡江攻入楚州。”
“蒋蒙,楚州江域那边,肯定会有于文的探船。”
蒋蒙点头,“小军师放心。楚州在西蜀的布局里,向来是以守江为主,然后是助战陵州,并没有多少水师。苗通的水师大军,已经被羊倌先生用计,诱去了吴州一带。”
“西蜀的青凤呢?”
“他……依然在陵州。”
常胜沉默了下,并没有责怪,点了点头。实际上他也明白,这次千里奇袭的困难。但不管如何,要想打赢跛人,只能出这种奇计。
否则,单单是些阴谋阳谋,很容易被跛人看穿。
“蒋蒙,你带着多少人马?”
“另外之数。羊倌先生为了拖住苗通,带走了一万人。”
常胜点点头,即便合计只有十二万人,对于楚州而言,也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目了。
要知道,现在西蜀的大军,都已经北调,死守定州。
这江南一带,虽然说不上防守空虚,但终归是兵力不多。如今,正是一鼓作气的好机会。
蒋蒙和申屠冠对视了一眼,两人又转过头,看向面前的常胜。
常胜再无犹豫,这一场奔波,原本要做的,便是奇袭楚州半岛,登岸江南。只要打乱西蜀的江南大势,到时候,有楚州半岛这个桥头堡在,后面的南征大军,会源源不断的赶过来。
定州那边,不管是东关还是北关,不仅城高墙厚,更是西蜀精锐驻防,很难打下来,无疑,江南是更好的选择。
“听我军令。”常胜咬了咬牙。他今年才二十五,却已经是三军主帅,这一次,便要带着三军,去打一场,让整个天下瞠目结舌的奇袭战。
“登船!”
“军师有令,速速登船!”
“登船——”
“攻破楚州,活捉西蜀于文!”
夜色下,急行军的十万余人,只暂歇了几个时辰,便又登上商船,仗着天色,准备奇袭楚州。
……
“于将军,天色暗了,还请早些歇息。”
正在楼台上,看着远方失神的于文,听到护卫的轻唤,才点了点头。
他的人生,算得上出彩。虽然不是个大户公子,但年轻时,便敢抱着一柄剑,遍访天下名师。当然,并非是要做侠儿,而是立志为国效力。
后来他考上了武进士,再靠着积攒的军功,擢升为金刀卫。他以为,他的人生,应该是要在朝堂里,在皇宫的御道上,走完这一生。
直至他遇到了小侯爷,他并无二话,仗着心头尚热的血,帮忙救国,帮忙斩奸相。
又直至他遇到了主公——
他才发现,他三十五岁的人生里,该有一场更大的波澜壮阔,才算不枉此生。
吾于文,字文则。
愿为天下先,以剑杀乱,乞一场太平盛世。
“你的意思,青凤没有离开陵州,反而是派了大将带人过去。”
“正是,那青凤一直留在陵州不动。”
“不愧是大谋。”荀平子眯了眯眼,“若是如此,倒是有些碍事。”
“军师,申屠将军那边,很快便要赶来了。”
“我当然知晓。”荀平子站起了身,“莫得办法,我亲自去一趟吴州,看那羊倌,会不会跟着过来。他明白的,我与他的计谋厮杀,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我出现在吴州,他岂能放心?”
蒋蒙脸色狂喜。
荀平子笑了笑,“但这样一来,攻楚州的事情,我便不得参与了。蒋蒙将军,你我同僚多日,这一回,便恭请尔三位天下名将,打下楚州!如今,苗通已经先行去了吴州,只剩一个青凤,又无大军,说不得,他发现我在吴州,也要跟着去的。”
“大事可期!”
蒋蒙的一张脸庞,也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我听说,那楚州于文,是什么西蜀第一将,这一次,我定要亲手,斩下的他的首级!”
……
楚州,半岛上的一座江城。
此时,一员三十余岁的西蜀大将,正坐在案台上,认真地看着兵书。在案台的旁边,还搁着一份密信。
从成都送来的密信。信是自家主公寄过来的,里头的内容很简单,说定州战事紧急,南军北调,正在和北渝厮杀。但叮嘱他在楚州,亦要小心为上。
呼。
于文放下了兵书,沉默地抬起头。若无记错,他跟着自家主公,从长阳告老开始,再随着拒北狄,占蜀州,已经是六七个年头了。
当初的金刀卫,已经成了西蜀的一员大将。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他总觉得,自己寸功未立。不像晁义苗通那些人,他的为将资质,约莫是有些庸碌。
所以,他两三年的时间,他只得以勤补拙,不断研读兵书,希望有一日,不负自家主公所托。更要堵住天下人的嘴,说什么西蜀第一将,居然是个名不经传的庸将。
于文抬手,捋了一把蓄起的山羊须。
在西蜀里,他并不显眼。但至始至终,他有一点做的极好,便是主公说什么,他便做什么,没有任何的怨言。
起了身,于文走去楼台,远眺着半岛外的江色。
他的同僚大将,正在定州厮杀。只可惜,他是不能参与了,还要守着这襄江,提防北渝人的进犯。
吾于文,终有一日,要成为西蜀第一将。
……
踏踏踏。
夜色当空,在恪州西岸的一座小城,忽然间,密密麻麻的都是黑影。
虽然只有二郡之地,但恪州的疆域,便如一只卧蚕,江岸线极长。但不同于恪州中段的疆域,在西岸这边,江岸低洼,时常会有江洪,向来不是造船坞的好地方。
反而因此,滋生出许多的芦苇荡,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此时,在晚风中,原本在芦苇荡里的水鸟,忽然间急急飞了起来,绕着头顶长啼。
呼,呼,呼。
紧随着,芦苇荡里又有无数船影出现,从芦苇荡深处,被人推了出来。
“末将蒋蒙,参见小军师!见过申屠兄!”
并没有打起火炬,只在昏色之下,三个天下名将,互相客套了一番,纷纷露出了笑容。
“小军师,申屠兄,商船早已经准备好了。虽然有些拥挤,但足够我等这支大军,渡江攻入楚州。”
“蒋蒙,楚州江域那边,肯定会有于文的探船。”
蒋蒙点头,“小军师放心。楚州在西蜀的布局里,向来是以守江为主,然后是助战陵州,并没有多少水师。苗通的水师大军,已经被羊倌先生用计,诱去了吴州一带。”
“西蜀的青凤呢?”
“他……依然在陵州。”
常胜沉默了下,并没有责怪,点了点头。实际上他也明白,这次千里奇袭的困难。但不管如何,要想打赢跛人,只能出这种奇计。
否则,单单是些阴谋阳谋,很容易被跛人看穿。
“蒋蒙,你带着多少人马?”
“另外之数。羊倌先生为了拖住苗通,带走了一万人。”
常胜点点头,即便合计只有十二万人,对于楚州而言,也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目了。
要知道,现在西蜀的大军,都已经北调,死守定州。
这江南一带,虽然说不上防守空虚,但终归是兵力不多。如今,正是一鼓作气的好机会。
蒋蒙和申屠冠对视了一眼,两人又转过头,看向面前的常胜。
常胜再无犹豫,这一场奔波,原本要做的,便是奇袭楚州半岛,登岸江南。只要打乱西蜀的江南大势,到时候,有楚州半岛这个桥头堡在,后面的南征大军,会源源不断的赶过来。
定州那边,不管是东关还是北关,不仅城高墙厚,更是西蜀精锐驻防,很难打下来,无疑,江南是更好的选择。
“听我军令。”常胜咬了咬牙。他今年才二十五,却已经是三军主帅,这一次,便要带着三军,去打一场,让整个天下瞠目结舌的奇袭战。
“登船!”
“军师有令,速速登船!”
“登船——”
“攻破楚州,活捉西蜀于文!”
夜色下,急行军的十万余人,只暂歇了几个时辰,便又登上商船,仗着天色,准备奇袭楚州。
……
“于将军,天色暗了,还请早些歇息。”
正在楼台上,看着远方失神的于文,听到护卫的轻唤,才点了点头。
他的人生,算得上出彩。虽然不是个大户公子,但年轻时,便敢抱着一柄剑,遍访天下名师。当然,并非是要做侠儿,而是立志为国效力。
后来他考上了武进士,再靠着积攒的军功,擢升为金刀卫。他以为,他的人生,应该是要在朝堂里,在皇宫的御道上,走完这一生。
直至他遇到了小侯爷,他并无二话,仗着心头尚热的血,帮忙救国,帮忙斩奸相。
又直至他遇到了主公——
他才发现,他三十五岁的人生里,该有一场更大的波澜壮阔,才算不枉此生。
吾于文,字文则。
愿为天下先,以剑杀乱,乞一场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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