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侠女柔丝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侠女柔丝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奇幻

    海牙,尼德兰军部。

    “报告亲王殿下,巴达维亚来电,说是有位龙骑士干预了咱们在婆罗洲的征服活动,救走了一个兰芳余孽。

    一位投靠咱们的唐人叫吴桂二的死,也怀疑跟他的团队有关。

    据说现在世界上只有一位龙骑士,龙都在阿拉斯加。

    库恩总督请示,是不是向露西亚提出抗议,抗议他们的阿拉斯加公爵干预咱们的内政。”

    “混蛋,库恩是想挑起尼德兰和露西亚的战争么?

    告诉他,如果他的部队,连小队状态的龙骑士都拿不下的话,还指望军部能拿下海路八千公里外的,有一个半神,九个圣级,八头超级魔兽坐镇的阿拉斯加么?

    黑暗联邦和精灵联邦都做不到的事情,想让我去做?等尼德兰有二十个圣级再考虑吧!”

    骂走了副官,菲利普亲王气哼哼地坐下,“唉,堂兄过世了才知道,执掌一个小国真特么不容易,手下不是废物,就是阴谋家野心家。

    库恩这是想把我搞得声名狼藉,然后他回来上位么?瞎了你的心。

    这东印度公司啊,有了兵权后,野心就开始膨胀。你好好吸殖民地的血,给王国多缴点税不好么?

    王国经济都这么紧张了,也没见你们多交一个盾。

    看国内主少国疑,牝鸡司晨,倒是开始觊觎我这个顾命大臣手里的权力,哼哼,这样的殖民公司留着有什么用?

    后夏那个糊涂老娘们向我们宣战,我让你派兵你不去,推三阻四说没钱,倒想让我去得罪又穷又横的阿拉斯加?

    你当我是傻的?兰芳余孽?兰芳共和国立国一百多年,婆罗洲遍地是兰芳余孽,跑一个怎么了?

    一个唐奸的命?值得我去得罪一个龙骑士、女王的救命恩人?

    现在是明娜刚刚继位,还没坐得稳,你们这帮资本家在国内影响力又太大,等过几年一定要好好收拾你们。”

    菲利普亲王气得眼冒金星,兽血开始在体内沸腾,两只獠牙蹭地长了出来,掏出一只美洲豹血袋灌了下去。

    “哼!总有一天,我要摆平这个尾大不掉的殖民公司,把你捉回来,亲自吸干你。”

    …………

    大都,东直门外,通往津门的大路上,阵容临时扩大了的兰迪小队正在东行。

    听王五说起他的好友霍元甲,什么赫赫威名,三毛摇摇头,表示没听说过什么黄脸虎霍元甲。

    他在魔市,只知道黄老板杜老板,北方最多听说过于剑圣。

    圣级以下皆蝼蚁嘛,除非傅日新这样有名的修炼者,普通南方人没人太关注北方的大师级拳师、刀客、剑士什么的。

    连李景林大师还是听兰迪说的,其他的北方武林人士都不认识。

    “这个霍师傅那么胖,轻功居然那么好,比我这个专业盗贼都厉害,真是奇怪,那么高的墙一下子就能跳上去。”

    “这既有天赋,也是他苦练的结果。他曾从行进的火车的两节车厢间一跃而过,毫发无伤,跳个高墙当然是游刃有余。

    他最大的本事还不是轻功,而是他青出于蓝,学全了家传的秘宗拳后,在此基础上,自创了‘迷踪艺’,武艺超群……”

    “可是,自创武功不是会成为圣级么?为啥他只是个拳术大师?”

    “小伙子,成圣不仅要自己有创建,还要有足够的战斗经验和魔力积累,小霍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哪里能积累成圣级了?”

    现场就有位圣级,傅老师的解释那肯定是到位的。

    兰迪宠物徽章旁的旋涡里,睡不着在旁听的阿花表示,傅圣级说得太对了。

    本大王境界、战斗经验都够了,不是一样没成圣?就特么差魔力了。嗯,那个可可啥时候来啊?四年咋这么长?

    兰迪终于明白了为啥兰祚自创阵法,二斤发明了狙击,却都没有成圣的原因。

    武道成圣最为艰难,就因为这玩意不但要足够的魔力,还得有足够的实战经验,缺一不可,所以一般都得六十多岁才能成圣。

    自己曾设想将来可可来了,给二斤和兰祚灌足仙酒,他们或者会速成圣级,现在看来是想多了。

    不像大贤者什么的,基本靠天赋。脑子快,有创建,成圣很容易,年纪轻轻成圣的多了去了。

    当然大贤者的天赋更难得,武道方面,普通人还可能靠艰苦努力磨练成圣,大贤者那条路,脑子不行就是不行,努力也白扯。

    剑道的祖师爷独孤求败,四十岁成圣,已经是震古烁今了。

    和王五爷唠了会儿,三毛跟着众人默默往前走。

    他不大适应这种沉默的局面,又跑到了库恩总督嘴里的“兰芳余孽”旁边。

    “雾姐姐,我看你也有圣火令,难道光明神使还有个姓吴的妃子什么的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嘻嘻,先祖可不是光明神使的妃子哦。

    我们吴氏的先祖,可是当年上古大唐时代,和光明神使作出‘高昌对’的吴子仪军师。

    自先祖开始,吴氏历代都有人执掌大唐全球帝国的兵权。

    圣火令是光明神使给先祖,让先祖在必要时可以调动祆教高手,执行特种任务的信物。

    后来乡民之乱,邵三棒中兴改制,大唐换成了大夏,兵权也归了‘铁门关’系的人。

    圣火令失去了调兵的作用,留在吴氏手里成了纪念品,一直保留到现在。”

    “哇,吴子仪军师的后人,那不是诡计……智谋无双?雾姐姐你又武艺高强,还这么漂亮,再手持圣火令和神器光明之心,简直强得没边了。”

    “三毛你的嘴真甜,姐姐爱听。

    不过啊,娘说过,男人嘴甜啊,多半会花言巧语地骗女人。

    我们吴氏的圣火令,不到关键保命的时候是不会拿出来用的,所以一直没有几个人知道,现在三毛你知道了,会不会从我手里把它骗走啊?”

    “雾姐姐你这么聪明,我可没本事骗你的东西,咱们小队,也就老大能从你手里把圣火令抢走。”

    “唉,爹确实是智勇双全,可惜兰芳公司已经日薄西山,他没有能力挽狂澜。

    我只是传了爹的武艺而已,智谋什么的是没有的,就不要在刘明大哥面前说这个了。”

    雾朦纱抬头看了一眼兰迪高大、宽阔的背影。

    嗯,那个蓝披风没有换,后面还破着洞,看来也没有个女人关心照顾他,内心忽然有千万条看不见的丝线疯长。

    “至于小师叔要是想要我的圣火令,我可以送给他的。”

    三毛朝前面喊,“喂!老大,漂亮、武艺高强、手里至少有两件神器的雾姐姐说,要把圣火令送给你呢。

    不过,我猜,一定是有条件的。”

    看兰迪没什么反应,三毛故意加大了声音,“喂,老大,你到底要不要啊?”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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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侠女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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