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不在意,是假的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宋今棠离开了医院,就去找了许岁欢。
也没去别的地方,就去了她家喝酒。
自从搬到沈于渊那,宋家就变得无比冷清了,穿过庭院,看着黑漆漆的大房子,在这冬日里颇有苍凉感,她心里挺难受的。
地下有酒窖,宋家是做酒店的,以前还涉及一些软饮料业务,酒窖里藏了不少好酒。
许岁欢看着她熟练的开酒,给自己倒。
也知道她是因为沈于渊的事情而烦恼,也是,两个人就从来就没好过,这又闹上热搜了,怎么都让人觉得闹心,难过。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伴她。
宋今棠也不知道怎么就与他到了这一步。
区照南总是说她,两个人走到这一步,也有她的原因,那是因为她瞒着他诸多的事情。
沈于渊走到今天的位置上,戒备心强一些,不是他的错,那是他的本能,毕竟他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沈氏以及每一个员工负责的。
是,她是有事情瞒着他,可就是他这样的态度,两人之间毫无信任,那些话,那些事说出来他也不会信的。
她现在特别的烦,耐心也一点点的消耗没了,也不愿意听到有关于他任何的消息。
“棠棠,你少喝点,喝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伤身。”
“我知道,不会喝醉的,就是浇浇愁。”
“要不你别喝了,你找我吧,你找我倾诉,好不好?”许岁欢说,很心疼她。
宋今棠看到这么可爱的朋友,然后想到了沈家奶奶一直都维护着她,心里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我就是有点气我自己。”宋今棠说,“我明明可以不管他,他爱怎么样怎么样的……他对我真的不好,很不好,可是我今天看到奶奶,我就又不忍心了。”
不要说是能得到他的爱了,就是正常的相处都没有的,她从小到头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他对她那么差了,都不能硬下心来,她真的好气自己。
许岁欢也挺难受的,轻轻拥抱住好友:“棠棠,那些牵绊是你身上的人情味,也是你内心最柔软,最珍贵的地方,那是你的真性情呀。”
如果一个人把这些都丢了,那才是最大的悲哀呢。
本来,她还挺烦的,现在又觉得心情不错了,这不就躲在酒窖里多喝了几杯。
医院里,封朗一直都替他哥联系嫂子。
可是宋今棠的电话关机了,根本联系不到。
问了宋今朝,他说姐姐没回来。
而他哥也不知道是因为伤,还是因为嫂子丢下他走了,脸色很黑,因为伤口挺厉害的,他不敢躺,只能趴着。
他就觉得病房里的空气都冷凝了起来。
好半晌,他闷声开了口:“打电话问许纵,有两个保镖是跟着她的。”
封朗打给了许纵,许纵问了保镖才知道,太太去了许家。
封朗给许岁欢打电话,电话也关了,问了许家人,才知道两个人早走了。
去了哪儿没人知道,沈于渊一听这话在床上躺不住了。
“哥,你要做什么,你这伤口刚上了药啊。”封朗见着他在换衣服了,这是准备亲自出去找?
“你好好养着,我去。”封朗想将人摁住。
“不看到她我不放心,他疯起来的模样,你忘了?忘了小夕没了的那个孩子,忘了……”沈于渊咬了咬牙,后半句话没再说出来。
封朗想起了那年的事儿,也不拦着了,赶紧的去开车。
电话关了,去找人,这就犹如大海捞针一样,何况她嫂子就是有意不想见他哥。
酒店里找不到人,梧桐路,他家都没人。
他这样找人,让宋今朝也慌了,他也想去找人,被沈于渊给制止了,让他待在家里等消息。
找了宋今棠平时应酬的地方,都没见着踪影。
夜已经深了,沈于渊本来还趴在后座上,现在他也顾不得后背疼了,脸色凝重的端坐在后座上,捏着自己的手机。
他的思绪很乱,生怕她落到沈于泽手里去,那人疯起来,没有任何理智。
等着许纵的消息来了之后,他把定位发给了封朗。
封朗到了地方,看到这一个中档小区,有些疑惑:“嫂子,在这儿吗?”
“你在车上等我。”沈于渊道,推开车门下车。
封朗看着他哥的背影踏入夜色中,忍不住叹气,你看……人是可以骗别人,也可以骗自己的,说着不在意,没那回事,可行为呢,却骗不了人。
不在意,是假的!
沈于渊敲响了8楼西户的房门,门打开的很快。
刚洗过澡的女孩还以为是那人又回来了呢,从猫眼里看到沈于渊的时候,她惊呆了。
她洗过澡,浑身都是香香的,她还故意扯了扯自己的睡衣,香肩半露的勾人模样。
“您,怎么过来了?”
沈于渊没说话,踏到室内,屋子里那股气息还未散干净,“他刚走?”
他,是指沈于泽。
安浅抬起眸,“嗯,我喜欢的是你,我愿意跟他在一起,也不过就是因为他跟你有些相似。”
沈于泽跟她在一块,也不过是因为她的眼睛。
那天,从他的办公室离开后,她哭得很伤心,就碰到了他。
他笑意浅浅的递过来手帕,很温柔的问她,是谁那么狠心欺负了她?
她当时就看到他那双棕色的眼眸里,柔柔的,充满了关切,还与她喜欢的人有三分相似,对他就有了天然的好感。
他耐心的哄着她,让她不要难过,还请她吃了东西。
她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开始的,大概是他说她很美吧,她就把持不住吧,他虽然跟沈先生不是同一种类型,可同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包厢的那张餐桌上,她将自己给了他。
他一直盯着她的眼睛,不许她闭眼,总之两个人玩的很大。
后来她知道他瞧上了她的眼睛,她觉得这也不错,原来这双眼睛可以让人这样沉溺,两兄弟都欲罢不能。
结束了,他带着她去买了衣服,还有漂亮的包包,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不一样了。
他喜欢她的眼睛,而她……喜欢他的钱,各取所需。
她真的是没想到沈先生能过来,看样子,她真的是在意他的,她大着胆子,攀上他的肩膀。
沈于渊并未推开她,只是淡淡地问:“沈于泽几点过来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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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不在意,是假的
也没去别的地方,就去了她家喝酒。
自从搬到沈于渊那,宋家就变得无比冷清了,穿过庭院,看着黑漆漆的大房子,在这冬日里颇有苍凉感,她心里挺难受的。
地下有酒窖,宋家是做酒店的,以前还涉及一些软饮料业务,酒窖里藏了不少好酒。
许岁欢看着她熟练的开酒,给自己倒。
也知道她是因为沈于渊的事情而烦恼,也是,两个人就从来就没好过,这又闹上热搜了,怎么都让人觉得闹心,难过。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陪伴她。
宋今棠也不知道怎么就与他到了这一步。
区照南总是说她,两个人走到这一步,也有她的原因,那是因为她瞒着他诸多的事情。
沈于渊走到今天的位置上,戒备心强一些,不是他的错,那是他的本能,毕竟他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沈氏以及每一个员工负责的。
是,她是有事情瞒着他,可就是他这样的态度,两人之间毫无信任,那些话,那些事说出来他也不会信的。
她现在特别的烦,耐心也一点点的消耗没了,也不愿意听到有关于他任何的消息。
“棠棠,你少喝点,喝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伤身。”
“我知道,不会喝醉的,就是浇浇愁。”
“要不你别喝了,你找我吧,你找我倾诉,好不好?”许岁欢说,很心疼她。
宋今棠看到这么可爱的朋友,然后想到了沈家奶奶一直都维护着她,心里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我就是有点气我自己。”宋今棠说,“我明明可以不管他,他爱怎么样怎么样的……他对我真的不好,很不好,可是我今天看到奶奶,我就又不忍心了。”
不要说是能得到他的爱了,就是正常的相处都没有的,她从小到头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他对她那么差了,都不能硬下心来,她真的好气自己。
许岁欢也挺难受的,轻轻拥抱住好友:“棠棠,那些牵绊是你身上的人情味,也是你内心最柔软,最珍贵的地方,那是你的真性情呀。”
如果一个人把这些都丢了,那才是最大的悲哀呢。
本来,她还挺烦的,现在又觉得心情不错了,这不就躲在酒窖里多喝了几杯。
医院里,封朗一直都替他哥联系嫂子。
可是宋今棠的电话关机了,根本联系不到。
问了宋今朝,他说姐姐没回来。
而他哥也不知道是因为伤,还是因为嫂子丢下他走了,脸色很黑,因为伤口挺厉害的,他不敢躺,只能趴着。
他就觉得病房里的空气都冷凝了起来。
好半晌,他闷声开了口:“打电话问许纵,有两个保镖是跟着她的。”
封朗打给了许纵,许纵问了保镖才知道,太太去了许家。
封朗给许岁欢打电话,电话也关了,问了许家人,才知道两个人早走了。
去了哪儿没人知道,沈于渊一听这话在床上躺不住了。
“哥,你要做什么,你这伤口刚上了药啊。”封朗见着他在换衣服了,这是准备亲自出去找?
“你好好养着,我去。”封朗想将人摁住。
“不看到她我不放心,他疯起来的模样,你忘了?忘了小夕没了的那个孩子,忘了……”沈于渊咬了咬牙,后半句话没再说出来。
封朗想起了那年的事儿,也不拦着了,赶紧的去开车。
电话关了,去找人,这就犹如大海捞针一样,何况她嫂子就是有意不想见他哥。
酒店里找不到人,梧桐路,他家都没人。
他这样找人,让宋今朝也慌了,他也想去找人,被沈于渊给制止了,让他待在家里等消息。
找了宋今棠平时应酬的地方,都没见着踪影。
夜已经深了,沈于渊本来还趴在后座上,现在他也顾不得后背疼了,脸色凝重的端坐在后座上,捏着自己的手机。
他的思绪很乱,生怕她落到沈于泽手里去,那人疯起来,没有任何理智。
等着许纵的消息来了之后,他把定位发给了封朗。
封朗到了地方,看到这一个中档小区,有些疑惑:“嫂子,在这儿吗?”
“你在车上等我。”沈于渊道,推开车门下车。
封朗看着他哥的背影踏入夜色中,忍不住叹气,你看……人是可以骗别人,也可以骗自己的,说着不在意,没那回事,可行为呢,却骗不了人。
不在意,是假的!
沈于渊敲响了8楼西户的房门,门打开的很快。
刚洗过澡的女孩还以为是那人又回来了呢,从猫眼里看到沈于渊的时候,她惊呆了。
她洗过澡,浑身都是香香的,她还故意扯了扯自己的睡衣,香肩半露的勾人模样。
“您,怎么过来了?”
沈于渊没说话,踏到室内,屋子里那股气息还未散干净,“他刚走?”
他,是指沈于泽。
安浅抬起眸,“嗯,我喜欢的是你,我愿意跟他在一起,也不过就是因为他跟你有些相似。”
沈于泽跟她在一块,也不过是因为她的眼睛。
那天,从他的办公室离开后,她哭得很伤心,就碰到了他。
他笑意浅浅的递过来手帕,很温柔的问她,是谁那么狠心欺负了她?
她当时就看到他那双棕色的眼眸里,柔柔的,充满了关切,还与她喜欢的人有三分相似,对他就有了天然的好感。
他耐心的哄着她,让她不要难过,还请她吃了东西。
她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开始的,大概是他说她很美吧,她就把持不住吧,他虽然跟沈先生不是同一种类型,可同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包厢的那张餐桌上,她将自己给了他。
他一直盯着她的眼睛,不许她闭眼,总之两个人玩的很大。
后来她知道他瞧上了她的眼睛,她觉得这也不错,原来这双眼睛可以让人这样沉溺,两兄弟都欲罢不能。
结束了,他带着她去买了衣服,还有漂亮的包包,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不一样了。
他喜欢她的眼睛,而她……喜欢他的钱,各取所需。
她真的是没想到沈先生能过来,看样子,她真的是在意他的,她大着胆子,攀上他的肩膀。
沈于渊并未推开她,只是淡淡地问:“沈于泽几点过来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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