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没脸没皮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你对我好,我也愿意对你好,是因为在我心中你跟我亲哥哥是一样的,可在陆映夕眼里,她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你这个人很多事都不愿意解释,她没了孩子的那一年,也是你最难、最黑暗的时候,她一定也不知道吧?
她在陆家过的不好,以前的时候我总以为她跟沈于渊好歹认识十年吧,那么漂亮是不是,两个人总有过感情的,今天沈于渊头痛的时候亲口跟我说的,他起初跟陆映夕在一块就是觉得她懂事,能给他挡桃花。
她愿意跟着沈于渊是因为他能帮她脱离陆家……两个人互相合作,之后沈于渊就去了国外,她去了香城上学,她应该就是在香城的时候与你认识的吧?”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温其时是负责温家企业的港、澳市场,温其时在香城多年的。
温其时一直都没说话,眉头紧锁,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哥,你既然放不下她,她的原生家庭实在是没有给她太多的温暖,你们两个分分合合,蹉跎了这么些年了……有什么是说不开的呢,你们俩的情况与我跟沈于渊是不同的……就是没有沟通好的缘故,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一个女人如果不爱你,是不会把什么都给你,甚至想要给你生儿育女的。”
这一点她深有体会,就算是表现的再不在意,女人大都是因为先有爱才愿意把自己交给那个男人。
男人可以没有爱,就跟女人上床。
可女人不一样,再放纵的女人也是在一次次的伤害过后,才不相信爱,不期待爱了,才变得随便。
温其时水没喝一口,起身就走了。
宋今棠送他到车前,“还有一件事。”
温其时回头看她。
“当年的车祸还有沈纵的死,背后得益之人很有可能不是沈于泽。”
温其时心头一跳,温文的面孔,变得严肃无比:“什么意思?”
“沈于渊的头痛症……很有可能也跟背后的那个人,有点关系吧。”宋今棠说。
温其时半晌没说话,“几成?”
宋今棠知道她问的是对沈于泽的判断。
“五成。”
一半的机率,真的很高了。
温其时上了车,宋今棠站在凛冽寒风下,看着他的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界里。
她脑海中还是忍不住想起沈于泽对她说的那句话……
一个对艺术,对设计有独到见解的人心中是住着缪斯的,缪斯在希腊神话中,是给人带来愉悦跟欢乐的。
一个真正的变态只想带给自己愉悦跟欢乐,通过各种法子,只想让自己刺激,很少用自己的力量带给别人欢快。
那一刻,她觉得沈于泽不像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只是沈于泽的智商在她之上,她不确定是不是伪装?
但五成的判断,只少不多。
她站在冷风中好半晌,转身回去的时候,就看到沈于渊在门口抽烟。
她跟温其时出来的时候,都没注意到他,他大概是歪在门口的石柱上来着,光线暗,看不见他。
宋今棠走到他的面前,“怎么又回来了?”
“胃酸。”他挑着眉梢,“没闻到山西老陈醋的味道?”
“我们俩就说了十几分钟话,你不用不放心,这么短的时间衣服都脱不完。”她微笑着说。
她浑不在意的说跟温其时在一块,什么脱衣服,不脱衣服的。
沈于渊冷了眼,勾着她的腰,就含住了她的唇。
“不要!”她推他。
“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意思。”他说,气息急,是因为生了闷气。
宋今棠尝到他唇齿间的烟草味,也不回吻他。
沈于渊压了压心中的火,让自己冷静了,力道很温柔的勾着她。
好歹结婚一年了,虽然他对她了解没那么多,也知道她这人,吃软不吃硬的性格。
将她搂在怀里讨好的亲着,没多会儿的功夫,她就卸下了心防。
人可以控制自己不要去做什么,去规避风险,去避免伤害。
可是身体的需要没法控制,接吻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让人愉悦的……
两个人是夫妻,也知道这小女人还挺图他的脸,图他的身子的,他诱哄着,她的身子就发软了。
沈于渊亲着她的嘴角,两个人其实也没太长时间没接吻,可他就是不满足。
可到底是在门口,怕被人看着,亲了一会儿,就搂着她往里走。
回到了她的房间,她就清醒了,冷眼看着他。
“不亲你,我酸死算了。”他说着,扯了她的领带,然后开始脱衣服。
宋今棠瞪大了眼睛,“沈于渊,你干嘛?”
“证明脱衣服的速度用不了十几分钟……”他说着,抱起她来,将她往门板上一抵,又亲了上来。
跟她在一起后,他总是有些急不可耐,也稳不下来。
冬天的衣服好几层,沈于渊用实力证明他用了不过一分钟,就把自己剥的干净。
“你疯了呀。”她捂眼。
沈于渊哄着她,让她看看他。
宋今棠是真要气死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她不配合,他就说是她刺激的。
听听,反正都是他的理儿呗。
他就是不要脸,没脸没皮。
敲门声响起,吓了两人一跳,沈于渊眸中一脸的欲色,结实的手臂一只抱着她,一只撑在门板上。
“姐……姐姐。”
沈于渊听到声音,脸埋在她雪白的颈子里吸了口气,“他是不是姐姐控,多大了还动不动就找你。”
宋今棠推了推他,“本来就是为了让他过来避嫌的。”
陆映夕好歹是个大明星,前一段时间还跟沈于渊闹出过绯闻来,狗仔那边肯定是想挖她的新闻。
她跟温其时的事,用不了多久可能就会曝光,再被人拍到她跟温其时单独在一起,之前网上还闹过她要嫁到温家的热搜,总之要防患未然吧。
哦,还有宋今朝啊,沈于渊的气消了消,却没松开她,还想吻。
外面的宋今朝没听到姐姐的声音,开始输密码。
宋今棠用力拍了沈于渊一下,他这才慢条斯理的准备拾衣服,宋今棠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还算是整齐,抱起他的一堆衣服连同人往卧室里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64章:没脸没皮
你这个人很多事都不愿意解释,她没了孩子的那一年,也是你最难、最黑暗的时候,她一定也不知道吧?
她在陆家过的不好,以前的时候我总以为她跟沈于渊好歹认识十年吧,那么漂亮是不是,两个人总有过感情的,今天沈于渊头痛的时候亲口跟我说的,他起初跟陆映夕在一块就是觉得她懂事,能给他挡桃花。
她愿意跟着沈于渊是因为他能帮她脱离陆家……两个人互相合作,之后沈于渊就去了国外,她去了香城上学,她应该就是在香城的时候与你认识的吧?”
她如果没记错的话,温其时是负责温家企业的港、澳市场,温其时在香城多年的。
温其时一直都没说话,眉头紧锁,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哥,你既然放不下她,她的原生家庭实在是没有给她太多的温暖,你们两个分分合合,蹉跎了这么些年了……有什么是说不开的呢,你们俩的情况与我跟沈于渊是不同的……就是没有沟通好的缘故,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一个女人如果不爱你,是不会把什么都给你,甚至想要给你生儿育女的。”
这一点她深有体会,就算是表现的再不在意,女人大都是因为先有爱才愿意把自己交给那个男人。
男人可以没有爱,就跟女人上床。
可女人不一样,再放纵的女人也是在一次次的伤害过后,才不相信爱,不期待爱了,才变得随便。
温其时水没喝一口,起身就走了。
宋今棠送他到车前,“还有一件事。”
温其时回头看她。
“当年的车祸还有沈纵的死,背后得益之人很有可能不是沈于泽。”
温其时心头一跳,温文的面孔,变得严肃无比:“什么意思?”
“沈于渊的头痛症……很有可能也跟背后的那个人,有点关系吧。”宋今棠说。
温其时半晌没说话,“几成?”
宋今棠知道她问的是对沈于泽的判断。
“五成。”
一半的机率,真的很高了。
温其时上了车,宋今棠站在凛冽寒风下,看着他的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界里。
她脑海中还是忍不住想起沈于泽对她说的那句话……
一个对艺术,对设计有独到见解的人心中是住着缪斯的,缪斯在希腊神话中,是给人带来愉悦跟欢乐的。
一个真正的变态只想带给自己愉悦跟欢乐,通过各种法子,只想让自己刺激,很少用自己的力量带给别人欢快。
那一刻,她觉得沈于泽不像是她想象中的样子,只是沈于泽的智商在她之上,她不确定是不是伪装?
但五成的判断,只少不多。
她站在冷风中好半晌,转身回去的时候,就看到沈于渊在门口抽烟。
她跟温其时出来的时候,都没注意到他,他大概是歪在门口的石柱上来着,光线暗,看不见他。
宋今棠走到他的面前,“怎么又回来了?”
“胃酸。”他挑着眉梢,“没闻到山西老陈醋的味道?”
“我们俩就说了十几分钟话,你不用不放心,这么短的时间衣服都脱不完。”她微笑着说。
她浑不在意的说跟温其时在一块,什么脱衣服,不脱衣服的。
沈于渊冷了眼,勾着她的腰,就含住了她的唇。
“不要!”她推他。
“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的意思。”他说,气息急,是因为生了闷气。
宋今棠尝到他唇齿间的烟草味,也不回吻他。
沈于渊压了压心中的火,让自己冷静了,力道很温柔的勾着她。
好歹结婚一年了,虽然他对她了解没那么多,也知道她这人,吃软不吃硬的性格。
将她搂在怀里讨好的亲着,没多会儿的功夫,她就卸下了心防。
人可以控制自己不要去做什么,去规避风险,去避免伤害。
可是身体的需要没法控制,接吻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让人愉悦的……
两个人是夫妻,也知道这小女人还挺图他的脸,图他的身子的,他诱哄着,她的身子就发软了。
沈于渊亲着她的嘴角,两个人其实也没太长时间没接吻,可他就是不满足。
可到底是在门口,怕被人看着,亲了一会儿,就搂着她往里走。
回到了她的房间,她就清醒了,冷眼看着他。
“不亲你,我酸死算了。”他说着,扯了她的领带,然后开始脱衣服。
宋今棠瞪大了眼睛,“沈于渊,你干嘛?”
“证明脱衣服的速度用不了十几分钟……”他说着,抱起她来,将她往门板上一抵,又亲了上来。
跟她在一起后,他总是有些急不可耐,也稳不下来。
冬天的衣服好几层,沈于渊用实力证明他用了不过一分钟,就把自己剥的干净。
“你疯了呀。”她捂眼。
沈于渊哄着她,让她看看他。
宋今棠是真要气死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她不配合,他就说是她刺激的。
听听,反正都是他的理儿呗。
他就是不要脸,没脸没皮。
敲门声响起,吓了两人一跳,沈于渊眸中一脸的欲色,结实的手臂一只抱着她,一只撑在门板上。
“姐……姐姐。”
沈于渊听到声音,脸埋在她雪白的颈子里吸了口气,“他是不是姐姐控,多大了还动不动就找你。”
宋今棠推了推他,“本来就是为了让他过来避嫌的。”
陆映夕好歹是个大明星,前一段时间还跟沈于渊闹出过绯闻来,狗仔那边肯定是想挖她的新闻。
她跟温其时的事,用不了多久可能就会曝光,再被人拍到她跟温其时单独在一起,之前网上还闹过她要嫁到温家的热搜,总之要防患未然吧。
哦,还有宋今朝啊,沈于渊的气消了消,却没松开她,还想吻。
外面的宋今朝没听到姐姐的声音,开始输密码。
宋今棠用力拍了沈于渊一下,他这才慢条斯理的准备拾衣服,宋今棠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还算是整齐,抱起他的一堆衣服连同人往卧室里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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