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第210章:要珍惜她呀

第210章:要珍惜她呀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沈于渊的心一扯,车内密闭的空间中,竟让他生出几分窒息感。

    许纵坐在副驾上,也一时间就觉得这气氛太尴尬了。

    爱是不可能忘记的,那老板忘了宋今棠,那意思不爱呗?

    这也太扎心了,何况是这话是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来,童言无忌,可是说出来真的太戳心了。

    球球抬头,就看到男人俊逸的脸庞一凛,眉梢也跟着蹙起来。

    他不高兴了吧?

    小家伙挣扎着从他腿上爬了下来,然后端庄的坐在一旁,“她……一直都在哭,我慢慢长大了,她才开始不哭了。”

    小家伙垂着脑袋,然后绞着自己的手指,也不说话了,想起妈妈以前的样子来,他总是会忍不住抹眼泪。

    他抿了抿唇,崩住了。

    沈于渊半晌回不过神来,他想起了区照南的话。

    区照南说,有好几年的时间,宋今棠一直都睡不着,只能靠喝酒助眠。

    酗酒时间长了,酒精依赖了,没办法了,就送她去的戒酒中心。

    她被送去了戒酒,那孩子……孩子怎么办呢?

    沈于渊只觉得眼眶很热,心也很疼,球球坐在后座上,端端正正的,没有孩子的哭闹跟脾气,这让他更心疼。

    好好的一个撒娇的孩子,怎么就这样懂事呢,懂事的让人心疼!

    他伸手将他再次揽在怀里,“对不起,是我错了。”

    球球看着他的脸,眼眶一红,“你,你可不可以对棠棠好一些呀?”

    “可以,我会对棠棠好一些。”

    球球这才有点满意,手指抓着他的衣襟,“男子汉说话要算话的,你不要忘了,你要是对她不好,她就真的不要你了。”

    “嗯。”

    小小的手搂在他的脖子上,“棠棠,那么好,那么能干,你要珍惜呀。”

    沈于渊有点想笑,小小的一只,说教起来,真的是让人觉得很想笑,又感动。

    “是,我应该早些珍惜,早些珍惜她,就不会这么晚才发现有你这个小的。”

    “那,那你喜欢你跟你太太的孩子吗?”球球小心翼翼地问,那双圆圆的大眼睛里是满满的期待。

    “喜欢,我很喜欢我跟我太太的孩子,球球。”

    球球这下满足了,小脑袋在沈于渊怀里蹭了蹭。

    沈于渊只觉得一股无以名状的满足感在身体里蔓延。

    “周末,我来接你好不好?”他道,用力抱着这个小家伙,恨不得将他嵌进怀里才满足。

    “好。”

    沈于渊请球球吃了晚饭,去买玩具。

    只是沈于渊发现自己的儿子,怎么喜欢的都是女孩子的玩具呢,什么化妆包,洋娃娃……

    不过他没多干涉,无论儿子喜欢什么,他都是支持的。

    ……

    沈于渊回到津城,到了西城酒店已经十一点钟了。

    看到宋今棠团在茶几上喝酒,他心里一凛,忙完:“怎么了?”

    宋今棠趴在茶几上,看到沈于渊外套都没脱,半蹲在她面前问她怎么了?

    她挺意外的,只是她有些微醺醉意,手指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他的唇也挺好看的,其实哪里都挺好看的。

    喉结锋利,深眸淡若寒烟,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怎么了,心里不痛快,跟我说一说。”他说着,夺了她的酒杯,将她往怀里一揽。

    他可没忘记,他答应儿子要好好的照顾她,珍惜她呢。

    男人的唇落在她的鬓角,柔声问道:“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宋今棠额头抵在他的胸口,“沈于渊……”

    “在,我在。”

    “你说,我们怎么就把日子过成了这个样子呢?”她低喃着,她的手指抓着他的衣领,仔细端详着他,“你跟……于淮,还真的挺像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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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0章:要珍惜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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