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坏人自有坏人磨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沈绾听到宋今棠说的话,气得发抖,竟然是沈于泽救了她。
可是看到沈于渊款款走来,她心中的怒气生生给压了下去。
宋今棠提着长裙,欢欢快快的朝着沈于渊跑去,整个人赖在他的怀里,娇滴滴的喊着老公。
这样故意的秀恩爱几乎让沈绾目眦欲裂,她的指尖狠狠陷入掌心肉中。
而沈于渊意外了下,就觉得宋今棠有点不一样了,她已经挺长时间不这样叫他了,也不跟他撒娇了。
这样娇艳如花的模样,真的撩得人心痒,男人的手臂挽上她的腰,心里挺高兴。
他也没多想,就以为她是经历了不好的事情,心里有点怕,所以才表现的这么乖。
“不是中午就没吃,再吃点。”他柔声道,看都没看沈绾一眼,就挽着她的腰离开了。
沈绾挺心里恨得不行,看到沈于泽在说话的时候,她更是生气了。
终于有了机会将沈于泽拽到隐秘的地方,“你干什么,你帮她?你知不知道你坏了我的事?”
沈于泽没说话,就是冷冷的垂眸望着她。
从上次他在楼梯间不小心知道了她跟另一个人合作想要算计宋今棠,他才知道,一直长在他心里的那个人就变了。
至于今天的事,他觉得她跟过他一场,不想就此断送了她的前程,。
犯了错的人,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总可以吧?
就像是宋今棠当初愿意相信他一样,已经是个烂人了,已经是无可救药,所有人都要避如蛇蝎了,那个人愿意相信,相信他还有别的可能。
他也希望沈绾能像他一样,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知道毁了证据,对宋今棠多么不公平。
他愿意为她尝试一次,为两个人曾经的感情画上句号。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似乎不愿意要这样的机会。
就像是当年,他苦苦挽留她,希望她留下,可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想要去追随沈于渊的脚步,这场景跟当年很像。
沈于泽叹了口气,“我是真的爱过你。”很爱,很爱的那种,想跟她结婚那种。
沈绾心里一喜,抓着沈于泽的胳膊,“你还爱我,那你……你帮我,帮我好不好?”她说着,凑上去亲他的唇。
沈于泽面无表情,沈绾不泄气,在他唇上辗转,“如果你还想我,我可以的,让她消失,我看着她,真的好烦啊。”
沈于泽抓着她胳膊,退了一步,“可是我现在不爱了,我反倒是觉得宋今棠那人,真挺好的,跟她在一起,真的很舒服。”
沈绾懵了。
他的意思是,他开始喜欢宋今棠了吗?
“那,那正好要,你从渊哥身边抢走她呀。”
沈于泽:“……”觉得她真疯了。
还不等着推开她,就有人忽然喊了起来,“哎呀,哎呀……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看到呀。”
这一声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两个人姿态亲密,沈于泽的嘴唇上还有着沈绾的口红。
一下就有点说不清了。
这吴莹本来就觉得儿子这一把年纪了,还不定性,她挺愁的。
沈绾在沈氏集团负责的是海外市场,业务能力也强,还是老太太那边的人,而且这儿子高中大学那会儿还跟沈绾谈过一段。
这两个人恋爱,亲亲抱抱的,在这个年代里没什么的,但是儿子的风评这几年也让沈于渊给搞烂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要给儿子助攻的。
吴莹出来解释说,两个人好事将近了,过完年有好日子,可能就要定下来了。
言外之意,两个人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宋今棠乐得不行,这坏人就得坏人磨,给沈绾的惊喜,也不知道她喜欢不?
沈于渊看着她跟个偷腥的猫似的,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宋今棠喝了口水,然后歪头看他,“舍不舍得你妹妹有男朋友啊?”
“我今天让她过来,就是想给她找对象的。”他说,“我替代不了沈纵照顾她……希望她有个家,虽然沈于泽……她应该是喜欢的吧,或者碍于我跟他的关系不好,所以不肯告诉我?”不然两个人也不能亲呢。
宋今棠也分辨不出他话中真假,就没再接话。
看她不大相信,沈于渊在她面前微微俯着身,一直磨,让她相信沈绾找男朋友他没有不开心。
无论怎么表忠心,宋今棠都不接话,还是许纵开了口,说是真的,她才给了个面子,说相信他。
寿宴散了,沈于渊还是让许纵驱车去了医院,因为要急着参加生日宴,加上她死活不先去医院,只能现在给她做全身的检查。
宋今棠检查完等结果的功夫,就温其时跟区照南都来了,围着她问东问西的。
陆映夕看一群人围着她,真心关心她的样子,真的挺让人羡慕的,不知怎的,就想起了自己遭遇一次绑架的时候,孤零零的在病房里待着。
第一个给她温暖的人,竟然是宋今棠,她忽然就觉得特别的心酸。
宋今棠看着陆映夕肚子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她的脸色也挺苍白的,温其时立在一侧,唇线抿紧了。
她也就明白了,这温其时肯定是怪过她了吧,走到她的面前,握住她的手,“我没事了,也不是你的错。”
陆映夕吸了吸鼻子,“也是因为我的事。”
宋今棠跟陆映夕说了好一会儿话,她的心情才没那么沉重了。
一群男人们忙着去问医生,不放心的去问结果了,宋今棠就跟陆映夕多说了一会儿。
既然见到了温其时,孩子的事情,还是要两个人一起商量的。
陆映夕点点头,“嗯,我知道的,我会跟他说。”
“还有就是,去工作,因为有了工作,你才不会胡思乱想。”不然,她朋友不多,老闷在家里,会出事的。
陆映夕把她的话,听进去了。
临离开医院的时候,陆映夕找了个机会跟沈于渊说了句对不起。
沈于渊的眼中早已没了往日的温情,冷漠的低眸望着她,没说话。
陆映夕也知道,她与他到了这一步,都是自己作没的,想了想又道:“四年前,你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冒充你的未婚妻?”
沈于渊倏地抬起眸,“什么?”
陆映夕只得将四年前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21章:坏人自有坏人磨
可是看到沈于渊款款走来,她心中的怒气生生给压了下去。
宋今棠提着长裙,欢欢快快的朝着沈于渊跑去,整个人赖在他的怀里,娇滴滴的喊着老公。
这样故意的秀恩爱几乎让沈绾目眦欲裂,她的指尖狠狠陷入掌心肉中。
而沈于渊意外了下,就觉得宋今棠有点不一样了,她已经挺长时间不这样叫他了,也不跟他撒娇了。
这样娇艳如花的模样,真的撩得人心痒,男人的手臂挽上她的腰,心里挺高兴。
他也没多想,就以为她是经历了不好的事情,心里有点怕,所以才表现的这么乖。
“不是中午就没吃,再吃点。”他柔声道,看都没看沈绾一眼,就挽着她的腰离开了。
沈绾挺心里恨得不行,看到沈于泽在说话的时候,她更是生气了。
终于有了机会将沈于泽拽到隐秘的地方,“你干什么,你帮她?你知不知道你坏了我的事?”
沈于泽没说话,就是冷冷的垂眸望着她。
从上次他在楼梯间不小心知道了她跟另一个人合作想要算计宋今棠,他才知道,一直长在他心里的那个人就变了。
至于今天的事,他觉得她跟过他一场,不想就此断送了她的前程,。
犯了错的人,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总可以吧?
就像是宋今棠当初愿意相信他一样,已经是个烂人了,已经是无可救药,所有人都要避如蛇蝎了,那个人愿意相信,相信他还有别的可能。
他也希望沈绾能像他一样,有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他知道毁了证据,对宋今棠多么不公平。
他愿意为她尝试一次,为两个人曾经的感情画上句号。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似乎不愿意要这样的机会。
就像是当年,他苦苦挽留她,希望她留下,可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想要去追随沈于渊的脚步,这场景跟当年很像。
沈于泽叹了口气,“我是真的爱过你。”很爱,很爱的那种,想跟她结婚那种。
沈绾心里一喜,抓着沈于泽的胳膊,“你还爱我,那你……你帮我,帮我好不好?”她说着,凑上去亲他的唇。
沈于泽面无表情,沈绾不泄气,在他唇上辗转,“如果你还想我,我可以的,让她消失,我看着她,真的好烦啊。”
沈于泽抓着她胳膊,退了一步,“可是我现在不爱了,我反倒是觉得宋今棠那人,真挺好的,跟她在一起,真的很舒服。”
沈绾懵了。
他的意思是,他开始喜欢宋今棠了吗?
“那,那正好要,你从渊哥身边抢走她呀。”
沈于泽:“……”觉得她真疯了。
还不等着推开她,就有人忽然喊了起来,“哎呀,哎呀……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看到呀。”
这一声倒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两个人姿态亲密,沈于泽的嘴唇上还有着沈绾的口红。
一下就有点说不清了。
这吴莹本来就觉得儿子这一把年纪了,还不定性,她挺愁的。
沈绾在沈氏集团负责的是海外市场,业务能力也强,还是老太太那边的人,而且这儿子高中大学那会儿还跟沈绾谈过一段。
这两个人恋爱,亲亲抱抱的,在这个年代里没什么的,但是儿子的风评这几年也让沈于渊给搞烂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要给儿子助攻的。
吴莹出来解释说,两个人好事将近了,过完年有好日子,可能就要定下来了。
言外之意,两个人是未婚夫妻的关系。
宋今棠乐得不行,这坏人就得坏人磨,给沈绾的惊喜,也不知道她喜欢不?
沈于渊看着她跟个偷腥的猫似的,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宋今棠喝了口水,然后歪头看他,“舍不舍得你妹妹有男朋友啊?”
“我今天让她过来,就是想给她找对象的。”他说,“我替代不了沈纵照顾她……希望她有个家,虽然沈于泽……她应该是喜欢的吧,或者碍于我跟他的关系不好,所以不肯告诉我?”不然两个人也不能亲呢。
宋今棠也分辨不出他话中真假,就没再接话。
看她不大相信,沈于渊在她面前微微俯着身,一直磨,让她相信沈绾找男朋友他没有不开心。
无论怎么表忠心,宋今棠都不接话,还是许纵开了口,说是真的,她才给了个面子,说相信他。
寿宴散了,沈于渊还是让许纵驱车去了医院,因为要急着参加生日宴,加上她死活不先去医院,只能现在给她做全身的检查。
宋今棠检查完等结果的功夫,就温其时跟区照南都来了,围着她问东问西的。
陆映夕看一群人围着她,真心关心她的样子,真的挺让人羡慕的,不知怎的,就想起了自己遭遇一次绑架的时候,孤零零的在病房里待着。
第一个给她温暖的人,竟然是宋今棠,她忽然就觉得特别的心酸。
宋今棠看着陆映夕肚子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她的脸色也挺苍白的,温其时立在一侧,唇线抿紧了。
她也就明白了,这温其时肯定是怪过她了吧,走到她的面前,握住她的手,“我没事了,也不是你的错。”
陆映夕吸了吸鼻子,“也是因为我的事。”
宋今棠跟陆映夕说了好一会儿话,她的心情才没那么沉重了。
一群男人们忙着去问医生,不放心的去问结果了,宋今棠就跟陆映夕多说了一会儿。
既然见到了温其时,孩子的事情,还是要两个人一起商量的。
陆映夕点点头,“嗯,我知道的,我会跟他说。”
“还有就是,去工作,因为有了工作,你才不会胡思乱想。”不然,她朋友不多,老闷在家里,会出事的。
陆映夕把她的话,听进去了。
临离开医院的时候,陆映夕找了个机会跟沈于渊说了句对不起。
沈于渊的眼中早已没了往日的温情,冷漠的低眸望着她,没说话。
陆映夕也知道,她与他到了这一步,都是自己作没的,想了想又道:“四年前,你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冒充你的未婚妻?”
沈于渊倏地抬起眸,“什么?”
陆映夕只得将四年前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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