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最大的报复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陆映夕擦了擦眼泪,“都过去了,提这些作什么呢?”
“四年前的那一次,你私自做了决定,上次……因为孩子的事情,你又不要我了,我当时就觉得吧……可能是我对你的纵容,让你对我这样肆无忌惮,从不将我放在心上?”
陆映夕吸了吸鼻子,“不是你做的不够好,是我自己的问题。”
是她的选择。
对温其时,她也是了解的。
他的妻子,要心底善良,有底线的。
上次她给沈于渊下了药,她就知道,她与他没有任何可能了,他不会要她了。
其实与他在一块,从来都是自己高攀了他。
19岁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温氏集团,香城市场的总经理。
而自己不过是个穷学生,要打工,要赚钱,还要上学,终究是与他不匹配的。
当年她愿意答应沈于渊扮演他未婚妻,一来是他难,想要帮助他。
另外的原因是她想要配的上他,真正的配得上他,沈于渊那边能给她一些很好的资源。
陆映夕觉得今天的气氛很好,很适合提孩子的问题,她深吸了口气,“既然你说起了这些事,你可不可以帮我?”
温其时抬起眸来,有一种无力感攫住了他。
“你非常想要那个孩子?”
“嗯,我非常想。”
“好,我带你去见孩子。”温其时说。
陆北淮养了孩子四年,养的孩子快不行了,让这个孩子搅弄的两个人分了手。
去见孩子,肯定还有别的事在等着他。
只是他没有办法不去做。
他欠陆映夕的太多,太多了。
陆映夕挺开心,“谢谢你,等我见了孩子之后,我就会离开津城,我就不会再打扰你了。”
温其时没说话,他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呼吸都困难。
“别说傻话了。”他摸了摸她的脸,“早点去睡吧。”
等着陆映夕上了楼,温其时才打电话。
那边电话接起的很快,“温总,有什么事要指教吗?”
“你签字,我把孩子接回来。”
“可以,后果你可想清楚了。”
“想的很清楚。”
电话那头的人,沉沉笑出声来,“行,去接孩子,你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温其时冷笑,“不接,我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我筹谋多年,自然得用一招狠的,这是对你最大的报复。”
没有比这更狠的了。
挂了电话,陆北淮给自己点了一支烟,如果……小夕跟着他,一直都挺幸福的,他也就认了,也就放弃了。
薄雾袅袅,模糊了他的俊容,有时候不在乎过程,只注重结果,也挺好的。
……
沈绾在沈家待到了很晚,才驱车往老宅那边去。
她真的是烦死了,这个宋今棠就是故意的,算计好了。
现在自己莫名成了沈于泽的未婚妻,这让渊哥怎么想?
沈绾还是有点生气的。
因为沈家别墅在郊区,沈家老宅又远,她走了个神。
一辆车子飞驰而过,不小心就跟她的车发生了刮擦,沈绾的火更是大,真是喝口水都塞牙缝,真的是倒霉到家了。
沈绾生气推门下车,前面的车上下来几个小混混,沈绾心里一紧,等着想退回车里的时候就太晚了。
几个流里流气的人,笑眯眯的说着,“哎哟,还是个美女呢,美女,跟我们玩玩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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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最大的报复
“四年前的那一次,你私自做了决定,上次……因为孩子的事情,你又不要我了,我当时就觉得吧……可能是我对你的纵容,让你对我这样肆无忌惮,从不将我放在心上?”
陆映夕吸了吸鼻子,“不是你做的不够好,是我自己的问题。”
是她的选择。
对温其时,她也是了解的。
他的妻子,要心底善良,有底线的。
上次她给沈于渊下了药,她就知道,她与他没有任何可能了,他不会要她了。
其实与他在一块,从来都是自己高攀了他。
19岁认识他的时候,他是温氏集团,香城市场的总经理。
而自己不过是个穷学生,要打工,要赚钱,还要上学,终究是与他不匹配的。
当年她愿意答应沈于渊扮演他未婚妻,一来是他难,想要帮助他。
另外的原因是她想要配的上他,真正的配得上他,沈于渊那边能给她一些很好的资源。
陆映夕觉得今天的气氛很好,很适合提孩子的问题,她深吸了口气,“既然你说起了这些事,你可不可以帮我?”
温其时抬起眸来,有一种无力感攫住了他。
“你非常想要那个孩子?”
“嗯,我非常想。”
“好,我带你去见孩子。”温其时说。
陆北淮养了孩子四年,养的孩子快不行了,让这个孩子搅弄的两个人分了手。
去见孩子,肯定还有别的事在等着他。
只是他没有办法不去做。
他欠陆映夕的太多,太多了。
陆映夕挺开心,“谢谢你,等我见了孩子之后,我就会离开津城,我就不会再打扰你了。”
温其时没说话,他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呼吸都困难。
“别说傻话了。”他摸了摸她的脸,“早点去睡吧。”
等着陆映夕上了楼,温其时才打电话。
那边电话接起的很快,“温总,有什么事要指教吗?”
“你签字,我把孩子接回来。”
“可以,后果你可想清楚了。”
“想的很清楚。”
电话那头的人,沉沉笑出声来,“行,去接孩子,你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温其时冷笑,“不接,我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我筹谋多年,自然得用一招狠的,这是对你最大的报复。”
没有比这更狠的了。
挂了电话,陆北淮给自己点了一支烟,如果……小夕跟着他,一直都挺幸福的,他也就认了,也就放弃了。
薄雾袅袅,模糊了他的俊容,有时候不在乎过程,只注重结果,也挺好的。
……
沈绾在沈家待到了很晚,才驱车往老宅那边去。
她真的是烦死了,这个宋今棠就是故意的,算计好了。
现在自己莫名成了沈于泽的未婚妻,这让渊哥怎么想?
沈绾还是有点生气的。
因为沈家别墅在郊区,沈家老宅又远,她走了个神。
一辆车子飞驰而过,不小心就跟她的车发生了刮擦,沈绾的火更是大,真是喝口水都塞牙缝,真的是倒霉到家了。
沈绾生气推门下车,前面的车上下来几个小混混,沈绾心里一紧,等着想退回车里的时候就太晚了。
几个流里流气的人,笑眯眯的说着,“哎哟,还是个美女呢,美女,跟我们玩玩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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