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爱的疯狂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堂弟沈阔听到女朋友说这话的时候,只知道浑身一麻。
怎么说起于淮来了?
沈于淮在国外出了意外之后,沈于渊就把封朗当自己亲弟弟一样看待,像是要把没在亲弟弟身上做过的事都要放在封朗身上,仿佛这样能够弥补遗憾一样。
曾经去奶奶那边,奶奶说过,沈于淮的意外去世,对沈于渊而言是极其愧疚的,仿佛是他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弟弟一样。
而且堂哥跟宋今棠的事情,旁人不知道,沈家人到底是知道一些的呀。
ann见沈于渊不说话,“那真的是挺可惜的,两个人那么恩爱,形影不离的。”
沈于渊抬眸,“什么?”
“于淮没说吗?当年棠棠怀孕了,两个人说要回国见家长结婚的呀。”ann在说。
沈阔拉了她一把。
ann很是不解,“怎么了?”
“没什么……”
沈阔将女朋友撵走,看着堂哥脸色很差,吓得都哆嗦了,“哥,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于渊抬起头来,“没什么,你忙你的去。”
沈家初一的应酬在中午前结束,沈阔带着女朋友准备走的时候,沈于渊就找机会又跟她聊了聊。
也想起了一些往事来。
宋今棠比她小着六七岁,而且是小留学去的ying国,很巧合的是他的寄宿家庭跟他曾经的是一个,就是ann的家。
这些他的脑海中是有些模糊的印象的,在国外上学,又在创业,他也不曾跟那边的寄宿家庭断了联系,有时间也会去拜访,因为他跟ann的哥哥年纪差不多。
只是后来,他越来越忙,似乎就很少过去了,他就没什么印象了。
乍然提起,他内心升腾出不好的预感来。
沈阔没敢多留,吓得要死,本来是想着带着这个女朋友来找一下堂哥攀关系的,拍马屁,想要在事业上指点一下的。
现在好了,马屁拍在了马蹄子上,真是得不偿失。
ann实在是不太知道怎么了,回去的路上就问沈阔怎么了?
“沈于淮意外去世了。”
ann愣了半天,“怎么会这样?我还是觉得于淮挺好的,他是怎么去世的呀,那么、那么好的人。”
“怎么了,跟他很熟?”
“于渊这人太冷情了些,他当时去我家的时候,我还挺小的,对我们不热情,倒是他的弟弟性子要活泼很多,后来于淮常常去我家,是因为棠棠周末都要去我家的。”
沈阔脑子一团乱麻,“棠棠,是宋今棠吗?”
“对啊,就是棠棠啊,就是宋今棠,他爸爸是做酒店的。”
沈阔只觉得完了,这下是真的完了,曾经的宋今棠就是现在的宋今棠没跑了啊。
ann的情绪也难过起来,“如果于淮出事,那棠棠一定会疯了的。”
沈阔叹气,她的确是疯了,沈于淮没了,她倒是来找他哥了,这爱的也太疯狂了吧?
沈阔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说话,这些事情他也不敢乱说,更不敢乱问。
总之,他是真的完蛋了,别说是在沈氏集团升一升了,不被边缘化,他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他到底是那根脑子抽了筋,非得带着女朋友大年初一去找沈于渊的晦气啊!
现在要怎么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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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爱的疯狂
怎么说起于淮来了?
沈于淮在国外出了意外之后,沈于渊就把封朗当自己亲弟弟一样看待,像是要把没在亲弟弟身上做过的事都要放在封朗身上,仿佛这样能够弥补遗憾一样。
曾经去奶奶那边,奶奶说过,沈于淮的意外去世,对沈于渊而言是极其愧疚的,仿佛是他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弟弟一样。
而且堂哥跟宋今棠的事情,旁人不知道,沈家人到底是知道一些的呀。
ann见沈于渊不说话,“那真的是挺可惜的,两个人那么恩爱,形影不离的。”
沈于渊抬眸,“什么?”
“于淮没说吗?当年棠棠怀孕了,两个人说要回国见家长结婚的呀。”ann在说。
沈阔拉了她一把。
ann很是不解,“怎么了?”
“没什么……”
沈阔将女朋友撵走,看着堂哥脸色很差,吓得都哆嗦了,“哥,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于渊抬起头来,“没什么,你忙你的去。”
沈家初一的应酬在中午前结束,沈阔带着女朋友准备走的时候,沈于渊就找机会又跟她聊了聊。
也想起了一些往事来。
宋今棠比她小着六七岁,而且是小留学去的ying国,很巧合的是他的寄宿家庭跟他曾经的是一个,就是ann的家。
这些他的脑海中是有些模糊的印象的,在国外上学,又在创业,他也不曾跟那边的寄宿家庭断了联系,有时间也会去拜访,因为他跟ann的哥哥年纪差不多。
只是后来,他越来越忙,似乎就很少过去了,他就没什么印象了。
乍然提起,他内心升腾出不好的预感来。
沈阔没敢多留,吓得要死,本来是想着带着这个女朋友来找一下堂哥攀关系的,拍马屁,想要在事业上指点一下的。
现在好了,马屁拍在了马蹄子上,真是得不偿失。
ann实在是不太知道怎么了,回去的路上就问沈阔怎么了?
“沈于淮意外去世了。”
ann愣了半天,“怎么会这样?我还是觉得于淮挺好的,他是怎么去世的呀,那么、那么好的人。”
“怎么了,跟他很熟?”
“于渊这人太冷情了些,他当时去我家的时候,我还挺小的,对我们不热情,倒是他的弟弟性子要活泼很多,后来于淮常常去我家,是因为棠棠周末都要去我家的。”
沈阔脑子一团乱麻,“棠棠,是宋今棠吗?”
“对啊,就是棠棠啊,就是宋今棠,他爸爸是做酒店的。”
沈阔只觉得完了,这下是真的完了,曾经的宋今棠就是现在的宋今棠没跑了啊。
ann的情绪也难过起来,“如果于淮出事,那棠棠一定会疯了的。”
沈阔叹气,她的确是疯了,沈于淮没了,她倒是来找他哥了,这爱的也太疯狂了吧?
沈阔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说话,这些事情他也不敢乱说,更不敢乱问。
总之,他是真的完蛋了,别说是在沈氏集团升一升了,不被边缘化,他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他到底是那根脑子抽了筋,非得带着女朋友大年初一去找沈于渊的晦气啊!
现在要怎么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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