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是她,不要他了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我是姐姐呀……你忘了捏?”小女孩的声音有一点点卷舌音,发音也还是不准。
沈于渊沉思着,她姑姑,不就是……她?
他忙抬脚跟过去,等着他到门口的时候,就见着一个穿着白色公主裙的小女孩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抱着,从对面的门离开了。
那背影沈于渊觉得熟悉,一时间就忘了在哪儿见过?
等着他再到了马厩的另一侧门,车子已经开走了。
沈于渊记了下车牌号,去找了马场的工作人员,问谁到了马场。
马场那边的人都说没见过,不是津城的混马场的熟脸孔。
能自由出入马场的人,当然是有身份背景的。
沈于渊好不容易抓到了一点点的线索,自然不想将这线索断了,往下深挖。
这难免的让他的情绪就波动起来,头又开始痛。
秦弈怀看到他这个样子,也懒得劝了,他要是肯听劝,这头痛症早就好了。
“回家吧。”沈于渊说。
“只要找到那个小姑娘就可以了,我听见了,她说的是她姑姑的马。”沈于渊又道,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马上要抓住了什么,转了个头就成了徒劳。
“我知道,你肯定没有听错。”可马场那边的人,也不可能会哄他。
没多一会儿,封朗就打来电话了,说是那辆黑色的奔驰车是属于s.v集团。
s.v……区照南!
他真的快要忘了这茬了,这个消息对于他而言,基本属于无用信息了。
区照南的态度跟许岁欢的态度会是一样的,就算是知道也不可能再跟他说了。
沈于渊知道是这样,还是让司机送他过去。
区照南走出公司门口的时候,就见着了沈于渊。
夜幕已至,华灯初上,沈于渊的身影在路灯下拉的拉长,指间的烟升腾起薄薄的烟雾,倒是让他整个人过分寂寥些。
“有事?”区照南抬步走到他的面前,淡问。
“嗯,有事。”他灭了烟,看着区照南。
区照南扫了他一眼,他眼眶泛着红,还有红血丝,“知道你过的不好,我就放心了。”
沈于渊抿唇不语,“她……”
“她好着呢,这你就不用操心了,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你也别再想这茬,你就算是再怎么着,你也应该了解她,她既然离开就是真的放下了,不会走回头路,有些事知道不知道的,对你,对她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就算没有意义,我也得知道……爱过的人,到头来连名字都不知道?”多讽刺?!
区照南双手抱胸,“爱过的人,真的能将所有都忘记吗,沈于渊?”
沈于渊冷眸深处,一片茫然,他被区照南给问住了,如果两个人彼此深爱过,他怎么……能忘记她?
“你们的事,你不应该来问我,就算来问我,我也不应该去多事,那次她喝醉了,我把她送过去,这是我做的最后悔的事。”区照南说,本以为是帮忙,是希望两个人重修旧好,可谁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区照南不禁想,当时如果他没多事,按照她自己的节奏,或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多事?
当初,他跟陆映夕打算求婚的时候?
以前他一直都不不明白,明明是“宋今棠”先招惹的他,怎么搞得像是他负了他一样。
今朝曾说,姐夫,我等着看你的笑话。
“还记得她有一次住院,你问我当初为何将她送到你的房间门口……”
区照南说,别帮别人人完成她的心愿!
沈于渊闭了闭眼,痛苦道:“那个别人,是我自己。”
曾经他怀疑过那个别人是温其时,宋今棠与于淮的事情一出,他怀疑过那个别人,是他亲弟弟。
“沈于渊……该忘的,不该忘的,你都忘了……我们都不知道是何原因,我对你的遭遇很同情,可这不是对她二次伤害的理由!”
区照南丢下话,直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司机坐在车子里,看着沈于渊身体半靠在车身上,虽然正月底了,可是晚上还是有些凛风刺骨。
沈于渊就那么站着,也不动,足足站了半个多小时,才上车。
上了车,沈于渊就让司机送他到了自己的别墅那边,还吩咐司机去老宅将白糖接过来。
司机是沈家的老人了,是老爷子配给沈于渊的,也算是看着他一步步成长过来的,这个模样……倒是挺吓人的,不放心就给老宅说了一声。
沈家二老心道,应该是离婚的事闹得,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了,他的状态不好,他们看得出来。
只是有些事讲求机缘,错了这一遭,他们再多说些什么,也不过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与其如此,不如让他自愈。
秦弈怀晚间过来,给他拿的药。
沈于渊忽然没事人似的,说不用过来送药了。
“不头痛了?”
“疼,受着。”
秦弈怀:“……你有毛病吧?”
“当我拿她重度抑郁症的事,来怀疑她,怀疑她的抽烟、酗酒……甚至自残……”沈于渊说起这事时,就捂着自己的脸,甚至哽咽出声。
他总是会想起,那天她对他失望的眼神……
还是疼着吧,不如,他实在不知如何补偿她。
……
封朗跟顾方池只知道沈于渊去找了区照南一趟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工作狂似的扑在工作上,偶尔会来黎光会跟他们聚,只是他一个人独自坐在角落的时候居多,低头摩挲自己的虎口处。
封朗看到这个样子,直接就是不淡定了,那一点的伤处,他是知道的,“宋今棠”咬的……
这也让他明白,他只是面上过去了,心里并没有放弃。
封朗也去求过许岁欢,许岁欢对“宋今棠”的事,闭口不言,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有套出来。
而在黎光会,他们一个圈子里的人,知道内幕的人,就他们几个。
小圈子里的人也有人在说,曾经“宋今棠”为嫁给沈于渊无所不用其极,这沈于渊对她恨之入骨。
可是两个人离婚后,她彻底的从津城消失,这倒像是他玩腻了,不要他了。
有一次沈于渊听到有人在这样背后低估,心里还是刺痛了下,不过,说的也是事实……
的确是她,不要他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71章:是她,不要他了
沈于渊沉思着,她姑姑,不就是……她?
他忙抬脚跟过去,等着他到门口的时候,就见着一个穿着白色公主裙的小女孩被一个高大的男人抱着,从对面的门离开了。
那背影沈于渊觉得熟悉,一时间就忘了在哪儿见过?
等着他再到了马厩的另一侧门,车子已经开走了。
沈于渊记了下车牌号,去找了马场的工作人员,问谁到了马场。
马场那边的人都说没见过,不是津城的混马场的熟脸孔。
能自由出入马场的人,当然是有身份背景的。
沈于渊好不容易抓到了一点点的线索,自然不想将这线索断了,往下深挖。
这难免的让他的情绪就波动起来,头又开始痛。
秦弈怀看到他这个样子,也懒得劝了,他要是肯听劝,这头痛症早就好了。
“回家吧。”沈于渊说。
“只要找到那个小姑娘就可以了,我听见了,她说的是她姑姑的马。”沈于渊又道,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马上要抓住了什么,转了个头就成了徒劳。
“我知道,你肯定没有听错。”可马场那边的人,也不可能会哄他。
没多一会儿,封朗就打来电话了,说是那辆黑色的奔驰车是属于s.v集团。
s.v……区照南!
他真的快要忘了这茬了,这个消息对于他而言,基本属于无用信息了。
区照南的态度跟许岁欢的态度会是一样的,就算是知道也不可能再跟他说了。
沈于渊知道是这样,还是让司机送他过去。
区照南走出公司门口的时候,就见着了沈于渊。
夜幕已至,华灯初上,沈于渊的身影在路灯下拉的拉长,指间的烟升腾起薄薄的烟雾,倒是让他整个人过分寂寥些。
“有事?”区照南抬步走到他的面前,淡问。
“嗯,有事。”他灭了烟,看着区照南。
区照南扫了他一眼,他眼眶泛着红,还有红血丝,“知道你过的不好,我就放心了。”
沈于渊抿唇不语,“她……”
“她好着呢,这你就不用操心了,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你也别再想这茬,你就算是再怎么着,你也应该了解她,她既然离开就是真的放下了,不会走回头路,有些事知道不知道的,对你,对她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就算没有意义,我也得知道……爱过的人,到头来连名字都不知道?”多讽刺?!
区照南双手抱胸,“爱过的人,真的能将所有都忘记吗,沈于渊?”
沈于渊冷眸深处,一片茫然,他被区照南给问住了,如果两个人彼此深爱过,他怎么……能忘记她?
“你们的事,你不应该来问我,就算来问我,我也不应该去多事,那次她喝醉了,我把她送过去,这是我做的最后悔的事。”区照南说,本以为是帮忙,是希望两个人重修旧好,可谁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区照南不禁想,当时如果他没多事,按照她自己的节奏,或许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多事?
当初,他跟陆映夕打算求婚的时候?
以前他一直都不不明白,明明是“宋今棠”先招惹的他,怎么搞得像是他负了他一样。
今朝曾说,姐夫,我等着看你的笑话。
“还记得她有一次住院,你问我当初为何将她送到你的房间门口……”
区照南说,别帮别人人完成她的心愿!
沈于渊闭了闭眼,痛苦道:“那个别人,是我自己。”
曾经他怀疑过那个别人是温其时,宋今棠与于淮的事情一出,他怀疑过那个别人,是他亲弟弟。
“沈于渊……该忘的,不该忘的,你都忘了……我们都不知道是何原因,我对你的遭遇很同情,可这不是对她二次伤害的理由!”
区照南丢下话,直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司机坐在车子里,看着沈于渊身体半靠在车身上,虽然正月底了,可是晚上还是有些凛风刺骨。
沈于渊就那么站着,也不动,足足站了半个多小时,才上车。
上了车,沈于渊就让司机送他到了自己的别墅那边,还吩咐司机去老宅将白糖接过来。
司机是沈家的老人了,是老爷子配给沈于渊的,也算是看着他一步步成长过来的,这个模样……倒是挺吓人的,不放心就给老宅说了一声。
沈家二老心道,应该是离婚的事闹得,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了,他的状态不好,他们看得出来。
只是有些事讲求机缘,错了这一遭,他们再多说些什么,也不过在他的伤口上撒盐,与其如此,不如让他自愈。
秦弈怀晚间过来,给他拿的药。
沈于渊忽然没事人似的,说不用过来送药了。
“不头痛了?”
“疼,受着。”
秦弈怀:“……你有毛病吧?”
“当我拿她重度抑郁症的事,来怀疑她,怀疑她的抽烟、酗酒……甚至自残……”沈于渊说起这事时,就捂着自己的脸,甚至哽咽出声。
他总是会想起,那天她对他失望的眼神……
还是疼着吧,不如,他实在不知如何补偿她。
……
封朗跟顾方池只知道沈于渊去找了区照南一趟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工作狂似的扑在工作上,偶尔会来黎光会跟他们聚,只是他一个人独自坐在角落的时候居多,低头摩挲自己的虎口处。
封朗看到这个样子,直接就是不淡定了,那一点的伤处,他是知道的,“宋今棠”咬的……
这也让他明白,他只是面上过去了,心里并没有放弃。
封朗也去求过许岁欢,许岁欢对“宋今棠”的事,闭口不言,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有套出来。
而在黎光会,他们一个圈子里的人,知道内幕的人,就他们几个。
小圈子里的人也有人在说,曾经“宋今棠”为嫁给沈于渊无所不用其极,这沈于渊对她恨之入骨。
可是两个人离婚后,她彻底的从津城消失,这倒像是他玩腻了,不要他了。
有一次沈于渊听到有人在这样背后低估,心里还是刺痛了下,不过,说的也是事实……
的确是她,不要他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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