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第274章:爸爸不要我

第274章:爸爸不要我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沈于洲接到了封朗的电话,才知道大哥结了个婚,中间还出了这样多事,又离婚了。

    当时大哥结婚的时候,他正好在国外有任务。

    从小最疼他,护着他的大哥结婚,他不能出现在婚礼上给他送上祝福,本来就是个遗憾。

    中间又出了这么多事,沈于洲就给单位打了报告,等着单位披假。

    沈于洲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照片是小时候,他们跟母亲在一起的合照。

    还有一张是他入伍前,三兄弟的合照。

    他跟于淮是双胞胎,他占了三分钟的便宜当了哥哥,这让于淮一直都耿耿于怀,而且一直央求着,我当一天哥哥总行吧。

    大哥最受不了沈于淮央求点什么事,曾经还跟他打过商量,说是一周有一天你喊于淮哥哥,总行吧?

    沈于洲当时就很无语,这当哥的怎么那么偏向呢,当哥哥当弟弟这事要靠命的,还能商量吗?

    “那你叫我哥,我就喊他哥。”

    之后大哥就再也没提过当哥哥的这个话题。

    在母亲过世后,虽然被爷爷奶奶接了过去,可是爷爷奶奶也忙,大哥就成了他俩的爹妈,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做饭,照顾他跟于淮。

    他们哥仨差着的年龄不大,就三四岁,他早早的就开始护着他们俩。

    于淮出事的时候,他没能陪着他与他一起面对,如今他最难的时候了,他不想让他一个人面对。

    沈于洲回津城,谁都没有提前通知,以最快的时间收拾行李,订机票。

    从南城直飞津城的机票当天已经没有了,离着津城最近的是北城,然后再打车回去,虽然折腾一点,但是能最快回家。

    下午两点钟,飞机落地北城国际机场。

    他在等托运的行李时,就被抱住了腿。

    沈于洲低头,就看到了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团子朝着他笑,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会说话一样。

    “嗨……”他先打招呼。

    小团子抱紧了他腿,“嗨,爸爸……”

    沈于洲转了一圈,只好蹲下来,“认错人了?”

    小团子听到这话,眉头不高兴的皱起,“爸爸,你就是爸爸呀,谁会认错爸爸?”

    沈于洲:“……”他一单身狗,女朋友都没有,怎么会有这么大个孩子?

    “我没结婚你,你家大人呢?”沈于洲笑着说,仔细看着这小家伙,挺漂亮的小姑娘,白嫩白嫩的,穿着红色的外套,可爱的倒像是从年画上下来的娃娃,就是让人觉得挺亲戚的。

    “爸爸……”小团子有点委屈,小声地嘀咕:“你就素爸爸呀。”

    “我不是……”

    “你就是呀……”小团子有点着急了,眼泪汪汪的,让人看了心发紧。

    沈于洲可没有经验,“别,别哭……”

    打电话的男人转过身来,看着手里攥着的小兔子,“……”这熊孩子,又乱跑!

    扫了一圈,就看到那一团子在对面还抱着别人,他走过去。

    小团子吸着鼻子,依旧泪眼汪汪的看着沈于洲,“爸爸……”

    时宴扫了沈于洲一眼,“团子,认错人了,爸爸在这儿?”

    小团子抿着唇,眼睫上挂着泪珠要掉不掉的,特别可怜。

    时宴将孩子抱起来,对沈于洲道:“抱歉,这孩子会认错人……”

    沈于洲表示理解,小孩子么,这么小……认错了,也……很正常。

    时宴朝沈于洲歉意的点了点头,就走了。

    团子趴在时宴的肩上,眼泪吧嗒吧嗒掉,哼唧着:“爸爸不要我。”

    “我是你爸……哭什么?”时宴说,蹭着她花猫一样的小脸。

    “哥哥说了,你是舅舅,姑姑才是妈妈。”小团子说着,眼神还是舍不得从那道身影上离开,“而且球球哥哥去给我拍过照片,那就是我爸爸,他为什么不要我?”

    时宴:“……”回去先把亲儿子的腿打断,嘴缝起来……

    沈于洲直到那男人抱着孩子消失不见了,才反应过来,不是他的孩子,难道是……他哥的孩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74章:爸爸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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