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父女再次相见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这个问题让沈阔懵了懵,喃喃自语:“谁让我带着女朋友去沈家的?”
沈阔不太不明白,他堂哥为什么这么问。
本来ann是不过去的,他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是搞科技的,他知道沈氏集团现在也有个科研团队,是做科技研发的。
他有一些很好的创意,可是没有研发资金,就想着找点路子,直接说吧,虽然他虽然跟沈于渊是堂兄弟,但是私下其实没什么交集。
“我妈听ann说于淮的女朋友……上学时在她家住过,就让我过去碰碰运气。”
沈于渊听闻点点头,“你想找我帮忙,不用拐弯抹角的,找奶奶不更方便吗?”
沈阔听闻,坐直了身体,“要是找了奶奶,那……你是因为奶奶的面子,还是因为我的想法?”
沈于渊:“……你就是想的太复杂,有句话叫举贤不避亲,你要有真本事,我能视而不见?”
沈阔微微蹙眉,不说话了。
“行了,吃饭吧。”
二伯母虽然改嫁了,私下跟吴莹的关系是不错的。
其实从知道了那个人不是沈于泽之后,他就怀疑过吴莹,加上她又愿意帮沈绾。
应该是被沈绾拿住了什么把柄,不然,怎么可能帮她?
毕竟让他彻底消失了,沈梧成跟吴莹有本事将沈于泽推到他现在的位置上。
只是他想知道,沈梧成有没有参与其中。
跟沈阔吃完饭,沈于渊回了家。
白糖凑了过来,他蹲了下来,摸着毛孩子的脑袋,“带你去找你妈吧?”
他忙完再去北城,的确是会打扰到女儿睡觉的。
但是明天一早总可以吧?
让许纵安排了司机,“现在就去?”
“嗯,津城到北城开车也不近呢……”
“我带着白糖会方便一些,不然太麻烦了。”又是托运又是什么的,沈于渊说,自从她走了,白糖这条狗都郁郁寡欢了。
……
翌日,团团起了床。
电话手表在响,她接完电话,就爬到床上,趴在还在睡的时尔身上,“姑姑,他说,他来了,可不可以请我吃早饭?”
时尔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什么?”
“就是他呀,爸爸呀,他来了,说想请我吃饭,我可不可以去?”
时尔这才清醒了,“他来了?”
“对呀,我感觉他好爱我哦。”团子捂着嘴巴,开心的嘻嘻笑。
时尔坐起来,总算是清醒了,“他说在哪里了没有?”
“爸爸说让你给他打电话。”
时尔:“……”这个狗东西是不是故意的?在搞什么鬼?
见着姑姑起床了,小团子去选衣服,时尔找到手机给他拨过去,“在哪里?”
说了地址,时尔抓了抓头发,洗了个脸,也没化妆,随便找了件衣服换上。
看着女儿在镜子面前,一直晃,“姑姑,我穿爱莎公主的裙子,好不好?”
“可以。”
时尔打着哈欠给女儿编头发,戴了爱莎公主的皇冠,“嗯,很漂亮了。
……
沈于渊在北城有一处置业,地理位置还有环境都是非常不错的。
现在他还是不方便把女儿接到津城去,所以他就稍稍辛苦些常来这边,只不过这边还得布置布置。
听到门铃响,他心中是稍稍忐忑的,深吸了口气,然后理了理衣服,打开了门。
时宴抱着团团站在门口,沈于渊看到是时宴,心中稍显失落。
团团看着门里的人,笑了笑,然后大方的打招呼:“嗨,姑父。”
“嗨,团团。”他打了招呼,然后就稍显无措。
时宴看着爷俩尴尬的大眼瞪小眼,实在是看不下去,把孩子递过去,沈于渊忙伸手接。
团子的表现要比他好一些,小胳膊环住了他的脖子,然后转头乖乖跟时宴说话,“舅舅,再见。”
时宴“嗯”了声,“跟着姑父,乖一点。”
时宴有时候也想不通这个小家伙在想些什么,自从时尔跟团子聊过之后,团子就不喊他爸爸了,只是私下里喊沈于渊爸爸,见了面又喊姑父,总之闹不清小脑袋里想什么?
时宴走了,沈于渊抱着孩子进了屋。
小家伙的小手软软搭在他的肩上,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似的。
“我给你做的早饭,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他说。
团子看着餐桌上好多好多吃的,“哇塞”了一声,“有点多哦。”
“我以为你姑姑也会过来。”
“她说她有事,舅舅上班早走一点就顺便捎我过来了。”团子甜甜的解释。
沈于渊无奈,她有什么事,只是单纯的不想见他就是了。
小家伙听到了,然后回过头来对他说:“姑父,你好棒哦。”
被夸奖果然是一件很治愈的事情,沈于渊给团子洗了手,看着她坐在餐椅上乖乖的吃东西。
只是餐椅对她而言有点太矮了,他想着要给女儿弄个儿童座椅。
“好好吃哦。”团子一边吃,一边夸他,给足了他面子。
沈于渊俊容一笑,歪头看着女儿的样子,其实她挺像时尔的,眉眼很像,特别是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带着光,“你……挺像妈,嗯……姑姑的。”
小团子歪头一笑,糯糯的开口:“没有哇,我舅舅总是说,哎哟,我们团子怎么一点都不像尔尔呢?那意思不就是像……姑父吗?”
沈于渊笑,觉得这小东西还挺会安慰人,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对不起,不过也谢谢你来到我的生命中,知道有你的时候,我很开心。。”
团子伸手抱住他,轻轻拍着他的肩膀,然后小手摩挲着他的后颈。
沈于渊身体一僵,想到那个小女人也是这样,抱着他的时候,总是会摸他后颈,闺女真的是随了她。
他眼眶跟着发热,去蹭了蹭小家伙的脸,“团团,爸……嗯,姑父很爱你,很爱你,不是不要你。”
“嗯,我知道的,姑姑说你是生病了,她说过的你很爱很爱我。”团子解释。
沈于渊听到这话心里更是难受,他对她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可是他还是愿意在孩子的心中为他这个父亲造神。
“是,我很爱很爱你,也很爱很爱她,但是我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惹她很伤心难过,团团能不能帮帮姑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88章:父女再次相见
沈阔不太不明白,他堂哥为什么这么问。
本来ann是不过去的,他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是搞科技的,他知道沈氏集团现在也有个科研团队,是做科技研发的。
他有一些很好的创意,可是没有研发资金,就想着找点路子,直接说吧,虽然他虽然跟沈于渊是堂兄弟,但是私下其实没什么交集。
“我妈听ann说于淮的女朋友……上学时在她家住过,就让我过去碰碰运气。”
沈于渊听闻点点头,“你想找我帮忙,不用拐弯抹角的,找奶奶不更方便吗?”
沈阔听闻,坐直了身体,“要是找了奶奶,那……你是因为奶奶的面子,还是因为我的想法?”
沈于渊:“……你就是想的太复杂,有句话叫举贤不避亲,你要有真本事,我能视而不见?”
沈阔微微蹙眉,不说话了。
“行了,吃饭吧。”
二伯母虽然改嫁了,私下跟吴莹的关系是不错的。
其实从知道了那个人不是沈于泽之后,他就怀疑过吴莹,加上她又愿意帮沈绾。
应该是被沈绾拿住了什么把柄,不然,怎么可能帮她?
毕竟让他彻底消失了,沈梧成跟吴莹有本事将沈于泽推到他现在的位置上。
只是他想知道,沈梧成有没有参与其中。
跟沈阔吃完饭,沈于渊回了家。
白糖凑了过来,他蹲了下来,摸着毛孩子的脑袋,“带你去找你妈吧?”
他忙完再去北城,的确是会打扰到女儿睡觉的。
但是明天一早总可以吧?
让许纵安排了司机,“现在就去?”
“嗯,津城到北城开车也不近呢……”
“我带着白糖会方便一些,不然太麻烦了。”又是托运又是什么的,沈于渊说,自从她走了,白糖这条狗都郁郁寡欢了。
……
翌日,团团起了床。
电话手表在响,她接完电话,就爬到床上,趴在还在睡的时尔身上,“姑姑,他说,他来了,可不可以请我吃早饭?”
时尔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什么?”
“就是他呀,爸爸呀,他来了,说想请我吃饭,我可不可以去?”
时尔这才清醒了,“他来了?”
“对呀,我感觉他好爱我哦。”团子捂着嘴巴,开心的嘻嘻笑。
时尔坐起来,总算是清醒了,“他说在哪里了没有?”
“爸爸说让你给他打电话。”
时尔:“……”这个狗东西是不是故意的?在搞什么鬼?
见着姑姑起床了,小团子去选衣服,时尔找到手机给他拨过去,“在哪里?”
说了地址,时尔抓了抓头发,洗了个脸,也没化妆,随便找了件衣服换上。
看着女儿在镜子面前,一直晃,“姑姑,我穿爱莎公主的裙子,好不好?”
“可以。”
时尔打着哈欠给女儿编头发,戴了爱莎公主的皇冠,“嗯,很漂亮了。
……
沈于渊在北城有一处置业,地理位置还有环境都是非常不错的。
现在他还是不方便把女儿接到津城去,所以他就稍稍辛苦些常来这边,只不过这边还得布置布置。
听到门铃响,他心中是稍稍忐忑的,深吸了口气,然后理了理衣服,打开了门。
时宴抱着团团站在门口,沈于渊看到是时宴,心中稍显失落。
团团看着门里的人,笑了笑,然后大方的打招呼:“嗨,姑父。”
“嗨,团团。”他打了招呼,然后就稍显无措。
时宴看着爷俩尴尬的大眼瞪小眼,实在是看不下去,把孩子递过去,沈于渊忙伸手接。
团子的表现要比他好一些,小胳膊环住了他的脖子,然后转头乖乖跟时宴说话,“舅舅,再见。”
时宴“嗯”了声,“跟着姑父,乖一点。”
时宴有时候也想不通这个小家伙在想些什么,自从时尔跟团子聊过之后,团子就不喊他爸爸了,只是私下里喊沈于渊爸爸,见了面又喊姑父,总之闹不清小脑袋里想什么?
时宴走了,沈于渊抱着孩子进了屋。
小家伙的小手软软搭在他的肩上,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似的。
“我给你做的早饭,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他说。
团子看着餐桌上好多好多吃的,“哇塞”了一声,“有点多哦。”
“我以为你姑姑也会过来。”
“她说她有事,舅舅上班早走一点就顺便捎我过来了。”团子甜甜的解释。
沈于渊无奈,她有什么事,只是单纯的不想见他就是了。
小家伙听到了,然后回过头来对他说:“姑父,你好棒哦。”
被夸奖果然是一件很治愈的事情,沈于渊给团子洗了手,看着她坐在餐椅上乖乖的吃东西。
只是餐椅对她而言有点太矮了,他想着要给女儿弄个儿童座椅。
“好好吃哦。”团子一边吃,一边夸他,给足了他面子。
沈于渊俊容一笑,歪头看着女儿的样子,其实她挺像时尔的,眉眼很像,特别是那双眼睛,水汪汪的带着光,“你……挺像妈,嗯……姑姑的。”
小团子歪头一笑,糯糯的开口:“没有哇,我舅舅总是说,哎哟,我们团子怎么一点都不像尔尔呢?那意思不就是像……姑父吗?”
沈于渊笑,觉得这小东西还挺会安慰人,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对不起,不过也谢谢你来到我的生命中,知道有你的时候,我很开心。。”
团子伸手抱住他,轻轻拍着他的肩膀,然后小手摩挲着他的后颈。
沈于渊身体一僵,想到那个小女人也是这样,抱着他的时候,总是会摸他后颈,闺女真的是随了她。
他眼眶跟着发热,去蹭了蹭小家伙的脸,“团团,爸……嗯,姑父很爱你,很爱你,不是不要你。”
“嗯,我知道的,姑姑说你是生病了,她说过的你很爱很爱我。”团子解释。
沈于渊听到这话心里更是难受,他对她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可是他还是愿意在孩子的心中为他这个父亲造神。
“是,我很爱很爱你,也很爱很爱她,但是我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惹她很伤心难过,团团能不能帮帮姑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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