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日子过的失败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许岁欢一怔,也没想到这位姑娘直接冲着她来了。
若是平时的话,她一定是没什么耐性,直接回怼,只是她今天的心情不错,“今天是沈总请客,只要他不介意,我自然不介意。”
团子抱着爸爸的脖子,大着眼睛扭着身子歪头看怎么回事?
这气氛不好,时尔把团子抱过来给许岁欢,然后又对球球说,“领着你欢姨去面点那边,那边不是有你最爱吃的豆包,小熊模样的。”
这个时候时尔自然是站自己好友了,男人们就是这么个东西,就喜欢弄这些茶里茶气的东西来吆五喝六的,惹人心烦。
两个女人带着孩子走了,留下问题让两个男人解决。
这一刻的时尔忽然就特别能理解许岁欢看到沈于渊渣,当时怎么那么生气。
她现在就很生气,想把那绿茶给打一顿,然后扒开封朗的脑子看看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可是感情这种事最是不讲道理的。
被好友护着许岁欢的心情爆赞。
没一会儿沈于渊就自个过来了,弯身把球球抱到怀里来。
球球一怔,然后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偷偷在沈于渊耳边道:“爸爸,我都五岁多了。”那意思是他已经长的太大了,这样抱着会被人笑话。
“那之前爸也没抱过你,五岁多还可以抱,等你再大一些,可就抱不动你了。”
时尔听闻回头淡淡扫他一眼,没说话,他挺宠孩子这一点倒是不假。
在孩子面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倒是不介意跟他演一演“恩爱”。
“哟,沈总舍得拒绝那样的妹妹?”许岁欢讽道。
沈于渊唇角一勾,笑道:“我还敢跟妹妹一起吃饭?我跟妹妹吃饭得某人同意。”说着不忘看时尔一眼。
时尔像是没听到一样,就站在点餐区,给两个孩子点吃的。
沈于渊这些日子也习惯了碰冷钉子,倒是没在意。
反而是许岁欢有点想笑,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挺爽,毕竟以前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是时尔嘛。
去了安静的包间,沈于渊带着两个孩子去洗了手。
时尔没怎么跟沈于渊说话,两人之间不温不火的。
沈于渊在唯一的好处就是,她比较省心,因为两个孩子吃饭什么的,他都管着,而且他挺有耐心。
把孩子安顿好,又从背来的包里拿出两个孩子的水壶。
还给她带了一大杯类似迷糊糊的东西,递给她。
时尔又是一愣,乖乖的喝着。
午饭吃的还算是愉快,两个孩子吃饭的时候也很乖。
“妈妈,我要去洗手间。”只是团子朝着她开口。
时尔应着,放下筷子。
“来,爸爸带着去。”
球球也从凳子上下去,“我陪着你们。”
确定两小一大走了,许岁欢又凑过来,朝着她八卦:“这够上心了哈,可这热饮的颜色,大概是给你调理脾胃的。”
时尔就默默吃着东西,然后歪头看着许岁欢,微叹:“你还没八卦够?”
“没有。”许岁欢笑着,问她什么感觉?
时尔歪头想着,“什么感觉?说实话吗?”
“废话,你有有没有感动什么的?”
“这没什么感觉……也没有感动。”时尔答。
许岁欢可不相信,怎么着可能一点感动也没有。
时尔说没有,反正就心如止水了呗。
毕竟在恋爱的时候,沈于渊对她挺好的,她是真生不出什么感动来。
如果没有孩子,她或许能够更潇洒,更随性一些。
加上为了曾经的真相,为了给自己一个结果,才有了这样的妥协与选择。
“也是……”许岁欢叹,那一年的经历其实是实实在在发生的,那也是真的将她伤透了。
毕竟曾经时尔生相随,死相伴的那么、那么的爱他!
如果不是真的受不了,也不可能会离婚。
沈于渊听到两个人的谈话,轻轻推开的门又悄悄的关上。
两个孩子去洗手间的路上碰到了宋今朝,硬要跟着舅舅去。
他去了又回来,现在又觉得进包厢的时机不对。
就在休息区坐了下来。
许纵电话进来,说是沈梧成打了三十多通电话。
沈于渊说不用管,那个地产项目,前期是需要垫资的,如果尾款不到位,沈梧成就要赔巨额的违约金。
现在也是着急了。
“沈绾的事情,不用管吗?”许纵问他。
“不用,还不到最后一步,而且沈绾不用自己动手,有人会帮着处理的。”沈于渊说,他身体重心后移,慵懒的靠着沙发,挺懒散的模样,只是他的眼里像是淬了冰似的危险。
“你说吴莹?”
沈于渊“嗯”了声就挂了,他吐了口浊气,还是觉得心烦,回想自己这一路走到现在,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可怜。
从小丧母,童年不快乐,青少年时候叛逆的不行,长大了又挺阴沉的,他唯一觉得幸福温暖的时候,却又忘了。
跟自己父亲的关系剑拔弩张的,自己的婚姻又搞成了这个样子。
沈于渊真是不明白,自己的日子怎么就过的如此一地鸡毛,如此失败呢?
他没在休息区多待,回到包厢里,时尔跟许岁欢还凑在一起聊天。
他说了孩子的去处,就坐在餐桌前,看到她,压在心头的窒息感才稍缓一些。
……
此时,沈梧成就算是再傻也知道自己被亲儿子给耍了。
他现在真的就是个笑话了。
跟沈绾的婚礼没成他就已经够丢人的了,现在拿个项目,他也拿不出钱来,沈梧成气得摔了东西。
吴莹觉得这几天的气儿不顺,亲女儿,亲女儿跟自己不一条心帮着旁人。
眼看想要通过这个项目大赚一笔的,钱投进去不少,却是个坑,沈于渊是想让这个项目把他们给撑死。
吴莹没办法只得去找沈于泽商量。
“我能有什么办法?”沈于泽说,他手里也没钱,他当初劝的时候,她不是不听嘛。
“除非有人愿意接下这个项目。”
“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能接下这个项目?”吴莹后悔死了,“怎么办,今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
沈于泽说不知道,就忙自己的事了。
吴莹急得不行,她灵光一闪,一下就有了主意,她想起一个人来,那个人一定能帮她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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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0章:日子过的失败
若是平时的话,她一定是没什么耐性,直接回怼,只是她今天的心情不错,“今天是沈总请客,只要他不介意,我自然不介意。”
团子抱着爸爸的脖子,大着眼睛扭着身子歪头看怎么回事?
这气氛不好,时尔把团子抱过来给许岁欢,然后又对球球说,“领着你欢姨去面点那边,那边不是有你最爱吃的豆包,小熊模样的。”
这个时候时尔自然是站自己好友了,男人们就是这么个东西,就喜欢弄这些茶里茶气的东西来吆五喝六的,惹人心烦。
两个女人带着孩子走了,留下问题让两个男人解决。
这一刻的时尔忽然就特别能理解许岁欢看到沈于渊渣,当时怎么那么生气。
她现在就很生气,想把那绿茶给打一顿,然后扒开封朗的脑子看看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可是感情这种事最是不讲道理的。
被好友护着许岁欢的心情爆赞。
没一会儿沈于渊就自个过来了,弯身把球球抱到怀里来。
球球一怔,然后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偷偷在沈于渊耳边道:“爸爸,我都五岁多了。”那意思是他已经长的太大了,这样抱着会被人笑话。
“那之前爸也没抱过你,五岁多还可以抱,等你再大一些,可就抱不动你了。”
时尔听闻回头淡淡扫他一眼,没说话,他挺宠孩子这一点倒是不假。
在孩子面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倒是不介意跟他演一演“恩爱”。
“哟,沈总舍得拒绝那样的妹妹?”许岁欢讽道。
沈于渊唇角一勾,笑道:“我还敢跟妹妹一起吃饭?我跟妹妹吃饭得某人同意。”说着不忘看时尔一眼。
时尔像是没听到一样,就站在点餐区,给两个孩子点吃的。
沈于渊这些日子也习惯了碰冷钉子,倒是没在意。
反而是许岁欢有点想笑,但是想一想又觉得挺爽,毕竟以前站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是时尔嘛。
去了安静的包间,沈于渊带着两个孩子去洗了手。
时尔没怎么跟沈于渊说话,两人之间不温不火的。
沈于渊在唯一的好处就是,她比较省心,因为两个孩子吃饭什么的,他都管着,而且他挺有耐心。
把孩子安顿好,又从背来的包里拿出两个孩子的水壶。
还给她带了一大杯类似迷糊糊的东西,递给她。
时尔又是一愣,乖乖的喝着。
午饭吃的还算是愉快,两个孩子吃饭的时候也很乖。
“妈妈,我要去洗手间。”只是团子朝着她开口。
时尔应着,放下筷子。
“来,爸爸带着去。”
球球也从凳子上下去,“我陪着你们。”
确定两小一大走了,许岁欢又凑过来,朝着她八卦:“这够上心了哈,可这热饮的颜色,大概是给你调理脾胃的。”
时尔就默默吃着东西,然后歪头看着许岁欢,微叹:“你还没八卦够?”
“没有。”许岁欢笑着,问她什么感觉?
时尔歪头想着,“什么感觉?说实话吗?”
“废话,你有有没有感动什么的?”
“这没什么感觉……也没有感动。”时尔答。
许岁欢可不相信,怎么着可能一点感动也没有。
时尔说没有,反正就心如止水了呗。
毕竟在恋爱的时候,沈于渊对她挺好的,她是真生不出什么感动来。
如果没有孩子,她或许能够更潇洒,更随性一些。
加上为了曾经的真相,为了给自己一个结果,才有了这样的妥协与选择。
“也是……”许岁欢叹,那一年的经历其实是实实在在发生的,那也是真的将她伤透了。
毕竟曾经时尔生相随,死相伴的那么、那么的爱他!
如果不是真的受不了,也不可能会离婚。
沈于渊听到两个人的谈话,轻轻推开的门又悄悄的关上。
两个孩子去洗手间的路上碰到了宋今朝,硬要跟着舅舅去。
他去了又回来,现在又觉得进包厢的时机不对。
就在休息区坐了下来。
许纵电话进来,说是沈梧成打了三十多通电话。
沈于渊说不用管,那个地产项目,前期是需要垫资的,如果尾款不到位,沈梧成就要赔巨额的违约金。
现在也是着急了。
“沈绾的事情,不用管吗?”许纵问他。
“不用,还不到最后一步,而且沈绾不用自己动手,有人会帮着处理的。”沈于渊说,他身体重心后移,慵懒的靠着沙发,挺懒散的模样,只是他的眼里像是淬了冰似的危险。
“你说吴莹?”
沈于渊“嗯”了声就挂了,他吐了口浊气,还是觉得心烦,回想自己这一路走到现在,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可怜。
从小丧母,童年不快乐,青少年时候叛逆的不行,长大了又挺阴沉的,他唯一觉得幸福温暖的时候,却又忘了。
跟自己父亲的关系剑拔弩张的,自己的婚姻又搞成了这个样子。
沈于渊真是不明白,自己的日子怎么就过的如此一地鸡毛,如此失败呢?
他没在休息区多待,回到包厢里,时尔跟许岁欢还凑在一起聊天。
他说了孩子的去处,就坐在餐桌前,看到她,压在心头的窒息感才稍缓一些。
……
此时,沈梧成就算是再傻也知道自己被亲儿子给耍了。
他现在真的就是个笑话了。
跟沈绾的婚礼没成他就已经够丢人的了,现在拿个项目,他也拿不出钱来,沈梧成气得摔了东西。
吴莹觉得这几天的气儿不顺,亲女儿,亲女儿跟自己不一条心帮着旁人。
眼看想要通过这个项目大赚一笔的,钱投进去不少,却是个坑,沈于渊是想让这个项目把他们给撑死。
吴莹没办法只得去找沈于泽商量。
“我能有什么办法?”沈于泽说,他手里也没钱,他当初劝的时候,她不是不听嘛。
“除非有人愿意接下这个项目。”
“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能接下这个项目?”吴莹后悔死了,“怎么办,今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
沈于泽说不知道,就忙自己的事了。
吴莹急得不行,她灵光一闪,一下就有了主意,她想起一个人来,那个人一定能帮她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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