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无济于事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时尔跟宋一期说了很多,两个人还一起吃了晚饭。
这次吃饭的时候,时尔觉得自己的心情轻松多了。
宋一期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望着他眼睛笑盈盈的,不像之前那样,总是满眼歉意。
反倒也觉得轻松很多,他也忍不住扬唇笑了。
“你笑什么?”时尔摸了摸自己脸,昨儿生病,其实她状态还好呀。
“我在笑……咱俩认识这么多难,,我丝毫没从你的身上学到任何的东西,纯粹的浪费了我十几年的时间啊,蹉跎了时光。”
“你要学什么?”
“学着怎么谈恋爱呗。”宋一期道。
时尔一下就呛了口,“你什么意思嘛,你这话说的我好像是很有经验一样。”如果她真的很有经验的话,那自己的生活,大概也不会过成这个样子吧。
她哼了声,跟小时候一样撒着娇。
“不是说你经验什么的,就是问问,问问公主是怎么被追上的。”他给她夹菜。
因为她昨天病了,今天上午就从医院偷跑出来,他只能点一些清淡的。
“公主告诉你,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对她好,想着法子对她好,然后尊重她……百分之百成。”时尔说,毕竟宋一期的硬件条件在这儿啊,长得不错,而且也是个生意场上的聪明人。
多少女人迷他,迷得不得了,只要他肯,就没有问题。
其实,听到他问这话,时尔真的开心,既然他愿意开始与尝试,她当然也希望那个女人能给宋一期幸福,更多的是让他体会到爱情的滋味。
每个人的爱情不同,不是所有的爱情非得有着刻在骨子里的疼痛才叫爱情,其实,细水长流的陪伴也是爱情的另一种样子。
她希望宋一期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的,有小的争吵,不要有分离,也不希望有撕心裂肺与痛彻心扉。
“想什么?”宋一期看着她许久不说话,问她。
“就是在想,我的小婶婶是什么样的,你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被,我也在想,虽然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相爱,但是小叔,我觉得遇到你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之一……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你这么多年对我的关照还有一味的纵容我,宠溺着我,给我收拾烂摊子,你是我的家人,也是亲人。
所以如果你真的找到了那个人,请你对她好,把你所有的好都用在她的身上,因为她可能会回报给你相同的好的,那样你就能够幸福到永久,我希望你的爱情里,不必经历疼痛,也没有分离,因为我尝过那种蚀骨的疼痛,你再尝一遍就没意义了。”
“嗯,我答应。”
话说透了,说开了,时尔也跟宋一期说,她想回津城去。
宋一期明白,不找到那个原因,她心里就始终无法释怀。
听着她的线索,陆运、徐卿卿……算是另辟蹊径,也算是旁观者清。
“我建议你去查陆运,去查徐卿卿,但不要去津城。”
时尔一下就明白了,如果去津城的话,会让人心生警惕。
“小叔,你好聪明呀。”
“那必须。”
本来想要回津城的,最终计划搁置,宋一期自个带着球球回了津城。
而时尔给许岁欢打了一通电话,让她帮忙留意徐卿卿跟他陆运的事情。
而时尔只需要如常生活,过些日子去津城接孩子就是了。
她休息了两天,继续去翻译社上班。
她每天都跟两个孩子视频,虽然沈于渊有时候也会出现在镜头前,但是他的话比之前少了很多。
时尔没多想,也没多问。
她跟他现在的关系呢,她觉得是有了需求后的互相撩拨。
加上他偶尔流露出来的温柔,让她心里总是恍然觉得是沈回来了,也没太拒绝。
总之,就是淡淡的,她也想一切顺子自然,什么都不去强求。
而沈于渊每日都头痛,医生开的药,都无济于事,许纵也吓了一跳,也觉得不大对劲。
“要不,通知时尔吧?”
沈于渊摇头,“我头痛生病这件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特别是时尔,我想,我大体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许纵,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
把事情交待给了许纵,沈于渊靠在床头上,手边还摆放着一些文件,他拿过手机,手机上又很多的照片,基本上都是时尔跟孩子的。
在雪城的很多照片。
还有一张就是许纵旅游时带回来的那张,照片上时尔笑的甜蜜又幸福,其实,他也想延续这样的幸福下去,人这一生毕竟短暂,拥有一个知心的人,并不容易。
他每每看到这张照片就心痛,也心焦。
或许生病总是会让人脆弱,内心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无助感来,也希望那个最重要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隐约的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应该是当年失去记忆留下的后遗症。
他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但是没有这么严重,现在头痛欲裂,额角每天都突突跳的厉害,神经似乎要冲破皮肤冲出来一样。
在家休息了这几天,这情况丝毫没有好转,他每天都做梦,那些细碎的片段,模糊的声音跟声音,折磨的他几乎心碎。
他知道,那是他跟时尔多年前在一起时的记忆,在这个时候,似乎要冲破枷锁冲出来一样,他想要去寻找,甚至想要去抓住,可总是徒劳,他为此伤神,却也更加焦躁不安,如果不让他记起来,那为什么要让这些记忆出现,勾动他的心,这份记忆,对他至关重要。
越想,他头痛的越厉害,就算是多吃几片止痛药都无济于事。
许纵提议让时尔过来,让她过来要怎么办?
徒增她的担忧?
他知道,她没有忘记他对她的伤痕。
因为有过的那几次亲密时,即使在最浓处,她都不曾再看他的眼睛。
他知道她不愿意再看他……看他,会想起她对他的羞辱,跟伤害。
他放下了手机,轻轻的闭上眼睛,一直觉得人生还很长,他不过才三十几岁,一直觉得人生还很长,有很长的时间陪伴自己的爱人跟自己的孩子,如今,他心中竟有一种荒凉感,人生无常呢,而他的人生却似乎又充满了太多的遗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394章:无济于事
这次吃饭的时候,时尔觉得自己的心情轻松多了。
宋一期坐在她对面看着她望着他眼睛笑盈盈的,不像之前那样,总是满眼歉意。
反倒也觉得轻松很多,他也忍不住扬唇笑了。
“你笑什么?”时尔摸了摸自己脸,昨儿生病,其实她状态还好呀。
“我在笑……咱俩认识这么多难,,我丝毫没从你的身上学到任何的东西,纯粹的浪费了我十几年的时间啊,蹉跎了时光。”
“你要学什么?”
“学着怎么谈恋爱呗。”宋一期道。
时尔一下就呛了口,“你什么意思嘛,你这话说的我好像是很有经验一样。”如果她真的很有经验的话,那自己的生活,大概也不会过成这个样子吧。
她哼了声,跟小时候一样撒着娇。
“不是说你经验什么的,就是问问,问问公主是怎么被追上的。”他给她夹菜。
因为她昨天病了,今天上午就从医院偷跑出来,他只能点一些清淡的。
“公主告诉你,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对她好,想着法子对她好,然后尊重她……百分之百成。”时尔说,毕竟宋一期的硬件条件在这儿啊,长得不错,而且也是个生意场上的聪明人。
多少女人迷他,迷得不得了,只要他肯,就没有问题。
其实,听到他问这话,时尔真的开心,既然他愿意开始与尝试,她当然也希望那个女人能给宋一期幸福,更多的是让他体会到爱情的滋味。
每个人的爱情不同,不是所有的爱情非得有着刻在骨子里的疼痛才叫爱情,其实,细水长流的陪伴也是爱情的另一种样子。
她希望宋一期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的,有小的争吵,不要有分离,也不希望有撕心裂肺与痛彻心扉。
“想什么?”宋一期看着她许久不说话,问她。
“就是在想,我的小婶婶是什么样的,你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被,我也在想,虽然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相爱,但是小叔,我觉得遇到你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之一……
我不知道如何表达你这么多年对我的关照还有一味的纵容我,宠溺着我,给我收拾烂摊子,你是我的家人,也是亲人。
所以如果你真的找到了那个人,请你对她好,把你所有的好都用在她的身上,因为她可能会回报给你相同的好的,那样你就能够幸福到永久,我希望你的爱情里,不必经历疼痛,也没有分离,因为我尝过那种蚀骨的疼痛,你再尝一遍就没意义了。”
“嗯,我答应。”
话说透了,说开了,时尔也跟宋一期说,她想回津城去。
宋一期明白,不找到那个原因,她心里就始终无法释怀。
听着她的线索,陆运、徐卿卿……算是另辟蹊径,也算是旁观者清。
“我建议你去查陆运,去查徐卿卿,但不要去津城。”
时尔一下就明白了,如果去津城的话,会让人心生警惕。
“小叔,你好聪明呀。”
“那必须。”
本来想要回津城的,最终计划搁置,宋一期自个带着球球回了津城。
而时尔给许岁欢打了一通电话,让她帮忙留意徐卿卿跟他陆运的事情。
而时尔只需要如常生活,过些日子去津城接孩子就是了。
她休息了两天,继续去翻译社上班。
她每天都跟两个孩子视频,虽然沈于渊有时候也会出现在镜头前,但是他的话比之前少了很多。
时尔没多想,也没多问。
她跟他现在的关系呢,她觉得是有了需求后的互相撩拨。
加上他偶尔流露出来的温柔,让她心里总是恍然觉得是沈回来了,也没太拒绝。
总之,就是淡淡的,她也想一切顺子自然,什么都不去强求。
而沈于渊每日都头痛,医生开的药,都无济于事,许纵也吓了一跳,也觉得不大对劲。
“要不,通知时尔吧?”
沈于渊摇头,“我头痛生病这件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特别是时尔,我想,我大体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许纵,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
把事情交待给了许纵,沈于渊靠在床头上,手边还摆放着一些文件,他拿过手机,手机上又很多的照片,基本上都是时尔跟孩子的。
在雪城的很多照片。
还有一张就是许纵旅游时带回来的那张,照片上时尔笑的甜蜜又幸福,其实,他也想延续这样的幸福下去,人这一生毕竟短暂,拥有一个知心的人,并不容易。
他每每看到这张照片就心痛,也心焦。
或许生病总是会让人脆弱,内心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无助感来,也希望那个最重要的人陪伴在身边。
他隐约的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这应该是当年失去记忆留下的后遗症。
他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但是没有这么严重,现在头痛欲裂,额角每天都突突跳的厉害,神经似乎要冲破皮肤冲出来一样。
在家休息了这几天,这情况丝毫没有好转,他每天都做梦,那些细碎的片段,模糊的声音跟声音,折磨的他几乎心碎。
他知道,那是他跟时尔多年前在一起时的记忆,在这个时候,似乎要冲破枷锁冲出来一样,他想要去寻找,甚至想要去抓住,可总是徒劳,他为此伤神,却也更加焦躁不安,如果不让他记起来,那为什么要让这些记忆出现,勾动他的心,这份记忆,对他至关重要。
越想,他头痛的越厉害,就算是多吃几片止痛药都无济于事。
许纵提议让时尔过来,让她过来要怎么办?
徒增她的担忧?
他知道,她没有忘记他对她的伤痕。
因为有过的那几次亲密时,即使在最浓处,她都不曾再看他的眼睛。
他知道她不愿意再看他……看他,会想起她对他的羞辱,跟伤害。
他放下了手机,轻轻的闭上眼睛,一直觉得人生还很长,他不过才三十几岁,一直觉得人生还很长,有很长的时间陪伴自己的爱人跟自己的孩子,如今,他心中竟有一种荒凉感,人生无常呢,而他的人生却似乎又充满了太多的遗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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