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非分之想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沈南涔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呵”了一声,“那坐大腿的小姐姐,都很多个了好嘛,你是不是对忠诚有什么误解啊?”
“有时候长得帅,也是一种负担嘛。”陆北淮说,抬手捏了捏她的脸,“以后……不会了。”
沈南涔瞪大了眼睛,“陆北淮……”
“嗯?”
“你,真的没事吗?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不然,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又是在北城定居啊,又什么好好过日子的。
陆北淮唇线压了压,“没刺激……”
沈南涔不相信,从他怀里退出去,然后开始架起设备,准备拍摄,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歪头看着他,“是不是,夕姐……要在北城定居啊?”
陆北淮无奈,压了压自己的额角,“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南涔又扫了他一眼,说他真的是太奇怪了。
陆北淮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她看着沈南涔在摆弄相机,她的长发散落在肩头,穿着一件碎花的吊带裙。
或许曾经做过演员的缘故吧,她的体态挺美的,皮肤美,还有直角肩。
随着裙袂摆动,她的身体像是春日微风里摆动的藤蔓花,摇曳生姿,极为动人。
他莫名就觉得口干舌燥的……
“涔涔……”
沈南涔“啊”了声,回过头来不解的看着他,“你干嘛这样叫我呀?你真的太奇怪了。”
她真的觉得陆北淮疯了呀,干嘛这么亲昵的叫她呢,她家里人才这样叫她。
回头扫了他一眼,就见他眼神灼灼的,让她的心莫名紧张了一下。
说陆北淮呢,不但长得不丑,还颇有姿色。
长身玉立的英俊男人,而且干净整洁,光这一条就在他那个年纪中一片油腻的男人当中脱颖而出了。
何况还挺有钱,衣品还不错,更难得的是下颚线还算清晰,没有发腮。
所以,沈南涔跟他睡的时候,还觉得养眼。
可是这莫名这么叫她,沈南涔就觉得勾着眼睛看人的沈南涔像是一只sao狐狸。
沈南涔歪头又看他一眼,“你是……准备撩我吗,陆北淮?”
陆北淮看她,以前觉得她傻白甜,现在觉得他真的是个直女啊。
走到她的面前去,手指勾开她的肩带,她漂亮肩头就更为迷人了,他低头亲了亲,沈南涔只觉得一个激灵,忙推开他,“我跟你说,智者不入爱河,咱俩这关系就这样,你别有什么非分之想,你要真想有别的想法,你那万千莺莺燕燕找去,我现在很忙。”
陆北淮:“……”
“我今天有个角色,你要不要客串呀?”沈南涔转头就忘了,笑眯眯的问陆北淮。
“我是男扮女装还是演太监?”陆北淮看她这副嘴脸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冷哼了声,转身就去忙自己的事。
沈南涔哼了声,说了句什么态度,然后就给自己化妆。
陆北淮到书房给助理回了个电话,说这段时间还会在北城待着,工作的事情他会安排好。
毕竟沈于渊还没有醒来,而且吴莹跑了,现在沈家算是乱成一团了。
陆北淮处理完了一些公事之后,就看到她投入到了工作状态中。
他也没打扰,就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看着她对着镜头演戏,很投入,也很认真。
她与初见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身上的那股子韧劲儿让他意外起来,眼神也越发的坚定起来。
沈南涔的小视频拍的都不长,也就几分钟,可是她私下里需要拍好几个小时,大概现在比较顺手了,时间就稍稍缩短了一些。
他支着额,看着她把今天的古装脱下来,头上的黑色垃圾袋摘下来。
明明那张脸很美嘛,标准的瓜子脸,满满胶原蛋白,就是很灵动清纯的那一挂,这样的颜值,就算是演技再差,在剧组里当个好看花瓶也行,光脸就能红,现在倒好,要沦为搞笑博主了。
“你还想不想演戏?”陆北淮问她。
“你觉得我演技行吗?”她端详着相机,然后抽空回他。
“你之前之所以不红,我觉得你没找好自己的定位,也没什么事业心,这样肯定不行,要不……”
沈南涔觉得拍的还行,把相机一搁,“你要给我介绍导演吗?”
“嗯。”
“算了,我自己几斤几两的,我心里有数。”她坐在他的身边,抻了抻有点僵硬的脖子,然后慵懒的靠在沙发上。
陆北淮就转过来,倾身望着她,然后慢慢朝着她靠近。
沈南涔心中暗骂一声,我擦,陆北淮绝壁受刺激了,对她最近太反常,还陪着她爷爷奶奶出去玩。
这是正常夫妻才有的行为啊,可是她他就不正常嘛!
再看看现在,这勾人的男狐狸模样又来了。
沈南涔下意识的想跑,可是自己也不知怎的,就像是被盯住了似的。
然后她觉得头顶上的灯光真的太亮了,又一种眩晕与不真实感。
所以男人的唇压下来的那一刻,沈南涔就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要怎么反应,因为她的心跳的非常快,快要跳出来似的。
紧张的不行,陆北淮将她困在沙发与自己中间,还挺喜欢她这傻傻呆呆的反应的。
只不过沈大小姐向来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喘了两口,就搂紧了他的脖子,“我告诉你,男狐狸,是你先撩我的,别后悔!”
然后……陆北淮就被她摁沙发上了。
只是事后的时候,她就怂了,缩在被子里,“你帮我去拿衣服吧。”
“衣服在沙发那呢,自己拿。”他不愿意动,手指勾着她的头发,“其实,这样过日子,比之前是不是好一点?”
沈南涔说没感觉,翻了个身,陆北淮贴在她背上,“要不,我们就试一试呗,我保证以后不让你意外的人坐大腿,好不好?我就是对你有非分之想了。”
沈南涔只觉得他的呼吸太热了,从耳朵到脖子都好痒呀,“哎呀,你别这样嘛,我都……我都……”没法思考了呀。
好半晌,她得出了结论,陆北淮真的疯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413章:非分之想
“有时候长得帅,也是一种负担嘛。”陆北淮说,抬手捏了捏她的脸,“以后……不会了。”
沈南涔瞪大了眼睛,“陆北淮……”
“嗯?”
“你,真的没事吗?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不然,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又是在北城定居啊,又什么好好过日子的。
陆北淮唇线压了压,“没刺激……”
沈南涔不相信,从他怀里退出去,然后开始架起设备,准备拍摄,忽然想到了什么,然后歪头看着他,“是不是,夕姐……要在北城定居啊?”
陆北淮无奈,压了压自己的额角,“不是你想的那样。”
沈南涔又扫了他一眼,说他真的是太奇怪了。
陆北淮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她看着沈南涔在摆弄相机,她的长发散落在肩头,穿着一件碎花的吊带裙。
或许曾经做过演员的缘故吧,她的体态挺美的,皮肤美,还有直角肩。
随着裙袂摆动,她的身体像是春日微风里摆动的藤蔓花,摇曳生姿,极为动人。
他莫名就觉得口干舌燥的……
“涔涔……”
沈南涔“啊”了声,回过头来不解的看着他,“你干嘛这样叫我呀?你真的太奇怪了。”
她真的觉得陆北淮疯了呀,干嘛这么亲昵的叫她呢,她家里人才这样叫她。
回头扫了他一眼,就见他眼神灼灼的,让她的心莫名紧张了一下。
说陆北淮呢,不但长得不丑,还颇有姿色。
长身玉立的英俊男人,而且干净整洁,光这一条就在他那个年纪中一片油腻的男人当中脱颖而出了。
何况还挺有钱,衣品还不错,更难得的是下颚线还算清晰,没有发腮。
所以,沈南涔跟他睡的时候,还觉得养眼。
可是这莫名这么叫她,沈南涔就觉得勾着眼睛看人的沈南涔像是一只sao狐狸。
沈南涔歪头又看他一眼,“你是……准备撩我吗,陆北淮?”
陆北淮看她,以前觉得她傻白甜,现在觉得他真的是个直女啊。
走到她的面前去,手指勾开她的肩带,她漂亮肩头就更为迷人了,他低头亲了亲,沈南涔只觉得一个激灵,忙推开他,“我跟你说,智者不入爱河,咱俩这关系就这样,你别有什么非分之想,你要真想有别的想法,你那万千莺莺燕燕找去,我现在很忙。”
陆北淮:“……”
“我今天有个角色,你要不要客串呀?”沈南涔转头就忘了,笑眯眯的问陆北淮。
“我是男扮女装还是演太监?”陆北淮看她这副嘴脸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冷哼了声,转身就去忙自己的事。
沈南涔哼了声,说了句什么态度,然后就给自己化妆。
陆北淮到书房给助理回了个电话,说这段时间还会在北城待着,工作的事情他会安排好。
毕竟沈于渊还没有醒来,而且吴莹跑了,现在沈家算是乱成一团了。
陆北淮处理完了一些公事之后,就看到她投入到了工作状态中。
他也没打扰,就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看着她对着镜头演戏,很投入,也很认真。
她与初见时的样子完全不一样,身上的那股子韧劲儿让他意外起来,眼神也越发的坚定起来。
沈南涔的小视频拍的都不长,也就几分钟,可是她私下里需要拍好几个小时,大概现在比较顺手了,时间就稍稍缩短了一些。
他支着额,看着她把今天的古装脱下来,头上的黑色垃圾袋摘下来。
明明那张脸很美嘛,标准的瓜子脸,满满胶原蛋白,就是很灵动清纯的那一挂,这样的颜值,就算是演技再差,在剧组里当个好看花瓶也行,光脸就能红,现在倒好,要沦为搞笑博主了。
“你还想不想演戏?”陆北淮问她。
“你觉得我演技行吗?”她端详着相机,然后抽空回他。
“你之前之所以不红,我觉得你没找好自己的定位,也没什么事业心,这样肯定不行,要不……”
沈南涔觉得拍的还行,把相机一搁,“你要给我介绍导演吗?”
“嗯。”
“算了,我自己几斤几两的,我心里有数。”她坐在他的身边,抻了抻有点僵硬的脖子,然后慵懒的靠在沙发上。
陆北淮就转过来,倾身望着她,然后慢慢朝着她靠近。
沈南涔心中暗骂一声,我擦,陆北淮绝壁受刺激了,对她最近太反常,还陪着她爷爷奶奶出去玩。
这是正常夫妻才有的行为啊,可是她他就不正常嘛!
再看看现在,这勾人的男狐狸模样又来了。
沈南涔下意识的想跑,可是自己也不知怎的,就像是被盯住了似的。
然后她觉得头顶上的灯光真的太亮了,又一种眩晕与不真实感。
所以男人的唇压下来的那一刻,沈南涔就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要怎么反应,因为她的心跳的非常快,快要跳出来似的。
紧张的不行,陆北淮将她困在沙发与自己中间,还挺喜欢她这傻傻呆呆的反应的。
只不过沈大小姐向来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喘了两口,就搂紧了他的脖子,“我告诉你,男狐狸,是你先撩我的,别后悔!”
然后……陆北淮就被她摁沙发上了。
只是事后的时候,她就怂了,缩在被子里,“你帮我去拿衣服吧。”
“衣服在沙发那呢,自己拿。”他不愿意动,手指勾着她的头发,“其实,这样过日子,比之前是不是好一点?”
沈南涔说没感觉,翻了个身,陆北淮贴在她背上,“要不,我们就试一试呗,我保证以后不让你意外的人坐大腿,好不好?我就是对你有非分之想了。”
沈南涔只觉得他的呼吸太热了,从耳朵到脖子都好痒呀,“哎呀,你别这样嘛,我都……我都……”没法思考了呀。
好半晌,她得出了结论,陆北淮真的疯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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