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暂时寄放
目录:渡娘之后封神时代| 作者:龙之宫| 类别:玄幻奇幻
有凶器,大虎看到围观他的路人手里有明晃晃的凶器,这些家伙是认真的,真想拆掉自己去卖钱啊?他现在只想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花钱买凶的家伙,希望自己能有机会用自己的腿走到酒肆。
路人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虽然在愤怒和重金的双重加持下恨不能真的动手剁掉大虎的手脚,但他们以前一直是守法良民,真要去砍人还是需要一个带头的人。没带头的人,没人想做出头鸟。
就算如此等到大虎在众目睽睽下走到大虎酒肆门口时,已经接近虚脱,脸色惨白,汗流浃背,整个人就好像是从水中捞起来的,能站着已经是奇迹了。
芸姚看到大虎竟然能完好无缺地走回店铺,心想临淄百姓还真是善良。
大虎感觉自己的腿沉如铁、重如石,已经不能迈开步子跨过门槛了,他感觉要是自己再动一下肯定会腿软跪下。
自己力气虽然大,虽然能打,但面对这么多虎视眈眈的路人也是死路一条。
“就是你出钱买我的胳膊?”大虎看到一个陌生的爽朗青年走到了门口,他一眼就认定此人就是罪魁祸首。
“是我。”
“为什么?我不认识你,也没得罪过你,你为什么要害我?”大虎的情绪有些激动,因为这一路他最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有人要花钱买自己的胳膊。
“城东的民众也没得罪不过你,你不也要害他们么?”芸姚淡淡地说道:“我问你,害人需要理由么?”
大虎的表情很难看,害人自然不需要理由,他欺行霸市不就是因为他做得到么?他做得到就去做了,不需要什么理由。
冷汗不由自主地滚落,大虎感觉自己的腿已经站不稳了,比起对方,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小打小闹。
“你到底是什么人?”大虎感觉快要流眼泪了,真的是既憋屈又害怕。虽然对方和自己一比,瘦得像猴,但对方拿出这么多钱又这么嚣张,不由让大虎怀疑芸姚是位高权重的贵族,为了高兴就拿自己这个城东一霸出气。
自己欺负人最多就是要人家的钱,但贵族欺负人要的是命,自己这个恶霸比起贵族又算得了什么?
越想越害怕,大虎啪地跪了下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命已经不是属于自己了。
“开心么?高兴么?有趣么?”芸姚俯瞰跪下的大虎,一连三问。
大虎一点也不开心,一点也不高兴,一点也不有趣,他只觉得害怕。
“不错,看来你已经深刻感受到被欺压的滋味了,希望通过今天之后你能改邪归正,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能答应下来么?”
大虎一听也意识到这是自己唯一的活命机会,立刻磕头如捣蒜地说道:“我一定再也不欺负人了,再也不做坏事了,我对老天爷发誓。”
“不要对老天爷发誓,对我发誓。”老天爷才懒得管这种恶霸呢,也就芸姚在凡间才能路见不平。
“我对你发誓。”大虎都快虚脱了,只觉这个年轻人太可怕了,一言一行都是如此出格,如此诡异。
“很好。”芸姚点点头,又对周围的路人说道:“希望你们也能记住这一天,能让恶霸服软的只有你们自己,只要你们能团结起来,就没有恶霸敢作威作福。这六百金就当做酒钱,换成酒请在场的人喝。”
大家都是懵逼的,这到底唱的是哪出?难道花六百金就为了让恶霸弃恶从善,就是为了教恶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成本也太大了,这就是有钱人么?所有人的眼神中都只剩下了茫然。
大虎也是目瞪口呆,对于芸姚的豪气很是佩服,于是立刻说道:“我愿意和闻香酒肆一起为大家提供酒水。”
“那就这么办吧。”芸姚说道:“我先走了,记住你的诺言,否则我还会回来,到时候就不不是买你的胳膊,而是买你的脑袋了。而且经历过这次,他们就会知道我真不在乎钱,再有下次你的脖子肯定保不住。”
大虎只觉得脖子一凉,他相信经过对方的一掷千金之后,下次再来,大家就会相信对方是说到做到,肯定会为了钱砍下他的脑袋,自己的脑袋只是暂时寄放在脖子上。
“我一定不会再做坏事了。”大虎诚恳地说道。
芸姚点点头,直接走人,先去城西去找小偷‘鼠手’。
小偷比恶霸难找,不过芸姚还是很快就锁定了对方。直接上门去找,小偷正在家里清数赃物呢。
跟在芸姚身后的少女是满脸崇拜,对芸姚以势压人的手法很是佩服,虽然她不是很懂,但有效就行,而且不见血。
少女跟着芸姚直接来到一个小院前,直接推门而入,只听屋内传出摔东西的声音,好像是有人被吓了一跳。
轰,推门进屋,就看到一个瘦小的男人正在收拾东西,把一个沉甸甸的麻布包裹放进墙角的旧木箱子里。
“你们是谁?”小偷胆子小,显然是被闯入的众人吓坏了。
“我来是劝你做个好人,以后不要再偷东西了。”芸姚开门见山地说道。
疯子?!小偷表示见了鬼了,他骂骂咧咧地说道:“你才是小偷呢,你全家都是小偷。滚,这是我家,给我滚出去。”说着他抄起断掉的门闩就要赶人。
门闩断了?少女看到小偷手里的门闩很是惊讶,她还以为门没闩,没想到刚才是闩了门的,朱云一掌就把门闩推断了?
小偷没敢动手,就是吓唬人,但芸姚是那种会被吓住的人么?并不是,所以她直接开始翻箱倒柜,就把小偷家当做了自己家,甚至还开始做饭。
“你们?”真的是小偷遇上强盗,有苦说不出。都要疯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有这么在别人家里起锅做饭的么?
气死人了,还偏偏不敢大声,因为他心虚,要是引来了外人,那自己的小偷身份不是曝光了?一旦曝光,他以后还怎么做小偷?
在熟人社会做小偷最重要的就是低调,就是隐藏,就是不被怀疑。毕竟难以流传作案,不能偷完一个地方换一个地方继续偷,所以不能让邻里邻居对自己产生戒备。
当遇到不要脸的人,小偷也只能忍气吞声,以防事情闹大牵连自己。
“去悦来客栈买三斤火腿肉,否则我就让大家都知道你是小偷,不但送你去坐牢,还要让左邻右舍说三道四,戳你的脊梁骨,还要骂你三辈祖宗,让你的家人全部抬不起头。”芸姚的意思就是要让小偷社死。
小偷气得七窍生烟,但只能忍耐,希望等对方满足之后就滚蛋,所以他捏着鼻子去跑腿买火腿。
芸姚自然不会这么容易满足,他通知庆忌和要离,让大家排队来打秋风,让小偷支出大于收入,吃穷他。
偷东西就是想要致富,那就掐灭他的致富美梦,让他知道就算他偷再多东西也没办法致富,他偷多少都不够填满芸姚这批人的胃口。让鼠手绝望之后放弃小偷事业,直接躺平。
路人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虽然在愤怒和重金的双重加持下恨不能真的动手剁掉大虎的手脚,但他们以前一直是守法良民,真要去砍人还是需要一个带头的人。没带头的人,没人想做出头鸟。
就算如此等到大虎在众目睽睽下走到大虎酒肆门口时,已经接近虚脱,脸色惨白,汗流浃背,整个人就好像是从水中捞起来的,能站着已经是奇迹了。
芸姚看到大虎竟然能完好无缺地走回店铺,心想临淄百姓还真是善良。
大虎感觉自己的腿沉如铁、重如石,已经不能迈开步子跨过门槛了,他感觉要是自己再动一下肯定会腿软跪下。
自己力气虽然大,虽然能打,但面对这么多虎视眈眈的路人也是死路一条。
“就是你出钱买我的胳膊?”大虎看到一个陌生的爽朗青年走到了门口,他一眼就认定此人就是罪魁祸首。
“是我。”
“为什么?我不认识你,也没得罪过你,你为什么要害我?”大虎的情绪有些激动,因为这一路他最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有人要花钱买自己的胳膊。
“城东的民众也没得罪不过你,你不也要害他们么?”芸姚淡淡地说道:“我问你,害人需要理由么?”
大虎的表情很难看,害人自然不需要理由,他欺行霸市不就是因为他做得到么?他做得到就去做了,不需要什么理由。
冷汗不由自主地滚落,大虎感觉自己的腿已经站不稳了,比起对方,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小打小闹。
“你到底是什么人?”大虎感觉快要流眼泪了,真的是既憋屈又害怕。虽然对方和自己一比,瘦得像猴,但对方拿出这么多钱又这么嚣张,不由让大虎怀疑芸姚是位高权重的贵族,为了高兴就拿自己这个城东一霸出气。
自己欺负人最多就是要人家的钱,但贵族欺负人要的是命,自己这个恶霸比起贵族又算得了什么?
越想越害怕,大虎啪地跪了下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命已经不是属于自己了。
“开心么?高兴么?有趣么?”芸姚俯瞰跪下的大虎,一连三问。
大虎一点也不开心,一点也不高兴,一点也不有趣,他只觉得害怕。
“不错,看来你已经深刻感受到被欺压的滋味了,希望通过今天之后你能改邪归正,真正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能答应下来么?”
大虎一听也意识到这是自己唯一的活命机会,立刻磕头如捣蒜地说道:“我一定再也不欺负人了,再也不做坏事了,我对老天爷发誓。”
“不要对老天爷发誓,对我发誓。”老天爷才懒得管这种恶霸呢,也就芸姚在凡间才能路见不平。
“我对你发誓。”大虎都快虚脱了,只觉这个年轻人太可怕了,一言一行都是如此出格,如此诡异。
“很好。”芸姚点点头,又对周围的路人说道:“希望你们也能记住这一天,能让恶霸服软的只有你们自己,只要你们能团结起来,就没有恶霸敢作威作福。这六百金就当做酒钱,换成酒请在场的人喝。”
大家都是懵逼的,这到底唱的是哪出?难道花六百金就为了让恶霸弃恶从善,就是为了教恶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成本也太大了,这就是有钱人么?所有人的眼神中都只剩下了茫然。
大虎也是目瞪口呆,对于芸姚的豪气很是佩服,于是立刻说道:“我愿意和闻香酒肆一起为大家提供酒水。”
“那就这么办吧。”芸姚说道:“我先走了,记住你的诺言,否则我还会回来,到时候就不不是买你的胳膊,而是买你的脑袋了。而且经历过这次,他们就会知道我真不在乎钱,再有下次你的脖子肯定保不住。”
大虎只觉得脖子一凉,他相信经过对方的一掷千金之后,下次再来,大家就会相信对方是说到做到,肯定会为了钱砍下他的脑袋,自己的脑袋只是暂时寄放在脖子上。
“我一定不会再做坏事了。”大虎诚恳地说道。
芸姚点点头,直接走人,先去城西去找小偷‘鼠手’。
小偷比恶霸难找,不过芸姚还是很快就锁定了对方。直接上门去找,小偷正在家里清数赃物呢。
跟在芸姚身后的少女是满脸崇拜,对芸姚以势压人的手法很是佩服,虽然她不是很懂,但有效就行,而且不见血。
少女跟着芸姚直接来到一个小院前,直接推门而入,只听屋内传出摔东西的声音,好像是有人被吓了一跳。
轰,推门进屋,就看到一个瘦小的男人正在收拾东西,把一个沉甸甸的麻布包裹放进墙角的旧木箱子里。
“你们是谁?”小偷胆子小,显然是被闯入的众人吓坏了。
“我来是劝你做个好人,以后不要再偷东西了。”芸姚开门见山地说道。
疯子?!小偷表示见了鬼了,他骂骂咧咧地说道:“你才是小偷呢,你全家都是小偷。滚,这是我家,给我滚出去。”说着他抄起断掉的门闩就要赶人。
门闩断了?少女看到小偷手里的门闩很是惊讶,她还以为门没闩,没想到刚才是闩了门的,朱云一掌就把门闩推断了?
小偷没敢动手,就是吓唬人,但芸姚是那种会被吓住的人么?并不是,所以她直接开始翻箱倒柜,就把小偷家当做了自己家,甚至还开始做饭。
“你们?”真的是小偷遇上强盗,有苦说不出。都要疯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有这么在别人家里起锅做饭的么?
气死人了,还偏偏不敢大声,因为他心虚,要是引来了外人,那自己的小偷身份不是曝光了?一旦曝光,他以后还怎么做小偷?
在熟人社会做小偷最重要的就是低调,就是隐藏,就是不被怀疑。毕竟难以流传作案,不能偷完一个地方换一个地方继续偷,所以不能让邻里邻居对自己产生戒备。
当遇到不要脸的人,小偷也只能忍气吞声,以防事情闹大牵连自己。
“去悦来客栈买三斤火腿肉,否则我就让大家都知道你是小偷,不但送你去坐牢,还要让左邻右舍说三道四,戳你的脊梁骨,还要骂你三辈祖宗,让你的家人全部抬不起头。”芸姚的意思就是要让小偷社死。
小偷气得七窍生烟,但只能忍耐,希望等对方满足之后就滚蛋,所以他捏着鼻子去跑腿买火腿。
芸姚自然不会这么容易满足,他通知庆忌和要离,让大家排队来打秋风,让小偷支出大于收入,吃穷他。
偷东西就是想要致富,那就掐灭他的致富美梦,让他知道就算他偷再多东西也没办法致富,他偷多少都不够填满芸姚这批人的胃口。让鼠手绝望之后放弃小偷事业,直接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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