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 如果我娶了陆言欢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气氛冷了许久,沈璨忽然开口,“我安排司机送你回去。”
“不用了。”陆言欢下意识就拒绝了。
沈璨脸色又冷了几分,“不用我让司机送,你是准备走回去吗?”
陆言欢想说她可以自己打车,却忽然想起来,沈宅所在的位置属于私家宅院,根本没有别的住户,先前沈梨安排车接她过来的时候,好长一段路都没见着一辆车,更别说人了。
打车多半是打不到的。
见陆言欢没再说话,沈璨看了她眼,转身就走。
陆言欢迟疑了片刻,还是跟了上去。
最后,沈璨并未安排司机,而是自己开车送陆言欢回去。
回去的路上,两人没说一个字。
到了中楠小区门口,陆言欢从车上下来,沈璨快速驱车离开了。
沈璨再回到沈宅,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大厅里,沈家的人都在。
许之之到了睡觉时间,窝在父亲许嘉延怀里睡着了,而沈确还咬着鼻头很是苦恼的写着作业。
大厅里的氛围并不像往日那边融洽放松,而是透着凝重。
见沈璨回来,沈阔抬头看了眼,面色冷峭肃然。
傅薇难得沉了脸,见了他,别开了脸。
最后,还是沈梨先开的口,问:“陆小姐送回去了?”
沈璨淡淡嗯了声,走到一处单人椅子上坐了下来,神色浅淡,看不出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沈阔盯了他一会儿,眼神愈发的冷寒,说:“那个孩子不能留下!”
听到沈阔的话,沈梨动作一顿,朝他看了眼。
沈璨眉心一蹙,双眸似寒刀,“你算老几,你说不能留就不能留!”
沈阔冷冷掀了唇角,“你说我算老几?除非我死了,否则,沈家的事情,还是我做主!”
傅薇虽然觉得大儿子的话有些冷血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若是那个孩子不用生下来,那便省了很多的事情。
她劝道:“老幺,你大哥说的没错,那个孩子不能留,这对你对沈家,甚至对那位陆小姐都是最好的选择。何况……你还有衾衾。若是没了孩子,她心里也就少了那层芥蒂,你好好哄哄她,你们的婚事还是有机会的。”
“妈!”沈梨忍不住皱眉。
她就不懂了这老太太了,自己的儿子,心里怎么想的还看不透吗?
沈璨没理会傅薇的话,双眸仍和沈阔对峙着,他掀唇:“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让人堕胎人家就堕吗?”
“幼稚。”沈阔犀利的吐了两个字。
沈璨自然也知道刚才的话有些幼稚了,可他除了这么说,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他真能从沈阔手里保住陆言欢肚子里的孩子吗?
她那么想要把孩子生下来。
沈璨有一瞬的失神。
从小到大,他其实并不怎么怕沈阔,之所以服从沈阔的管教,是因为他敬重他,也因为有沈阔,他才能这般恣意潇洒,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
所以,他从未真正的违抗过沈阔的任何决定。
但在陆言欢和孩子的事情上,他却不想遵从了。
“你担心的,不就是重蹈覆辙,威胁到沈家吗?”沈璨掀了掀唇,讥诮道:“如果我娶了陆言欢,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私生子了,是不是就不会对沈家有威胁了。”
沈阔沉沉看了他会儿,“你要娶她?”
沈璨扬了扬下颌,“不可以吗?”
“我不同意!”傅薇看了眼沈璨,然后将目光投向大儿子沈阔,“那个女人的身份背景有污点,她父亲是陆定韬,而且她结过婚,前夫是周家的那个私生子。”
“这种女人怎么能嫁进沈家,嫁给我儿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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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如果我娶了陆言欢
“不用了。”陆言欢下意识就拒绝了。
沈璨脸色又冷了几分,“不用我让司机送,你是准备走回去吗?”
陆言欢想说她可以自己打车,却忽然想起来,沈宅所在的位置属于私家宅院,根本没有别的住户,先前沈梨安排车接她过来的时候,好长一段路都没见着一辆车,更别说人了。
打车多半是打不到的。
见陆言欢没再说话,沈璨看了她眼,转身就走。
陆言欢迟疑了片刻,还是跟了上去。
最后,沈璨并未安排司机,而是自己开车送陆言欢回去。
回去的路上,两人没说一个字。
到了中楠小区门口,陆言欢从车上下来,沈璨快速驱车离开了。
沈璨再回到沈宅,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大厅里,沈家的人都在。
许之之到了睡觉时间,窝在父亲许嘉延怀里睡着了,而沈确还咬着鼻头很是苦恼的写着作业。
大厅里的氛围并不像往日那边融洽放松,而是透着凝重。
见沈璨回来,沈阔抬头看了眼,面色冷峭肃然。
傅薇难得沉了脸,见了他,别开了脸。
最后,还是沈梨先开的口,问:“陆小姐送回去了?”
沈璨淡淡嗯了声,走到一处单人椅子上坐了下来,神色浅淡,看不出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沈阔盯了他一会儿,眼神愈发的冷寒,说:“那个孩子不能留下!”
听到沈阔的话,沈梨动作一顿,朝他看了眼。
沈璨眉心一蹙,双眸似寒刀,“你算老几,你说不能留就不能留!”
沈阔冷冷掀了唇角,“你说我算老几?除非我死了,否则,沈家的事情,还是我做主!”
傅薇虽然觉得大儿子的话有些冷血了,但也不是没有道理,若是那个孩子不用生下来,那便省了很多的事情。
她劝道:“老幺,你大哥说的没错,那个孩子不能留,这对你对沈家,甚至对那位陆小姐都是最好的选择。何况……你还有衾衾。若是没了孩子,她心里也就少了那层芥蒂,你好好哄哄她,你们的婚事还是有机会的。”
“妈!”沈梨忍不住皱眉。
她就不懂了这老太太了,自己的儿子,心里怎么想的还看不透吗?
沈璨没理会傅薇的话,双眸仍和沈阔对峙着,他掀唇:“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让人堕胎人家就堕吗?”
“幼稚。”沈阔犀利的吐了两个字。
沈璨自然也知道刚才的话有些幼稚了,可他除了这么说,好像也没别的办法,他真能从沈阔手里保住陆言欢肚子里的孩子吗?
她那么想要把孩子生下来。
沈璨有一瞬的失神。
从小到大,他其实并不怎么怕沈阔,之所以服从沈阔的管教,是因为他敬重他,也因为有沈阔,他才能这般恣意潇洒,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
所以,他从未真正的违抗过沈阔的任何决定。
但在陆言欢和孩子的事情上,他却不想遵从了。
“你担心的,不就是重蹈覆辙,威胁到沈家吗?”沈璨掀了掀唇,讥诮道:“如果我娶了陆言欢,她肚子里的孩子就不是私生子了,是不是就不会对沈家有威胁了。”
沈阔沉沉看了他会儿,“你要娶她?”
沈璨扬了扬下颌,“不可以吗?”
“我不同意!”傅薇看了眼沈璨,然后将目光投向大儿子沈阔,“那个女人的身份背景有污点,她父亲是陆定韬,而且她结过婚,前夫是周家的那个私生子。”
“这种女人怎么能嫁进沈家,嫁给我儿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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