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你是不是变态啊?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陆言欢整个人像是煮熟的虾子,红透了。
她抿唇瞪着他,要抢他手上的药膏,“我自己来。”
沈璨长臂一伸,陆言欢抢了个空。
“那不行,是我弄伤的,自然得我负责。”他说得义正言辞。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沈璨拿起床边的腕表看了下时间,“言言,快八点了,你上班要迟到了。”
“沈璨,你不要太过分!”陆言欢真想直接给他一脚,将他踹翻。
她从床上跳下来,“我不擦药了。”
沈璨拦腰一抱,就把人按回了床上,单手摸到她的腰部,解了松紧绳轻而易举就将裤子拉到了膝盖,他盯着她腿上嫩肉处的伤看了会儿,眼底掠过一抹恼意。
“沈璨,你有病啊?”陆言欢羞耻得不行,不停去推按着她膝盖的手,又拿脚去踢他,谁知道,沈璨一只手忽然松了,陆言欢的脚丫子直接踢到了他脸上。
拇指还从他嘴角擦过。
陆言欢顿时就僵住了,对上沈璨的眼神,她咽了咽口水,“是你自找的。”
“是是是,我自找的。”沈璨蹙着眉,随口说道。
拧开药膏的盖子,挤了点儿在手指上,然后按着她一个膝盖,均匀的抹在了破皮的位置,药膏冰冰凉凉的,涂上后立即就缓解了那抹刺热感。
陆言欢看着他神情专注给她上药的样子,一时忘了反应,直到药抹完,沈璨握着她的脚,在她脚背上亲了一下,才促然醒神。
她快速把脚从他掌心抽了出来,蹙眉:“沈璨,你是不是变态啊!”
哪有亲别人脚的。
还是沈璨有恋脚癖?
沈璨却想着上次的猜想,果然跟他的手掌差不多长,小小软软的一只。
他轻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忽然提醒道:“你厨房里是不是还煮了东西?”
陆言欢一惊,立即想起来蒸的玉米和鸡蛋,她提上裤子穿上鞋,立即朝厨房跑了过去,有上次背烫到的经历,所以陆言欢这次注意了下,先关了火,又戴了隔热手套才揭开锅盖。
还好,她水加的比较多,没有烧干。
吃完早餐,已经过了八点,陆言欢收拾好东西,急着出门。
沈璨起身说:“我送你。”
陆言欢看了他眼,“不用,我走到学校几分钟时间。”
昨晚的事情指不定传成什么样子了,她有时候觉得沈璨也烦人的,尤其这会儿,她才不要沈璨送,招她烦。
沈璨倒也没坚持。
陆言欢见他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不知道搞什么,问:“你还不走?”
沈璨:“不急。”
也是,像他这种少爷,上面有个大哥顶着,还有个姐姐,公事私事都不需要他操心,自然没什么可急的。
陆言欢提醒了句,让他离开时关好门,然后就拎着包去了学校。
到了学校,程鱼就跟她说了,昨晚她和沈璨离开后发生的事情。
果不其然,跟她预想的完全一样。
陆言欢还是没理会,只几个年长的老教师美其名曰关心她,劝了她一通,让她眼睛要放亮点儿,看人不能只看外表,不要被骗了等等。
最后,连学校校长也找她谈了话。
就怕陆言欢招惹了什么社会上的坏人,到时影响到陆言欢自己,还会牵累学生。
陆言欢解释道:“陈校长,他并不是坏人,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绝对不会影响到学校,更不会连累自己的学生。”
说出这番话,连她自己都怔愣了下。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竟然下意识的笃定,沈璨不是坏人。
以前,她看沈璨,其实和学校的老师以及陈校长,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的。
陈校长见她态度坚决,自然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感情是陆言欢自己的事情,他只能提建议,并不能强迫。
陈校长笑道:“你心里有数就好,我只是怕你受到伤害。我这儿没什么事了,你回去忙吧。”
陆言欢点了点头,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安晓凌和唐老师都不在,只有程鱼在。
见陆言欢回来,程鱼立即走了过来,问:“陈校长找你说什么了?是不是跟昨晚你那个朋友有关?”
陆言欢嗯了声,“不过,我能理解。”
陈校长找她谈话,主要还是为了学生和学校的名声,处在他的职位上,这么做无可厚非。
程鱼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问了:“陆老师,昨晚那个男人,真是你男朋友吗?”
她还是不敢相信。
跟陆言欢共事三年多了,她对陆言欢还是有些了解的,昨晚那个男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应该都不符合陆言欢的择偶标准。
陆言欢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陆言欢垂着眼皮沉默了会儿,抬眸看向程鱼,点头,“嗯。”
听到陆言欢的回答,程鱼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
气氛短暂凝固了片刻。
陆言欢知道程鱼心里怎么想,毕竟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对另一个环境里的人事物认知都是有限的,就好像她没和沈璨接触之前,她也觉得沈璨不是什么好人。
其他老师,她可以不在意,但程鱼除了是她同事,陆言欢还拿她当朋友。
她介绍道:“他叫沈璨,跟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校同学,其实,他人并不坏的。”
程鱼听陆言欢这么说,心里顿时有些过意不去,笑了笑,“他长得挺好看的。”
平心而论,现实生活中,沈璨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从外貌上来看,陆言欢和他还是极为般配的。
陆言欢听到她的话,愣怔了下,想起几次她盯着沈璨出神,不由笑了笑,“是长得挺好看的。”
快十二点,沈璨才到沈氏。
虽然他答应沈阔进沈氏,但可没答应进了沈氏按照沈阔的要求来。
有时候,他觉得沈家长子挺可怜的,从出生开始,就背负着兴盛整个沈家的责任,就连小麻雀,从上小学开始,除了学业上的要学,作为沈家继承人的东西同样要学。
只不过,沈阔大概也觉得自己小时候过得太不容易,所以现在对小麻雀还是挺纵容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07 你是不是变态啊?
她抿唇瞪着他,要抢他手上的药膏,“我自己来。”
沈璨长臂一伸,陆言欢抢了个空。
“那不行,是我弄伤的,自然得我负责。”他说得义正言辞。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沈璨拿起床边的腕表看了下时间,“言言,快八点了,你上班要迟到了。”
“沈璨,你不要太过分!”陆言欢真想直接给他一脚,将他踹翻。
她从床上跳下来,“我不擦药了。”
沈璨拦腰一抱,就把人按回了床上,单手摸到她的腰部,解了松紧绳轻而易举就将裤子拉到了膝盖,他盯着她腿上嫩肉处的伤看了会儿,眼底掠过一抹恼意。
“沈璨,你有病啊?”陆言欢羞耻得不行,不停去推按着她膝盖的手,又拿脚去踢他,谁知道,沈璨一只手忽然松了,陆言欢的脚丫子直接踢到了他脸上。
拇指还从他嘴角擦过。
陆言欢顿时就僵住了,对上沈璨的眼神,她咽了咽口水,“是你自找的。”
“是是是,我自找的。”沈璨蹙着眉,随口说道。
拧开药膏的盖子,挤了点儿在手指上,然后按着她一个膝盖,均匀的抹在了破皮的位置,药膏冰冰凉凉的,涂上后立即就缓解了那抹刺热感。
陆言欢看着他神情专注给她上药的样子,一时忘了反应,直到药抹完,沈璨握着她的脚,在她脚背上亲了一下,才促然醒神。
她快速把脚从他掌心抽了出来,蹙眉:“沈璨,你是不是变态啊!”
哪有亲别人脚的。
还是沈璨有恋脚癖?
沈璨却想着上次的猜想,果然跟他的手掌差不多长,小小软软的一只。
他轻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忽然提醒道:“你厨房里是不是还煮了东西?”
陆言欢一惊,立即想起来蒸的玉米和鸡蛋,她提上裤子穿上鞋,立即朝厨房跑了过去,有上次背烫到的经历,所以陆言欢这次注意了下,先关了火,又戴了隔热手套才揭开锅盖。
还好,她水加的比较多,没有烧干。
吃完早餐,已经过了八点,陆言欢收拾好东西,急着出门。
沈璨起身说:“我送你。”
陆言欢看了他眼,“不用,我走到学校几分钟时间。”
昨晚的事情指不定传成什么样子了,她有时候觉得沈璨也烦人的,尤其这会儿,她才不要沈璨送,招她烦。
沈璨倒也没坚持。
陆言欢见他坐在沙发上看手机,不知道搞什么,问:“你还不走?”
沈璨:“不急。”
也是,像他这种少爷,上面有个大哥顶着,还有个姐姐,公事私事都不需要他操心,自然没什么可急的。
陆言欢提醒了句,让他离开时关好门,然后就拎着包去了学校。
到了学校,程鱼就跟她说了,昨晚她和沈璨离开后发生的事情。
果不其然,跟她预想的完全一样。
陆言欢还是没理会,只几个年长的老教师美其名曰关心她,劝了她一通,让她眼睛要放亮点儿,看人不能只看外表,不要被骗了等等。
最后,连学校校长也找她谈了话。
就怕陆言欢招惹了什么社会上的坏人,到时影响到陆言欢自己,还会牵累学生。
陆言欢解释道:“陈校长,他并不是坏人,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绝对不会影响到学校,更不会连累自己的学生。”
说出这番话,连她自己都怔愣了下。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她竟然下意识的笃定,沈璨不是坏人。
以前,她看沈璨,其实和学校的老师以及陈校长,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的。
陈校长见她态度坚决,自然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感情是陆言欢自己的事情,他只能提建议,并不能强迫。
陈校长笑道:“你心里有数就好,我只是怕你受到伤害。我这儿没什么事了,你回去忙吧。”
陆言欢点了点头,回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安晓凌和唐老师都不在,只有程鱼在。
见陆言欢回来,程鱼立即走了过来,问:“陈校长找你说什么了?是不是跟昨晚你那个朋友有关?”
陆言欢嗯了声,“不过,我能理解。”
陈校长找她谈话,主要还是为了学生和学校的名声,处在他的职位上,这么做无可厚非。
程鱼犹豫了下,还是忍不住问了:“陆老师,昨晚那个男人,真是你男朋友吗?”
她还是不敢相信。
跟陆言欢共事三年多了,她对陆言欢还是有些了解的,昨晚那个男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应该都不符合陆言欢的择偶标准。
陆言欢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陆言欢垂着眼皮沉默了会儿,抬眸看向程鱼,点头,“嗯。”
听到陆言欢的回答,程鱼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
气氛短暂凝固了片刻。
陆言欢知道程鱼心里怎么想,毕竟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对另一个环境里的人事物认知都是有限的,就好像她没和沈璨接触之前,她也觉得沈璨不是什么好人。
其他老师,她可以不在意,但程鱼除了是她同事,陆言欢还拿她当朋友。
她介绍道:“他叫沈璨,跟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校同学,其实,他人并不坏的。”
程鱼听陆言欢这么说,心里顿时有些过意不去,笑了笑,“他长得挺好看的。”
平心而论,现实生活中,沈璨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从外貌上来看,陆言欢和他还是极为般配的。
陆言欢听到她的话,愣怔了下,想起几次她盯着沈璨出神,不由笑了笑,“是长得挺好看的。”
快十二点,沈璨才到沈氏。
虽然他答应沈阔进沈氏,但可没答应进了沈氏按照沈阔的要求来。
有时候,他觉得沈家长子挺可怜的,从出生开始,就背负着兴盛整个沈家的责任,就连小麻雀,从上小学开始,除了学业上的要学,作为沈家继承人的东西同样要学。
只不过,沈阔大概也觉得自己小时候过得太不容易,所以现在对小麻雀还是挺纵容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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