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三嫂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后面几天时间,陆言欢都觉得像是做了一场梦,只有看到结婚证,才有一种真实感。
她竟然真的跟沈璨结婚了。
从领证的那刻开始,沈璨就是她的丈夫,是她陆言欢的男人了。
这个认知,让她心里生出一种暖暖的饱胀感,像是被什么充盈着,身边一切的事情都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沈璨去蓉市后应该很忙,白天几乎没什么时间联系她,只有到了晚上,甚至是深夜,两人才会打个视频电话,但陆言欢睡得早,基本上也说不上多少话。
而陆言欢还有些转变不过来身份,每次在视频中看到沈璨的脸,想到他们已经领证,成了合法夫妻,她就忍不住生出一种羞涩感。
其实她不是一个很容易害羞的人。
转眼又到了周末。
程鱼约了陆言欢逛街,陆言欢刚好也需要买些东西。
怀孕快四个月了,自孕吐反应消失后,她饭量虽没太大的变化,但身体还是重了几斤,肚子也会越来越明显,所以她打算买一些尺码大点儿的衣服和孕妇穿的。
后面,她怀孕的事情,肯定是瞒不住的,所以也不打算继续瞒下去。
何况她和沈璨已经领了证,孩子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陆言欢陪着程鱼逛了几家女装店后,刚好经过一家母婴店,陆言欢抬脚走了进去。
程鱼见此,面色一顿,也跟了进去。
她看着陆言欢一直在看婴儿穿的衣服和用品,时不时还拿在手上仔细研究,犹豫再三,她上前问:“陆老师,你有朋友要生宝宝了吗?”
陆言欢看了她眼,笑道:“不是。”
顿了顿,她将奶瓶放回了货架,对程鱼道:“程老师,是我怀孕了。之前并不是有意瞒着你。”
程鱼脸上并没有意外的神色。
其实学校里早就有传言了,说陆言欢最近胖了,腰粗了,多半是怀孕了,言之凿凿。
只不过程鱼没敢相信,也不好问。
同事和朋友总归是有些不同的,朋友可以聊隐私,但同事还是得有分寸界限。
程鱼问:“孩子父亲是那位沈先生?”
陆言欢点头,便没再多说什么。
程鱼自然也没不会多问,跟着就陪着陆言欢在母婴店逛了许久,还买了一些孕妇和婴儿用品送给陆言欢和她未出生的孩子。
两人从母婴店出来,手上拎着不少东西。
程鱼知道陆言欢怀孕后,生怕她累着,将陆言欢手上的东西都抢了过来,逛一会人,就找个地方坐下歇歇。
路过一家男装店的时候,陆言欢停了下来。
她记得沈璨的衣服几乎都是这个牌子的。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带着程鱼走了进去。
此时,店里还有几个客人在。
陆言欢四处看了看,正好看见一件棕色的外套。
这个颜色一般人很难驾驭,但陆言欢试想了下穿在沈璨身上的样子,应该会很不错。
想着,她便招了导购过来,拿下来看看。
正在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旁响起。
“三嫂。”
陆言欢愣了下,随着声音看了过去,一个穿着挺贵气的年轻女孩儿站在那儿,正噙着笑看着她。
见陆言欢注意到她,女孩儿朝陆言欢走了过来。
“刚才听到声音还以为听错了呢,没想到真是三嫂啊。”女孩儿在陆言欢身上打量了一圈,眼神中的不怀好意很明显。
眼前的女孩儿叫周弥,是周鹤凛同父异母的妹妹,今年应该在念大四。
陆言欢只朝她点了点头,导购在这时走了过来,取下了棕色外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上摸了摸衣服的质地,外套属于挺阔有型的那种,但面料却不硬,摸着挺软的。
周弥见陆言欢不打算理她,嘴角泛起冷笑,瞅了眼陆言欢手上的衣服,说:“这衣服挺贵的,三嫂,以你现在的收入,想必买不起。”
程鱼在一旁听着,忍不住有些生气。
不过见女孩儿叫陆言欢三嫂,一时也摸不透她和陆言欢的关系,所以也不便开口。
只是女孩儿看人的眼神,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一幅上等人看下等人的姿态。
陆言欢却没理会周弥的话。
周弥是周延维第二任妻子生下的女儿,也是周延维最小的孩子,从小就娇生惯养,脾气骄纵。
她瞧不上周鹤凛私生子的身份,所以,也瞧不上她,尤其在她父亲陆定韬入狱以后,每次见面都免不了一顿冷嘲热讽。
不过,周鹤凛除了公事,跟周家那些人往来并不多,所以她和周鹤凛结婚后,和周家也很少往来,只一些重要场合,才会配合周鹤凛出席。
陆言欢的性子并不是逞凶斗狠的那种,自然不会跟她硬碰硬,每次对上,都是无视她。
这反倒让周弥觉得很不爽,明明她才是高贵的周家小姐,陆言欢凭什么用那种姿态看她?
就像现在,即便陆言欢什么都没说,周弥心里就一顿鬼火冒,想给陆言欢找些不痛快。
“弥弥。”
适时,另一道女生插了过来。
周弥眼眸一亮,忽然转过头去,笑着叫了声,“思怡姐,我在这儿呢。”
跟着,一个穿着温婉大方的年轻女女孩儿走了过来。
看年纪,和周弥相仿。
但从穿着打扮和气质上看,叫思怡的女孩儿更显成熟稳重,长相也更小巧秀气。
周弥的长相继承了她父亲,脸较方,比较符合欧域对东方人的审美。
林思怡走过来,才注意到周弥面前站着的陆言欢,她觉得陆言欢有些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弥弥,这位姐姐是?”
周弥故意哦了声,意味深长的看向陆言欢,说:“这位是我三嫂。”
林思怡眉头一皱,“三嫂?”
她再次将目光落在陆言欢身上,能让周弥叫三嫂的只有一个人,便是周鹤凛的前妻陆言欢。
难怪她会觉得眼熟,和周鹤凛交往前,就有人给她看过陆言欢的照片。
其实,陆言欢挺不上镜的,照片上看起来并没有多出色,她也就没把陆言欢放在心上,可见到本人后,她心里竟升起一种本能的危机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19 三嫂
她竟然真的跟沈璨结婚了。
从领证的那刻开始,沈璨就是她的丈夫,是她陆言欢的男人了。
这个认知,让她心里生出一种暖暖的饱胀感,像是被什么充盈着,身边一切的事情都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沈璨去蓉市后应该很忙,白天几乎没什么时间联系她,只有到了晚上,甚至是深夜,两人才会打个视频电话,但陆言欢睡得早,基本上也说不上多少话。
而陆言欢还有些转变不过来身份,每次在视频中看到沈璨的脸,想到他们已经领证,成了合法夫妻,她就忍不住生出一种羞涩感。
其实她不是一个很容易害羞的人。
转眼又到了周末。
程鱼约了陆言欢逛街,陆言欢刚好也需要买些东西。
怀孕快四个月了,自孕吐反应消失后,她饭量虽没太大的变化,但身体还是重了几斤,肚子也会越来越明显,所以她打算买一些尺码大点儿的衣服和孕妇穿的。
后面,她怀孕的事情,肯定是瞒不住的,所以也不打算继续瞒下去。
何况她和沈璨已经领了证,孩子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陆言欢陪着程鱼逛了几家女装店后,刚好经过一家母婴店,陆言欢抬脚走了进去。
程鱼见此,面色一顿,也跟了进去。
她看着陆言欢一直在看婴儿穿的衣服和用品,时不时还拿在手上仔细研究,犹豫再三,她上前问:“陆老师,你有朋友要生宝宝了吗?”
陆言欢看了她眼,笑道:“不是。”
顿了顿,她将奶瓶放回了货架,对程鱼道:“程老师,是我怀孕了。之前并不是有意瞒着你。”
程鱼脸上并没有意外的神色。
其实学校里早就有传言了,说陆言欢最近胖了,腰粗了,多半是怀孕了,言之凿凿。
只不过程鱼没敢相信,也不好问。
同事和朋友总归是有些不同的,朋友可以聊隐私,但同事还是得有分寸界限。
程鱼问:“孩子父亲是那位沈先生?”
陆言欢点头,便没再多说什么。
程鱼自然也没不会多问,跟着就陪着陆言欢在母婴店逛了许久,还买了一些孕妇和婴儿用品送给陆言欢和她未出生的孩子。
两人从母婴店出来,手上拎着不少东西。
程鱼知道陆言欢怀孕后,生怕她累着,将陆言欢手上的东西都抢了过来,逛一会人,就找个地方坐下歇歇。
路过一家男装店的时候,陆言欢停了下来。
她记得沈璨的衣服几乎都是这个牌子的。
犹豫了片刻,她还是带着程鱼走了进去。
此时,店里还有几个客人在。
陆言欢四处看了看,正好看见一件棕色的外套。
这个颜色一般人很难驾驭,但陆言欢试想了下穿在沈璨身上的样子,应该会很不错。
想着,她便招了导购过来,拿下来看看。
正在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旁响起。
“三嫂。”
陆言欢愣了下,随着声音看了过去,一个穿着挺贵气的年轻女孩儿站在那儿,正噙着笑看着她。
见陆言欢注意到她,女孩儿朝陆言欢走了过来。
“刚才听到声音还以为听错了呢,没想到真是三嫂啊。”女孩儿在陆言欢身上打量了一圈,眼神中的不怀好意很明显。
眼前的女孩儿叫周弥,是周鹤凛同父异母的妹妹,今年应该在念大四。
陆言欢只朝她点了点头,导购在这时走了过来,取下了棕色外套递给了她,她拿在手上摸了摸衣服的质地,外套属于挺阔有型的那种,但面料却不硬,摸着挺软的。
周弥见陆言欢不打算理她,嘴角泛起冷笑,瞅了眼陆言欢手上的衣服,说:“这衣服挺贵的,三嫂,以你现在的收入,想必买不起。”
程鱼在一旁听着,忍不住有些生气。
不过见女孩儿叫陆言欢三嫂,一时也摸不透她和陆言欢的关系,所以也不便开口。
只是女孩儿看人的眼神,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一幅上等人看下等人的姿态。
陆言欢却没理会周弥的话。
周弥是周延维第二任妻子生下的女儿,也是周延维最小的孩子,从小就娇生惯养,脾气骄纵。
她瞧不上周鹤凛私生子的身份,所以,也瞧不上她,尤其在她父亲陆定韬入狱以后,每次见面都免不了一顿冷嘲热讽。
不过,周鹤凛除了公事,跟周家那些人往来并不多,所以她和周鹤凛结婚后,和周家也很少往来,只一些重要场合,才会配合周鹤凛出席。
陆言欢的性子并不是逞凶斗狠的那种,自然不会跟她硬碰硬,每次对上,都是无视她。
这反倒让周弥觉得很不爽,明明她才是高贵的周家小姐,陆言欢凭什么用那种姿态看她?
就像现在,即便陆言欢什么都没说,周弥心里就一顿鬼火冒,想给陆言欢找些不痛快。
“弥弥。”
适时,另一道女生插了过来。
周弥眼眸一亮,忽然转过头去,笑着叫了声,“思怡姐,我在这儿呢。”
跟着,一个穿着温婉大方的年轻女女孩儿走了过来。
看年纪,和周弥相仿。
但从穿着打扮和气质上看,叫思怡的女孩儿更显成熟稳重,长相也更小巧秀气。
周弥的长相继承了她父亲,脸较方,比较符合欧域对东方人的审美。
林思怡走过来,才注意到周弥面前站着的陆言欢,她觉得陆言欢有些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弥弥,这位姐姐是?”
周弥故意哦了声,意味深长的看向陆言欢,说:“这位是我三嫂。”
林思怡眉头一皱,“三嫂?”
她再次将目光落在陆言欢身上,能让周弥叫三嫂的只有一个人,便是周鹤凛的前妻陆言欢。
难怪她会觉得眼熟,和周鹤凛交往前,就有人给她看过陆言欢的照片。
其实,陆言欢挺不上镜的,照片上看起来并没有多出色,她也就没把陆言欢放在心上,可见到本人后,她心里竟升起一种本能的危机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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