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你会后悔跟她离婚吗?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周鹤凛外婆患的是阿尔茨海默症,也就是老年痴呆。
最开始发病,是周鹤凛刚上大学那会儿,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太差了,没钱治病,老人家怕耽误周鹤凛的学业,就一直瞒着,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
等周鹤凛发现的时候,病情已经很严重了。
这几年,周鹤凛一直将她安置在江海市最好的疗养院里,虽有医护天天照顾,但这种病只能控制,也没办法逆转。
陆言欢是在和周鹤凛结婚后,才知道他还有个住在疗养院的外婆。
那时,周鹤凛刚回周家,处境很艰难,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根本抽不出多余的时间去疗养院陪伴老人家。
有一次,老人家发病,唯一就记得外孙周鹤凛,吵着要见他。
疗养院的医护没有办法,只能联系周鹤凛过去,可当时周鹤凛在国外出差,联系不上人,最后电话打到金御府,佣人接了电话转告她,她才知道周鹤凛外婆的事情。
陆言欢去了疗养院,见到了周鹤凛的外婆。
老人家才六十出头,头发全都灰白了,很瘦很瘦,看起来就一层皮包着骨头,佝偻着背,坐在轮椅上,双目浑浊无神,痴痴呆呆的看着远处。
嘴里却一遍遍念着周鹤凛的小名。
从那以后,陆言欢隔一段时间就会去疗养院看看老人家。
她想着周鹤凛没时间,她就替周鹤凛多陪陪外婆。
和周鹤凛离婚前,她几乎每个月都会抽时间去个两三次,不忙的时候,每周末去一次。
时间久了,总是有感情的。
何况,老人家清醒的时候,很疼她,在疗养院里,别人给她什么好吃的,都留着,等她去了尽往她怀里塞。
即便那些东西,对她而言很平常,但在老人家看来,却是极好的东西。
从去年年底开始,老人家的身体确实越来越差,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
这几个月,陆言欢其实想过去疗养院看看的,但刚和周鹤凛离婚那段时间,她情绪低谷,做不到顾虑周全,何况她也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
陆言欢沉默了一阵,最终还是没说话。
周鹤凛看了看她,并未多说什么,只道:“你也可以拒绝我的请求。”
说完,他迈开长腿,进了男士洗手间。
陆言欢在那儿站了两秒才离开。
后面,她也没什么心思吃东西,等程鱼吃完,两人就各自打车回了家。
夜风习习,携着有些刺骨的凉意。
周弥饭吃到一半,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周鹤凛送林思怡回家的路上。
从周弥走后,不知道是不是太敏感了,林思怡觉得气氛有些变味了。
从认识周鹤凛开始,她就知道,他并不是个话多的男人,也不会刻意哄女人高兴,但也不是冷冰冰的不解风情,他很绅士也很会,知道怎么拿捏一个女人的心。
可今晚,从遇到陆言欢后,她便感觉周鹤凛的心思不在她身上。
车内的气氛让林思怡觉得有些压抑。
她脑子一热,忍不住道:“下午我跟弥弥逛街的时候,遇到陆小姐了。”
周鹤凛看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
林思怡顿了顿,继续道:“在一个男装潮牌店里。我之前不是弄脏了你的衣服,一直说想送你来着,今天刚好约了弥弥逛街,看到那家的衣服不错,就进去逛了下,没想到陆小姐跟朋友也在,拿了件男士外套,说是给男朋友买的。”
说到这儿,她紧盯着周鹤凛,深怕错过他脸上一丝的变化。
然,周鹤凛连眉毛也未动分毫,更没说什么。
见此,林思怡内心越是不安。
这个男人那么聪明,怎么会不懂她说这些话的意图,但凡他说一句宽慰她的话,林思怡也不会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样难堪。
女人或许就是这样,起初想着,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就满足了,可真的在一起了,又开始奢求别的东西。
看着他冷峻的侧脸,只觉得面前的男人离的格外的远,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下意识就脱口而出:“陆小姐那么漂亮,鹤凛哥,你会后悔跟她离婚吗?”
话说出口后,林思怡就紧张了起来,手紧握成拳。
周鹤凛终于开口了,嗓音很有些冷:“不会。”
听到这话,林思怡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后面,她没再提陆言欢,转了话题。
车到了林家别墅外。
林思怡解了安全带,问:“鹤凛哥,时间还早,你要不要进去坐会儿?”
周鹤凛:“不了。待会儿还有事。”
林思怡眼眸暗淡了下,没说什么,点了点头,然后盯着周鹤凛看了会儿,缓缓靠近,在他嘴角印下一个轻吻。
周鹤凛没避开,没回应。
林思怡脸有些烫,自小父母对她管教都很严格,她年纪也还小,虽在国外待了很多年,但也从未跟异性过分亲密过。
她不敢再看周鹤凛,“鹤凛哥,我先进去了。”
说完,推门下了车,小跑进了别墅。
周鹤凛看着她进去后,驱车离开。
陆言欢到家才八点过,将今天买的东西整理了下,又拿出那件棕色外套看了看,想着沈璨穿上的样子,应该是很不错的。
她拿了衣架,把外套挂了起来放进了衣柜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衣柜里不再只有她的物品,不知不觉多了很多男人的,有睡衣、居家裤,还有男士内裤,归置在另一边。
和她的东西比起来,泾渭分明,却又暧昧的交叠在一起。
陆言欢盯着看了会儿,将几件胡乱塞在角落的男士内裤重新叠了下,放进了抽屉里,关上了衣柜门。
洗漱完,陆言欢坐在床上,拿了本书看。
其实她跟程鱼逛了一下午,挺累的,眼皮早就有些撑不住了。
勉强翻了两页,但书上讲了什么,她却没有任何印象。
临近十一点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陆言欢将书合上放在床头柜子上,拿起手机摁了接听,不一会儿,男人的脸就出现在手机屏幕上。
他大概在拿什么东西,脸离镜头格外的近。
过了两秒,见他手上多了瓶矿泉水。
男人单手拧开瓶盖,仰头喝水,喉结动的有些急,一双灰淡的眼眸却盯着手机屏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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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你会后悔跟她离婚吗?
最开始发病,是周鹤凛刚上大学那会儿,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太差了,没钱治病,老人家怕耽误周鹤凛的学业,就一直瞒着,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
等周鹤凛发现的时候,病情已经很严重了。
这几年,周鹤凛一直将她安置在江海市最好的疗养院里,虽有医护天天照顾,但这种病只能控制,也没办法逆转。
陆言欢是在和周鹤凛结婚后,才知道他还有个住在疗养院的外婆。
那时,周鹤凛刚回周家,处境很艰难,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根本抽不出多余的时间去疗养院陪伴老人家。
有一次,老人家发病,唯一就记得外孙周鹤凛,吵着要见他。
疗养院的医护没有办法,只能联系周鹤凛过去,可当时周鹤凛在国外出差,联系不上人,最后电话打到金御府,佣人接了电话转告她,她才知道周鹤凛外婆的事情。
陆言欢去了疗养院,见到了周鹤凛的外婆。
老人家才六十出头,头发全都灰白了,很瘦很瘦,看起来就一层皮包着骨头,佝偻着背,坐在轮椅上,双目浑浊无神,痴痴呆呆的看着远处。
嘴里却一遍遍念着周鹤凛的小名。
从那以后,陆言欢隔一段时间就会去疗养院看看老人家。
她想着周鹤凛没时间,她就替周鹤凛多陪陪外婆。
和周鹤凛离婚前,她几乎每个月都会抽时间去个两三次,不忙的时候,每周末去一次。
时间久了,总是有感情的。
何况,老人家清醒的时候,很疼她,在疗养院里,别人给她什么好吃的,都留着,等她去了尽往她怀里塞。
即便那些东西,对她而言很平常,但在老人家看来,却是极好的东西。
从去年年底开始,老人家的身体确实越来越差,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
这几个月,陆言欢其实想过去疗养院看看的,但刚和周鹤凛离婚那段时间,她情绪低谷,做不到顾虑周全,何况她也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
陆言欢沉默了一阵,最终还是没说话。
周鹤凛看了看她,并未多说什么,只道:“你也可以拒绝我的请求。”
说完,他迈开长腿,进了男士洗手间。
陆言欢在那儿站了两秒才离开。
后面,她也没什么心思吃东西,等程鱼吃完,两人就各自打车回了家。
夜风习习,携着有些刺骨的凉意。
周弥饭吃到一半,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周鹤凛送林思怡回家的路上。
从周弥走后,不知道是不是太敏感了,林思怡觉得气氛有些变味了。
从认识周鹤凛开始,她就知道,他并不是个话多的男人,也不会刻意哄女人高兴,但也不是冷冰冰的不解风情,他很绅士也很会,知道怎么拿捏一个女人的心。
可今晚,从遇到陆言欢后,她便感觉周鹤凛的心思不在她身上。
车内的气氛让林思怡觉得有些压抑。
她脑子一热,忍不住道:“下午我跟弥弥逛街的时候,遇到陆小姐了。”
周鹤凛看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
林思怡顿了顿,继续道:“在一个男装潮牌店里。我之前不是弄脏了你的衣服,一直说想送你来着,今天刚好约了弥弥逛街,看到那家的衣服不错,就进去逛了下,没想到陆小姐跟朋友也在,拿了件男士外套,说是给男朋友买的。”
说到这儿,她紧盯着周鹤凛,深怕错过他脸上一丝的变化。
然,周鹤凛连眉毛也未动分毫,更没说什么。
见此,林思怡内心越是不安。
这个男人那么聪明,怎么会不懂她说这些话的意图,但凡他说一句宽慰她的话,林思怡也不会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样难堪。
女人或许就是这样,起初想着,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就满足了,可真的在一起了,又开始奢求别的东西。
看着他冷峻的侧脸,只觉得面前的男人离的格外的远,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下意识就脱口而出:“陆小姐那么漂亮,鹤凛哥,你会后悔跟她离婚吗?”
话说出口后,林思怡就紧张了起来,手紧握成拳。
周鹤凛终于开口了,嗓音很有些冷:“不会。”
听到这话,林思怡心里稍稍松了口气。
后面,她没再提陆言欢,转了话题。
车到了林家别墅外。
林思怡解了安全带,问:“鹤凛哥,时间还早,你要不要进去坐会儿?”
周鹤凛:“不了。待会儿还有事。”
林思怡眼眸暗淡了下,没说什么,点了点头,然后盯着周鹤凛看了会儿,缓缓靠近,在他嘴角印下一个轻吻。
周鹤凛没避开,没回应。
林思怡脸有些烫,自小父母对她管教都很严格,她年纪也还小,虽在国外待了很多年,但也从未跟异性过分亲密过。
她不敢再看周鹤凛,“鹤凛哥,我先进去了。”
说完,推门下了车,小跑进了别墅。
周鹤凛看着她进去后,驱车离开。
陆言欢到家才八点过,将今天买的东西整理了下,又拿出那件棕色外套看了看,想着沈璨穿上的样子,应该是很不错的。
她拿了衣架,把外套挂了起来放进了衣柜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衣柜里不再只有她的物品,不知不觉多了很多男人的,有睡衣、居家裤,还有男士内裤,归置在另一边。
和她的东西比起来,泾渭分明,却又暧昧的交叠在一起。
陆言欢盯着看了会儿,将几件胡乱塞在角落的男士内裤重新叠了下,放进了抽屉里,关上了衣柜门。
洗漱完,陆言欢坐在床上,拿了本书看。
其实她跟程鱼逛了一下午,挺累的,眼皮早就有些撑不住了。
勉强翻了两页,但书上讲了什么,她却没有任何印象。
临近十一点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陆言欢将书合上放在床头柜子上,拿起手机摁了接听,不一会儿,男人的脸就出现在手机屏幕上。
他大概在拿什么东西,脸离镜头格外的近。
过了两秒,见他手上多了瓶矿泉水。
男人单手拧开瓶盖,仰头喝水,喉结动的有些急,一双灰淡的眼眸却盯着手机屏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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