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小说网 疼你千百遍 125 输不起才丢人

125 输不起才丢人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沈阔上午去公司处理完事情,下午原本的行程是和京市过来的老总谈事情。

    对方临时出了点儿状况赶不过来,沈阔下午的时间才空下来。

    午后,他检查完小麻雀的功课,见天气不错,带着小麻雀去了网球场打球。

    小麻雀上小学后,对网球产生了兴趣。

    梁京希找了老师,每周末到家里给他上两节课,一年多时间下来,倒也学得有模有样。

    只不过,对上父亲沈阔,也只有被血虐的份儿。

    沈家三兄妹,网球都打的很好。

    沈阔并不会因为小麻雀年纪小,就手下留情。

    几个回合下来,小麻雀脸晒的通红,满头大汗,光是捡球都累得直喘。

    见父亲依旧气定神闲,小麻雀心态顿时就崩了,气愤不已的将球拍往地上一摔:“我不打了!”

    “捡起来。”沈阔指了指地上的球拍。

    他声音很温和,但语气却是不容置疑。

    小麻雀瘪着嘴看他,犟着,过了会儿,才硬着头皮说:“我累了,需要休息!”

    沈阔:“捡起来。沈确,别让我说第三次。”

    小麻雀跟他僵持良久,最后,还是弯腰将球拍捡了起来。

    沈阔面色柔和几分。

    他拿了瓶水,走到小麻雀面前,拧了瓶盖递给他。

    小麻雀犹豫了两秒,小心翼翼看了看父亲的眼睛,才伸手接过,仰头大口喝了起来。

    沈阔眉心微蹙,提醒道:“慢点儿喝。”

    小麻雀一口气灌了半瓶下去,才将水递回给沈阔。

    沈阔拧上瓶盖,问:“知道自己错哪儿了吗?”

    小麻雀想了想,低声说:“不该摔球拍。”

    沈阔用毛巾擦了擦小麻雀脸上的汗,“表面上你扔的是球拍,实际上你扔的是自己的修养。打球输了,很正常,并不丢人,但,输不起却很丢人。”

    小麻雀思考着父亲的话,似懂非懂。

    半响后,他撇了撇嘴说:“可我不想输。”

    沈阔:“不想输就努力练习,靠实力打败对手。”

    小麻雀心道:哪儿那么容易!

    正暗自沮丧着,余光忽然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小麻雀激动的挥了挥手。

    “小叔!”

    听到小麻雀的呼喊,沈阔转身看去,就见沈璨已经进了网球场,朝他们走了过来。

    等沈璨走近后,沈阔才开口,“你不在蓉市待着,跑回来干什么?”

    沈璨掐了下小麻雀的脸,说:“就许你过周末,我不能过?”

    说完,他瞥了眼小麻雀手上的球拍,“打会儿?”

    兄弟俩上次一起打网球,还是沈璨上大学那会儿。

    沈阔:“来。”

    沈璨脱了身上的衬衣随手扔一边,里面还有件白色背心。

    从小麻雀手上拿过球拍,在地上捡了颗球,见沈阔已经准备好,身体像拉开的弓一般,绿色的球如箭般射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一条长长的绿色旋影。

    发球很猛,完全不打算给对手机会。

    沈璨打球就跟他的脾气一样,自信自傲,由此习惯进攻,全面压制对手,但防守极弱,甚至约等于无。

    沈阔很了解沈璨的打法,从他到网球场那刻,也看出他心情不佳,自然早有准备,所以,漂亮的将球打了回去。

    同样,沈璨也了解沈阔的打法。

    沈阔做事滴水不漏,在打球上则习惯攻守兼备,遇到如沈璨强劲的进攻派,就只能竭力守,寻找恰当的时机进攻。

    可当攻守势均力敌的时候,打的就是时间和体力。

    显然,二十几岁的沈璨比年过四十的沈阔要占优势。

    半个小时高强度下来,沈阔体力显然有些跟不上了,而沈璨虽满身的汗,白色背心都能挤出水了,但身体所有的细胞仿佛被激活了,势如破竹。

    一个球从沈阔手上的球拍擦过,最后弹在了远处的地上。

    沈璨喘着气,笑:“大哥,打不过可以认输。”

    小麻雀在一旁附和:“就是,输了又不丢人,输不起才丢人。”

    “小叔,你真棒!”小麻雀不忘给了沈璨两个大拇指。

    沈阔:“……”

    ……

    从网球场离开,沈璨回房间冲了个澡,然后去书房找沈阔。

    沈阔似乎料到他会过来,已经泡了茶等着他。

    沈璨坐下,端起面前的茶,看了看茶色,又闻了闻味道,才送到嘴边抿了口。

    入口微涩,醇而绵和。

    他放下茶杯,懒散靠在椅背上,长腿随性的拉长交叠,说:“你让我去蓉市,不只是暂代冯总半个月那么简单吧?”

    “噢?”沈阔眉目无波,抿了口茶,说:“说说看,怎么不简单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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