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 我会认真考虑的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小姑娘性格活泼开朗,还社牛,一口一个小舅妈,叫得贼溜。
沈梨跟她说过,小舅妈是位老师,教小学。
许之之长大后,也想当老师。
因为她爸爸也是老师,无所不知,特别厉害。
因此,还没见到这位小舅妈,许之之就生出了好感。
见到小舅妈后,她更喜欢了,因为小舅妈看起来很温柔,还特别漂亮。
她喜欢温柔漂亮的老师。
小姑娘求知欲很强,小脑瓜里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一路上不停的问陆言欢问题,从天文地理到历史文学再到现代科技,她发现小姑娘知道得还挺多的,虽然童言稚语,有些问题甚至有些好笑,但对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却十分难得。
沈梨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原本她怕陆言欢单独跟她相处不自在,所以特地带上了小丫头,想着陆言欢每天面对学生,应该能和许之之相处得来。
可许之之这没完没了的架势,她又怕烦着陆言欢,便忍不住开口:“言欢,你别理她,你越理她,她越没完没了。”
陆言欢笑道:“没事,小姑娘挺可爱的。”
听到这话,许之之得意地看了沈梨一眼,“妈妈,就你嫌我烦,小舅妈可喜欢我了。”
小姑娘丰富的表情,逗乐了陆言欢!
沈梨也不知道自己女儿哪来的自信,头疼道:“是是是,人人都喜欢你,行了吧!”
许之之有些不高兴了,“哼,你太敷衍了!不跟你好了!”
陆言欢:“……”
她盯着许之之看了两秒,其实小姑娘长得不怎么像沈梨,应该更像她父亲。
唯有眼睛和举止神态,却和沈梨如出一辙。
只不过沈梨的瞳仁颜色很深,聚焦看人的时候,跟沈阔有些像,很压人。
而许之之瞳仁颜色偏浅,晶莹剔透,像是一块美极了的琥珀。
从许之之的眼睛,陆言欢联想到了沈璨。
沈璨眼睛颜色也偏浅,不认真盯着看的时候,有种漫不经心的懒淡感。
若是换皮囊差的人就会让人觉得呆滞无神,但沈璨长得好看,反而让人有一种颓靡的美感。
陆言欢发现自己有些走神,很快又把自己拉了回来。
到了吃饭的餐厅,小姑娘倒很安静,不像别的孩子在餐厅四处跑,也不大吵大闹,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吃饭的时候,姿势端正的拿着筷勺,一口一口不疾不徐往嘴巴里喂,丝毫不需要大人操心。
沈梨边吃饭边和陆言欢聊着。
问了她身体状况,聊了女人怀孕的一些事情,又询问了陆言欢工作情况。
分寸感把握得很好,不会让陆言欢觉得不舒服。
聊得不错的时候,沈梨才开口提议:“言欢,这段时间沈璨不在江海市,你怀着孩子一个人住多有不便,要不要请个阿姨照顾你?”
这也是沈阔的意思。
蓉市那边的问题,短时间很难解决下来,但陆言欢肚子会越来越大,万一出点儿状况,也没人知晓。
当然,现在陆言欢和沈家的关系还不够亲近,沈梨也不好直接为陆言欢做决定,怕她心里有想法,还是要遵从她的意见。
陆言欢不反对找阿姨,“再过段时间吧。”
最近她在看房子,找到大一点的房子后再请阿姨。
现在那套她一个人住着还成,请了阿姨,肯定挪不开脚。
沈梨笑着道:“好,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记得跟二姐开口。我们是一家人,不要跟二姐客气。”
陆言欢点头:“好。”
吃过饭,沈梨将陆言欢送到小区门口,车没开进小区,而是带着许之之下车陪着陆言欢走到单元楼下。
“二姐,要不要上去坐会儿?”陆言欢出口邀请。
只不过她怕怠慢了沈梨母女,毕竟和沈家比起来,她租的这套房子确实太小了,家里也没什么可以招待她们的。
沈梨说:“这次就算了,待会儿我还要带小丫头去她奶奶家里,下次吧!”
陆言欢点头,暗暗松了口气。
沈梨很善于观察人,看出了陆言欢的不自在。
道别后,陆言欢正准备转身进单元楼,沈梨忽然又叫了她一声。
陆言欢停下脚,转身看向沈梨。
沈梨顿了顿,问:“你和沈璨是不是吵架了?”
陆言欢轻抿唇没说话。
沈梨:“沈璨下午给我打电话了,虽然没明说,但意思是希望我过来看看你。他挺担心你的,但拉不下面子直接跟你联系,所以才找到我。”
陆言欢怔了下。
沈梨看着她,又说:“我说这话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我是沈璨姐姐,情感上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如果你觉得有道理就听一下,没道理就当耳边风过了,不必放在心上。”
陆言欢:“你说。”
沈梨:“你和沈璨是因为孩子仓促结婚的,这就好像早产生下的孩子,先天不足,但并不代表早产儿就不能健康长大,只不过需要父母更细心的照顾呵护。你和沈璨的婚姻便是如此,需要你们更有耐心地经营。言欢,我知道沈璨身上有很多臭毛病,但你相信我,他并不是一个糟糕的人。”
沈梨原本不打算说这些话的,但思考再三决定还是说了。
陆言欢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她知道沈梨是好意。
“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我会认真考虑的。”
沈梨笑了笑,“快进去吧。”
陆言欢点头。
“小舅妈再见!”许之之挥了挥手。
陆言欢也对她挥了挥手,“再见。”
转身进乐单元楼。
沈梨看着陆言欢进去后,才牵着女儿往外走。
许之之扯了扯沈梨的手,“妈妈,晚上我们要去奶奶那儿吗?”
沈梨眼眸一转,“今天有些晚了,下次吧,下次让你爸带你回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劝别人头头是道,轮到自己反而一团糟。
回到车上,沈梨给沈璨去了个电话。
“我刚送言欢回去。”
电话那边的男人淡淡嗯了声,不说别的,也不挂电话。
沈梨默了两秒,“沈璨,你这态度,我要是言欢也懒得搭理你!”
过了会儿,沈璨终于开口了,问:“她最近怎么样?”
沈梨正要开口,忽然又停了下来,“明天不是周末吗,你不会自己回来看?”
沈璨没说话。
“怎么,买不起机票,要不要我给你报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29 我会认真考虑的
沈梨跟她说过,小舅妈是位老师,教小学。
许之之长大后,也想当老师。
因为她爸爸也是老师,无所不知,特别厉害。
因此,还没见到这位小舅妈,许之之就生出了好感。
见到小舅妈后,她更喜欢了,因为小舅妈看起来很温柔,还特别漂亮。
她喜欢温柔漂亮的老师。
小姑娘求知欲很强,小脑瓜里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一路上不停的问陆言欢问题,从天文地理到历史文学再到现代科技,她发现小姑娘知道得还挺多的,虽然童言稚语,有些问题甚至有些好笑,但对于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却十分难得。
沈梨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原本她怕陆言欢单独跟她相处不自在,所以特地带上了小丫头,想着陆言欢每天面对学生,应该能和许之之相处得来。
可许之之这没完没了的架势,她又怕烦着陆言欢,便忍不住开口:“言欢,你别理她,你越理她,她越没完没了。”
陆言欢笑道:“没事,小姑娘挺可爱的。”
听到这话,许之之得意地看了沈梨一眼,“妈妈,就你嫌我烦,小舅妈可喜欢我了。”
小姑娘丰富的表情,逗乐了陆言欢!
沈梨也不知道自己女儿哪来的自信,头疼道:“是是是,人人都喜欢你,行了吧!”
许之之有些不高兴了,“哼,你太敷衍了!不跟你好了!”
陆言欢:“……”
她盯着许之之看了两秒,其实小姑娘长得不怎么像沈梨,应该更像她父亲。
唯有眼睛和举止神态,却和沈梨如出一辙。
只不过沈梨的瞳仁颜色很深,聚焦看人的时候,跟沈阔有些像,很压人。
而许之之瞳仁颜色偏浅,晶莹剔透,像是一块美极了的琥珀。
从许之之的眼睛,陆言欢联想到了沈璨。
沈璨眼睛颜色也偏浅,不认真盯着看的时候,有种漫不经心的懒淡感。
若是换皮囊差的人就会让人觉得呆滞无神,但沈璨长得好看,反而让人有一种颓靡的美感。
陆言欢发现自己有些走神,很快又把自己拉了回来。
到了吃饭的餐厅,小姑娘倒很安静,不像别的孩子在餐厅四处跑,也不大吵大闹,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吃饭的时候,姿势端正的拿着筷勺,一口一口不疾不徐往嘴巴里喂,丝毫不需要大人操心。
沈梨边吃饭边和陆言欢聊着。
问了她身体状况,聊了女人怀孕的一些事情,又询问了陆言欢工作情况。
分寸感把握得很好,不会让陆言欢觉得不舒服。
聊得不错的时候,沈梨才开口提议:“言欢,这段时间沈璨不在江海市,你怀着孩子一个人住多有不便,要不要请个阿姨照顾你?”
这也是沈阔的意思。
蓉市那边的问题,短时间很难解决下来,但陆言欢肚子会越来越大,万一出点儿状况,也没人知晓。
当然,现在陆言欢和沈家的关系还不够亲近,沈梨也不好直接为陆言欢做决定,怕她心里有想法,还是要遵从她的意见。
陆言欢不反对找阿姨,“再过段时间吧。”
最近她在看房子,找到大一点的房子后再请阿姨。
现在那套她一个人住着还成,请了阿姨,肯定挪不开脚。
沈梨笑着道:“好,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记得跟二姐开口。我们是一家人,不要跟二姐客气。”
陆言欢点头:“好。”
吃过饭,沈梨将陆言欢送到小区门口,车没开进小区,而是带着许之之下车陪着陆言欢走到单元楼下。
“二姐,要不要上去坐会儿?”陆言欢出口邀请。
只不过她怕怠慢了沈梨母女,毕竟和沈家比起来,她租的这套房子确实太小了,家里也没什么可以招待她们的。
沈梨说:“这次就算了,待会儿我还要带小丫头去她奶奶家里,下次吧!”
陆言欢点头,暗暗松了口气。
沈梨很善于观察人,看出了陆言欢的不自在。
道别后,陆言欢正准备转身进单元楼,沈梨忽然又叫了她一声。
陆言欢停下脚,转身看向沈梨。
沈梨顿了顿,问:“你和沈璨是不是吵架了?”
陆言欢轻抿唇没说话。
沈梨:“沈璨下午给我打电话了,虽然没明说,但意思是希望我过来看看你。他挺担心你的,但拉不下面子直接跟你联系,所以才找到我。”
陆言欢怔了下。
沈梨看着她,又说:“我说这话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我是沈璨姐姐,情感上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如果你觉得有道理就听一下,没道理就当耳边风过了,不必放在心上。”
陆言欢:“你说。”
沈梨:“你和沈璨是因为孩子仓促结婚的,这就好像早产生下的孩子,先天不足,但并不代表早产儿就不能健康长大,只不过需要父母更细心的照顾呵护。你和沈璨的婚姻便是如此,需要你们更有耐心地经营。言欢,我知道沈璨身上有很多臭毛病,但你相信我,他并不是一个糟糕的人。”
沈梨原本不打算说这些话的,但思考再三决定还是说了。
陆言欢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她知道沈梨是好意。
“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我会认真考虑的。”
沈梨笑了笑,“快进去吧。”
陆言欢点头。
“小舅妈再见!”许之之挥了挥手。
陆言欢也对她挥了挥手,“再见。”
转身进乐单元楼。
沈梨看着陆言欢进去后,才牵着女儿往外走。
许之之扯了扯沈梨的手,“妈妈,晚上我们要去奶奶那儿吗?”
沈梨眼眸一转,“今天有些晚了,下次吧,下次让你爸带你回去。”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劝别人头头是道,轮到自己反而一团糟。
回到车上,沈梨给沈璨去了个电话。
“我刚送言欢回去。”
电话那边的男人淡淡嗯了声,不说别的,也不挂电话。
沈梨默了两秒,“沈璨,你这态度,我要是言欢也懒得搭理你!”
过了会儿,沈璨终于开口了,问:“她最近怎么样?”
沈梨正要开口,忽然又停了下来,“明天不是周末吗,你不会自己回来看?”
沈璨没说话。
“怎么,买不起机票,要不要我给你报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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