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好言言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她回到酒店,看哪哪儿都不顺眼,房间里能砸的东西,她砸了个干净。
手机铃声响起,才停了下来。
拿起手机看了眼,是林思怡打来的电话。
虽然她跟林思怡打小就认识,但两人关系很一般,上次会一起逛街,也是林思怡到周家,两人客套的说了句,没想到林思怡还当真了,真约她逛街。
不过,后来她也看出来了,林思怡哪里是像跟她逛街,分明是想打听周鹤凛前妻,也就是陆言欢的事情。
刚好她也不喜欢陆言欢,于是就添油加醋说了一通。
“弥弥,你还在蓉市吗?”
“嗯。”
周弥克制了下情绪,但语气还是很冷硬。
林思怡一下就听出来了,“弥弥,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没事!”周弥烦死了,没好气道。
她自然不愿把这事告诉林思怡。
朋友圈里,她最近发的那些,都是暗搓搓的在秀恩爱,林思怡肯定也是看到了,所以才知道她在蓉市。
要是告诉林思怡,林思怡私底下不知道怎么嘲笑她呢。
林思怡见她不肯说,也没继续问,周弥朋友圈里视频中的男人,她看了下,长的还不错,不过一看就是那种玩咖类型的。
也就周弥才看得上这种男人。
“弥弥,你什么时候回江海市?”
林思怡默了几秒,换了语气,听着很低落,情绪不怎么高。
周弥嗓音倒是软化了几分,“你有事找我?”
林思怡轻轻嗯了声,“你知道的,我常年在国外,国内朋友很少,除了你,我也不知道该找谁说。”
听着这话,周弥挺受用的。
虽然她是周家小姐,不过她母亲到底不是原配,外界都穿是小三上位,所以她圈子里那些小姐妹表面上闺蜜情深,背地里都不怎么瞧得上她。
经常在背后说三道四嘲笑她。
没想到林思怡还真把她当朋友,周弥心里有些小感动。
问:“你想跟我说什么?”
林思怡支支吾吾的,没说个明白,不过周弥也感觉出来了,又是和周鹤凛有关的。
她就不懂,周鹤凛有什么好,一个私生子,值得林思怡这么惦记吗?
周弥说:“过两天吧,回江海市了我跟你联系。”
林思怡笑着应道:“好,那你回来我请你吃饭。”
周弥心不在焉的嗯了声,挂了电话。
今天看到陆言欢跟沈璨在一起的时候,她真的快气疯了,所以没忍住跟陆言欢动手了,沈璨那种出生的人肯定不喜欢这种泼妇行为,所以才会凶他。
陆言欢结过婚,沈家不可能让这种女人进门。
沈璨多半图一时新鲜,玩玩她罢了,最后要娶的肯定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这么一想,周弥心里顺畅了很多。
她绝对不会这么放弃的。
晚上,周弥去了酒吧。
比起江海市的快节奏,蓉市要慢很多,甚至说得上悠闲。
吃喝玩乐,一样都不输江海市。
尤其这夜生活,可太丰富了。
周弥今天心情本就欠佳,进了夜店灌了两杯就去蹦迪,她的穿着打扮很适合夜店这种地方,刚进入舞池就有不少男人围了上来。
这些劣等货,她自然看不上,连逢场作戏都懒得作。
跳得满身热了起来,她就从舞池出来了,到了吧台又要了杯酒,坐在哪儿不紧不慢喝着,心里却琢磨着要怎么才能从陆言欢那儿把沈璨抢过来。
“周小姐。”
一道男人声音插了过来。
周弥偏头一看,是个大肥猪,肥得身上的油都快从那满是横肉的脸上溢出来了。
她不由反胃地皱了皱眉,收回视线,灌了口酒压了下去,才开口问:“你谁啊?”
冯礼峰手搭在周弥高脚椅靠背上,笑了笑,说:“我姓冯,上次跟小沈总一块儿,见过你一次。”
听到小沈总三个字,周弥又将目光落在了他脸上。
忽然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令人作呕。
“你说沈璨?”
冯礼峰笑着点了点头。
周弥打量了他一会儿,“我怎么对你没印象呢?”
她只记得有个姓孙的,长得还行。
冯礼峰耸了耸肩,自嘲道:“可能我长了张大众脸吧!”
听到这话,周弥哼笑了声,又自顾自喝酒。
冯礼峰视线从周弥脸上下移,落在露出的大片胸口位置。
周弥身材属于偏肉感的那种,她穿着紧身针织吊带,外面是件皮衣,皮衣松松垮垮的挽在上臂处,露出圆润小巧的肩膀。
冯礼峰顿时有些口干舌燥。
他抬眸给吧台的调酒师递了个眼神,对方心领神会的笑了下,不一会儿调了杯酒送到周弥面前。
“小美女,这杯酒请你的。”帅气的调酒师笑着说。
周弥托腮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甜甜一笑:“谢了。”
十来分钟后,冯礼峰半托半抱将周弥带出了夜店。
晚上,陆言欢回了酒店备课。
沈璨自己在医院。
离开的时候,她跟沈璨说好,晚上不过去了,明天上午再去医院。
原本她没抱希望沈璨会同意。
没想到他轻松的答应了。
回到酒店,陆言欢开了电脑就开始备课。
不知不觉,已经十点多了。
还有点没弄完。
她关了电脑,打算明天早上起来再继续弄,拿了睡衣准备去洗澡,放在桌上的手机忽然呜呜震动起来。
瞥了眼屏幕,沈璨打来的。
陆言欢拿起手机点了接听,嗓音柔和似涓涓溪水,“怎么了?”
“言言,下来。”
听着沈璨低沉的嗓音,陆言欢怔了下,“下哪儿?”
沈璨说:“我在酒店大堂。”
“……”
陆言欢懵了下,瞬间,就恼了起来,“你不在医院好好待着,跑出来干什么?”
对面玩笑暧昧地紧跟了一句,“干X!”
“沈璨!”
陆言欢愈发被他不正经的样子给气到了。
“好言言,不生气了,快下来,酒店大堂好冷,外面下雨了。”电话那边传来对方软软的声音。
陆言欢气瞬间就生不起来了,她走到窗外边往外看了眼,确实下起了小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62 好言言
手机铃声响起,才停了下来。
拿起手机看了眼,是林思怡打来的电话。
虽然她跟林思怡打小就认识,但两人关系很一般,上次会一起逛街,也是林思怡到周家,两人客套的说了句,没想到林思怡还当真了,真约她逛街。
不过,后来她也看出来了,林思怡哪里是像跟她逛街,分明是想打听周鹤凛前妻,也就是陆言欢的事情。
刚好她也不喜欢陆言欢,于是就添油加醋说了一通。
“弥弥,你还在蓉市吗?”
“嗯。”
周弥克制了下情绪,但语气还是很冷硬。
林思怡一下就听出来了,“弥弥,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没事!”周弥烦死了,没好气道。
她自然不愿把这事告诉林思怡。
朋友圈里,她最近发的那些,都是暗搓搓的在秀恩爱,林思怡肯定也是看到了,所以才知道她在蓉市。
要是告诉林思怡,林思怡私底下不知道怎么嘲笑她呢。
林思怡见她不肯说,也没继续问,周弥朋友圈里视频中的男人,她看了下,长的还不错,不过一看就是那种玩咖类型的。
也就周弥才看得上这种男人。
“弥弥,你什么时候回江海市?”
林思怡默了几秒,换了语气,听着很低落,情绪不怎么高。
周弥嗓音倒是软化了几分,“你有事找我?”
林思怡轻轻嗯了声,“你知道的,我常年在国外,国内朋友很少,除了你,我也不知道该找谁说。”
听着这话,周弥挺受用的。
虽然她是周家小姐,不过她母亲到底不是原配,外界都穿是小三上位,所以她圈子里那些小姐妹表面上闺蜜情深,背地里都不怎么瞧得上她。
经常在背后说三道四嘲笑她。
没想到林思怡还真把她当朋友,周弥心里有些小感动。
问:“你想跟我说什么?”
林思怡支支吾吾的,没说个明白,不过周弥也感觉出来了,又是和周鹤凛有关的。
她就不懂,周鹤凛有什么好,一个私生子,值得林思怡这么惦记吗?
周弥说:“过两天吧,回江海市了我跟你联系。”
林思怡笑着应道:“好,那你回来我请你吃饭。”
周弥心不在焉的嗯了声,挂了电话。
今天看到陆言欢跟沈璨在一起的时候,她真的快气疯了,所以没忍住跟陆言欢动手了,沈璨那种出生的人肯定不喜欢这种泼妇行为,所以才会凶他。
陆言欢结过婚,沈家不可能让这种女人进门。
沈璨多半图一时新鲜,玩玩她罢了,最后要娶的肯定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这么一想,周弥心里顺畅了很多。
她绝对不会这么放弃的。
晚上,周弥去了酒吧。
比起江海市的快节奏,蓉市要慢很多,甚至说得上悠闲。
吃喝玩乐,一样都不输江海市。
尤其这夜生活,可太丰富了。
周弥今天心情本就欠佳,进了夜店灌了两杯就去蹦迪,她的穿着打扮很适合夜店这种地方,刚进入舞池就有不少男人围了上来。
这些劣等货,她自然看不上,连逢场作戏都懒得作。
跳得满身热了起来,她就从舞池出来了,到了吧台又要了杯酒,坐在哪儿不紧不慢喝着,心里却琢磨着要怎么才能从陆言欢那儿把沈璨抢过来。
“周小姐。”
一道男人声音插了过来。
周弥偏头一看,是个大肥猪,肥得身上的油都快从那满是横肉的脸上溢出来了。
她不由反胃地皱了皱眉,收回视线,灌了口酒压了下去,才开口问:“你谁啊?”
冯礼峰手搭在周弥高脚椅靠背上,笑了笑,说:“我姓冯,上次跟小沈总一块儿,见过你一次。”
听到小沈总三个字,周弥又将目光落在了他脸上。
忽然觉得,好像也没那么令人作呕。
“你说沈璨?”
冯礼峰笑着点了点头。
周弥打量了他一会儿,“我怎么对你没印象呢?”
她只记得有个姓孙的,长得还行。
冯礼峰耸了耸肩,自嘲道:“可能我长了张大众脸吧!”
听到这话,周弥哼笑了声,又自顾自喝酒。
冯礼峰视线从周弥脸上下移,落在露出的大片胸口位置。
周弥身材属于偏肉感的那种,她穿着紧身针织吊带,外面是件皮衣,皮衣松松垮垮的挽在上臂处,露出圆润小巧的肩膀。
冯礼峰顿时有些口干舌燥。
他抬眸给吧台的调酒师递了个眼神,对方心领神会的笑了下,不一会儿调了杯酒送到周弥面前。
“小美女,这杯酒请你的。”帅气的调酒师笑着说。
周弥托腮盯着他看了会儿,然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甜甜一笑:“谢了。”
十来分钟后,冯礼峰半托半抱将周弥带出了夜店。
晚上,陆言欢回了酒店备课。
沈璨自己在医院。
离开的时候,她跟沈璨说好,晚上不过去了,明天上午再去医院。
原本她没抱希望沈璨会同意。
没想到他轻松的答应了。
回到酒店,陆言欢开了电脑就开始备课。
不知不觉,已经十点多了。
还有点没弄完。
她关了电脑,打算明天早上起来再继续弄,拿了睡衣准备去洗澡,放在桌上的手机忽然呜呜震动起来。
瞥了眼屏幕,沈璨打来的。
陆言欢拿起手机点了接听,嗓音柔和似涓涓溪水,“怎么了?”
“言言,下来。”
听着沈璨低沉的嗓音,陆言欢怔了下,“下哪儿?”
沈璨说:“我在酒店大堂。”
“……”
陆言欢懵了下,瞬间,就恼了起来,“你不在医院好好待着,跑出来干什么?”
对面玩笑暧昧地紧跟了一句,“干X!”
“沈璨!”
陆言欢愈发被他不正经的样子给气到了。
“好言言,不生气了,快下来,酒店大堂好冷,外面下雨了。”电话那边传来对方软软的声音。
陆言欢气瞬间就生不起来了,她走到窗外边往外看了眼,确实下起了小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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