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就这?
目录:疼你千百遍| 作者:嗜甜如命| 类别:都市言情
沈璨脑海中闪过一阵熟悉感,他忽然想起来,和陆言欢也有过类似的对话。
“言言,你还记不记得,之前你也求我我一次。”沈璨又偏头看了她眼。
陆言欢懵了下,还没想起来,就听他说:“这次也跟上次一样,我可以答应跟你一起回老宅吃饭,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听到这儿,陆言欢瞬间就想起来了。
那次姚茕为了她跟姜颜衾打了一架,被拉进了派出所,为了姚茕,她也求过沈璨一次,当时沈璨让她答应一个条件,就不为难姚茕。
只不过,那个条件一直到现在,沈璨都没说是什么。
陆言欢收回搭在男人手臂的手,在位置上坐好,“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一个条件,这是回你家,我这么做也是为你考虑!”
顿了顿,她看了眼沈璨:“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记忆忽然就恢复了?”
沈璨:“唔,刚好就想起这事了。”
陆言欢:“……”
厚颜无耻。
到家后,陆言欢回房间换衣服。
沈璨推门进来。
她瞥了眼,拿起一件浅色毛衣穿上,毛衣稍微有些修身,套上后,腹部的位置还挺明显的。
沈璨坐在床尾的长凳上,手机在指间转动,他盯着陆言欢看了会儿,“真要回去吃这个饭?”
陆言欢背对着他,站在镜子前,没应他的恶化。
他目光落在陆言欢的腰上。
从这个角度看,完全看不出来陆言欢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腰部仍旧纤细盈盈一握。
陆言欢对着镜子看了看,拿了件外套穿上,她整理着衣服,忽然道:“过来帮我弄下头发。”
听到这话,沈璨喉结滚动,他丢下手机起身走到陆言欢身后,将压在衣服里面的头发拨了出来。
他声音有些哑:“好了。”
目光,在镜子里撞了下。
沈璨正要走,陆言欢转过身拉住了她,她神色平和,视线望了望他的头顶,嗓音软柔:“我看看你的伤口。”
沈璨垂眸看着她,嗓子有些干,“怎么看?”
陆言欢看了眼刚才他坐的地方,下巴指了指,“你坐下。”
沈璨又坐了回去。
他的伤口在左边偏后面的位置,也就是左耳上面六七公分的位置。
陆言欢站在他面前,双手环着他的头,手指在他头上拨弄着。
剪了短寸,沈璨还没有适应,柔软的手摸着伤口附近有些痒,他整个脸几乎贴着陆言欢的腹部,呼吸间尽是陆言欢身上淡淡的味道。
二十多岁,正是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尝试过一次两次后,就有了瘾儿。
尤其,以陆言欢现在的情况,这种瘾儿根本没办法过足。
他抬手环住她的腰,手掌隔着衣服抚摸着她的脊背,陆言欢察觉到他的动作,垂下眼皮和他对视了眼,对方眼底的暗潮涌动尽收眼底。
她腿一跨,在他腿上坐了下来。
然后,主动亲了亲沈璨的唇,“沈璨,跟我一起回老宅好吗?”
沈璨冷哼了声,掐了下她的脸,“就这?”
陆言欢手指有些凉,从他的耳际到他的肩膀,“其他的,等你跟我去了回来再说。”
“你说的!”
“嗯。”
沈璨看了她会儿,按着她亲了片刻,等陆言欢平复下来啊,拍了拍她的屁股,说:“起来吧,我们早去早回!”
……
到沈宅已经快八点了。
饭菜早已准备妥当,两人一到就开饭。
沈梨早到几分钟。
沈阔晚上有应酬,不回来吃饭。
这顿饭吃的还算平和。
老太太虽仍旧冷着脸,没主动搭理过陆言欢,但陆言欢主动跟她说话的时候,倒也没给陆言欢难看,也没刻意挑刺儿为难。
吃完,梁京希拉着陆言欢去外面院子里转了转。
沈璨被老太太叫住,留在了客厅。
“你们有事儿?”他瞥了眼老爷子、老太太,又看了眼沈梨。
傅薇正要开口,目光却落在了他头上,“大晚上戴个帽子干嘛?”
出门的时候,沈璨问陆言欢要了个鸭舌帽。
还是粉色的,由于是女士的,所以帽围有些小,好在沈璨头不大,能戴进去,就是有些紧。
他受伤的事情,怕老爷子、老太太担心,没让他们知道。
剪了头发,没了遮挡,伤口处就很明显。
沈璨懒懒散散窝在沙发里,玩着手机,随口道:“剪了头发,不大习惯。”
老太太一听,有些惊讶,“怎么想起把头发剪了?”
沈璨从中学时期开始把头发染成了金色,还留的长,学校老师拿剪刀追着剪,好几次还把电话打到了沈阔那儿,不过,沈阔觉得头发长短、染不染色并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
在沈阔表面态度后,学校也就放任不管了。
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又去补个色,老太太都担心,他的头会不会被染发的药水给泡坏了。
沈璨漫不经心:“想剪,就剪了。”
“剪了也好,又不是外国人,染个金毛干什么!现在这样不顺眼多了?”老太太还是挺传统的,看不得年轻人把头发染得花里胡哨。
话说,陆言欢的头发倒是不错,又黑又亮,一看就没烫染过。
老太太盯着沈璨看了会儿,问:“你跟周家那丫头是怎么回事?”
沈璨玩着游戏,游戏音效有些大,他一时没听清,问:“谁怎么回事?”
老太太拔高了声音,“周家,周延维的小女儿,好像是叫周、周……”
“周弥。”沈梨刚在回工作消息,没插话,见老太太一直说不出名字,才帮着说了句。
周延维夫妻前脚刚走,老太太就给沈梨打了电话,说了情况,沈梨得知后,也立即去打听了下周家的情况,沈璨确实和周弥有些交集。
但具体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就不那么好查了。
沈璨头也没抬,“我跟她能有什么关系。”
老太太听他这么说,稍微安心了点儿,自己的儿子她还是了解,既然敢做就跟承认,既然他说没有,那就一定是没有。
但周家那两口子也不会平白无故上门说这些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70 就这?
“言言,你还记不记得,之前你也求我我一次。”沈璨又偏头看了她眼。
陆言欢懵了下,还没想起来,就听他说:“这次也跟上次一样,我可以答应跟你一起回老宅吃饭,但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听到这儿,陆言欢瞬间就想起来了。
那次姚茕为了她跟姜颜衾打了一架,被拉进了派出所,为了姚茕,她也求过沈璨一次,当时沈璨让她答应一个条件,就不为难姚茕。
只不过,那个条件一直到现在,沈璨都没说是什么。
陆言欢收回搭在男人手臂的手,在位置上坐好,“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一个条件,这是回你家,我这么做也是为你考虑!”
顿了顿,她看了眼沈璨:“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记忆忽然就恢复了?”
沈璨:“唔,刚好就想起这事了。”
陆言欢:“……”
厚颜无耻。
到家后,陆言欢回房间换衣服。
沈璨推门进来。
她瞥了眼,拿起一件浅色毛衣穿上,毛衣稍微有些修身,套上后,腹部的位置还挺明显的。
沈璨坐在床尾的长凳上,手机在指间转动,他盯着陆言欢看了会儿,“真要回去吃这个饭?”
陆言欢背对着他,站在镜子前,没应他的恶化。
他目光落在陆言欢的腰上。
从这个角度看,完全看不出来陆言欢已经怀孕五个多月了,腰部仍旧纤细盈盈一握。
陆言欢对着镜子看了看,拿了件外套穿上,她整理着衣服,忽然道:“过来帮我弄下头发。”
听到这话,沈璨喉结滚动,他丢下手机起身走到陆言欢身后,将压在衣服里面的头发拨了出来。
他声音有些哑:“好了。”
目光,在镜子里撞了下。
沈璨正要走,陆言欢转过身拉住了她,她神色平和,视线望了望他的头顶,嗓音软柔:“我看看你的伤口。”
沈璨垂眸看着她,嗓子有些干,“怎么看?”
陆言欢看了眼刚才他坐的地方,下巴指了指,“你坐下。”
沈璨又坐了回去。
他的伤口在左边偏后面的位置,也就是左耳上面六七公分的位置。
陆言欢站在他面前,双手环着他的头,手指在他头上拨弄着。
剪了短寸,沈璨还没有适应,柔软的手摸着伤口附近有些痒,他整个脸几乎贴着陆言欢的腹部,呼吸间尽是陆言欢身上淡淡的味道。
二十多岁,正是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尝试过一次两次后,就有了瘾儿。
尤其,以陆言欢现在的情况,这种瘾儿根本没办法过足。
他抬手环住她的腰,手掌隔着衣服抚摸着她的脊背,陆言欢察觉到他的动作,垂下眼皮和他对视了眼,对方眼底的暗潮涌动尽收眼底。
她腿一跨,在他腿上坐了下来。
然后,主动亲了亲沈璨的唇,“沈璨,跟我一起回老宅好吗?”
沈璨冷哼了声,掐了下她的脸,“就这?”
陆言欢手指有些凉,从他的耳际到他的肩膀,“其他的,等你跟我去了回来再说。”
“你说的!”
“嗯。”
沈璨看了她会儿,按着她亲了片刻,等陆言欢平复下来啊,拍了拍她的屁股,说:“起来吧,我们早去早回!”
……
到沈宅已经快八点了。
饭菜早已准备妥当,两人一到就开饭。
沈梨早到几分钟。
沈阔晚上有应酬,不回来吃饭。
这顿饭吃的还算平和。
老太太虽仍旧冷着脸,没主动搭理过陆言欢,但陆言欢主动跟她说话的时候,倒也没给陆言欢难看,也没刻意挑刺儿为难。
吃完,梁京希拉着陆言欢去外面院子里转了转。
沈璨被老太太叫住,留在了客厅。
“你们有事儿?”他瞥了眼老爷子、老太太,又看了眼沈梨。
傅薇正要开口,目光却落在了他头上,“大晚上戴个帽子干嘛?”
出门的时候,沈璨问陆言欢要了个鸭舌帽。
还是粉色的,由于是女士的,所以帽围有些小,好在沈璨头不大,能戴进去,就是有些紧。
他受伤的事情,怕老爷子、老太太担心,没让他们知道。
剪了头发,没了遮挡,伤口处就很明显。
沈璨懒懒散散窝在沙发里,玩着手机,随口道:“剪了头发,不大习惯。”
老太太一听,有些惊讶,“怎么想起把头发剪了?”
沈璨从中学时期开始把头发染成了金色,还留的长,学校老师拿剪刀追着剪,好几次还把电话打到了沈阔那儿,不过,沈阔觉得头发长短、染不染色并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
在沈阔表面态度后,学校也就放任不管了。
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又去补个色,老太太都担心,他的头会不会被染发的药水给泡坏了。
沈璨漫不经心:“想剪,就剪了。”
“剪了也好,又不是外国人,染个金毛干什么!现在这样不顺眼多了?”老太太还是挺传统的,看不得年轻人把头发染得花里胡哨。
话说,陆言欢的头发倒是不错,又黑又亮,一看就没烫染过。
老太太盯着沈璨看了会儿,问:“你跟周家那丫头是怎么回事?”
沈璨玩着游戏,游戏音效有些大,他一时没听清,问:“谁怎么回事?”
老太太拔高了声音,“周家,周延维的小女儿,好像是叫周、周……”
“周弥。”沈梨刚在回工作消息,没插话,见老太太一直说不出名字,才帮着说了句。
周延维夫妻前脚刚走,老太太就给沈梨打了电话,说了情况,沈梨得知后,也立即去打听了下周家的情况,沈璨确实和周弥有些交集。
但具体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就不那么好查了。
沈璨头也没抬,“我跟她能有什么关系。”
老太太听他这么说,稍微安心了点儿,自己的儿子她还是了解,既然敢做就跟承认,既然他说没有,那就一定是没有。
但周家那两口子也不会平白无故上门说这些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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