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来之不易
“是狼?”关磊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声音都在发抖。
“不是狼。”李泽把身体压得更低,雪水浸透了棉袄,他却浑然不觉,“这是‘豺狗子’。”
郝军也瞪大了眼:“豺?就是书上说的那种?”
“对。”李泽的回答很简短,但信息量巨大,“长得像狗,心比狼还黑,一群豺狗子,老虎见了都得绕道走。它们脑子好使,记仇,而且……”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组织语言。
“它们掏裆。”
这三个字一出口,郝军和关磊都下意识地夹了夹腿,徐春林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块脸也**了一下。
山里有句老话,叫“棕熊定死窝,豺狗子爱掏裆”。
意思是棕熊这种霸主,受了重伤或者老了,会自己找个山洞或者隐蔽的地方等死,绝不挪窝。而豺群捕猎,最喜欢用的就是这阴损的招数,它们仗着身手敏捷,专门攻击大型猎物的下三路。一旦得手,猎物就算不死,也基本丧失了反抗能力,只能在剧痛中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吃掉。
眼下这头棕熊,背靠巨石,一步也不敢挪,显然是已经被豺群得手了。它每动一下,都会牵扯到最致命的伤口。
所以它只能等死。
山谷里,棕熊的悲鸣和豺狗子的低吼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血腥的交响乐。
“泽哥,开枪吧!”郝军急了,“再不开枪,这熊就让它们给分了!这可是七百斤的大家伙!”
“开枪打谁?打熊还是打豺?”李泽反问。
“都打!”
“你疯了?”李泽低声呵斥,“四条豺,咱们四个人四杆枪,天马上就黑了,你敢保证一枪一个全撂倒?只要跑了一条,它们今晚就敢回来找咱们算账!你睡得着?”
郝军被问得哑口无言。他只是觉得可惜,这么大的熊,要是被几条狗给吃了,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李泽不再理他,迅速观察了一下地形。
“春林,军哥,关磊,你们三个找好自己身后的树,要那种三两下就能爬上去的。记住,一旦我开枪后,那些豺狗子冲我们来了,什么都别管,立刻上树!豺狗子不会爬树!”
他的安排清晰而冷静,让原本有些慌乱的三人立刻找到了主心骨。
“那你呢?”徐春林问。
“我打完就跑。”李泽拍了拍手里的56半自动,“都别开枪,等我命令。”
说完,他不再多言,弓着身子,像一只狸猫,悄无声息地顺着断崖的边缘朝另一个方向摸了过去。他需要一个更好的射击角度和更近的距离。
五十多米的距离,在雪地里移动,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他最终在一丛枯黄的灌木后停下,这里距离下面的战场只有不到五十米。
这个距离,56半的威力可以发挥到极致。
他没有时间仔细瞄准,天色暗得太快,熊和豺的身影已经开始模糊。那头棕熊还在做着最后的困兽之斗,但每一次挥掌都软弱无力。
李泽举起了枪,没有去寻找什么眼睛或者心脏。
在这样混乱的场面下,相信自己的直觉,比相信眼睛更可靠。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身体与冰冷的雪地融为一体。
“砰!”
第一声枪响,突兀地撕裂了黄昏的宁静。
正在撕咬熊腿的一条豺狗子猛地一哆嗦,松开了嘴。
山谷里瞬间一静。
还没等那些豺狗子反应过来,第二声枪响接踵而至。
“砰!”
这一次,所有人都看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