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的事,清弦暂时顶住了。
但方刘氏没有放弃。她换了一种方式——不直接要,而是通过各种名目“借用”。
“清弦,方家要修缮祖宅,需要银子。你的嫁妆里有现银,先借来用用。”
清弦不好拒绝,拿了三百两。
“清弦,你大哥要做生意,手头紧。你的田地在邻县,管起来不方便,不如先过户到方家名下,我替你管着。”
清弦犹豫了。但方文煜在旁边说:“娘说的有道理。大哥做生意也是为了方家。”
她签了字。
“清弦,你的两间铺面,地段不太好,租不上价。我认识一个牙行的人,帮你租个好价钱。你把契书给我,我帮你办。”
清弦拒绝了:“铺面的事,我自己来。”
方刘氏的脸色变了。
“你一个商户人家的女儿,懂什么?”
“我懂。”清弦说,“那两间铺面,是我爹给我的嫁妆。地段不好,但租客稳定,每年有八十两银子的租金。不需要换。”
方刘氏的脸涨得通红,但清弦说得有理有据,她找不到反驳的话。
“行。”她冷冷地说,“你厉害。你什么都懂。”
她甩了甩袖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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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弦开始翻看大晟律法。
她其实早就知道嫁妆受律法保护,但以前只是大概知道,没有仔细研究。现在她需要确切的条文,用来保护自己的东西。
她找了一本《大晟律疏议》,一页一页地翻。找到“户婚律”那一章,仔细地看了一遍。
“妻之嫁妆,系妻之私产,夫家不得侵占。妻亡,嫁妆归其子女;无子女者,归其父母。”
她把这一条抄下来,贴在梳妆台的镜子上。
每天早起梳妆的时候,都会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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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煜开始变得不耐烦了。
清弦跟方刘氏的每一次冲突,他都在场。他每次都站在中间打圆场,让清弦“少说两句”“让着点”。但清弦不让,方刘氏不退,他夹在中间,越来越烦躁。
有一天,清弦跟方刘氏又因为嫁妆的事吵了一架。方文煜回来后,脸色铁青。
“清弦,”他说,“你能不能别跟娘吵了?”
“我没有跟她吵。是她要我的嫁妆。”
“她不是要你的嫁妆,是替你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