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修冷笑一声,伸手,一把将顾知秋拉进自己的怀里,大手,不老实地在她身上游走。
“一个八年前,被我像狗一样赶出去的丧家之犬,也配让我准备?”
“他现在,无非就是想借着我的名头,炒作他自己,好骗点投资罢了。”
“他要是敢真的来惹我,我就让他再死一次。”
“而且,是比上一次,死得更难看。”
叶明修的脸上,充满了绝对的自信。
这八年,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需要靠着孟家和莫景轩才能活下去的叶明修了。
他有自己的商业帝国,有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有花不完的钱。
在他看来,莫景轩,不过是一只妄图撼动大象的蚂蚁。
可笑,而不自量力。
“那……一桐姐那边,怎么办?”
顾知秋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的精光。
“她都走了一个星期了,一个电话都没有,我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叶明修的动作停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
孟一桐的离开,确实让他感到了一丝不安。
那种不安,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失控。
一只他养了十年的金丝雀,竟然自己飞走了。
这让他感到很不爽。
“她能去哪?无非就是回她爸妈那里哭鼻子罢了。”
叶明修撇了撇嘴。
“由她去吧,等她在外面吃够了苦头,自然就会乖乖回来。”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谁还会要她那种,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的女人?”
“到时候,我只要稍微哄一哄,她就会像以前一样,对我感恩戴德。”
“女人嘛,就是这么贱。”
叶明修的语气里,充满了对孟一桐的轻蔑和掌控。
他从来不认为,孟一桐有能力,有胆量,敢真的离开他。
他以为,他已经把她的骨头,全都抽掉了。
让她变成了一个,只能依附于他才能存活的,软体动物。
他不知道,他抽掉的,不是骨头。
他点燃的,是一座火山。
同泰资本的办公室,就设在离明修集团不到一公里的,另一座写字楼里。
遥遥相望,像两只对峙的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