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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无输方方法 变冲突为合作(第6页)

如果化妆晶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已经制定了产品的零售价格,那么对于推销员就某一产品该向消费者要多少价格的问题,上门直销小组的主管永远不应该试着使用无输方方法来解决。产品定价的问题显然超出了主管的权力范围。同样,从月薪中扣除多少个人所得税(联邦法律),或者向顾客收取多少营业税(州法律)也是在主管权力范围之外的。

每位领导的决策范围都有限,在问题解决过程中可以商讨的问题的数量都会受到限制。由于不能理解这一点,人们总是对使用无输方方法产生误解。比如,在我们的顶好领导培训课堂上,有些领导就抵制方法m,理由是“领导不可能与团队成员解决所有的意见分歧”。当然不能解决所有的分歧,也不应该进行这样的尝试。许多问题是在领导职权范围之外的,因而也是不可商讨的。

大多数老板的职权是受到联邦法律的限制的--例如,最低工资法律:州法律也会做出限制--例如,工人们在车间必须戴上保护镜:

当然公司的规章制度也会加以限制,例如工作多少小时,或可以有多少次的喝咖啡时间:

另外科长要听从处长的指示,主管要听从科长的指示,等等。

实际上,大多数领导运用无输方方法的自由是十分有限的,而且他们在公司中的级别越低,权力就越小。

4.如果你同意,你就会在自己的组织中(在你老板的管理团队中)成为这个规则的积极拥护者。

5.如果这个规则遭到否决,你就应该回到团队告诉他们原因是什么。做好准备积极倾听他们的感受。

最后两点建议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原则。研究表明,如果主管524.如果你同意,你就会在自己的组织中(在你老板的管理团队中)成为这个规则的积极拥护者。

5.如果这个规则遭到否决,你就应该回到团队告诉他们原因是什么。做好准备积极倾听他们的感受。

最后两点建议包含着一个重要的原则。研究表明,如果主管(在其上级管理团队中)不能够有效地代表小组的利益和成为其成员意见的拥护者(代言人),那么与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领导手下的工人相比,他的工人就会士气低落,工作效率低下。这就证实了我一直强调的一点:顶好领导就是被成员认为能够满足他们需求的领导。因此如果领导不能向上级管理层充分反映其成员的意见,那么别人就会认为他是一个不称职的、不能为成员争得利益的领导。

●恢复使用输-赢方法的**

不管一位领导下多大的决心采用无输方方法,但是当难以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时,他就想用输-赢方法解决问题。这是很自然的事。由于存在最后期限的压力、受到挫折、失去耐心或者对不尽职的成员不满,领导有时候就会忍不住说:“好吧,真该死,如果我们达不成一致意见,我就拍板决定该怎么做。”

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做出决定毕竟是领导的责任。如果冲突各方找不到大家都满意的解决方法,领导难道不应该插手帮助做出决定吗?

想一想这种行为的后果:一些成员会怨恨生气,一些成员会不愿执行领导单方面做出的决定,所有的成员都会得到一个他们很难忘记的教训--也就是说,如果事情不能按照领导的意愿进行,领导就会恢复运用权力。

在一家我几年前做顾问的公司里,一位高级主管就得到了这样的教训:

“在员工会议上,我们用民主的方式来做决定。但只有我们的决定符合老板的意愿时,才会是这样。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老板就会自己作决定。现在我们认为花这么长的时间来讨论问题有什么用呢,老板最终会按自己的方式行事。”

“看起来我们找不到令大家都满意的方法,但我们不得不做出决定。大家是不是同意由我来做决定?”

成员经常愿意采取这种方法,而不愿花费时间再去争论。但是如果有强烈反对意见,领导就应该重新开始问题解决进程。

对领导来说,要他们屈从于那些他们无法接受的决定(通过方法11),其**力不亚于恢复使用方法I。这同样有严重的后果。首先,领导日后会心怀怨恨。其次,这种宽容的态度也会让成员知道--如果我们一直坚持自己的要求,领导最终会屈服:

●一致同意、大多数人同意和普遍接受

由于大多数人不能理解“一致同意”、“大多数人同意”和“普遍接受”这三个词的确切含义,所以他们会对无输方方法产生误解(和抵制)。这三个术语是可能的衡量标准,用来决定一个小组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尽管一致意见这个术语通常意味着完全或者全体一致同意,它的确切(字典上的)含义是全体同意。这个术语的第二种定义是“多数人的意见”。然而,当人们说“我们一致同意这个决议”时,他们通常是指每个人都同意,而不是指大多数的投票者同意(“大都”同意)。

“大多数人”通常是指“超过总数的一半的人,和少数人相对”(尽管小组做出某些决定时,要求“三分之二的多数人”通过)。

由于“全体同意”不能确切地说明多少人同意和多少人反对,因此一致同意显然没有大多数人同意精确。然而,大多数人同意是指至少半数或者半数以上同意。现在当一个团组由大多数人投票通过某一决定时,多数人获胜,少数人失败--一个输-赢的结果。在很多团队中,决策的普遍标准基本上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婉地说明了多数人赢、少数人输的现象。这听起来不像是形成决策的无输方方法,它也确实不是。

那么一个运用无输方方法的决策是怎么形成的呢?不是通过投票做出的,至少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投票。这就是我为什么强调无输方方法从来不使用投票的方式;实际上,投票与运用无输方方法做出决策是相互对立的。只有当包括领导在内的全体成员都愿意接受某个决定时--也就是我所说的“普遍接受”发生时,团队才能做出无输方决定。注意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成员都同意这个决定,因为人们有时候愿意接受一个决定而不一定赞同这个决定--或者至少不是完全赞同。

这样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判断所有的成员在什么时候普遍接受了某一决定。可以通过几种方式进行判断:

2.领导可以问:“有没有人反对这个决定?”如果没有人说话,那就假定大家都接受了这个决定。

3.任何一个成员都可以按上述第一条或者第二条去做。

这些方法可能是投票选举中的一种形式,尽管我更愿意把这种重要的收尾方法描绘为“找到会议的感觉”这种贵格会教徒(基督教新教的教友派的别称)的行事方式。这很像民意调查,其目的不是决定最终结果,而是弄清楚每个人是否准备接受某个决定。如果有人不准备接受--当然这也包括领导--就说明问题没有得以解决。

当有人说:“领导毕竟是领导,将对所有决策负责,因此他不可能同意团队做出的所有决定”。显然他们不理解在运用无输方方法中,只有当每个人,包括领导,都同意某个决定时才会有团队决定。正像我反复强调的那样,由于领导对团队做出的每项决定都负有责任,所以,如果领导们同意一项自己无

法接受的决定,那么他们就是傻瓜。

●团队必须要决定每一件事吗

这一问题反映了人们对无输方方法的另一误解。按常理考虑,如果每个问题都要团队做出决策,那么就会花费很多时间而“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事实上,公司内的大多数决议都是在没有团队参与的情况下而形成的。确实也应该这样。我是这样看待自己的工作的:

作为公司的总裁,一天中我做出许多决策:我决定接受去印第安纳波利斯给一个小组讲课的邀请;我拒绝了另一个邀请;我决定推迟原定召开的会议;我同意和一位想知道公司状况的同事约好时间谈一谈;我决定我们某一教程的内容需要修改和更新;我决定在今年剩下的时间内所有的部门应该削减至少20%的开支;我决定从银行取得短期贷款;我决定在瑞典采用新的方法开设课程;我决定给加拿大的一位老师写一封感谢信。

显然,为了履行“我的办公职责”,即工作规程对我的要求,我必须做出以上所有决定。回想一下第八章中讨论的权威J,也就是某一工作所赋予的权威。由于我的职位赋予我的权威,我做出了成百上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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