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为负责面试的人员提供了一份可用于面谈的申请人小传。
。它对于被雇用的求职者来说是一份基本的员工档案记录。
。它可以用于考核选拔过程的有效性。
考虑到招聘工作可能牵涉到的法律事宜,企业有必要就究竟谁属于申请人下一个十分准确的定义。如果没有一个书面的东西来定义成为申请人的必要条件,那么任何一个打过电话或未经要求而主动提供一份求职简历的人,都可以在事后声称他们是因为非法歧视而未被雇用的。一份定义申请人的规章可以包括表5-2中所列出的各种条件。
表5-2就业申请规章
。只有在存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各种职务申请才被承认。
。只有填写了正式申请表的各个栏目的人才被认可为申请人。
。一个人的求职申请在某一特定日期后自动失效。
。超过一定数量后的申请恕不受理。
。申请人必须申请特定的职务,而非申请“任何职务”。
对于企业来说,一个明智的做法是将所有求职申请保留至少3年的时间。如果企业拥有至少50名员工,那么,还应对申请人的总量予以统计。
(1)平等就业机会与申请表
虽然人们一般不将填写申请表视为一种“测试”,但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统一准则规定,填写申请表本身属于就业测试范围。因此,申请表中所要求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与职务有关。申请表中经常包括的非法性的问题通常涉及到以下内容:
。婚姻状况。
。身高与体重。
。子女的数量和年龄。
。关于配偶的信息。
。高中毕业日期。
。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
(2)有关移民方面的规定
1986年通过并于1990年予以修订的移民改革与管制法案,要求从雇用工作开始后的72小时内,雇用方必须确定求职者是否系美国公民,如果不是美国公民,那么,是属于合法登记的外侨还是属于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员。
那些不许在这个国家工作的人员不得被雇用。
5。4。4选拔测试
根据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统一规则,任何在就业方面的要求都属于测试。本节重点讨论正规的测试。如图5-3所示,就业测试有多种类型。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测试侧重于测量与职务有关的各种水平和技能。有些属于笔试(如算术测试),有些属于动作能力测试,还有一些是使用仪器进行的测试(如测谎器测试)。企业有时使用购自由专门机构所设计的试卷,有时则使用自己设计的试卷。
许多人认为,如果运用和管理得当,正式测试可以使选拔工作大大受益。这一判断为大量的实践证据所支持。出于对平等就业机会要求的考虑,从70年代以来,许多企业曾一度减少或取消了各种考试,主要是害怕这些类考试在某种意义上被断定为歧视性做法。不过,如今运用考试的做法又逐渐增加起来。
5。4。5选拔面试
选拔面试用来判断与工作有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确认来自其他来源的信息资料。这种深入的面试可对来自申请表、各种测试和推荐材料的信息进行综合性的核对,以便作出最后的选拔决定。由于综合考察的必要性以及面对面了解情况的理想性,面试在许多机构的选拔工作中都被视为最重要的阶段。
虽然面试并不一定是今后工作表现的一个绝对有效的指示器,但它却具有很高程度的“表面有效性”,也就是说,对雇用方来说,它至少看起来是有效的。实际上在未经面试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任何企业可能雇用某个人。
面试是否能成为一种有效的选拔工具,取决于面试所得结论是否与被雇人员今后的工作表现相一致。显然,面试的精确性将影响面试这一手段的有效性。应牢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面试的有效性将取决于面试的方式和负责面试者的能力。
律师建议采用以下措施来减少在面试时对平等就业机会问题的担心。
。确定在面试中与被求职务有关的各种客观标准。
。将这些标准用书面形式表述出来。
。为困难的或有争议的决策提供多层面的参考评价。
。采用规范化的面试,即对所有参加面试的求职者提问同样的问题。
(1)规范化的面试
规范化的面试指采用一组标准化的问题来询问所有的申请人。对每个申请人提问同样的基本问题,使得更容易对申请人进行比较。这一方式容许负责面试的人事先准备与职务有关的各种问题,并在面试后可形成一份标准化的关于被面视者的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