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景当过长沙太守吗?
东汉末年(公元2世纪末期),中原大地,战事连年,兵戈扰攘,天灾频仍,瘟疫四起,民不聊生。据《后汉书》载:汉灵帝建宁四年到中平二年(171~185年)之间,就流行过五次大疫。穷苦的百姓,只要染上疾病,其死亡者,三分有二,而死于伤寒者(中医指一切外感热病,包括各种流行病)十居其七。真是一片“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凄惨景象。对于瘟疫,当时的医生“各承家技,终始顺旧”,他们墨守成规,束手无策,而巫术迷信却乘机盛行于世。
这时有一位青年人,感愤于统治者不关心人民的疾苦和士大夫们一心追逐荣华富贵,轻视医术的局面,“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抛弃仕途,发愤钻研医学理论,写了中国医学史上划时代的临症医学巨著——《伤寒杂症论》,从而为祖国医学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位青年人,就是东汉时期的名医张机(字仲景,约150—219年)。
《伤寒杂病论》首次创立了一整套包括理、法、方、药在内的中医辨证诊治的临症理论。据明代李濂《医史》载:名医华佗拜读此书后,曾拍案叫绝:“此真活人书也!”1700年过去了,后代医家至今仍在运用辨证诊治的原则来诊断和医治疾病。张仲景也因此被后人尊为“医中之圣”。
然而,由于封建社会中轻视自然科学思想的影响和古代史家的疏忽,在正史中,如《后汉书》、《三国志》等,竟找不到有关张仲景生平的只字片语,更不用说为其立传了。这样就为后人研究张仲景的生平事迹,留下了一些悬而未解的“千古之谜”。例如,张仲景的故里在何处?他是否出任过长沙太守?如此等等,都是学术史上长期没有搞清楚的问题。
关于张仲景故里,学术界一般认为是东汉南阳郡(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一带)。但是古代的南阳郡辖有36个县,张氏故里究系南阳郡何县呢?历来说法不一:一、南阳郡涅阳(今河南省南阳县)。赵璞珊的《中国古代医学》和俞慎初的《中国医学简史》都持这一观点。二、南阳郡涅阳(今河南省邓县)。甄志亚的《中国医学史》(教材)、廖国玉的《张仲景故里涅阳考》(《中医杂志》1982年第2期)都作如是观。廖国玉认为,根据《水经注》、《明嘉靖南阳府志》、《清乾隆邓州志》《康熙字典》等史料分析,古代的涅阳又谓邓州,即今河南省南阳地区的邓县。涅阳在成名之后,一直属邓州所辖。1964年当地群众在邓县穰东镇曾挖出一个铜壶,上刻“涅阳”二字。因此,张氏故里应为邓县穰东镇。三、南阳郡蔡阳(即今湖北省枣阳县)。范行准在《张仲景传略》(载《中华医史杂志》1983年第3期)一文中持这一观点。四、南阳郡棘阳(即今河南省新野县东北)。尚启东的《张仲景传略考》(载《渐江中医学院学报》]979年第6期)和杜雨茂的《关于张仲景生平一些问题的探讨》(《陕西中医学院学报》1982年第2期),都坚持这一论点。尚启东认为,《隋书·经籍志》引《湖广旧志》说:“张机字仲景,南阳棘阳人”。清代《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医学名流列传》引《密阳府志》记载相同。另外,《太平御览·何颙别传》记:“同郡张仲景总角造颐”。何颙为南阳郡襄乡人(今湖北省枣阳县东北),何氏与张氏同一郡而不同一县,且“总角”为10岁左右幼童未冠之称。古时交通不便,孩儿不能远行,可见两人相隔一定不远。据考:东汉时襄乡、棘阳二县是接壤的。因此,张仲景为棘阳人是可信的。
关于张仲景是否当过长沙太守,学者们的观点不同,有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
肯定论:如廖国玉在《张仲景官居长沙太守的三项根据》(《中医杂志》1982年第4期)中认为:张氏任长沙太守是历史的事实。理由是:首先在历代医籍中有明确记载。北宋仁宗嘉祐年间,林仁等奉诏校正医书,在序言中引了唐《名医录》的论述,认为张氏“宫至长沙太守”。此序是向皇帝写的奏章,因此是可信的。其次地方志史料中也有记载。如明崇祯《长沙府志》,清康熙《长沙府志》以及明清时期的《南阳府志》、《邓州志》中,都有张仲景守长沙的记载。最后,1981年1真月,在南阳医圣祠发现了据说是晋代的石碑,上刻“汉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等字。
否定论:如裘沛然在《张仲景守长沙说的商讨》(《新中医》1984年第11期)一文中认为:张仲景守长沙是出于后人的伪托。理由是:一、所谓发现的晋代古石碑,据考证,碑为东晋古物之说难以成立。尊仲景为医圣之称,最早未早于宋代,这一尊称直到清代才为众口所归。晋代仲景何来医圣之称?可见立此碑的年代最早不越宋元,可能还要晚些。二、根据史料分析,东汉年间历届长沙太守中并无仲景之名,且从时间上看来也不可能由仲景任职。三、晋唐医籍,如王叔和之《脉经》、皇甫谧之《甲乙经》等等,都离仲景不远,但都未提其守长沙之事。四、仲景在其所述《自序》中,对仕官的鄙视和淡漠表现得非常清楚,当然就谈不上当太守了。
陈寿“索米”、真乎?伪乎?
关于陈寿“索米”一说,是由《晋书。陈寿传》的记载而引起的。据《晋书·陈寿传)载:“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云:‘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议者以此少之。”
陈寿,晋人,《三国志》之作者也。而丁仪、丁虞的父亲丁冲,和曹操是好朋友。正当汉献帝被李催、郭汜的内乱搞得走投无路之时,丁冲给曹操写信说:“足下平生常喟然有匡佐之志,此其时也厂曹操得信后,当即带兵将献帝迎到许昌,从而造成了他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局面。曹操以此想报答丁冲,不料丁冲却“醉烂肠,死”了。于是曹操便格外器重丁仪、丁虞两兄弟。可见丁家父子是有资格在《魏书》中书上一笔的。只因他们不肯给陈寿“千斛米”的赞助,陈寿才不为立传.只在建安七子传的末尾用“亦有文采”一笔带过。
唐宋以来的学者,对这一记载有相信的,有怀疑的,也有否定的.
唐代的刘允济、刘知几,宋代的陈振孙皆信其有。刘知几《史通·曲笔》云:“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立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三国志》中说:“乞米作佳传……难乎免物议矣。”《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发表的方侍铭先生的《曹操与“白波贼”对东汉政权的争夺》一文中,重新肯定了陈寿索米之说。该文说,王沈站在曹丕方面,他所编撰的《魏书》对丁仪、丁廙虞兄弟“当然不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陈寿所说的‘为尊公作佳传’,应该即是针对王沈《魏书》而发的。”按“佳传”的反面应是“丑传”。因此,陈寿向二丁之子索米的条件是将王沈《魏书》中丁仪、丁廙的“丑传”改为“佳传”。由于索米不遂,陈寿《三国志》的《魏志》不但不为丁氏兄弟作“佳传”,而且对其父丁冲的功绩也一笔抹杀。此论的证据有以下两条:(1)袁宏《后汉纪》卷二八载:“侍中杨琦、黄门侍郎丁冲、钟繇、尚书左丞鲁充、尚书郎韩斌与(李)催将杨奉、军吏杨帛谋杀催,会催以他事诛帛,奉将所领归汜。”而陈寿《三国志·魏书·董卓传》载:“(李)催将杨奉与催军吏宋果等谋杀催,事泄,遂将兵叛催。催众叛,稍衰弱。”这两条史料述同一事件,但在《董卓传》中,陈寿“为了回避丁冲,将‘侍中丁冲’等人与杨奉谋杀李催的行动完全删除”。(2)袁宏《后汉记》卷二九载:“封卫将军董承、辅国将军伏完、侍中下冲、种辑、尚书仆射钟繇、尚书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刘艾、左冯翊韩斌、东郡太守杨众、议郎罗邵、伏德、赵蕤为列侯,赏有功也。”这条材料“全不见于《三国志》,由于丁冲被封为列侯,是‘赏有功’,即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所建立的功绩,也同样被抹杀”。
王应麟《困学纪闻》、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对“陈寿索米”一说提出了怀疑的观点。
而清学者朱彝尊首先提出了否定意见。他在《曝书亭集》卷五九《陈寿论》中说:“寿于魏文士,惟为王粲、卫凯五人等立传,粲取其兴造制度,凯取其多识典故,若徐干、陈琳、阮頊、应砀、刘祯,仪于《粲传》附书,彼丁仪、丁廙,何独当立传乎?造此谤者,亦未明寿作史之大凡矣。”杭杨骏在《道古堂文集》卷二二,《论丁仪丁廙》文中认为,丁仪、丁廙是曹植的羽翼,极力助曹植争夺太子地位,“是夺嫡之罪议、因为大,与吴之全寄、吴安、孙奇、杨竺等皆在不赦。而仪与癘又恃宠而害贤,毛蚧、徐奕、何夔、桓阶之流,当世所谓鲠臣硕辅,耻为阿屈仪等,化青蝇而成锦贝,莫不交构其恶,疏斥之而后快。然则之二人者。盖巧言令色孔壬之尤者也。史安得立传?”又说王沈、鱼豢、张骘皆无求于丁氏,而王沈《魏书》、鱼豢《魏略》、张骘《文士传》皆揭二丁之短,陈寿却有为二丁讳短之处,如“毛玠,仪所谗也,阶出见黔面,其妻子没为官奴婢者,曰‘使天不兩者盖此也。’寿不属之仪,而第曰‘后有白玠者,’白者谁也?非仪则廙也。寿盖为之讳也。”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三九,《陈寿史皆实录》文中也说丁仪、丁虞有意陷害毛玠、徐奕、何羲、桓阶等“鲠臣硕辅”,因而二丁“盖巧佞之尤,安得立佳传?”潘眉在《三国志考证》卷五中也说:“丁仪、丁廙‘党于陈思王(曹植),冀摇冢嗣,启衅骨肉……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在20世纪20年代,四川学者刘咸忻曾著《三国志知意》,对此也有评论。文中说:“按诸家说甚明,惟传(《晋书·陈寿传》)云或曰,本是疑词。而二丁不当立传,又非以其奸。史不以立传为褒,唐以前人犹知之。史之所书,本非限于忠正,杭潘之说欲极其反论成支谬,乃刘知几所谓画蛇添足者,且二丁善植,见恶于丕,王沈、鱼豢之所书,乃是丕党之言,何足为信……承祚(陈寿)止言为植羽翼,本非贬词。……二丁本不可立传,朱氏之言已足矣……”60年代初,缪钺先生在《三国志选》前言中对上述问题作了阐述,并在注释中转录了陶懋炳《陈寿曲笔说辨诬》的补充论述:“《陈思王植传》明载:‘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癘,并其男口。’……如据此记载,丁仪之子不存,陈寿米将谁求?索米之说,不攻自倒。”
上述可见,陈寿索米之说,无沦是肯定还是否定的,都没有过硬的文献依据。故至今不能肯定其有,也不能肯定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