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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1页)

距西卵和纽约之间大约一半路程的地方,公路匆匆忙忙地跟铁路会合了。这里是一个由灰烬堆成的山谷——一个十分奇怪的农场,在这里灰烬能够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小山小丘,还会堆成房屋、烟囱和炊烟等形式,最后,堆成了一个个灰蒙蒙的人,隐隐约约地走动,并且在尘土飞扬中化为灰烬。有时会有一列灰色的货车沿着一条看不见的轨道慢慢爬行,突然嘎吱一声停了下来,那些灰蒙蒙的人立刻就拖着铁铲一窝蜂地拥上来,尘土飞扬,让你根本看不到他们隐秘的活动。不过一会儿,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上,你就能看到T·J·艾克尔堡大夫的眼睛。

艾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深蓝色的,那巨大的瞳仁怕是就有一码高。令人惊讶的是这双眼睛不是从一张脸上向外看,而是从一副硕大无比的黄色眼镜向外看。这显然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竖在那儿的,兴许是为了多做点生意吧,扩大他在皇后区的业务,而后来或许他自己永远闭上了眼睛,再不然就是撇下它们搬走了。然而,他留下的那两只眼睛,由于年深月久,日晒雨淋、油漆剥落,光彩早不如前,但那若有所思的样子,依然阴郁地注视着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灰烬谷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每逢河上吊桥被拉起来让驳船通过时,等候过桥的火车上的乘客们便不得不盯着这片凄凉的景色,这段时间估计有半个小时吧。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才初次见到了汤姆·布柯农的情妇。

他有个情妇,这恐怕尽人皆知。他的熟人都觉得很气愤,因为他经常带着她上时髦的馆子。我虽然好奇想看看这个女人,可并不想和她见面——但后来我还是见到她了。

一天下午,我跟汤姆一起搭火车上纽约去。当我们在灰堆停下来的时候,他一骨碌跳了起来,死死地拽住我的胳膊,强迫似的把我带下了车。“我们就在这儿下车,”他决然地说,“我要带你见见我的女朋友。”

他那天中午肯定没少喝,因此他的做法简直近乎一种暴力行为。他自以为我在星期天下午肯定没有什么别的更有意思的事情可做。

我跟在他身后跨过一排低低的雪白的铁路栅栏,然后沿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码。一小排黄砖房子是眼前唯一的建筑物,它们坐落在这片荒原的边缘,大概是为本地居民供应生活必需品的一条小型“主街”。

这排房子里一共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馆,门口有一条炉渣小道;还有一家是汽车修理行——“乔治·B·威尔森,修理汽车,买卖汽车。”我跟着汤姆走进了第三家。

车行里没有丝毫兴旺的气象,简直可以说空空如也。我们只看见一辆汽车——一部盖满灰尘、破旧不堪的福特车,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我突然想着,该不会这间有名无实的车行是个幌子,楼上却是豪华温馨的房间吧?这时车行的老板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手还不停地在一块抹布上擦着。他金黄的头发、但显得无精打采,脸上没什么血色,样子倒还不难看。他一看见我们,那双浅蓝色的眼睛就流露救出了一丝暗淡的希望。

“哈特·威尔森,你这家伙,”汤姆一边说,一边嘻嘻哈哈地拍着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行,”威尔森的回答显然缺乏说服力,“你什么时候才能把那部车子卖给我?”

“下个礼拜。我已经让我的司机在整修它了。”

“他是不是干得很慢?”

“不,他干得一点也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抱着这样的看法,那我还是把它拿到别的地方去卖吧。”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森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渐渐渐渐沉下去了,同时汤姆很不耐烦地向车行的四面张望着。接着我听到楼梯上响起来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人粗粗的身体便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年纪大约在三十五六,身子有些胖。她穿了一件沾有油渍的深蓝色双绉连衣裙,她的脸蛋可以说没有一丝一毫的美,但她很有活力,仿佛她浑身的神经和细胞都在不停地燃烧。她轻轻一笑,然后便大摇大摆的从她丈夫身边闪过,似乎他只是个透明人。她走过来跟汤姆握手,两只眼睛直盯着他。接着她头也不回地对她丈夫说:“怎么不拿两张椅子来,让人家坐下。”

“对,对。”威尔森连忙答应着,随即转身向小办公室走去,一层灰白的尘土笼罩在他深色的衣服和浅色的头发上,甚至笼罩着他前后左右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之外。她走到了汤姆的身边。

“我想见见你,”汤姆热切地对她说道,“就搭下一班火车。”

“好吧。”

“我会在车站下层的报摊边上等你的。”

她点点头,然后很快就从他身边走开了,正赶上威尔森从办公室搬了两张椅子出来。

于是我们在公路上没有人看见的地方等着她。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了,因此有一个看起来瘦骨伶仃的意大利小孩沿着铁轨在点放一排“鱼雷炮”。

“噢!这地方真可拍,不是吗?”汤姆说,同时深深地皱起眉头,看着艾克尔堡大夫的眼睛。

“简直糟透顶。”

“换换环境会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没有意见吗?”

“威尔森?他只会认为她到纽约去看她妹妹。那家伙愚蠢至极,恐怕连自己活着都不知道。”

就这样,汤姆·布柯农与他的情人,再加上我,三个人一同上纽约去——或许不能说是一同去,因为威尔森太太还是很识相地坐到了另一节车厢里。汤姆肯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同在这趟车上的那些东卵人的反感。

她换了一身棕色花布的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那裙子便紧紧地绷在她肥大的臀部上。她先在报摊上买了一份《闲话纽约》和一本电影杂志,紧接着又在车站药店里买了一瓶冷霜与一小瓶香水。在楼上那阴沉而有回音的车道里,她一连拦下了四辆出租车,最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淡紫色车身,里面的坐垫是灰色的。

于是我们便坐着这辆车驶进了阳光灿烂的城市里。可是没过多久她又突然敲了敲前面的玻璃。

“我也想要买一只那样的小狗。”她热切地说道,“我要把它养在公寓里。会很有意思的。”

于是我们的车子又倒退到一个白头发老头跟前,他长得很像约翰·D·洛克菲勒,看起来有点滑稽。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有十几条刚出世的、还难以确定品种的小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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